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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爱莫能弃(完结)-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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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我应该去见见他,可我犹豫了好久,还是没有去。
  钱眼真的在我们回府后的两个月左右来了。
  人们说他到了府上,我忙和杏花往府门去迎他,到那里发现哥哥和李伯已经在和他说话了,哥哥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钱眼得意洋洋的表情。他扭头见了我们,叫了一声:“娘子,知音。”贼眼放出了狼光。
  杏花嘤咛一声,眼泪下来了,哭着骂道:“你这个厚脸皮!没良心的无赖!你死在外面吧!还来干什么?!”
  我原来心里堵得很,可听了杏花的话,竟笑了。
  钱眼忙说道:“娘子别生气,我这不是来了嘛!行囊里有许多袜子,有劳娘子费心。”
  哥哥说道:“我府有浣衣仆从,我一会儿让人去取你的衣服。”
  钱眼微皱眉:“她们有我娘子洗得好吗?别给我洗坏了。”
  我开口:“钱眼,你这个小气鬼!你是想累死我们杏花吗?”
  钱眼斜了眼睛:“知音,这么久没见,一见面没好话,这么大的火气。和人家吵架了?”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上了眼眶,这么长时间我一直觉得混乱压抑,可从没有过泪,但钱眼是与我走了一路的人,他撮合了我和谢审言。我突然想对他大哭一场,诉诉我的委屈。
  我赶快对杏花说:“你帮着大公子安置钱眼,我回去休息一下。”说完我向哥哥和李伯道别,转身匆忙走开。我知道他们会背着我谈论这件事,羞得觉得连手背都红了。
  急急地回到屋中,封闭的空间多少让我松驰了些。我坐在床上,想起了那些电视剧中的狗血场景,女主扑倒在床,用枕头被子衣服等捂脸痛哭,或趴着抽泣不已。其实现实中,更多的是欲哭无泪的难堪。我疯狂地想念现代世界的电视电脑,大商场大书店。如果我能上网打牌玩游戏,出去乱逛吃东西,我一定不会这么难受。
  一个电闪雷鸣的意念突然刮过我的脑际。那时在宿舍,大家公认,最痛苦的就是人被甩了。有人甚至因此跳楼寻短见。我现在就是碰上了这种倒霉事,所谓痛苦也就是看不了书,不愿见人,没想跳楼,可见我的心理素质还是很好的。也许,这证明了我其实没爱多深。
  想到了这些,我觉得好受了些,躺在床上,学着狗血情节把被子捂在了脸上,一会儿,竟睡着了。
  我又迷了路,七走八走,走到一处小院子,看着十分眼熟,才反应过来是那天谢审言告别我的后院,突然发现他就坐在树荫下的那张椅子上,低着头。我吓得一口气差点上不来:他别以为我来这里缠着他不放,就要走,可他已经抬了头,一见我,猛地站了起来。我忙转身,慌不择路地逃开,竟像走在水中,就恨自己怎么也跑不快,耳听得谢审言在身后喊了一声:“欢语!”……
  “小姐,醒来。”我猛地睁眼,眼前一片漆黑,谢审言的声音好像还在耳边,我的心砰砰乱跳,又是一阵羞耻。他已经甩了我,我还在梦里去找他!我原来觉得我已经把脸丢光了,看来还是高估了自己。
  手一动,掀开了捂着头的薄被,发现自己出了一身汗,活该!让你这么不长记性!去那里干吗?我暗叹,那天,如果我一见他的目光,转身就走,该多好。自己也省得听那些话。那个人心也太狠了些。难道不知道女孩子都要个面子。要拒婚,让别人传个话不就行了,为何一定要当面说出来?也许,他觉得我没脸没皮,往日那么缠着他问东问西,大概怕让别人告诉,我不信,还会与他没完没了。快刀斩乱麻,也让我死了心。其实,如果他真的对哥哥说了他不想娶我,我也会相信的,不会再去见他……
  “小姐。”我扭头,杏花在床边,已是傍晚时分了。杏花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大公子说,给钱眼接风,在偏厅摆了席,就我们几个路上的人,大家都等着了……”
  我忙起身,洗了把脸,与杏花到了厅,不仅哥哥,钱眼和李伯都在,丽娘竟然也坐。我赶快道歉,说什么丽娘也是一家的主母,让她等着实在不好。
  丽娘挥手:“别客套了,洁儿快坐,你爹太正经,我没让他来。这位钱管家实在有趣。”
  我坐下,发现他们面前都摆了酒,钱眼马上给杏花斟了一杯,杏花把一杯茶放在了我面前。
  丽娘举杯道:“欢迎我府的大管家。”她为人豪放,实在没什么文辞。
  哥哥也道:“我们从此就仰仗钱兄了。”
  钱眼哈哈笑,“没说的!看我的了!”大家一饮而尽,我觉得茶有些苦。
  放了杯子,钱眼看着我大叹了一声:“知音,你真可怜,难怪你对我发火。”
  一语触动痛处,我生气了:“钱眼!别惹我!”
