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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考古的故事(中国卷)-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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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指事:是在象形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加上其他表意性质的符号以表明某种事物的特征。如:立字,上为正立的人,下一横表示地。    
    3。形声:在表意符号图形旁边再加固定的表声符号,使原来的表意符号易于识读,从而扩大了表意符号的表达范围。如:水字,系江河湖海之水的总名。加“可”为河。“水”为意符,“可”表声。    
    据古文字学家研究,甲骨文中的形声字已占很大比例。文字声符的规范化是文字成熟的重要标志。    
    4。会意:会意字在甲骨文中是由几个表意符号有机组合而成的。如:众字,在数量上并不只表示三人,而是表示多于二的多数之意。    
    5。转注:许慎认为:“转注音,建类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    
    关于转注,历代学者对许慎的定义有很多不同的理解。这里不加详述,只举几个例子: “火,也。” “,火也。从火毁声。” “缠,绕也。”“绕,缠也。”    
    6。假借:    
    假借的核心是借用同音字,而没有其字。这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意识的进化和语言的丰富,用于记录语言的文字的需求量也势必增加,有些语言产生后却没有文字记述。    
    甲骨文字虽然主要为占卜的记录,但是它独特的书写形式,即以利器在甲、骨上契刻文字,以及它的文字结构特征都体现出了中国文字成熟初期的书法艺术风格。在商代中期到西周早期的近300年中,甲骨文字的契刻风格是各不相同的。中国的许多现代学者都对甲骨文的书法风格进行过深入的研究。郭沫若在《殷契粹编·序》中说:“卜辞契于龟骨,其契之精而字之美,每令吾辈数千载后人神往……足知存世契文实一代书法,而书之契之者,乃殷世之钟、王、颜、柳也。”甲骨文不同的契刻风格甚至成了对甲骨文分期断代的依据之一。    
    甲骨文是一种成熟却又相当古老的文字,绝大多数文字至今还无法识别。甲骨文字是现代人了解商周社会的窗口,也许破译了这些文字,商周社会面貌就会清晰地呈现在世人面前。    
    


第二部分:重大发现甲骨文与殷墟揭开殷人占卜之谜

    从甲骨文中可以看出,殷商时期,人们对神的崇拜已经具有了宗教意义。人们通过向神灵卜问来预测吉凶祸福,这在当时是非常流行的。甲骨文就记录了大量的占卜卜辞。    
    据研究发现,当时用于记录占卜卜辞的龟甲和牛胛骨是经过精心修饰的。中国的古人认为乌龟能活“千年”,视之为“通神灵物”,因而相信神灵的殷人也就以这种“神龟”来占卜。在殷商时代,龟甲主要从南方进贡而来。据专家鉴定,出土于殷墟的龟甲多是取材于南方江淮、珠江流域的胶龟,其特大者则是产于我国近海的海龟。另外,占卜用的龟甲还有少量取材于陆地龟。    
    学者们从一块已破译的甲骨上得知:商代武丁时期,一个雀地的诸侯一次向商王进贡“五百龟甲”。从其他甲骨文材料看,向殷王室进贡龟骨的人多为殷王之官或附属的方国之人。雀地的诸侯一次就送来500只龟,可见当时殷王室储存的龟甲数量是十分庞大的。    
    当时的社会,畜牧业仍很发达,可以提供大量的卜骨。1973年在安阳小屯发掘的H99是当时存放骨头的一个窖穴,里面存放着大量未经加工过的牛胛骨。可见,卜骨也是预先收集,以备随时取用的。    
    从发现的甲骨看,它们都有被锯、削、刮、磨的痕迹。卜甲一般是将乌龟的甲壳分成凸起的背甲和较平的腹甲两部分。连接背甲与腹甲左右两边的甲片,就叫甲桥,其位置在乌龟的前后足之间。在锯开上下甲时,甲桥留在腹甲上。腹甲、背甲都要经过一系列的整治。要除去鳞片、胶质等,背甲一般从中间剖开,并将中脊凸起部分锯去,在上面钻一孔。    
    卜骨主要用牛肩胛骨,不分左右。其整治方法是将顶端骨臼的圆形削磨成月牙形,以使骨臼与骨面平整。    
    甲骨经整治加工以后,还要经过钻凿才能用于占卜。钻凿是在甲骨的反面加工出窠槽,由呈椭圆形的凿和呈圆形的钻作用而成。钻和凿都只加工到距甲骨最薄的地方而不透过骨面。钻凿大致有三种:一是有钻无凿,二是有凿无钻,三是钻凿并用。    
    甲骨钻凿完毕,即已完成了占卜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当时的占卜内容是十分丰富的。    
    占卜的起始程序叫“灼龟”。钻凿的第一种和第三种,都是在钻处进行烘烤,这叫“灼”。第二种则在紧挨凿的左边或右边施灼,称“单灼”。在甲骨反面施灼之后,它的正面就会出现裂痕,直裂的兆纹称为“兆干”,横裂的称为“兆枝”。如果反面钻在凿左,则正面的兆枝向右;反之,钻在凿右,则正面的兆枝向左。占卜者就是根据兆枝的走向来判断吉凶祸福。    
    下面介绍一些商人占卜的内容。我们在一些神话题材的小说中经常可以看到商周人占卜的情形。在甲骨文中,对自然现象的神话说明已成了宗教教义,人们向神灵卜问或乞求神为他们造成某种自然现象。其中最重要的是卜问是否丰收,哪个地区、哪种作物将获得丰收。例如:    
    甲午卜,延贞:东土受年?    
