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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前传·银鳍-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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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斯拍拍斜屋顶的笨重房梁说:“你可得小心,不然会撞破头的。”

第22节:享受一下

“我习惯了,”詹姆斯说。“我在伊顿的房间也那样,不过只有这里一半大。”

他环顾四周,墙纸上印着玫瑰花,跟屋外长的那些还挺像。一个整洁的小铁床,原木地板上,铺着一条色彩鲜艳的地毯。靠近浅蓝色的门边,有个抽屉柜,上面立着一盏油灯,傍边的花瓶里插着一蓬水灵灵的野花。

“我很多旧玩意恐怕都在这里,”麦克斯指着书架上的一排排旧书说。詹姆斯看到了一些熟悉的题目《金银岛》、《福尔摩斯历险记》、《热带丛林》、《索罗门国王的宝藏》。另一个架子上有一排彩色泥塑:两条狗、一只猫、一只猴子和一条龙。

“这是游园会上射击比赛的奖品。”麦克斯说,“那时,我大概就是你这个年龄吧,瞧……”他指给詹姆斯看一幅油画,上面画着一头雄鹿。“这是我的作品。”

“你自个儿画的?”詹姆斯微笑着问。

“是啊,曾经幻想自己是艺术家呢。战前,还在德国学过一阵子……结果什么也没搞成。”

詹姆斯走到窗前,看了看外面的景色:宽阔的、浅浅的河流,还有对岸的树林。

“想钓一把试试吗?”麦克斯过来跟他站在一起,“看看我们能不能搞几条芬诺克当午饭。”

“芬诺克?”

“就是海生鲑鱼。从大西洋来的。眼下的水流正好啊。河里有了鱼才有活力嘛。前几天刚下过一场好雨,河水猛涨,也更加清澈了。”

“我不太懂钓鱼,”詹姆斯抱歉地说,“跟我谈这个,就像跟我说日本话一样。”

“别担心,孩子,我会把你变成一个渔夫的。这条河多棒啊。”

“对……真好。”

“你知道,詹姆斯,你可以看着一条河,可以在河边走,可以把它画下来,可以朝河里扔石头,可如果你想跟河流融为一体,那就得钓鱼。当你站在河水里,用诱饵钓鱼的时候,你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了,你好比一只苍鹭、一只翠鸟,你对河流像老朋友那样熟悉。有时你会出神,站在那里,几乎忘记自己在干什么。忽然,哗的一下,鱼咬钩了,鱼竿沉甸甸的,在你的手里晃来晃去,像一条狗在摇头,然后,就剩你和鱼了……”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叔叔给詹姆斯示范钓鱼的初步要领:怎么穿线、怎么系钩,下钓的时候,先得把鱼线朝肩后甩,再向前用力一挥,就像举着锤子在墙上打钉子似的,这样,鱼线才能在河面上飞出去,让诱饵正好落在你预想的地方。

詹姆斯喜欢学钓鱼,可等鱼上钩真叫人心焦。有一次,他觉得像是有鱼咬钩,可一下又滑脱了。麦克斯那边甚至一点动静也没有。

“这就是钓鱼,”麦克斯说着在岸边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你永远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想,如果每次都保证能钓到一条鱼,你很快就觉得没劲了。”

詹姆斯不以为然,什么也捞不着,不是太让人失望了吗。麦克斯贪婪地吸着烟,脸上掠过一丝快乐,接着又剧烈地咳了起来,身体缩成一团,让人看得心疼。詹姆斯以为他咳不停了,可麦克斯终于缓过气来,他咳得眼泪也出来了,又用手帕擦了擦嘴唇,看着手里的香烟,声音嘶哑地说:“这玩意对我那可怜的肺没什么好处。”

“那你为什么不戒掉呢?”看麦克斯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詹姆斯忍不住问。

“真是的,为什么不呢?因为太晚了,破坏已经造成了。我反正离死也不远了,”麦克斯说着,又是一阵急风暴雨似的咳嗽,“所以呢,我干吗不……享受一下……趁我还活着……”

“我想我永远不会抽烟。”詹姆斯说。

“那多好……”麦克斯喘着气说,“这就是年轻人的信心。你知道,詹姆斯,我小时候对许多事情也非常肯定,可悲的是,等你长大了,信念就崩溃了。生活总爱耍花招,暗地算计人。我是战争年代抽上烟的,大伙都抽,当时可管不了许多,哪怕我们知道香烟会杀人,也照抽不误,因为死亡是我们唯一确定的事情,我们琢磨,就是不抽烟,也早晚会死在某条肮脏的战壕里。”

