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全集(全)_1-第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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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评]
靖康有李纲不用,而用黄潜善、江伯彦;咸淳有汪立信不用,而用贾似道;德祐有文天祥不用,而用陈宜中。然则宋不衰于金,自衰也;不亡于元,自亡也!
【译文】
南宋时襄阳城被蒙古军围攻,情势急迫时,汪立信写信给贾似道说:
沿长江的防线不过七千里,而内郡现有的士兵还有七十多万,应该都派到江边,充实对外防御的兵力。七十多万兵力中,淘汰掉老弱不堪作战者,还有五十万精锐。在七千里之间,每距一百里设一屯,每屯有守将,十屯为一府,每府有总督。地势特别重要的地方,兵力则增加三倍。平时在江淮之间泛舟来往保持联系,战时东西彼此支援,联络不断,以造成足以应付蒙古人忽然攻击的防御力量,这是上策。
扣留蒙古人的使臣,对我们完全没有好处,只会给敌人更多攻击的借口。不如礼遇他们,放他们回去,并想办法以每年输送财帛的方式,和蒙古人达成暂时的和议,以缓和目前急迫的形势,等边境的压力稍微缓和下来,再从长计议战守的策略,这是中策。
后来蒙古伯颜攻入建康,听说汪立信这番策略,叹息道:“假使宋室真的采用,今天我们怎么可能在这里呢?
蒙古人南侵,文天祥(吉水人,字宋瑞,履善,号文山)上疏,大略是说:朝廷只求一时偏安,牵制前方将帅作战的气息太浓,而奋发进取、决心作战的意志太弱。并要求立刻斩杀师孟,以他的鲜血涂于鼓,来激励士气。
又说,宋朝受五代之乱的伤害,虽然削弱拥兵的藩镇,建立邑郡,一时可以矫正军人拥兵作乱的弊病,然而也付出国力衰弱的代价。所以敌人每到一州,一州就残破,每到一县,一县也残破,最后弄得整个中原沦陷,如今后悔也来不及。
如今应将天下分为四镇,每镇设立都督一人负责统领:将广西并入两湖为一镇,军府建于长沙;将广东并入江西为一镇,军府建于隆兴;将福建并入江东,军府建于番阳;,将淮西并入淮东,军府建于扬州。要求长沙负责收复鄂地一带,隆兴负责蕲黄一带,番阳负责江东一带,扬州负责收复两淮一带。如此,才能使各镇地大兵多,足以对抗敌军。
并找寻适当时机约定日期一起进军北伐,有进无退,倾尽全力攻击敌军,使敌军因战线扩大,必须防备各方的攻击兵力,而造成局部防御兵力的不足,疲于奔命,再加上我方策动敌后的百姓起义,从内部加以骚扰颠覆,如此敌人就不难击退了。
[冯评译文]
靖康年间有李纲不用,而用黄潜善、汪伯彦;咸淳年间有汪立信不用,而用贾似道;德佑年间有文天祥不用,而用陈宜中(永嘉人,字与权)。可见宋朝不是因金人强大而衰弱,而是自己衰弱;不是被元灭亡,而是自己灭亡。
察智部总序
【原文】
冯子曰:非察不神,察非智不精。子思云:“文理密察,必属于至圣。”而孔子亦云:“察其所安。”是以知察之为用,神矣广矣。善于相人者,犹能以鉴貌辨色,察人之富贵寿贫贱孤夭,况乎因其事而察其心?则人之忠倭贤奸,有不灼然乎?分其目曰“得情”,曰“诘奸”,即以此为照人之镜而已。
冯子曰:语云:“察见渊鱼者不祥。”是以圣人贵夜行,游乎人之所不知也。虽然,人知实难,己知何害?目中无照乘摩尼,又何以夜行而不踬乎?子舆赞舜,明察并举,盖非明不能察,非察不显明;譬之大照当空,容光自领,岂无覆盆,人不憾焉。如察察予好,渊鱼者避之矣。吏治其最显者,得情而天下无冤民,诘奸而天下无戮民,夫是之谓精察。
【译文】
智慧需要明察,才能显现出其效用;而明察若不以智慧为基础,则无以真正洞悉事物的精微关键之处。
善于看相的人,能从一个人的长相神色,看出一个人的富贵或贫贱,长寿或夭折来。
