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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5965-到坟场的车票-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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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他用同样低沉的声音说:“昨天我想到你,但是你还不到时候,还得再等一段时间。我要把你留到最后。”一阵短暂的沉默,“我是说倒数第二个,他才是最后一个。”    
    他只说了这些话,然后等了二三十秒,才把电话挂断。之后答录机喀的响了一声,机器自动转带,回到预备状态。空气似乎停止流动,我们则沉默地坐在那里。


《到坟场的车票》 第三部分发现一些新的地点

    10    
    破晓之前我回到旅馆,进房时已经过了四点,没多久,天色就转亮了。我整个晚上都在城里奔波,走遍多年来未曾重访的各个角落,有些地方早已经歇业。我试图寻访的部分人士也已不见踪影,不是在天上,就是在牢里,有些人甚至早已离开国内。不过我还是发现一些新的地点,认识了几个新角色,并设法使他们愿意协助我的搜寻工作。    
    我在普根酒吧找到“男孩”丹尼。他个头矮小,虽为黑人但得了白化症,仪态和礼貌十分讲究。他总是穿着剪裁保守的三件套西装,只在夜里活动,生活作息如同吸血鬼,从来不在日出到日落这段时间外出。现在他的习惯跟以前一样,还是只喝纯的冰的俄罗斯伏特加。对他而言,普根酒吧和顶尖小店等地就是他的家,这些店里总会随时为他准备一瓶冰透的伏特加。不过现在顶尖小店已经歇业了。    
    “现在那里改成一家法国餐厅。”他告诉我,“高消费又不是很好,我最近大都来这里,不然就是去阿姆斯特丹街上的鹅妈妈之家。那里有一组三重奏还不错,一星期六天都表演,鼓手一向不用鼓棒而只用金属刷子,从来不肯独奏。而且,他们把灯光控制得恰到好处。”    
    “男孩”丹尼所谓恰到好处,绝对是昏暗至极。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戴着墨镜,我想即使在暗无天日的矿坑中,他也还是会戴上墨镜。“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吵杂、太明亮了,”我不只一次听他这么说,“应该安一个可以调暗光线的装置,音量也应该降低。”    
    他不认得我带去的素描人像,但听到莫特利的名字则似乎有些印象。我试着唤起他的记忆,最后他渐渐记起了这个事件。“你是说他现在回来找你算帐,”他问我,“你为什么不干脆跳上飞机,找个温暖的度假胜地,等他冷静之后再回来?像他那种家伙,给他几个星期,包准他又会捅出咯搂子,没多久就得再回去蹲监狱。这样一来,你又有十来年可以高枕无优了。”    
    “他现在变得更狡猾难缠。”    
    “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竟然待了十二年,你说他的脑袋能有多厉害?”他一口喝完酒,接着他的手只不过挪动几寸,竟足以招女招待前来服务。等女招待斟完酒并确定我的饮料仍未喝完之后,他开口说:“我会传话下去,随时保持警觉,马修,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我很感激。”    
    “不知道他会在哪个区出没,和谁混在一起。不过有些地方还是值得你过滤一下。”    
    他提供一些线索给我,我便循着这几个方向跑遍了全城。我在伦诺克斯大道上找到一家无照酒馆,街尽头另一家酒吧,则有很多有钱有闲的上流阶级人士在那儿喝酒。我还坐出租车到城中二十街和第三大道附近,一个名为补缀之家的店,店外的砖墙上还悬挂着早期的美国式拼布作品。    
    我告诉酒保,我找汤米·文森特。“他现在刚好不在,”他答道,“如果你愿意稍等一会儿,通常这个时间他也差不多该回来了。”    
    我点了一杯可乐,在吧台等待。吧台后方有一面镜子,我不用转身就可以看到门口进进出出的人群。直到我的杯中饮料喝得只剩下冰块时,坐在相隔两个座位的胖男子忽然走过来,伸手搭在我肩上,仿佛我们是旧识。他说:“我是汤米·文森特,需要我为你效劳吗?”    
