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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舌头的战争-第2节

小说: 舌头的战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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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所以我经常担心强盗看到我家好欺负,就来盗我家。每天晚上临睡前,我都要把那扇防盗铁门使劲关上——尽管我知道,它根本不能防盗。要知道,平常撒泡夜尿,我宁愿憋破膀胱也不肯起来,而关铁门的程序,我总是在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才猛然惊醒,我几乎不做任何心理斗争就爬起来,裸着腿,蓬头鬆眼地检查门锁。回到被窝的时候,我的鸡皮疙瘩都冻掉了。    
    令我气愤的是,我的父亲母亲对我革命事业并不予以理解和支持,他们不自觉!    
    我妈每次回家时都不把铁门锁上,理由是等我爸回家。于是,我要等老爸老妈都到齐了,才沧桑地嘟哝着,起床锁门,为他们保命。    
    几个月前,我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啊!全是因为那起谋杀案。    
    那是去年,我放学回家。一个不好的消息向我劈头盖脸地砸来——对门的男主人被杀了。这起谋杀案成了居民区连续一个月的第一话题,方圆十里,都能听见议论:    
    “现在的小偷胆子真是大,入室盗窃把人都给杀了。”    
    “唉!好好的在家里都能被人杀死。”    
    此外,还引发了大量的后续话题,像:小偷能剪防盗网,小偷能爬外墙上的管道,小偷能开锁。    
    酸一点说:这件事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不可弥补的伤痕。    
    


《舌头的战争》 Ⅰ退休少女

    退休少女    
    我们家的电视坏了,从此,我们家能发声的东西除了人之外,就只剩下了收音机了。我必须得承认,每天沉迷于听一个小人从小洞里发出声音,是一件足以使人衰老的事情,因为在听收音机的日子里,我一直过着退休老人的生活:每天大敞着嘴,歪着脑袋躺在床上,嘴角边有亮晶晶的口水,还不断有新鲜口水滴下来,紧紧贴在耳边的收音机是唯一可以证明我没有死的标志,我已经完全陷入了一个百般无聊,睡意盎然,口水丰富的女生应有的半痴呆状态!    
    我们家的收音机能受到5个频道,但其实和一个频道一样,永远是黄梅戏:“哥哥——”她不幸把我唱睡了,我一觉醒来时她还没唱完这一句。一个男人惊惶失措的声音:“学艺还是在皇帝学院好!有汽车维修班,美容美发班,有意者请乘坐5路车,到少年宫斜对面”。    
    说出来不怕您笑话,我曾经疯狂地爱上了一个电台节目,迷恋到想打电话参加游戏——猜一首歌的名字是叫《精神病》还是《神经病》。听那个男主持人活泼的声音是我的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我最喜欢栏目是听那些一口方言的女生诉说“情感故事”:“我很喜欢一个男生,但是他不知道,我该怎样向他表白?”“我和一个男生互相喜欢,但我们就要分别了,怎么办?”每当听到这些话,我就像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白痴一样,发出一阵完全不由自己控制的傻笑。    
    最普遍的电台节目是点歌,那些小女生兴奋地说:“我是小羽,我要给我的朋友点歌,他们是小雨,小鱼,小余,小玉,我要点一首……”电话中途挂断之后,主持人总是歇斯底里的大叫:“喂?喂?”然后恐慌地向听众解释电话设备怎样的出了问题,信号怎样的不好,导播怎样的失误。介绍完了之后,声音忽然豁然开朗,大有重新做人之势。    
    那天我忽然收到一个稀奇的电台频道。先是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小心翼翼的声音:“黄医生(只有这句话她说的最敞亮),我的……那个地方特别的……痒,是不是那个爱,爱……”专家不耐烦地打断,用洪亮的声音说:“你的阴道痒,并不能确定是艾滋病,你可以到我的诊所来检查!”患者:“是不是您亲自检查?我还是比较信任你黄……”    
    忽然,我妈吼我道:“不许私自偷听!”又吼我爸:“电视还没修好?”    
    