詹姆斯觉得自己没碰上战争,真是幸运。他无法想象打仗的局面,动不动就得杀人,没准什么时候就被别人杀了,这可怎么办。

“我爸从来不说打仗的事。”他说。

“谁也不想说,忘了最好。可对我来说,战争就有点复杂。我是一点都不能说的。”麦克斯朝詹姆斯扬了扬眉毛。

“什么意思?”詹姆斯问。

“我在战争中干的许多事情都是保密的。”

“我爸也暗示过,”詹姆斯说,“不过也没多说什么。”

“我想,现在告诉你也没关系,都瞒了这么多年了。我就是人们所说的间谍。”

“真的啊?”詹姆斯说,“一个间谍,多刺激呀。”

“你这么想?成天提心吊胆就算刺激吗?当时我可没这感觉,就觉得害怕,从早到晚担心。我是在法国受训的。我负过伤,但不太严重,腿里吃了颗子弹……看,这里。

麦克斯卷起裤腿,给詹姆斯看他膝盖上面一块凹进去的伤疤:“子弹从这里直穿过去,一下就把我撂倒了。后来,在医院治疗的时候碰到个人,我俩聊了起来。他们在找一个会说德语的人,我战前在德国呆过,正好符合他们的要求。”

麦克斯说着说着,就顺着思路走进了自己的世界,他也不看詹姆斯,凝视着远处的河水,仿佛在自言自语。詹姆斯意识到,叔叔现在说的话,肯定从来没对别人说过,好像他趁着还有时间,试着在打开自己记忆的大门。他对詹姆斯说了自己的简历,他如何被提升为上校,他受过的训练:密码、暗号、毒药、徒手格斗、伪装文件、协助他的间谍网,他还说自己曾经被一艘船只秘密带到敌后,那里,他伪装成一个名叫海尔·格卢曼的铁路工程师,详细记录火车的运行。他描述了自己伪装成别人,一天天捱着,祈祷着不要暴露,每周把情报通过联系人偷偷带回法国.

他突然停下不说了,只是坐着,静静地凝望着河水。

“后来呢?”等了好一会儿,詹姆斯问,“你被抓到过吗?”

麦克斯转头看了他一眼,微微有点惊讶,仿佛已经忘记还有詹姆斯在身边。

“那是另一个故事了,”麦克斯说,“改天再说吧。走,我们得回家了,查蔓还当我们出什么事儿了呢。”

查蔓午饭时烤了只鸡,又做了煮萝卜、土豆和嫩白菜,蔬菜都是刚从地里新摘的,看得人爽心悦目。詹姆斯每一口都吃得津津有味。吃过伊顿的垃圾之后,这些东西吃起来,简直像天堂里的食物。

这时,查蔓姑姑把一个大大的苹果馅饼端了上来。詹姆斯问:“你知道一个叫阿尔菲·凯利的男孩吗?”

第23节:叔叔的宝贝

“咳,别提了,太可怕了。”姑姑用刀把馅饼切开,顿时散发出一股苹果、蔗糖和肉桂的香气,馋人极了。

“什么事儿?”麦克斯问,他看上去很疲劳,快要在桌边睡着似的。

“你记得吗,就是安妮·凯利的儿子。我告诉过你,那孩子跟詹姆斯差不多大,前不久失踪了。”

“啊,对了,”麦克斯说着整个脸一亮,又活过来似的。他在椅子上坐直了:“我也帮忙打听来着。你看,他爱钓鱼,也爱找钓鱼的伙伴,大伙都说,他在钓鱼的时候掉到河里去了,真荒唐。他对这儿的河多熟啊,哪里危险还不知道吗。再说,他的鱼具哪去啦?连个影子都没有。听戈登说,他可能去了银鳍湖,因为在他失踪之前,有好几次,戈登都看见孩子朝那个方向走去,现在,村里谁还去那里啊。如果我身体好的话,倒是要去看个究竟。”

“可银鳍湖里是禁止钓鱼的。”查蔓说着,把切好的馅饼递给詹姆斯。

“问题就在这里。”麦克斯说。“不让去,才非得去,孩子就这样。上帝啊,过去,那湖里的鱼是本地最棒的。要是能在那里再钓一次鱼,怎么都值啊。可现在,我讨厌那地方,尽是些怪人。要我说,海烈波勋爵准在搞什么鬼。”

“你说什么?”詹姆斯含着满嘴的馅饼差点呛着:“你是说海烈波勋爵吗?”

第10章叔叔的宝贝

“阮道夫·海烈波勋爵,”麦克斯解释说,“他在这里拥有城堡和周围大部分土地。”

“他儿子也在伊顿,”詹姆斯说。

“没错,我听说了。你认识他吗?”

