388-哈耶克传-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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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权威决定的计划,则该社会从经济上说就是有效率的。哈耶克最早在1933年就任伦敦经济学院教职的致辞《经济学思想的趋势》中部分阐述了这一思想。他在这篇致辞中说,“大部分人仍然有一种错误的印象,以为既然所有的社会现象都是我们自己的行为的产物,那么,依赖于他们的一切东西就都是他们可以刻意操纵的对象”;“个人在社会中的努力最后实现了协调,但这并不是刻意计划的产物”;人们也过于乐观地“相信,一个地方,如果无人发号施令,必然会陷入混乱,因而,如果要改进现有的状况,就一定需要深思熟虑的计划;我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这种想法是我们对现有制度没有充分理解的结果”⑩。
在《集体主义经济计划》中,哈耶克批驳了我们有可能从单独一个点上管理一个技术发达的社会的想法。相反,哈耶克强调了自生秩序(尽管他当时还没有使用这一术语)的观念,政府的恰当目标应当是保证个人能够尽可能充分地以自己觉得最合适的方式利用其知识和才能。
他相信,如果没有经济自由,就不可能有进步。企图要求社会所有成员按照一个人或某些人的指令生活,从而操纵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活动,这种企图必将阻碍那种可以实现物质和技术进步的社会秩序的生成。法律———即规则———应当高于具体某个人的命令。私有产权则是这种秩序的根本。
他反驳社会主义的论证基本上是确凿的。他认为,“可以利用的资源在不同用途中间的分配是一个经济问题,既是个人面临的难题,也是?穴指令计划中的?雪社会所面临的大难题”{11}。传统社会主义经济所缺乏的,正是“价值的标准”{12}。
在《集体主义经济计划》中,哈耶克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在指令经济中,如何能做出不确定的投资决策?他指出:“具有风险的、甚至纯粹的投机性活动,?穴在社会主义体制下的?雪重要性丝毫不下于资本主义制度下。即使进步不可避免地伴随着通常所说的‘浪费’,但如果从总体上看,这样做的收益大于损失,是否值得去做?”{13}那么,在指令经济中,根据什么标准做出相当不确定的投资决策?
米塞斯和哈耶克在批评社会主义时,都考虑到了激励问题。不过对于两个人来说,社会主义下的激励问题都不是他们关注的首要问题,尽管在米塞斯看来,这个问题要重要一些。米塞斯写道:“在排斥了私人的物质利益之后,人就失去了动力。”{14}在哈耶克看来,“问题在于,决策和责任是否可以完全放心地交到既非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也与他们所管理的该财产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那些人手里?”{15}
哈耶克在《集体主义计划经济》一书中强调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源在企业之间不断地转移,这种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同样是有益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从效率较低的企业家手中转移到效率较高的企业家手中,是通过前者蒙受亏损而后者获得赢利这种机制实现的。谁有资格拿资源去进行冒险,他能获得多少资源,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等到他成功地获得并掌握这些资源后才能揭晓。”{16}在市场经济中,谁是最适合于管理资源的人,取决于谁能创造最高利润。创造了利润的人掌握着管理更多资源的财力。
在资本主义体制中,面临着谁是最适合于管理资源的人的问题,而在社会主义体制下,这同样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哈耶克形成的无人指挥的社会演进观的本质。能够创造最多利润的人,未必能够对经济进步的道理说出个子丑寅卯,他们是用实际行动决定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他们可以支配更多资源。哈耶克认为,“市场社会主义”———即试图把社会主义与竞争性市场融合起来———“不过是件赝品而已”{17}。
第二部 英国(1931…1939)第13章 经济学、知识与信息(1)
在哈耶克向他学术生涯后半部分所关注的研究主题转型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篇论文是《经济学与知识》,最初是他就任伦敦经济学俱乐部主席时的致辞,发表于1936年12月10日。在这里,他提出了知识分工的概念,这个概念———如果是正确的话———本身就证明了传统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
存在着一个知识分工的问题,这种问题的重要性类似于、至少不亚于劳动分工问题。然而,后者自我们的学科诞生以来就一直是探讨的主要问题,而前一个问题却完全没有被人注意到,尽管在我看来,它才是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所应研究的真正关键的问题……经济学比任何其它社会科学都接近于找到所有社会科学所面临的核心问题的答案:存在于不同人的头脑中的零散的知识之结合如何生成了看似通过深思熟虑而得到的结果?而要进行这样的深思熟虑需要发号施令的人所具备的知识,实际上是任何单个人都不可能具有的。无数个体在我们所界定的条件下自发地行动,形成某种资源分配格局,仿佛是根据某个单一的计划搞出来的,尽管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人搞出这么个计划。①
《经济学与知识》标志着哈耶克以前进行的方法论思考的一个突破。在《经济学与知识》一文之前,哈耶克强调的基本上是维塞尔、米塞斯的内省的、理论的、和先验(先于经验)的方法②。而到了《经济学与知识》,哈耶克则摆脱了严格内省的知识观,走向了成熟。