    甲午卜,延贞:东土不其受年?    
    甲午卜,宾贞:西土受年?贞:西土不其受年?    
    癸未卜,宾贞:我受黍年?贞:我不其受黍年?    
    还有卜问“帝”是否会降下灾祸,不让人们获得丰收:    
    贞:唯帝它我年?二月。贞:不唯帝它我年?二告。    
    这类卜辞在甲骨文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各种著录甲骨文的书籍及研究论著,其编排、列用出处甚至文字也小有出入,但共同之处都认为殷人把丰收与否看作是由神、尤其是“帝”所掌握的。据此,研究者们认为农业是商代主要的经济部门。    
    天上的风雨阴晴,也被认为是由神掌握的,有卜雨的甲骨为证:    
    癸卯卜:今日雨,其自东来雨?其自南来雨?其自西来雨?其自北来雨?    
    在有关降雨的卜辞中,认为是帝所掌管的也较多。与雨有关的是风。风的有无也是占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被认为是由帝所掌管的。从甲骨文来看,帝未必亲自掌管风雨,但掌管风雨之神似乎必须得到帝的命令才可以降雨和刮风。    
    风雨可作为自然现象的代表,从商代人占卜中可以看出,在商代人的心目中,自然界乃是帝及其神所掌管的世界。神话中关于风雨的解说,成了商代人的宗教信条。    
    不仅如此,疾病也被认为是神灵的作祟。有些卜辞说明,在商代人心目中,疾病是和帝有关的事件,有些病也被认为和已故的祖先有关。    
    商代人祀神的方式,有告、卫等数种。告,是遇重大事件时向神灵报告的祭礼,只有一部分用于禳除包括疾病在内的灾祸。    
    在占卜结束之后,把所问之事刻写于卜兆旁边,这就是卜辞。卜辞刻在甲骨的正面和反面的均有,但前者居多,这以武丁时期甲骨文为多。有的卜辞正面刻不完,就在反面接着刻。早期甲骨文中多见这种正反两面相衔接的卜辞。    
    殷人契刻卜辞有一定的格式。一篇完整的卜辞可以分为前辞、命辞、占辞和验辞4个部分。    
    前辞,也叫叙辞或述辞,记述占卜的时间和占卜者。    
    命辞,也称贞辞、问辞,即命龟之辞,是向龟陈述要卜问的事。    
    占辞,即根据卜兆而判断吉凶。    
    验辞,即将占卜之后应验的事补刻下来。    
    但在卜辞中,4个部分不一定要同时存在,某些部分常有省略。    
    甲骨上的卜辞除契刻以外,还有朱砂或墨书写的卜辞,这种书写的卜辞字形特别粗大,比同一版面上的刻辞字形大得多。而且卜辞都是写在甲骨背面,而刻辞多是刻在甲骨正面的。这可能与甲骨的正面富有胶质和磁质,不易着色有关。    
    


第二部分:重大发现甲骨文与殷墟甲骨文中记录的商代科学

    甲骨文字虽然多为商代占卜用的卜辞,但其他方面的内容也相当丰富。如关于商代的农业、畜牧、田猎、货币、交通、征伐战争、宗教祭祀、家庭宗法、方国地理、平民奴隶、刑罚牢狱、天文历法、医药卫生等等都有记录。以下重点介绍商代的科学发展水平。下面分为几类:    
    首先是对事物的认识。从甲骨上对事物名称及相关记录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水平。    
    商代人对许多事物都做了详细的分类和准确的命名。商代农作物的种类,据统计有:禾(粟)、秫(黏谷子)、黍(糜)、麦(来、)、菽(豆)、(稻)、高粱等数种。    
    商人区分农作物种类的标准主要是果实的外部形态。正如研究者们得出的结论:谷子的穗是聚而下垂的,黍子的穗是散的,麦子的穗是直上的。禾字,“酷肖成熟的谷子”。据此,可以认为那形似穗、大而直的作物可能是高粱。    