“他比我高几年级。”詹姆斯说,不想透露自己和乔治之间的事情。

“哦,”麦克斯说,“有意思的是,几年前,老庄园主死后,没有直接继承人,最后判给阮道夫和他的哥哥艾尔加继承,大概是什么亲戚吧。不久以后,据说,他哥哥不知在什么事故中死了。城堡已经陈旧不堪,家族也负债累累,没人料到阮道夫真会搬来,大家都以为,他会把城堡卖掉,可他却出现了,而且,马上用美国式的干劲开始修复城堡。”

“他很有钱吧?”詹姆斯问。

“是个大富豪啊。一年前,我见过他一次,大嗓门,看上去挺客气,跟当地人处得也不错。他还新建了一所学校和一个会所,那里一直举行舞会呢。看起来,他很想当个正宗的英国勋爵,融入当地的社会。可我信不过他,鬼鬼祟祟的,还雇了人带枪把守城堡。”

“为什么?”

“说是为了安全,他在那里搞了个小型的兵工厂,准在捣什么鬼。”

詹姆斯问:“你以为他在搞什么?”

麦克斯放下勺子说:“我以为?不知道,詹姆斯。我听到的只是传言,过去的训练教会我一件事:信息是最重要的武器。你了解越多,就越能争取主动。我早说过,如果我不是这副鬼样子,早就去那里看个究竟了。说三道四是娘们的事,可那不顶用。”

“好啦,”查蔓说,“我就听见你在酒馆跟一帮人嘀嘀咕咕的,像一群老母鸡,还说别人呢。”

麦克斯对詹姆斯笑笑说:“你姑姑可不好惹呀,对吧,詹姆斯?”

“当然不好惹,”查蔓说,“女人怎么啦,有什么男人我对付不了?”

“姐,你就别谦虚啦,据我所知,你还能把男人揍扁了呢。”麦克斯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又转成了咳嗽。

查蔓和詹姆斯对视了一下,姑姑给了他一个宽慰的微笑,又倒了杯水递给麦克斯。过了一会儿,叔叔总算停下来喝了口水。

“我看,你今儿下午就歇歇吧。”查蔓轻声说。

“查蔓,孩子在这儿呆不了几天,让他玩玩吧!”

“你们还去河边啊?”

麦克斯笑笑:“詹姆斯是不是像我这么迷钓鱼,我吃不准,”他说,“可我知道,有一样东西,他准感兴趣……”

“它在那儿,”麦克斯叔叔说着,打开了老牛棚的大门,生锈的铰链吱嘎作响,“漂亮吧?”

过了一会儿,詹姆斯的眼睛才适应室内幽暗的光线,突然,太阳从云朵后面钻了出来,把一束阳光投进了布满灰尘的窗棂,照亮了停在石板地上的一辆汽车,只见它像一头温柔的动物,耐心地蹲坐在那里。

“这是一辆旅行宿营跑车,1。5公升,B&M侧阀、短底盘,”麦克斯自豪地说,走上前去,用一块干净的抹布擦去前车盖上的积灰。

詹姆斯对汽车了解不多,所以,叔叔说的话,他也听不太懂,可是,那辆小小的汽车闪闪发亮、神气十足,当目光落在车上的一瞬间,他就兴趣大增。

麦克斯开了灯,詹姆斯把车看了个仔细:双人座跑车,前车头又长又高,像个狗鼻子,尾端圆圆的,跟一条船似的。它全身雪白,只在两个前车轮上方窄窄的挡板上扫了一抹黑色。两盏大大的、耀眼的车头灯,像螃蟹的眼睛似地,突出在车前保险杆两端,低低的挡风玻璃后面,是一个硕大的方向盘,就等有人握住它飞驰而去。

“有点积灰啦,不过,性能肯定错不了。”麦克斯说着,把车顶盖折叠起来推到车座后面。“它是旅行用的,可是,我生病前,也带它参加过几次赛车,玩玩而已,从没得过名次。怪我性急,总是开得太快,一转弯就不行了。有一次,还跟提姆·贝金一起跑过呢。”

“真的啊?”詹姆斯瞪大了眼睛,“就是那个赛车手吗?”

“就是你的偶像哟,”麦克斯吃吃一笑,“告诉你,那回我算开了眼界,当然咯,尘土飞扬的,除了他著名的蓝白围巾,其他我也没看太清。来,咱开着它转一圈。”

麦克斯打开前车盖,捣鼓了一会儿引擎,然后,果断地关上盖子,钻进了驾驶座。

“电子启动。”他说着摁了一个按钮,只听呼地一声,引擎就打着了,车子急速地抖动着,车库里顿时轰隆轰隆地闹腾起来。

“上车吧,”麦克斯喊了一声。詹姆斯钻进车里,车座前的一个小摆设在弹簧上摇来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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