同样的,从一个人的行为处事之中,当然也能清楚判断出他是忠直或奸邪,是贤能或愚昧。因此,本部分为“得情”和“诘奸”两卷,便可以用来做为照见人心的明镜。
有句话说:“看见深渊里的鱼是最大的不吉祥。”所以古来的圣人往往深藏智慧,不轻易显示自己的洞见明察。
然而,却不可以因此说明察的智慧是无用而危险的,而是必须加以善用,尤其是经国务世的大事,若不能明察事物,则何以安国治民?身为守土治民的官吏,尤其应有明察的智慧。“得情”则天下没有冤情的百姓;“诘奸”则天下没有狡诈的恶人,这才是明察智慧的善用。
得情卷九
【原文】
口变缁素,权移马鹿;山鬼昼舞,愁魂夜哭;如得其情,片言折狱;唯参与由,吾是私淑。集“得情”。
【译文】
有口才的人,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有权势的人,能够指着鹿却说是马;但在有才智的人眼中,只要只字片语就能察出实情。
369、唐朝某御史
【原文】
李靖为岐州刺史,或告其谋反,高祖命一御史案之。御史知其诬罔,[边批:此御史恨失其名。]请与告事者偕。行数驿,诈称失去原状,惊惧异常,鞭挞行典,乃祈求告事者别疏一状。比验,与原状不同,即日还以闻,高祖大惊,告事者伏诛。
【译文】
李靖任岐州刺史时,有人告他谋反。唐高祖李渊命令一位御史来审判。御史知道李靖是被诬告的,就请求和原告同行。走过几个驿站后,御史假装原状丢了,非常恐惧,鞭打随行的官吏,于是请求原告再另外写一张状子,然后拿来和原状比对,内容果然大不相同。当天就回京师报告结果,唐高祖大惊,而原告则因诬告而被判死罪。
370、张楚金
【原文】
湖州佐史江琛,取刺史裴光书,割取其字,合成文理,诈为与徐敬业反书,以告。差御史往推之,款云:“书是光书,语非光语。”前后三使并不能决,则天令张楚金劾之,仍如前款。楚金忧懑,仰卧西窗,日光穿透,因取反书向日视之,其书乃是补葺而成,因唤州官俱集,索一瓮水,令琛取书投水中,字字解散,琛叩头伏罪。
【译文】
唐朝湖州佐使江琛,将刺史裴光的信,割取信中的文字,组合成文,诈称裴光与徐敬业谋反而提出告诉。
武则天1唐高宗的皇后(名曌,高宗崩殂之后,称帝,国号周)派御史去推断,都回复说:“信是裴光的笔迹,词句却不是裴光的文词。”前后派三个人都不能决断。
武则天命令张楚金再去调查,还是查不出实情。张楚金非常忧虑烦闷,仰卧在西窗下,日光透过窗子射进来,于是拿出信对着阳光看,才看出信都是修剪缀补而成的。因而把州官一起请来,要一瓮水,命令江琛把信投入水中,信纸果然一字一字地散开,江琛才叩头认罪。
371、崔思竞
【原文】
崔思竞,则天朝或告其再从兄宣谋反,付御史张行岌按之。告者先诱藏宣妾,而云:“妾将发其谋,宣乃杀之,投尸洛水。”行岌按,略无状。则天怒,令重按,奏如初。则天怒曰:“崔宣若实曾杀妾,反状自明矣。不获妾,如何自雪?”行岌惧,逼思竞访妾。思竞乃于中桥南北多置钱帛,募匿妾者。数日略无所闻,而其家每窃议事,则告者辄知之。思竞揣家中有同谋者,乃佯谓宣妻曰:“须绢三百匹,雇刺客杀告者。”而侵晨伏于台前。宣家有馆客,姓舒,婺州人,为宣家服役,[边批:便非端士。]宣委之同于子弟。须臾见其人至台,赂阍人以通于告者,告者遂称,崔家欲刺我。”思竞要馆客于天津桥,骂曰:“无赖险獠,崔家破家,必引汝同谋,何路自雪!汝幸能出崔家妾,我遗汝五百缣,归乡足成百年之业;不然,亦杀汝必矣!”其人悔谢,乃引至告者之家,搜获其妾,宣乃得免。
[冯评]
一个馆客尚然,彼食客三千者何如哉?虽然,鸡鸣狗盗,因时效用则有之,皆非甘为服役者也,故相士以廉耻为重。
【译文】
武则天时,有人告崔思竟的堂兄崔宣谋反,当时交付御史张竹岌审判。原告先引诱崔宣的姨太太,把她藏匿起来,反而说崔宣因为小老婆要举发他的阴谋而杀害她,尸体投入洛水。张行岌审判没有结果。
武则天很生气,命令他重新再审,回复依旧。武则天大怒,说:“崔宣如果真的杀死姨太太,谋反的实情自然明显,没有找到他的姨太太,怎么使案情明朗呢?”