  杏花也道:“钱眼,吃你的饭吧。”桌上其他人都不抬头,只有钱眼还不怕死心:“知音,你肯定他是那个意思?”
  我眼泪又起来了,“钱眼,你别来这套!我没心思跟你开玩笑!”想起当初就是他引我误入歧途,又道:“以前的事,我就不跟你算账了,从此后,不许再提这事!”
  钱眼叫起来:“知音赖我了!”
  我一下子几乎哭出来,忍住了喉中哽咽,说道:“我不赖你,只能赖自己。”
  杏花忙道:“小姐不要自责,小姐没有做什么坏事。如果谢公子不愿意,是他没有这个福气。”
  丽娘也说道:“洁儿,不要伤心……”
  哥哥叹息:“审言他……”
  我皱眉:“谁都别说什么了!我不想听!”
  大家都安静了。仆人们上了饭菜,想到钱眼远道而来,杏花又是盼了他那么久,我不该搅了大家的兴致,就强迫自己吃些东西。
  哥哥丽娘和钱眼谈了些府中事宜,钱眼又和李伯说了些江湖传言,我闷头不语,忽听钱眼对李伯说:“李伯,我总觉得不该是这么回事。那时,你也看在眼里,他每天那么早早地就起来等着,晚上就跟失了魂似的。”
  李伯叹息道:“钱管家,我也以为……”
  我咳了一声,说道:“李伯,我刚才的话,白说了?”
  钱眼对我说:“知音,你就知道欺负李伯。我明白你不想听,可我还是得说。这一路,咱们给人家说了那么多话,你对得起他。我就不信他不领你的情!他现在卡在这儿了,咱们等着,别急,晾晾他!”
  我出了口气:“钱眼,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没听过人会变吗?你消停消停,别瞎操心了成不成?专心工作,筹备婚事。”
  钱眼立刻眉飞色舞,“我已经让人去通知我爹了,他一到,”他转脸对了杏花,“娘子,你我就拜堂成亲了。”
  杏花一叱:“讨厌!谁想和你成亲?!”
  钱眼大瞪了眼睛:“当然是你了?还有别人?快告诉我,我得去认识认识!”
  ……
  他们开始说笑,哥哥和丽娘也跟着打趣,我强颜欢笑,仿佛回到了路上的时光。但有一片阴影,遮住了记忆里那个无声身影。
  钱眼来了以后,我的日子好过了许多。他每天办了府中的事物后,就会来找杏花和我,与杏花插科打诨,让我排解了很多愁闷。
  时间过去,压住我胸腔和咽喉的那块沉重渐渐地轻了。
  入了十月,秋风强劲,万木萧条。
  钱眼一日突然说临湖的餐馆新来了一位高厨,可以把鱼红烧了上了桌,鱼的嘴还一张一合。
  我听了吓得叫起来:“钱眼!这是虐待动物!”
  钱眼笑道:“你真假惺惺的,也不是没吃过鱼?嘴张不张的有什么不同?”
  我说:“我不管!只要我没看见,我就不心颤。让我对着嘴还动的鱼下筷子……算了吧。”
  钱眼不依不饶:“我要去看看,李伯,知音和我娘子都得去!”
  我说:“不去!”
  钱眼不高兴了:“知音,这一个来月,我陪你说了多少话?让你笑了多少次?陪我一次都不行?”
  我投降了。到了快晚餐的时候,我穿了朴素的女装,用头巾包了头,如一般的女子模样。钱眼一见就不高兴了:“知音,再怎么着,我现在也是个大人物了,太傅府里唯一的大管家!让大家看着和这么平庸的女子出门,太掉价。你看我娘子,穿得都比你好。”我转头看了眼杏花,她真的穿了件深藕色的夹袄,下面衬了黑色的裙子,很好看。她听了钱眼的话,正乐得双眉高扬。
  我叹气:“杏花有这个心思,我实在没这个力气。况且,我穿得太漂亮了,惹麻烦可怎么办?”
  钱眼手一摆:“那你女扮男装吧,只是得好看些!”