    不仅如此,商代人还开始尝试从果实的内在性质上区分作物。如秫是禾的一种,另选一字以区别于禾。这表明商代人已认识到二者的差别。禾与秫的差别,单从外部形态是难以辨明的,但秫米作成饭是黏的。从禾中区分出秫,说明商人对农作物的区分已不再局限于外部形态。    
    商代人饲养的家畜种类也很丰富,有马、牛、羊、鸡、犬、猪,有人认为商代人还饲养鸭、鹅,甚至饲养鹿和身体庞大的象。    
    甲骨文中对每种家畜又有进一步的区分。其中马的名称还有白马、赤马等。用白马、赤马来命名马,依据的是马的颜色。从马的外形去认识马的性能,是后世相马学的基础。    
    商代人不仅从最简单、最直观的毛色上区分马的种类,还从年龄上对其加以区分,甲骨文中一些牛字右上方常附有-、、、等字样,有的学者认为这是表示牛的年龄的符号。    
    猪与牛类似,成猪叫豕,小猪叫豚。温少峰先生认为,这是以齿况鉴别猪的记载。    
    以年龄对猪、牛进行分类和命名,乃是基于生活和生产的需要。牛年龄的标志,是它的牙齿状况。相对于毛色,可以说是一种内在特征。    
    甲骨文中还记录了几种野兽的名字,如鹿、麋、、虎、象、兕、豕、狐、兔。是幼鹿。猎获的鸟类中,甲骨文中有记载的只有3种,即:雉、鹰、鸟。    
    这种情况表明,商代人对一部分猎物尚未能命名,因而也尚未能把它们区别出来。    
    其次是商代人对时间的区分。甲骨文中已经明确记录了年、月、旬、日等时间单位。    
    年,最初有“谷熟”的意思,后来将谷熟一次作为一个时间单位。甲骨文中已有以“年”为时间单位的记述。    
    与年相当的时间单位是“岁”。岁也是与农作物成熟、收获有关的概念,因此也和年一样,用做时间单位:    
    己巳壬卜,贞:[今]岁商受年?王占曰吉……    
    与年、岁相当的时间单位是“祀”。商代对祖先实行周而复始的祭祀制度。其祭祀周期有36旬型和37旬型。一个祭祀周期就是一年,因此也被用做记年的时间单位。以祀纪年出现在商代晚期和周初的甲骨文中,因而许多学者认为以祀为时间单位是在年岁作为时间单位出现以后的事。    
    比年小的时间单位是月。月显然是月亮盈亏一次或出没一次的周期。日则是视觉中太阳出没一次的周期。10日为一旬。这样的周期最易为人所感知,因此应当最先被作为时间单位。对月和年的认识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商代人已将年月旬日组成一套完整历法,说明他们对时间的区分已达到较高的程度。    
    商代人又根据一日之中的明暗程度将日划分为若干段落。据甲骨文记载,商代人把白天称为“日”,晚上称为“夕”。日与夕,构成一天。白天的时间又区分为晨、昧、旦、朝、大采、大食、中日、小食、小采、昏、暮等。    
    一日之内,表示时间概念的名词如此之多,反映了商代人精细划分时间段落的强烈要求。这种要求,使他们有可能寻求一种更精细的办法去确定和划分时间段落。    
    有的学者认为商代已经建造了专门测影的工具,甚至可以测定日食。    
    中国是世界上保存有日食文献记录最早的国家,古书中保存有夏代的一次日食的记录。在殷墟卜辞中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日食资料,经科学家推算验证,这些记载和实际现象是吻合的,说明商代已经能比较科学地观测并记录日食这一天文现象。这些记载为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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