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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3229-是谁在天边歌唱-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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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来看黄河源,但黄河源可不是那么好看的,没有路,也不通车,只能靠吉普车颠簸着把他们送进来又送出去,这笔费用也只有城市人才能消费得起。那些城市人,好不容易冒着高原反应和空气稀薄的危险来了,不看能走吗?还有那些开矿的,没有他的吉普车,他们能来去自如吗?    
    也是无意中见到阿香,阿香说起了尼玛家的事儿,他才自告奋勇来的。在看到尼玛的一瞬间,他就明白了,这才是他等的女子!他要的女人!他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就是觉得她就是应该属于他的,只属于他!这种感觉太强烈了,以至于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第四部分情窦初开的少年

    鲜花已经开满草原,阿玛尼木占木松又恢复了往日的繁荣景象,但达杰还没有回来。尼玛每天早晨都会唱歌,像从前一样唱歌,在每一个有阳光的早晨唱歌,期望着有一天从山那边传来一声回应,但始终她只听到自己的歌声,一个人的歌声。歌声充满了忧伤和无奈,歌声充满了离愁和期待。    
    她没有等到达杰,却等到了宗哲。    
    宗哲来这里本来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他不是阿香的邻居吗?或许阿香又让他带什么东西来了吧?果真是这样!十只小羊呢!拥挤在车厢里,那样子又可怜、又可爱!抚摸着小羊,就像见到了亲人,尼玛的眼泪落了下来。毕竟是血缘至亲,阿香时时刻刻想着她和阿妈呢!    
    “这一次只能给你送这么多了!车太小,好不容易才把它们从西宁拉过来。”宗哲笑眯眯地看着尼玛,像花儿一样的尼玛。    
    “阿香让你买的吗?给你钱了吗?”尼玛看着眼前这个好脾气的男人。    
    “是我送给你的!”男人笑笑,露出一排白牙。    
    “我不能接受你这么贵重的礼物!”尼玛吃惊但坚定地说。    
    “我喜欢你!我要娶你!”男人一把抓住了尼玛的胳膊,急急地说。    
    那是一双喷着火的眼睛,跟天边的火烧云一个颜色,火烧云把天空烧着了,这双眼睛把尼玛的脸烧红了。    
    “我已经定亲了!”尼玛红着脸说。    
    宗哲没有带走那些小羊,即使尼玛定了亲。但他感觉自己就像阳光下的一个气泡,看起来五彩缤纷,像空气一样坚韧,这时候也像被刺着了一样,破损制造出水晶般的珠点,润泽、圆满,纷纷下坠。    
    当宗哲匆匆忙忙、慌慌张张离开了尼玛之后,一个人漫无边际地在草原上开着车胡思乱想,眼看着车轮陷进了小湖边的花荡,才忙不迭地熄了火,干脆坐在车里看起了鸥鸟飞翔。    
    爱情就像一个魔术师,它可以把花儿变成鸽子,也能把石头变成珠宝,还能把人大卸八块却不让那个人死,那魔术师的手不是手,那魔术师也不是人,或者是人吧,他玩弄着一种千年不变的把戏,却没有一次被戳穿。人成了道具,成了摆设,成了玩偶,被一根线牵着,或者根本不需要线。    
    不管怎么说,宗哲都不能称作是情窦初开的少年,好歹也见过几个可以喜欢的女子,但就像过眼烟云,即使辉煌如向晚的霞光,过了一夜,第二天早晨一觉醒来便也忘得一干二净了。独独这个尼玛,让他想了一晚又一晚,早晨醒来偏偏还记得,偏偏因为记得而倍感开心。就是这样,爱情来了,没有理由,没有拒绝的借口,甚至想躲也躲不掉,一切都是不由自主的,一切都是前途未卜的,一切的快乐和伤感都掌握在那个小女人手中。这就是命吧!“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人这一辈子摆脱不了的其实只是命!    
    宗哲可以不娶她,但却不能不想她。就像他是她前生弹断的一根琴弦吧,他用一百年的时间换来今生与她相遇,等待被拨响的瞬间重返故里。    
    达杰回来了。其实他并没有走多久,加上来回路程,也就一个月而已,但他感觉自己已经离开草原很久了,就像一个世纪。阿妈的病也没什么好办法治,只要天气暖和就不会严重,但高寒地带很难维持,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草原依旧如千百年前一样静谧,嘤嘤嗡嗡的,那是牛虻和一种草原上特有的大蚊子,你可以看到他们拍打翅膀的样子,声音是靠想象才能听到的。间或有一只鹰从天空一掠而过,天空干净得就像一个处子。草原没什么变化,一点改变的痕迹都找不见,但他明明感觉到是变了的,阿玛尼木占木松正在以一种欣欣向荣的姿态积聚着能量,积聚着在人类社会正在消失殆尽的辽阔激情与脉脉温情。    
    见到尼玛,恍若隔世。那沧桑的笑靥浸透了孤独和疲倦,娇媚的容颜浸透了坚强和果断,岁月好像是一瞬间流过去的,阿玛尼木占木松把血液注入了这个不久之前还不谙世事的女子身体里面。    
    夜冷风寒,预示着不久将要到来的秋天。    
    