  我想现在天气寒凉,穿的衣服多,扮个男装也容易,就同意了。
  于是,哥哥又抱了衣服来,我上演了时装表演。这次,杏花,钱眼,哥哥和李伯在外厅坐了一排,一个个的,评评点点,都有自己的一套。最后大家一致首肯了一袭深紫色的男式长衫,金线绣的寸许的细致团花衔了衣襟领边,去了身长袖长虽还有些宽松,但扎了同样颜色镶了镂空金片的腰带,倒也算得上合身。杏花给我的发髻上戴了嵌着紫晶宝石的金冠。打扮穿好一出屋门,等在外面厅房的几位男士都看着笑了。
  钱眼道“也算是富丽堂皇了,加上你这眉眼,好一位秀美无双的俏公子!”
  哥哥叹息:“妹妹穿上男装,倒别有种动人气质,堪称意态风流。”
  我紧张地说:“钱眼,如果我们惹了麻烦,都是你的事!”
  李伯道:“小姐莫要担心,我多带几个人,只吃一顿饭,料是无妨。”
  哥哥说他有事,我们几个到了钱眼说的临湖的餐馆,只听里面人声喧哗。钱眼穿了身暗棕色的衣服,一大堆圆圈中的福字,绣得满身都是,简直就是在浑身上下写全了暴发户三个字。他领头一进门,里面的跑堂立刻笑脸相迎:“这位大爷……”钱眼不等他说完就大声道:“二楼雅座!”跑堂脸上露出为难之意,刚要说什么,钱眼啪地一声把一块硕大的银子拍在了跑堂手中道:“别说话!”跑堂咬了下牙,回答:“请稍候。”他转身离开了一会儿,又跑了回来说:“只要几位爷别大声说话……”钱眼一笑:“我们来吃饭的,不说话!”跑堂说道:“这边来。”
  我跟着钱眼,杏花和李伯跟着我,慢慢地穿过一桌桌的人,到了楼梯处。上面也是一片人声。我们上楼,钱眼一蹬上最后一节楼梯就大声说了一句:“知音!我们的桌子在那边!”我正纳闷他怎么这么大声说这些废话,里面有人说:“我们包了这层,怎么又有外人?”说话间,我已踏上了最后一级台阶,不由得观望了一下,人声一下子安静下来,我也怔在了那里。
  只见诺大的厅堂中间一张巨大的圆桌,围住了一圈人。桌子上杯盘满放,饭菜狼藉,酒盏处处。桌旁每个华服公子模样的人的两侧都是浓妆艳抹的少女,亲昵地依着他们。谢审言坐在对着楼梯口的一处座位上,他穿着暗碧色的长衫,更显得面色苍白,秀眉如墨,晶眸闪亮,非常俊美。他两眼瞪得大大地看着我。他身边两位女子,一个正一手持着酒杯,一手搭在他的肩头,另一个双手挽着他的手臂。
  我胸中有什么东西醒了过来,往事的洪水猛兽,一口吞噬了所有的温情。
  谢审言身边一位面目老成的公子看着我笑了:“这位公子如此风华!幸会幸会!我等正在为京城第一才子谢审言祝寿,若公子不弃,敬请入坐。”周围许多声音:“快来坐在这里……”“公子,在此……”
  我忙一笑说:“在下误入此处,打扰打扰,万分抱歉。我本是俗人,实在不能附庸风雅,容在下告退!”我转身就要走,钱眼伸手一拦说:“知音,我花了银子,怎么也得呆会儿吧?”我不看他,轻轻推开了他的胳膊,疾步下楼,身后一片叫声。
  匆匆地穿过一层拥挤的桌椅人群,我到了外面,清冷的风扑面而来,我才透了一口气。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想是李伯跟着我,就也不回头,向湖边走去。
  夕阳落在水面处,红得如此惨淡,周围环绕着灰色的云霭。恹恹的水波,灰中带着些有气无力的红色。
  我沿着水边慢慢地走,心里那种痛,让我几乎想笑。有研究说,人们总会重复地喜欢上同一种人。曾有多次报道,那些女子找的人,一个接一个,都是混账。不是打她们就是骗她们。她们就像瞎了眼睛似的,每次都把自己放在了敌人手里。我原来以为那些女的都少根弦,或者以前得了脑震荡,留了后遗症,现在我怀疑我和她们是一个样,实在不该五十步笑一百步。
  当初喜欢谢审言多少是因为他和我原来的那位那么不同。他在那么深的苦痛中坚定不移,一定是个有担当的人。可今天看来,他们竟是一样的!是不是我潜意识里知道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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