    我在二十街和公园大道、第三大道后面的十四街、第八街北段靠百老汇大道,及四十七街和第五大道间的列克星敦大道附近闲逛。这一带是站街女郎群聚揽客的地方。她们个个花枝招展,穿着超短热裤和削肩背心,头戴金黄假发。我上前交谈的女郎不下数十位,听任她们误以为我是警察,反正我否认也没人会相信。我把莫特利的画像拿给她们看,警告说他以伤害站街女郎为乐,而且是杀人嫌犯。我说他也许会以客人的姿态出现,但是他常自认为是皮条客,而且很喜欢控制妓女。    
    第三街上有个女郎顶着一头金发,与深色发根形成双重发色的特殊造型,她自称认得这个人。“不久前才见过,”她说,“只看却不做买卖,还问了一些奇怪的问题,问我要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喜欢什么、又不喜欢什么之类的。”她握起拳头,在胯间比划着表示不屑,“拿我当傻子耍,开玩笑,我才没空跟他瞎扯。你懂吗?后来再遇见他时,我就赶紧快步走开。”    
    另一个在百老汇大道的女郎,身材惹火,满嘴南方腔,说她也曾在附近见到他,但最近却不曾出现。最后一次看到时,他是和一个名叫邦妮的女孩一同离去。那么邦妮现在在哪里呢?也许去了其他地方,消失了,好几个星期都没再见过她。    
    “也许去了别的场子,”她说,“也说不定是有什么事发生了。”    
    “什么事?”    
    她耸耸肩,“什么事都有可能。有时候你会见到某些人,有时候她们又消失了,你也不会立刻开始想念她们,顶多无聊时会问:‘嘿,那家伙上哪儿去了?’然后还是没有人知道结果。”    
    自从邦妮和莫特利一起离开后,她有没有再见过邦妮呢?她想了想,似乎无法确定,甚至也不能确定和邦妮一起离去的男人就是莫特利。她想得越久,对自己的印象就越没把握。    
    途中我抽出时间,赶赴正在艾乐农屋举办的午夜聚会。艾乐农屋位于西四十六街上一栋老旧办公大楼三楼,是由办公室改装成的俱乐部。参与这个聚会的大都是年轻人,其中很多人看来像是刚开始戒酒,信心不足的样子,绝大多数除了酗酒之外,还伴随有长期嗑药的问题。这些年轻人和在街上的游民几乎没两样,唯一的不同是他们现在都有一个目标,人人都努力远离酒精保持清醒。而在街上的那些人,却在这个世界的边缘渐行渐远。    
    我抵达会场时已经迟了几分钟,正在演说的女孩提到她十二岁时,已经有两年的酒瘾,正要开始抽大麻。她继续诉说她的过去,内容包括各式各样的禁药,海洛因、古柯碱等等,也提到了在街上当扒手、当娼妓,去黑市贩卖她的婴儿种种。她花了好一会儿的工夫陈述她的经历,她现在不过十九岁而已。    
    这个聚会持续了一个小时,我从头到尾都参与了。我的注意力随着演说的结束而分散,在后来的讨论会中我没有发表意见,因为会中主题都是关于愤怒的情绪。我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偶尔因为某些人太过激烈的谈话,才会被打断,带回现场的主题中来。大部分时间,我都任自己思绪飘散净化我的情绪。外面那个世界充斥着邪恶,而过去这几个小时中,我更是在挖掘其中最丑陋的部分。但现在身处聚会,我只管努力戒酒,就像这里的每一个人一样,单纯简单,这使得此地成为一处避风港。    
    最后我们一起站起来,诵读祈祷文,然后我又回到外头邪恶的残酷大街上。    
    星期一早上我睡了大约五个小时,醒来时却如宿醉般头晕目眩,这真是不公平。前一晚喝了太多品质低劣的咖啡、掺水的可乐,吸进几百公升充满二手烟的空气,难怪我无法像小学生一样期待这新的一天降临,只能如同酩酊大醉之后一样,整个早上受苦受难,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度日如年。


《到坟场的车票》 第三部分吞了一些阿斯匹林

    我吞了一些阿斯匹林,淋浴刮胡,到楼下街角小店喝了一些果汁和咖啡,等阿斯匹林和咖啡发挥作用后,又走到几个路口外的商店买份报纸,带回火焰餐厅,点了一些早餐准备边吃边看。早餐送来时,宿醉般的不适终于结束,虽然我还是感到很疲惫,但总得调整自己去适应。    
    报上的内容显然不怎么令人振奋。头版新闻是有关牙买加区的大屠杀事件,一个委内瑞拉家庭遭到枪击和砍杀,四个大人和六个小孩丧生,住宅付之一炬,连邻近房舍都被火波及。证据显示出这个事件可能与毒品交易有关,由于出现这种推论,让一般民众感到事不关己,警察们也不用日以继夜费尽心力努力破案。    
