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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舌头的战争-第23节

小说: 舌头的战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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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希望五万年后的你,用实验来证明我的观点。那时,我会让我的曾曾曾孙女,不要跟你抢“诺贝尔奖”。我会告诉我的曾曾曾孙女,我是一个多么慷慨的好人。    
    


《舌头的战争》 Ⅲ我写的高考作文

    第九部分好想立刻上大学——我写的高考作文     
    命题:宋国有个富人,一天大雨把他家的墙淋坏了。他儿子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邻居家的一位老人也这样说。晚上富人家里果然丢失了很多东西。富人觉得他儿子很聪明,而怀疑是邻居家老人偷的。    
    以上是《韩非子》中的一个寓言。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听到类似的故事,但是,也常见到许多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情况。我们在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时候,感情上的亲疏远近和对事物认知的正误深浅有没有关系呢?是什么样的关系呢?请就〃感情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这个话题写一篇文章。    
    [注意]①所写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试题引用的寓言材料,考生在文章中可用也可不用。②立意自定。③文体自选。④题目自拟。⑤不少于800字。⑥不得抄袭。    
    孩子是自己的好    
    一般寓言里面的富人都是坏东西,他们在故事里出现时只做两件事:第一种事情就是讨厌穷人,仰起下巴,最后被穷人捉弄;第二件事是就是布置遗嘱。但是我现在很欣喜地看到一个正常的富人,一个普通人。    
      韩非给这个主人公冠上〃富人〃身份,无非是想增加他的反面性,但是富人并不反面,任何人都不应该相信儿子偷自己家里的东西,而且偷之前还警告家里人:〃要小心盗贼哦。〃而且富人的儿子确实挺有远见的,起码不输给邻居老头。富人只是对儿子的聪明表示出属于父亲的自豪,就被韩非子唾弃,真倒霉。    
      我觉得能够被亲情所左右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所以,我爸妈是最不幸的人,每次家里坏了东西,他们破案的能力总是令人发指,抓罪犯一抓一个准儿,这倒挺使我自豪的,但他们最后抓住的罪犯总是我。准确地说,用不着挨到最后,他们甚至连罪犯排除法也不用,总是一口咬定东西是被我搞坏的,令人遗憾的是,这的确是被我搞坏的。不管我修补犯罪现场多么仔细,不在场证明多么充足,指纹擦得多么干净,我爸妈还是二话不说地指着我说:〃凶手就是你!〃这令我很是伤心啊!他们起码也怀疑一下邻居的坏小孩嘛,他的犯罪嫌疑比我大多了。    
      每次破完案之后的日子总是异常痛苦,每到这时候,我总是怀念起我们被亲情所左右,所麻痹的那段日子。    
      那时,我总是向同学吹嘘我爸长得像〃周星驰+周润发+王力宏+刘德华〃,搞得我爸很高兴,每天都去健身房锻炼,还去美容。我也觉得我妈长得很有气质,像《红楼梦》里面的林黛玉,导致我的同学们对我爸妈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十分想一睹芳容,我只好把我爸妈藏在家里,怕谎言败露。我爸妈看我也觉得我越长越漂亮了。我们一家人就像被催眠了一样,互相把对方当作魔镜:〃魔镜啊魔镜,谁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    
      〃当然是你啦!〃我们自我感觉像漫画上的超美型家族。我们一家人总是会被对方电晕,美满得紧。亲情蒙蔽了我们的眼睛,蒙蔽得好,蒙蔽得好啊!    
      古代的故事里常常有英雄为了一些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杀子、杀妻、杀爸、杀妈,我十分狭隘地不喜欢他们。我还是喜欢那些一生都住在家里,而且从来没想过走出家的人。他们被小小的任性所左右,看到家人满腔感动:孩子是自己的好,老婆也是自己的好耶。    
    命题:以《包容》为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作文    
    