第四部分再一次进入了休眠状态

    秋天到来之前,阿妈跟尼玛说起她的婚事,一再强调说那是阿佳的遗言。尼玛看着憔悴的母亲,一阵心酸,只说“来年再说吧”,心想,还是等弟弟妹妹长大了再说吧,等吧,反正除了等,她也只能等了。    
    宗哲还是会时不时地过来看看她们,带些日常用品,或者粮食什么的,有一天还骑着马赶来了两头小牦牛,说是阿香让送过来的,后来尼玛才知道不是。来了也不闲着,帮尼玛做做酥油,跟阿妈聊聊外面的新鲜事儿,连阿妈都说宗哲是个好孩子,然后总是叹着气说,达杰也是个好孩子。    
    达杰也经常来,隔三差五地来,来了也不多说话,帮着尼玛到夏秋牧场打打牧草、捡捡牛粪什么的,一天很快就过去了。人说“寺院的喇嘛听鼓声,草原的牧人看天时”,其实就是这个理儿,即使羊少了,一年不转场也没什么,但总要考虑到一个牧场禁不禁得起长时间的垦荒,牧草自然还是要从夏秋牧场打的,顺便看看它们休养得怎么样了。草原也该休养一下了,这些年供养了太多牛羊,已经疲惫不堪。况且还要防备那些开矿的人,万一他们闯进了牧场,可就断了牧民的命了!即使这样也防不胜防,有一天他们骑马巡视的时候,还是看见牧场有一大块草皮被挖开了,层层叠叠的石砾露了出来,在花丛中显得那么刺眼。还有人在采挖药材、虫草什么的,也不管是谁家草场。他们无法怪罪的是自己的乡邻,他们需要钱来添置自家的牛羊,这些不起眼的花花草草,从一定程度上说,现在,成了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    
    风冷了,又是一个秋天。    
    在这块并不平静的土地上,阿玛尼木占木松以他桀骜不驯的性格,一而再、再而三地用飓风和暴雪抹去了所有生命留下的足印,但我知道阿玛尼木占木松是慈爱的,就像他平卧的姿态,那是生命最不设防的姿态。他用他的身体抚育了一代又一代的生灵,甚至不惜奉献出自己的灵魂。然而,他累了,真的太累了,承载了那么多的生命来去之后,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他的皮肤布满了疮痂,他的身体已然干涸,而他就像河底腐烂的水草,陷在淤泥中散发着恶臭。白云低垂,天蓝如洗,阿玛尼木占木松白雪皑皑,他用这样一种方式再一次进入了休眠状态。    
    这就是阿玛尼木占木松,千百年来他一次又一次地演绎着自然而流畅的生命节拍,或残酷或慈爱,但在亘古不变的主题中,却延续了不死的永恒主题。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学会等待,等待不等于寂灭,等待永远是清醒的。    
    我也在等待,等待阿玛尼木占木松再一次恢复他的慈爱,等待阿玛尼木占木松再一次打开他博大的胸怀。    
    尼玛的歌声每天早晨都会跟着白亮亮的阳光一起响起来,歌声中隐匿的等待一天比一天辽远,一天比一天欢快,春天就要到了,踏着她的歌声一路寻来。    
    损失是必不可少的,但他们能损失的也实在不多了,所以也没太大损失。春天来的时候,家里竟然意外地添了几只小羊,这不能不让尼玛惊喜。阿玛尼木占木松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土地似乎丰厚了许多,皑皑的雪峰似乎丰润了许多,花草看起来也肥厚了许多。早早地把牝牛、牝羊赶到了夏季牧场,交给扎巴守护,自己也开始了一年的忙碌。    
    生活是很具体的,也是很琐碎的,除去每天要忙碌的家务,还要储备过冬的草料、牛粪饼和衣服。尼玛闲暇的时候为阿妈缝制了一件羊皮氆氇,也给达杰缝了一件,又给弟弟妹妹一人做了一双黑牛皮的靴子,宗哲来的时候让他给弟弟妹妹带了过去。    
    现在,尼玛已经习惯宗哲像个亲戚一样走动,偶尔也会见不到宗哲,那是达杰来的日子,尼玛跟达杰去了夏季牧场。通常尼玛也只是达杰来的时候才会去牧场,离家远,要走的话,一天也打不了一个来回。好在达杰的枣红马健步如飞,早晨去晚上就回来了,还有很多时间打牧草、捡牛粪。    
    扎巴把牛羊照看得很好,根本不用她担心。牛羊虽然不多,但通常牛和羊不在一起吃草,一东一西的,扯的距离很大,扎巴不厌其烦地来回奔跑,远远地听到有陌生脚步就会狂吠不止,声如洪钟,一听就知道底气十足,一般人躲都来不及,谁还会再来牧场捣乱呢!这两年来这里淘金的人可真不少,他们除了开矿,采挖药材、虫草,有时候还放牧。你不舍得在自家草场放牧,怕常年放牧会把草原弄薄了,所以你游牧,想养养草,可他们舍得,他们恨不得一口气把你的草场吃秃了,省得他们换地方。不知道为什么,尼玛觉得这些人像土匪,他们这是在掠夺,掠夺草原,挖地三尺地掠夺!好在这些人并不多,否则阿玛尼木占木松就算毁在这些人手里了!    
    但生活并没有什么起色,家无过夜粮,心里不安稳啊!就连弟弟妹妹上学都是阿香救济,阿妈的身体也实在不应该这样下去的,日子还长着呢!万一阿妈的眼睛能治好呢?万一阿妈能行动自如呢?


