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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分手的情人别见面-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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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爱情一词有时可以和游戏、快餐、交易混淆并用的时候,面对近在咫尺的飘飘长发、脉脉明眸、润润红唇和纤纤玉手,我的内心深处竟然迸发不出半点的激情。她们常常对我说:“我爱你。”我也常常对她们说:“我爱你。”但这样的时候,我看不清对方也看不清自己。    
    美容术让我们这个时代盛产越来越多的美女,爱情两个字也变成了泛滥成灾、无处不在的脱口秀,而情深意长的灵性之爱却成了遥远的天外回音。    
    我越来越害怕有人和我谈婚论嫁,那种权衡利弊之后相约相伴一生的决定让人望而却步。在我自己都没闹清楚自己到底是绩优股还是垃圾股之前,叫我如何去接纳那些期望值大得没边的、漂亮又疯狂的女股民?    
    三年前,我爱的女人沈冰柳走了,此后不久,爱我的女人瞿霞和别人结了婚。    
    失恋把我变成迷失在罗布泊大沙漠中的独行者,困顿在一望无际的黄沙里,步履维艰,看不到一星半点的绿。孤独随着时间膨胀,斯人独憔悴,连影子也日渐消瘦。    
    那种近乎狂躁的悲痛并不像预想的那么长久,心似乎很快平静了下来,但记忆却时常和我过不去,往事总像还魂的精灵,一点点噬痛我的神经。尤其到了春天,看着似雪的杨花满天翻飞,我就会想起那些和春天叠印在一起的日子。    
    我的第一次恋情,开始得像个童话,也像所有的童话一样美好而通俗,毫无新意。    
    沈冰柳是我医学院的同学。在入学第一年的春节晚会上,我们医疗系演出了英语对白的话剧《白雪公主》,那时候我的英语口语水平实在太差,所以在最初排演的时候,虽然徒有一米八的大个子和一头微卷的黑发,却只被分派到一个小矮人的角色。    
    排演进行了一个星期,“白雪公主”忽然罢演退出。一天之后,业余剧团的导演通知我,由我和演白马王子的同学互换角色。事后我才知道,“白雪公主”罢演,是为了争取让我主演男一号。这件意想不到的事,给我的身体注入了一剂强力能量合剂,那段日子,我每天早晨四点钟就起床,跑到校园的路灯下,疯狂地大声朗读我的英语台词。    
    演出取得了极大的成功。终场时,白马王子轻轻托起身穿白衣白裙的小爱人,缓步走向绿海般的大森林,全场响起雷鸣般的热烈掌声。    
    舞台上的灯光暗了下来,绛紫色的大幕徐徐降落,大礼堂里的喧闹也全都静去,大家都忙着卸妆,我却被白雪公主一把拉到大幕后的角落里,她把两条长长的胳膊搭在我的肩上,灼热的气息混合着化装油彩的味道,直扑到我的脸上,她的脸一点一点地向我贴近,近得能让我在昏暗的光线中从她的眸子里看见我自己,我想张开双臂紧紧地拥抱她,可却身不由己地一点儿一点儿向后躲闪。冰柳咯咯咯咯地笑着,啄木鸟似的,在我的嘴唇上连连啄了好几下,然后拖着长长的白裙子飞走了。望着那个飘飞而去的白色精灵,我用手背抹着滚烫的嘴唇,手背上留下了一抹淡淡的口红。我弄不清自己是在梦中,还是在戏里。    
    春意越来越浓的时候,白雪公主的恋情成了众所周知的事实。从那时起,每当我们在绿树成荫的校园里并肩同行,都会惹来无数关注的目光,那阵子,我和冰柳成了校园里一道最为亮丽的风景。    
    一般童话的结尾,都应该是:“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沈冰柳却在我们布置好新房的时候,突然急转弯离我而去嫁了一个美国新泽西州五十三岁的橄榄球教练。    
    失恋让人仓皇,在我最迷茫的那段日子,另一个女孩儿瞿霞用她的爱情冲击波偷袭了我的“个人网站”。    
    准确地说,我和瞿霞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恋人,因为迄今为止,我们彼此连手都没拉过。她给予我的是一首浪漫的情歌,随风飘来,戛然而止,却又常常余音在耳。    