《舌头的战争》 Ⅲ包容

    包容    
    包容听起来像〃大爷,再宽容几天吧〃的宽容,又像〃写得不好,多多包涵〃的包涵,但是都不是的。我觉得包容有两种,一种是帮小孩擦掉鞋子上的泥巴,并在他下一脚又踩在牛粪堆里温柔地叹息,这种是妥协。另一种是进攻性的,把别人家小孩的头拢到胸上。    
      我要说进攻性的。以前,中国只接受一些外国进贡的东西,比如凉快枕头,可以控制做梦的草,但并不接受外国的生活方式,直到赵武灵王…他让中国男人都穿上了裤子。从远古时代以来,男人们都穿两边露大腿的〃裳〃。后来,这种旗袍裙又改成A字裙,但是从古至今都没有想到穿内裤,所以他们为了防止走光,走路都走的是小碎步,坐的时候,也要仔细整理。年轻的赵武灵王看到他的大臣们这副样子宣布:〃我要胡服。〃胡服就像〃射雕〃中完颜洪烈一样拖着几根动物尾巴,而且是穿窄脚裤的。    
      众臣都惊骇且不同意,但是赵武灵王一点儿也不退缩,颁布了〃胡服令〃:要求所有在皇宫里走动,或者在官府当官的人,都必须穿着胡人的衣裳。当时的官员很愤怒地被迫穿上短短的上衣和宽裆窄脚的裤子。赵武灵王戴着有两条貂鼠尾巴垂在胸前的胡冠,文武百官则在冠上插根鸟毛。老百姓也流行在头上包一块头巾。    
      这次史称〃胡服骑射〃的改革使赵国强大起来,士兵们穿上胡人的靴子之后,跑步不怕掉鞋子了;骑马的时候穿裤子,也不怕走光了,这使他们在对敌国的一战中大获全胜。    
      俄国的彼得大帝是个留学生,学习能力很强,我们历史老师说他枕头下面都放着三角板。他回国以后,看到满街都是留大胡子的俄国人。俄国人觉得大胡子好看,而欧洲其他文明国度觉得大胡子粗野。彼得大帝就下令,俄国男人都必须剃掉胡子,这样出国的时候,不仔细瞧,就觉得他只是欧洲人罢了。命令公布之后,凡是留胡子的,必须交〃胡子款〃,交了一百块钱就可以得到一个徽章,表示〃胡子款已罚〃。普希金赞扬这个跟乔丹一样高的强人说:〃彼得一世时代俄罗斯进入了欧洲,宛如新船下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把别处的优点拿过来就是好包容,把别人的缺点留下来就是坏包容。    
    命题:以下面人物和文学形象写一篇作文,不少于800字。    
      孔子、苏轼、曾国藩、鲁迅、霍金;曹操,宋江、薛宝钗、冬妮娅、桑提亚哥。