第四部分血液在拼命冲撞他的身体

    微弱的星光下,草原像是处在一个巨大的混沌中,就像在一个蛋壳里吧,风声和远处的狼嚎似乎很遥远也很模糊。尼玛紧紧地抱着达杰,达杰都能听到她重重的心跳了呢!听到她在自己耳边呢喃,温润的嘴唇摩挲着、寻找着他耳后那根最敏感的神经,他感觉到从身体到心灵的一阵眩晕。    
    他的血液在拼命冲撞他的身体,也在冲撞他的灵魂,他能感觉到自己的颤抖,就像他能感觉到夜风正在撕裂他的帐篷。一切都是那么狂躁和混乱,一切又都是那么迷茫而不确定。    
    达杰不明白尼玛今天是怎么了,选择在这样一个夜晚,这样一个混沌的夜晚、这样一个狂躁的夜晚钻进了他的帐篷,而在他无数次的想象中似乎应该是一个月明风清的日子,是在亲友和诸神的祝福中,他和她双双步入神圣而神秘的殿堂。就像是一个梦,一个焦渴的梦,在梦中他如同沙漠一样渴望甘霖从天而降,她就是那甘霖,他却不知道该如何承接。    
    狂风、暴雨、狼嚎、马鸣,在一瞬间席卷过他的耳朵,时间失去了秩序,空间发生了错位,感觉有点儿被掏空,接下来就是粗重的喘息声,声声如电闪雷鸣。    
    他的手摩挲着她如花一样娇嫩的面容,如玉般温润,如水般晶莹。一滴温热的眼泪滚落他的手中。    
    如果可能,达杰宁愿一辈子没有这个意乱情迷的夜晚。如果可能,时间只是日历,他会毫不犹豫把这一天从日历上撕去。如果可能,他宁愿只是一个梦……    
    即使时光再倒回去一千遍,他也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尼玛要结婚了,新郎不是达杰!怎么可能呢?给他一万个理由他也不能相信这是真的!然而,她连一个理由都没有给他!    
    婚礼就在两天后举行。    
    一个人奔跑在空旷的大草原上,就像是一头被追逐的野兽,一头受伤的野兽,还找不到可以躲避的山洞。    
    再也听不到尼玛唱歌了,而自己的声带也终于失了声,草原太静寂了,一点儿声音都没有!    
    直到一个月之后达杰才开始后悔竟然没有参加尼玛的婚礼,毕竟这是他心爱的女人今生唯一一次的婚礼,毕竟他是那么爱着她,他的生命不能没有她!是的,他不能没有她,哪怕她已经嫁为人妇,成为别人的妻。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想怎么样,他也恨自己根本不能够怎么样!就像现在,他不停地奔跑在阿玛尼木占木松空阔的大草原上,天空是那样地蓝,蓝得没有一粒杂尘,好像吸尽了人间荣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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