《舌头的战争》 Ⅰ想当小姐

    想当小姐    
    小时候,我从一家发廊门前过,看到玻璃门上贴着:    
    “招聘小姐两名,要求:身材苗条,面容姣好,五官端正,25岁以下,月薪面谈……”    
    我看后,甚是奇怪:只听说过招聘丫鬟书童小二,还没听说过招聘主子的。我在玻璃门上照照身材,觉得自己着实符合要求,便推了玻璃门进了发廊,大喝一声:〃我是来应聘小姐的!〃小姐应声出来,我才发现离自己的理想太远了,我理想中的小姐是:白的丝绸的衣服,印着几朵素梅,整个人都随着衣服轻飘飘地摆。头上随意挽了个发髻,还有几缕飘在鬓前,整天扇子不离手,见到心上人了,才把扇子歪一点,看个究竟。有人来求婚了,就躲在珠帘的后面,很阴险地观察动静。可我看到的〃闺房〃,阴惨惨地,紫色和绿色的光交织,地上都是瓜子壳,里面还有个布帘子,两个姊妹花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头发染得不知是红是黄,她的脸我都不敢正眼瞧,一是因为她的妆画得太浓,二是因为我看她一眼,就觉得自己是来曝光的。她穿的衣服虽然也是丝的,却是黑色的半透明装,脚上是几米厚的松糕鞋。她们更像丫鬟。    
    在我看来,小姐都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而丫鬟才各式各样,才会胖,长痣,长青春豆。〃小姐〃的称呼被误用了,我买东西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叫人,又不能喊售货员〃丫鬟〃,只能随着我们这个地方的风俗,喊她们〃师傅〃,或者〃姐姐〃。    
    我说向往的小姐,是在古代。因为小姐整天什么工作也不用做,绣绣花,吃吃饭,睡睡觉,应酬接待一下求婚者,就可以得到工钱,买胭脂花粉。活泼的小姐可以把案子上值钱的摆设,全都扫到地上,原因只有一个:〃闷死了闷死了!〃家长从来不因为她打破了东西而骂她败家子。就算小姐出走,只要回家,父母还是要给她置一大堆嫁妆,打发她上轿子。当西式的小姐也可以,半夜里在爬满葡萄藤的阳台上伸个懒腰,一个哈欠没打完。就看到一个美少年在阳台下颂情诗。    
    其实女孩们,都有过小姐情结。谁没有在家里无人的时候,在镜子前披着枕巾晃过?可是现在根本就不需要小姐了,也没有人因为她装小姐而让着她。    
    


《舌头的战争》 Ⅰ古典小资

    古典小资    
    放暑假了之后,一下子多出了许多时间,我整天把自己搁在床上,或仰或趴,觉得这和我浪费的许多暑假一样,非常没有意义。我想啊想啊想,觉得最有意义的还是古人的生活:移移山,擦擦泪,写写诗。    
    说到写诗,我年轻的时候就是个假文酸醋的女青年,每次看完《红楼梦》之后都要写爱情诗,满篇都是些吓死人的比喻:“贾宝玉呀贾宝玉,你的辫子为什么那么粗,系着我的心,爱上层楼,爱上层楼……”要么就是一些惨烈的抒情:“要不要我要刀子把心窝子剜出来给你看?新鲜的血淋淋的心肝代表了我对你的爱情。”每首诗都用“啊!”开头,兴致勃勃地把我和我的贾宝玉肢解得乱七八糟。    
    我抓起一把草纸就开始写诗,刚下笔时,我强压住想连“啊!”三声的愿望,把自己想象成娇弱多病的忧愁女子,几分钟内写了六七首诗:题目分别叫做《春雨》《夏荫》《秋思》冬夜》《咏美人蕉》《风中的情思》,作者叫方舟,字清照,号灭绝师太,朝代分别是宋朝、清朝、唐朝、隋朝。写完了之后,意犹未尽,又写了两首《囚咏》。    
    全部写完之后,我立刻从一个娇滴滴的二八佳人,变成了一个大傻子,疯狂地笑着让我妈评选这些诗:“谁老大谁老二谁老么?”评选结果是:“论风流精致含蓄优雅,当然是《秋思》。”我妈还用指甲尖捻起我的诗,文艺腔地把它们念一遍:“竹帘半掩/心思潺潺/秋叶为谁凋/秋风为谁吹/秋思长/长秋思/秋思绵绵何时了/往事知多少?”老二是《囚咏》:“寂寞无人知晓/心中之花/早已疲惫//石榴红苹果绿/灿烂后,它们的孤独澎湃……”我神经病发作,以为自己是林黛玉,小心地问:“我可以把它谱上曲吗?”    
    我把我的诗诵读一遍后,发现我和林黛玉差了不少,我心中没有情,不是我像尼姑,是因为喜欢我的人都是少年肥胖儿,所以我只能感叹一下世道险恶,农民勤劳,春雨晶莹,每一首诗都用“农民伯伯乐开花呀乐开花”来结尾。我三岁的时候还晓得发春,一看到蔡国庆就把脸埋在膝盖里傻笑,现在心中反而一点爱情的种子都没有。    
    我爸忽然回来,刚开门他就看到了满地的草纸,笑着说:“写字儿呢?写了蛮多的字儿嘛!让我看看!”然后我的“诗”,就被我疯狂地撕碎了。