《舌头的战争》 Ⅲ最著名的老人家

    最著名的老人家    
    谁不愿意当孔子的学生呢?当他的学生有很多外出的机会,一游就游到了国外,在路上孔子还会组织大合唱。    
    孔子的学生大多数都和孔子关系很好。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孔子的学生很多和他差不多大,其次是他不羞于在他的学生面前表现出胆小,爱哭的一面。每当他哭的时候,他的学生就在旁边站成一圈啧啧赞叹。春秋的鲁地西部有只麒麟出现,当地人不懂这是吉祥物,就合围击杀了它。孔子赶去察看,痛哭不止。弟子们恐老师悲伤过度,就用铜钱串织后披在牛身上,对孔子说:〃麒麟还在,一点也没有受伤。〃孔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才怪,它不过是一只有钱的村牛罢了!〃    
    孔子的学生们都超级爱戴孔子,他有个学生叫冉伯牛,昨天刚刚得到老师的表扬,转眼就得了严重的皮肤病,躺在布帘子里看自己腐烂的手,数有多少人来看望过他。孔子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激动地说:“我要看他,我不怕我不怕。”孔子搬个小凳子坐在冉伯牛床边上,把手伸进布帘子里,冉伯牛十分激动,手从布帘子里伸出来抓住孔子的手,孔子哭道:“你是个蛮好的人,怎么会生了这么难看的病呢(斯人有斯疾也)?”    
    孔子有个学生叫公冶长,他懂鸟兽的话,他到鲁国的时候,看到一群坏鸟飞过天空,互相叫道:“兄弟们!我们到清溪集合,去吃人肉(往清溪食人肉!)”他往前走了一程,遇见一个老太太,她怀疑自己的儿子被杀了,但是又找不到尸体,公冶长想到那群鸟的话,就领着老太太跑到清溪河边,她儿子的尸体果然在那儿,那群鸟才刚刚开饭,尸体还不是很烂。    
    老太太告到官府,说自己的儿子被杀了,是公冶长找到尸体的,官吏一听,觉得诡异,就把公冶长作为犯罪嫌疑人关进了监狱。他是孔子的学生里面最有特长的。孔子说:“虽然你有前科,但是不是你的错,我就把我的女儿嫁给你吧!”    
    始终在孔子身边保持着清醒和暴躁的学生是子路,他一生都跟随着孔子。他和孔子的年龄差不多,是孔子的首席马车夫,每次孔子出国的手续都是他安排的。有一次孔子要去见名声不太好的南子夫人,子路就在马车外唱《男女授受不亲歌》,逼得孔子在马车里发毒誓:“我要是瞎胡乱搞,我就天打雷劈呀天打雷劈(天厌之天厌之)!”    
    可见,孔子是一个多么可爱的老头儿。


《舌头的战争》 Ⅲ后记

    寻求传说中的坚不可摧(后记)    
    我不停的在写东西,忙忙碌碌地与其纠缠,不留给自己厌恶和失去信心的时间。    
    我很庆幸自己能够坚持下来,而不是把写一篇日记当作起点,把发表一篇文章当作终点,那样是无法感受到写东西的乐趣的——如果写作有乐趣的话。    
    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犯了一个错误,我发现自己陷入了歪曲生活的乐趣,把所有人都脸谱化,而且还是画成生旦净末丑里面的“丑”,为了追求生活的喜剧化,把每个人都弄丑了。后来,我意识到了,生活还是平稳而朴素的,幽默和搞笑只是为了开心,是善意无害的,而写作对于生活,是只能增不能减的,否则就太令人灰心了。    
    我一直认为真实和明白是最本质最坚不可摧的。当我回忆起那些至今被时时提起的女作家:萧红呀、张爱玲呀,她们高超就是让人在真实中迷失,而不是在晦涩中迷失。她们的真实让人迷失,进退失踞,太生猛了,太生猛了。我比他们差远了,只有用小小的悲哀或小小的玩笑,来回应人性中大大的苍凉。我文章的主人公经常是这种不被重视的小孩,不够严肃,不够聪明,不够灵敏,在我的文章里,涉及了很多悲凉的事实,饥饿的,苟且偷生的,不光明的,而其他人的反映却常常是“掩嘴一笑”“假装悲伤了一下”,若是主人公的父母死了,我的主人公甚至会“不禁噗哧一笑,道:‘这也不失为一件乐事。’”,这是我竭力创造出来的诡异气氛,悲哀得让人心神衰竭。    
    无论你的技术有多高,也不要放弃叙事,转而写莫名其妙的东西。而叙事,其实是最需要技术的。当读者非常有兴趣非常轻松地看下去的时候,就是技术的登峰造极。我一直在追求这个。    
    而我现在还在继续寻找和改变着,寻找一种更好的叙述方式,我会继续进步的。    
    是有“每天24小时都在写东西”这回事的。以为自己已经脱离伏案写作状态的时候,那些即将写出来的东西,还是藏在自己众多思想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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