张行岌害怕,逼着崔思竟去找。崔思竟在中桥南北张贴,悬赏藏匿崔宣姨太太的人,好多天都没有结果。而崔宣家每天私下讨论的事,原告往往知道。崔思竟猜想家中一定有内奸,就假装对崔宣的妻子说:“准备二百匹绢,我要去雇刺客杀原告。”然后在清晨埋伏于门前高台。
崔宣家有个寄宿的客人,姓舒,婺州人,为崔宣家服役,崔宣待他如同子弟。不久,崔思竟看见这个人走到门前,贿赂看门的人去通报原告。崔思竟一路跟踪到原告家,听见原告说:“崔家要刺杀我。”
崔思竟拉着舒姓客人至天津桥,在桥上大骂道:“无赖阴险的家伙,崔家要是被抄家,也一定拉你作同谋,你哪有办法洗清罪过?你最好交出崔家的姨太太,我可以送你五百匹缣,回乡去足以建立百年的事业,不然一定杀了你。”
舒姓客人后悔谢罪,就带领崔思竟去原告家,搜出崔宣的姨太太,崔宣因而无罪。
[冯评译文]
一个寄宿的客人尚且如此,那些有三千食客的人怎么办呢?虽然鸡鸣狗盗,在适当的时机可能有用,但都不是甘心效劳的人,所以鉴别人才要以廉耻为重。
372、边郎中
【原文】
开封屠子胡妇,行素不洁,夫及舅姑日加笞骂。一日,出汲不归,胡诉之官。适安业坊申有妇尸在眢井中者,官司召胡认之,曰:“吾妇一足无小指,此尸指全,非也。”妇父素恨胡,乃抚尸哭曰:“此吾女也!久失爱于舅姑,是必挞死,投井中以逃罪耳!”时天暑,经二三日,尸已溃,有司权瘗城下,下胡狱,不胜掠治,遂诬服。宋法,岁遣使审覆诸路刑狱,是岁,刑部郎中边某,一视成案,即知冤滥,曰:“是妇必不死!”宣抚使安文玉执不肯改,乃令人遍阅城门所揭诸人捕亡文字,中有贾胡逃婢一人,其物色与尸同,所寓正眢井处也。贾胡已他适矣。于是使人监故瘗尸者,令起原尸,瘗者出曹门,涉河东岸,指一新冢曰:“此是也。”发之,乃一男子尸,边曰:“埋时盛夏,河水方涨,此辈病涉,弃尸水中矣,男子以青须巾总发,必江淮新子无疑。”讯之果然,安心知其冤,犹以未获逃妇,不肯释。会开封故吏除洺州,一仆于迓妓中得胡氏妇,问之,乃出汲时淫奔于人,转娼家,其事乃白。
【译文】
开封胡姓屠夫的妻子,向来不守贞洁,丈夫及公婆天天打她骂她。有一天,她出去汲水后就没有回家,胡家就到官府告诉。刚好安业坊中有一具妇尸在废井中,官府便召胡屠夫去认尸,胡屠夫说:“我的妻子有一脚没有小指,这具尸体脚趾齐全,不是我的妻子。”
胡妻的父亲向来恨胡屠夫,就抚着尸体说:“这是我的女儿,久失公婆的宠爱,一定是被打死后投入井中以逃罪。”
当时天气炎热,经过两三天后,尸体已经溃烂,官府派人把它埋在城下,将胡姓屠夫关进监狱。胡某受不了刑求,于是认罪,成为冤狱。
宋朝法律规定,每年都要派特使复审各路的刑案。这一年,刑部郎中边某一看到这个案子,立即知道是冤狱,他说:“这个妇人一定没死。 ”宣抚使安文玉坚持不肯改判,于是边郎中派人去查看城门所贴的寻人启事,其中有一则是外国商人寻找逃婢一人,所说的特征和尸体相同,而住所也正在废井附近,但是那名外国商人已经搬走了。
边郎中于是派人去找埋尸的人,命令他挖出原来的尸体,埋尸者走出曹门,涉水渡河到东岸,指着一个新坟说:“这个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