    瞿霞是我们外科手术室的护士,比我早一年分配到这个医院。这个匀称、白净、不苟言笑的女孩儿有一种安静的美,走路和说话都轻柔得像风。我从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应该属于上上个世纪。她的样子和她的性格都不经意地透着一种东方古典神韵,蕴藉而含蓄。佛经上说,静则灵,灵则慧,瞿霞就是这种说法的最好诠释。    
    男人都具备善于捕捉美色的天性,对这样的女孩儿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几乎是不可能的,但那时我正处在和冰柳的热恋中,因此我和瞿霞一直友好而愉快地相处,却完全忽略了她对我的含而不露的深情。    
    冰柳走后的那个夏天格外炎热,一个气温近四十度的下午,我做完一台手术后离开手术室。瞿霞从后边追了上来,把一个彩色的小盒子塞进我的手里。    
    “回去再打开。”瞿霞低着头,说话的声音轻得如同一缕烟。说完扭身走了回去。    
    在此之前,我已经听说瞿霞要结婚的消息,我想当然地觉得这盒子里装的一定是喜糖。所以我把它丢在办公桌的抽屉里,直到两天之后值夜班的时候,才漫不经心地把它拆开。


第一部分失恋让人仓皇(2)

    我在打开那个小盒子的一刻,内心的感觉如同经历了一场八级地震,盒子里装着两颗绿色的无花果和一封写了满满三页纸的长信。    
    瞿霞说自己是个懦弱的女孩儿,从小到大的生活都是由母亲一手安排,她按照母亲的意愿当了护士,现在,又要嫁给一个母亲为她挑选定了的男人。她说她第一次和那个男人见面的时候,正是我来医院上班的头一天。她不知道自己爱不爱这个即将成为她丈夫的人,但每次见到他,总是赶不走眼前的另一个影子,那个影子就是我。    
    我把信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每看一遍,都好像有火山的岩浆从心室里流过,那些娟秀的小字把我引向她的情感深处,而她的婚姻却把我拒之于千里之外。    
    我真弄不明白,她为什么一直到临嫁出去的时候,才向我敞开心扉,让一段本来还有机会相亲相爱的情缘,变成了此恨绵绵无绝期的遗憾,只留下两颗青青的无花之果,记载着美丽和无望。    
    这件事情让我无名地忧伤了许久,我和瞿霞的关系也因之变得又客气又疏远。我们很难像普通同事一样坦然相对,却又总能从客套和疏远中品味着那么一点似有似无的缠绵。    
    我珍藏起瞿霞的信,也同样小心地珍藏着那两枚小小的无花果,看着它们由青变黄,由鲜嫩变得干枯,一直没舍得扔掉,我相信它们是这个喧闹时代里最后的柏拉图。    
    据说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十公顷的土地沙漠化,我的生活也在以更快的速度褪去春天的绿色。    
    年年杨柳依旧,我的热情却随着我的青春一点点地飘走,虽然我的生活里仍然有不同类型的女孩子来来往往,但我却始终找不到一点爱和被爱的重量。    
    我的心日复一日地变得更加落寞索然,甚至全然丢掉了起码的自信。当我最终失去了所有的热情,一路熊市,直到跌停板的时候,我知道青春不再来,我完了。    
    现在,我是个二十八岁的老男人。    
    黎明,我照例是被邻居家的琴声敲醒。    
    这个星期天和以往略有不同,我身边睡着一个名叫康小妮的女孩儿。    
    晨曦从窗帘的缝隙中透了进来,洒在四川女孩儿熟睡的脸上。康小妮自称是美院三年级的大学生,但她那只有一米五多一点的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的身量和那张圆圆的娃娃脸,总让我对她的实际年龄有点怀疑。    
    熟睡中的康小妮,脸色红润得像婴儿。在城市空气污染的环境里长大的女孩儿,很少有这么明丽的肤色。可惜她的睡相不那么雅观,蜷缩着身子,半边脸被枕头压得变了形,紧闭的双眼像一对突起的小核桃,最惨不忍睹的是大张着的嘴边上,正缓缓淌下一溜儿口水。这副样子真的很难和阳光下那个神采飞扬的康小妮联系在一起。    
    虽然初恋的失败害得我早已不把爱和性看得那么神圣,但直到昨天以前,和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孩子在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就滚到了床上,是我连想都不敢想的事。    
    昨天早上的同一时刻,我同样是被隔壁男孩的钢琴声吵醒的。    
    我们这座楼是舅舅医院里的宿舍,隔壁住的是舅舅的同事丁护士长,她是位单身母亲,带着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儿叫丁咚。    