他在《经济学与知识》一文中的讨论,产生于经济均衡论战的过程中,这场论战涉及的是什么构成了均衡,如何界定均衡?哈耶克在《经济学与知识》中阐述了自己的均衡概念,“在我看来,均衡概念与静止状态的区别就在于,它不过是相当长时期中展开的过程的必然结果”③,在1948年发表的《经济学与知识》的新版中则告诉读者,他在《纯粹资本理论》第二章中对此有“更进一步展开论述”④。在那里他提出,“当今各种形态的资本理论的主要缺陷都源于,这些理论都是在静止状态假设下研究出来的,在这种假设中,大量有趣而重要的资本问题根本就不存在”⑤。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国民经济学原理》一书《论静止状态》一章中对静止状态概念给予了可能是最好、也最著名的表述:“政治经济学家必然会比较清楚地看到,财富的增长并不是无限的:他们所说的进步状态走到终点,就是静止状态。”这时就进入了“资本与财富的静止状态”⑥。哈耶克所阐述的均衡理论与密尔的静止状态有两点区别,首先,均衡不是发生在静态经济中,而是存在于动态的经济中;其次,均衡不是发生在时间的某一点上,而是存在于时间过程中。
在《经济学与知识》中,哈耶克讨论了他的均衡概念。他指出:“均衡状态的意思无非是说,我们可以设想,在特定条件下,社会不同成员的知识和意图越来越趋于协调,或者用不那么一般、不那么精确但更具体的话说,人们、尤其是企业家们的预期会变得越来越正确。”⑦他强调了预知(foreknowledge)的概念,即在市场中,“所有的知识都是能让人做出预测的”。他说:“均衡的概念仅仅意味着,社会不同成员的预见是正确的。正确的预见就是判定是否属于均衡状态的基本特征。”⑧
当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掌门人伊斯雷尔·柯兹纳是这样解释上面所引的哈耶克的最后一句话的:“换句话说,均衡状态就是一切行为完美协调的状态,每位市场参与者的决策都与他人严丝合缝,他可以(完全精确地)预期其它参与者会做出何种决策。均衡状态定义中所包括的知识完备性假设能够确保个人的计划实现完全的协调。”柯兹纳接着说:“从非均衡趋向均衡,乃是从不完备知识趋向完备知识、从不协调趋向协调的结果。从非均衡趋向均衡,是沟通信息的过程。”⑨
在哈耶克看来,正是价格体系促成了均衡的形成,价格和利润都是人们利用信息和知识的工具,价格和利润克服了知识的割裂状态。哈耶克解释说,通过知识的分工和信息的交流,个人经验性因素进入经济中。在其晚年完成的论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文章中他指出,奥地利学派用以解释个人的行为的“纯粹选择逻辑”确实是“纯粹演绎的,然而,一旦我们要解释市场中人与人之间交互作用的活动,至关重要的就是信息在个人中间传递的过程,而这则完全是经验性的”⑩。
在1978年,哈耶克在与经济学家阿克西尔·雷琼胡弗德的一次谈话中讨论了他与米塞斯的方法论的异同之处:
问:你用了多年时间发展出了自己的方法论思想。在方法论问题上,你跟米塞斯有冲突吗?
答:不,没有冲突,尽管我没有能够成功地让他理解我的要旨……我相信,在论述经济学与知识的那篇文章中,我就已经提出,对个人的计划可以采取先验的逻辑体系进行分析,而当人们试图了解他人的行为时,就出现了经验因素。你不能像米塞斯那样宣称,整个市场理论就是一个先验体系,因为当一个人要把握另一个人在干什么的时候,必然会出现经验因素。{11}
哈耶克在1983年致经济理论家和经济学史专家泰伦斯·哈奇森的一封信中又说,他写《经济学与知识》一文的“主要意图”是“想有礼貌地向米塞斯解释,为什么我不能接受他的先验主义”{12}。经济学不可能是一门纯粹演绎的、先验主义的学科,因为它所讨论的决不只是个体的行为,而是要研究个体如何传递信息,而这正是一个经验的过程,而不是提出一个先验的命题。
第二部 英国(1931…1939)第13章 经济学、知识与信息(2)
写完《经济与知识》若干年后,哈耶克回忆这篇文章时说,“大概就在我重新思考我们在维也纳那十几年一直讨论的问题的时候,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它让我看到了经济学理论的真正性质,而在我看来,这种观念是一种全新的思路”{13}。哈耶克认识到,价格是市场社会的根本所系,而价格体系要正常运转,就需要私有产权、契约、利润、交换商品与服务的能力,界定和维系这些制度的法律和社会规范。哈耶克不仅从否定的方面阐述了反驳社会主义的论据:知识的分立使集中控制经济根本不可行;他还从正面对竞争性市场社会做出了论证:浮动的价格及与其相伴而来的种种制度,乃是克服知识之分立的最好、或许是惟一的途径。政府的正当职能就是透过创造出市场秩序,让个人可以借助浮动的价格和利润,最充分地利用其分立的知识,以此促进社会成员间有效的合作。
哈耶克在自传性笔记中提到《经济学与知识》时说,随后他又陆续发表了一组相关的文章,收入《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现在回头看,我觉得”,这组文章“是我对经济学理论做出的最有原创性的贡献”{14}。继《经济学与知识》一文后,他发表的另一篇也许最著名的文章是《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最初发表在《美国经济学评论》,时为1945年,后来也收入《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米尔顿·弗里德曼曾指出,价格“传递着信息,但直到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发表他那篇名作《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之前,这一至关重要的功能却一直被人们忽视”{15}。哈耶克认为:“合理的经济秩序问题的独特性恰恰是由于下面的事实形成的:我们必须加以利用的关于环境的知识,从来不会以集中的或整全的形态存在,而我们所见到的只能是由每一分立的个体分别掌握的零散的、不完整的知识。社会的经济问题就在于如何利用不能完整地由单个人掌握的知识的问题。”{16}正是以为所有知识对都可以收集为一体、由一个人掌握的错误假设,导致了传统社会主义。
从20世纪30年代后半期以迄生命终结,哈耶克的所有研究都在强调:“我们说我们所提到的那种计划是非理性的,并不等于说,我们所能接受的惟一的资本主义形态,就是从前人们所说的自由放任。这里有一个决不能忽视的根本的区别:稳定的制度框架与……集中指挥体系之间的区别。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两种制度(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视为理性计划的产物。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计划所涉及的仅仅是稳定的制度框架。”{17}
几十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