《舌头的战争》 Ⅰ谁敢动我的钱包

    谁敢动我的钱包    
    范都都自从知道我妈的名字里有个“兰”字之后,只要看到“信件栏”有一个“兰”字,就催我去取信:“方舟快点去取信,你妈是不是叫“兰”?不过前面两个字我不认识。”我在范都都的监督下去取信,果真是我妈的信。    
    放学回家,我妈看到我手上拿着她的信,连我都不要了,直接扑向那封信。她下岗以后精神出了点问题,一看到有信就以为有人寄钱给她。打开一看,原来是我的一篇文章获了“某某校园文学优秀奖”。我从来没有给他们投过稿,也不知道是怎么拐弯抹角找到我的。我文盲,看到上面有“78元”的字样,还以为是发给我78块钱,反复看了几遍才知道是要我寄钱给他们。我怒不可遏,一时忘了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垃圾桶,把信揉把揉把一口吃了下去。    
    我年轻的时候,在同事的妈妈的极度鼓吹下,和她的女儿一起参加书画比赛,我画了一个太阳,当然,一大半是我表哥帮我画的。我的同事画了一个叉着胳膊叉着腿做早操的美少女,当然,一大半是她表姐画的。几天之后我和同事都接到了通知,说我们的画得了优秀奖(按照我阴暗的推测,每个参加的人都得了奖),要寄40块钱换证书。    
    接到通知的那几天,我妈愁苦得不行,每天拿着通知问别人:“你说我要不要寄钱过去呢?不寄钱怎么证明方舟得奖了呢?”后来经高人指点:“这份通知不就是证明吗?”她茅塞顿开,把获奖通知裱起来挂在床头,以供瞻仰。    
    话说我把信吃下去之后,立刻跑到厕所把它呕出来,因为我想到我的表姐收到这样的通知之后,因为寄了钱,就交到了一个笔友,还是个男的呀!    
    那是一个征文——每人写一句话,就是那种一个句子说3次“青春”,2次“七彩”,1次“珍惜”的废话。得奖的话可以收进一本书里,我的表姐得了奖,要寄80块钱去买一本80页的书。我的表姐寄了钱,换来了一本叫做《青春寄语兼征婚启示》的书。那本书完全是一个小型的婚姻介绍所——详细地介绍了通讯地址,自我介绍后面通常写着:“如果你是一个有房有车,相貌英俊,身体健全,年龄在19岁至23岁之间的阳光男孩,就和我做朋友吧!”    
    结果我表姐不幸征友成功,交到了一个和她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男笔友,用她的话说:“这叫做缘分哪!”


《舌头的战争》 Ⅰ女大十八变

    女大十八变    
    小时候,每当我穿着粉红的公主裙在亲戚面前闪亮登场,并用眼神催促他们快点惊艳时,亲戚们就会尴尬地说:“女大十八变,会变好看的。”这种话听多了,我天真地以为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变来变去,一定会变漂亮的,并不需要像巫婆一样,在黑暗的城堡里做各种试验,把所有视线内的花草捣鼓成汁,浇在脸上。于是我打算在十八岁的时候才开始照人生中的第二次镜子,给自己赢得震撼的变身效果。    
    有一天,我在网上玩“每日猜星”,网上有一些明星小时候的照片,从0岁到十八岁不等,旁边写着“这个是谁?赵薇or章子怡or宋惠乔?这是一个好心的恶毒游戏,可以让丑小孩误以为自己长大以后自觉地变成明星,大家都来猜,猜中了没有奖品!”    
    看了明星小时候的照片,我羞愤得差点倒在地上哼哼唧唧了。百分之九十的明星从小到大一直好看,百分之九的明星越长越丑,只有百分之一的明星符合“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她们神秘地有了气质,二是她们进了整型医院。    
    一直好看的明星小时候都是大眼睛,白皙可爱,一看就是那种幼儿园时就遭人嫉妒、上学以后一直有人追求的小孩。大部分女明星小时候仿佛都做过班里的文娱委员。小甜甜布兰妮,两三岁的时候就那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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