    我在这里已经住了三年之久,却和我的邻居们并不熟识,偶尔在楼道里碰到的时候,最多也只是彼此微笑着点点头。如今住在城市大水泥盒子里的人,大都彼此维持着这么一种鸡犬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冷漠状态。    
    电子对讲机的铃声响了,通知我到楼口签收一份特快专递的邮件。    
    我匆匆地跑下楼来,外面的雪下得正紧,楼外的地面上,积雪已经有半尺来厚,白皑皑的一片。    
    楼外不见一个人影,我正纳闷,一阵笑声从远处灌木丛后传了过来。一个穿红羽绒服的孩子平展着双臂上下摆动着,做着飞行的姿势朝这边跑来。雪地被他踢踏出一溜儿歪歪扭扭的脚印,灌木丛上的积雪,也被他划动的指尖碰得扑扑簌簌地往下落,红色的羽绒服像一团燃烧正旺的火球,随着他跑动的脚步上下跳动。


第一部分失恋让人仓皇(3)

    他跑到我的面前,拍打着衣服上的雪,然后一把扯下头上的滑雪帽,露出一条长长的马尾辫。    
    “1306次航班准点到达!”她背着一个双肩的红背包,一双红色的毛线手套用一根绳子系着,挂在脖子上,她把双手背到身后,微微弯着腰,歪着头朝我嗤嗤地笑。    
    “是不是有我的邮件?”我问。    
    “没错,你的特快专递!”    
    她说着,飞快地把一只冰凉的小手塞进我的手心说:“拿去吧!在这儿!”说完前仰后合地笑,笑得有点肆无忌惮。    
    我把手缩回来。仔细打量这个疯疯癫癫的女孩儿。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酒涡,似曾相识,可我不知道她是谁。    
    她笑够了,装出一副失落的样子,煞有介事地叹着气说:“伤心哪,你怎么可以把我忘了?”说着,把背包取了下来,从里边掏出一张大红的贺年卡举到我的面前。贺卡是自制的,上面画了一群身穿土家族服装的小孩儿。旁边有几个故意写得歪歪拧拧的大字:“祝你新年更年轻”,落款是“康小妮”。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她,康小妮,去年在张家界认识的那个康小妮。    
    去年国庆节,舅舅颜卓文去张家界参加中华医学外科学会召开的一个学术讨论会。他有一篇题为《直肠动力学研究与临床应用》的医学论文要在这次学术会上宣读。我则利用假期和他一起去旅游。    
    舅舅开完会的那天,我们到金鞭溪以西的峡谷里去看猴子,这里的猴子不怕人,只要有人喂食,它们立即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把你手里的食品和水果一抢而光,争抢中,它们还会你抓我,我推你,发出吱吱嗷嗷的叫声。    
    那天,我们刚刚来到猴子聚集的山坡下,就听到有人尖叫。抬头一看,一群猴子正围着一个女孩儿,一个小猴子居然蹿上了她的肩膀,那个女孩儿吓得够呛,尖叫着把手里的塑料袋扔出老远,水果滚了一地。    
    我们赶上前去的时候,女孩儿蹲在了地上,用手捂着脸,另一个和她同行的女孩儿站在一边儿,一个劲地问:“没事吧?康小妮,伤着没有?”    
    我和舅舅走到她们跟前,我对那个叫康小妮的女孩儿说:“我是医生,让我看看你伤得重不重?如果伤口比较深,就得赶快找一家医院去清洗处理一下。”    
    康小妮把双手从脸上拿了下来,从地上一跃而起,看了看我和舅舅,做了个鬼脸说:“谢谢,我没事。”    
    她的同伴追打着康小妮,两个女孩儿笑成一团,我们也就这么认识了。    
    后来,我们一起去爬张家界的主峰。主峰的山顶上,有一个旅游点,是个土家族山寨。山寨里的工作人员一律是身穿土家族服装的俊男靓女。游客们只要花二十元钱就可以参加一次土家族婚礼,男游客花五十元钱就可以做一次婚礼上的新郎,新娘或是由女游客自愿担当,或是由工作人员中的女青年扮演。    
    那天,我做了一次土家族的新郎,我的“新娘”就是康小妮。    
    我把康小妮带上楼来。这个和我有过一面之交却做过我“新娘”的女孩儿,把阳光带进这间灰暗沉闷已久的房间,也带给我一个难得轻松愉快的周末。    
    那天中午,我从冰箱里翻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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