    体育新闻片的新闻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纽约两支球队都输。喷射机队惨败,巨人队则以些微差距输给猎鹰队。体育新闻最大的好处,就是它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实在微不足道,至少不会要人命,到头来,谁输谁赢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我就不太在乎那些输赢胜负,但话说回来,我似乎对任何事情都不太在乎。于是我又翻回社会新闻版,看到另外一件与毒品有关的谋杀案件。这起事件发生在布鲁克林区海洋公园,一个曾经数次因为毒品被捕的二十四岁黑人男子,被改造散弹枪射击身亡。这条新闻固然令人不愉快,不过老实说,比起我们球队输给费城队的事,后者更让我难受,虽然输球本身已经无法引起我任何情绪反应了。    
    第七版有一则新闻吸引我的注意。    
    一个名叫迈克尔·菲茨罗伊的二十二岁青年,与女友约好去圣马拉契教堂望弥撒。他的女友是演员,主演过的几部广告皆颇受好评,她在四十二街和第九大道一带的曼哈顿广场有一间公寓。他们沿着四十九街手牵手准备散步回她家时,恰好有一个名叫安托瓦妮特·克利里的女子在这一刻决定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选择跳楼的方式来自杀,她恰好住在有二十二层高的楼上。她向下一跳,根据我们在学校物理课所学过却从来记不清楚的加速原理,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冲撞速度,想要魂归西天实在一点也不困难。对迈克尔·菲茨罗伊来说也是一样,就在这一刻,他正巧走到她落下的位置。他的女朋友安德丽·杜特什并未受伤,但报道中说她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她的反应完全可以理解。    
    我快速地浏览过其他版面:巴尔的摩市长最近提议让某些药品合法化,比尔·雷埃尔针对这个议题发表了一些看法,还有一些不好笑的漫画。但不知何故,我忍不住又翻回到第七版,重新阅读关于迈克尔·菲茨罗伊最后一刻的新闻。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这则新闻竟让我的情绪起伏,也许是因为事件发生的地点碰巧离我住处非常近。那位克利里姓女子住在西四十九街三百零一号,我经过那个地方不下百次,昨天早上我前往时代广场一带,准备走访附近旅馆时才刚经过。如果我稍微睡晚一点,说不定正巧可以目睹事情的整个经过。    
    我忽然想到马库斯·奥雷柳斯书中的话,万事之发生,冥冥中皆如其所应当之势。我试着想像迈克尔·菲茨罗伊的命运,他本来带着愉快的心情正要去女朋友家。报道中还提到,那个压死他的女人今年三十八岁,跳楼前甚至脱光了全身衣服。    
    人人都说上帝的意旨深不可测,我也认为确实如此。天条中大概注明迈克尔·菲茨罗伊只能活二十二年,而且最佳的死法就是被一个从高空急速落下的裸女压死。    
    曾有人说过,人生,对于那些靠思考过日子的人像一部喜剧,对于那些凭感觉过日子的人来说却是一场悲剧。对我而言,无论怎么过日子都是有喜有悲,即使你什么都不做也逃不掉。    
    那天中午过后,我打电话给马西隆的哈夫利切克,他恰巧正在座位上。“嘿,我正想着要找你呢。”他说,“大苹果还好吗?”    
    已经有好一阵子没听人这么称呼此地了。“老样子。”我回答他。    
    “孟加拉虎队怎么样了?”    
    我根本没留意他们的输赢。    
    “打得不错。”我说。    
    “好。你的事情发展如何?”    
    “他正在纽约,我一直追踪他,但这城市实在太大了。我知道他昨天威胁了一名女子,她是康妮·斯特迪文特的老朋友。”    
    “这样啊。”    
    “是呀,他可真会制造麻烦。不知道克利夫兰那里是否有消息?”    
    “你是说实验室的结果吧,”他清了清喉咙,“我们在精液中找到一种血型。”    
    “太好了。”    
    “恐怕没有那么好,马修。是A型的血液反应,跟她丈夫一样。如果这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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