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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第24节

小说: 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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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七七去了南方,在一所普通的大学学习声乐。    
    七七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懂得如何与人交往,她一直有做人的底线,桀骜,非常倔强,因为从小缺乏感情的缘故,她属于极端感性的人种,对一切有着异常敏感的感知,同样知道依靠愤怒无法得到更深的感情,于是以一种平静的姿态去面对生活,之后,身心俱惫,便可好好休息。    
    她逐渐成熟,我可以放心地走。    
    离开家乡的那一天,天空蓝得像一池静静悬在城市上空的湖水,是一种斑斓闪烁的蓝。    
    在火车站,我们彼此望着,只是流泪不说话。她拿起我的手指,放在嘴边,轻轻用唇摩挲,忽然露出洁白的牙齿,掩盖住了我的疼痛。十指连心,若,我这一生,能不能连住你的心?她的鼻尖渗出细微的汗珠,我真的想知道。她吮吸着我的手指,我能感到伤口的血液汩汩流出,却第一次觉得疼痛原来是这样的快乐而难忘,七七,当然,我们永远在一起。    
    她靠在车站的栏杆上,风不自觉地吹动起她的裙摆,衬着远处大片大片的白桦树林,有高大挺拔的倒影,仿佛一幕即将开始的电影背景。天空中划过一群白色的鸽子,它们呼啸着,翅膀拍动空气的声音刺耳深刻。七七的左手到我的颊边,伸出中指,若,给我一个伤口,她笑得像个孩子,单纯,完全发自内心,假如我将来没有人要,我的手指上也有你送给我的指环,哪怕是伤痕。    
    我的泪水打湿她的手指,随后,便深深吻了下去,用牙齿雕刻出美丽的花瓣。她向来非常喜欢,喜欢秋天颓败的花。    
    一声汽笛缓缓响起,就这样,我们告别青春。    
    八、    
    大学里,我成了受人瞩目的女孩,人漂亮,学习好。    
    还有的事情,是我自己也想不到的,我开始写小说。起因是对童七七的思念,任何时候我心都里明白,那些文字,全部源自对童七七的感情,我几乎把我所有的时间和记忆,一起汇聚到指尖,让它们汩汩流淌到电脑苍白的屏幕上。    
    在全球最大的中文原创网站上,我开始倾诉一篇又一篇短小忧伤的故事,大体和一个叫七七的女孩有关。逐渐,它们在网络上引起旁人关注。许多不明身份的人看到,给我留言,说那些文字,让他们心疼,有流泪的冲动。    
    我何尝不是?我将思念完全付出于文字,我每天都要喝大量的白水,然后一边流泪,一边写字,直至深夜。于是明白,水分和眼泪,其实是同一种物质。    
    不久,一家杂志的主编找到我,她说,女孩,你的文字很好,能不能给我写小说。我们杂志在全国发行,有几十万份。    
    我微微考虑了一下,答应了。我想,如果是全国发行的话,那么,七七在另外一个城市,也能看到我写的小说,理解我的思念。    
    她应该知道,我一直是这样的在乎她。    
    可是,无数次寄出的信笺仿佛沉入大海,我一直没有她的消息。    
    九、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到了2004年7月,我毕业,到一家很大的杂志社当编辑,每天面对无数的爱情故事,忧伤的分离和巧合的偶遇。整整四年大学时光,我没有过任何一场恋爱,我的爱,早就融入文字,给了那个叫童七七的女子,每次组完稿件,我总是一个字一个字把它们删掉。它们都是虚伪的眸子,没有火花在里面闪耀。父亲的突然去世,对我伤害并不是很大,和童七七生活的日子,我早已经学会了坚强和独立。像童七七一样的活着,我一直告诫自己,坚韧、倔强,同一切痛苦斗争到底,更何况,父亲给我留下一笔财产,足够我的下半生。但有些时候,比如我看到大片的白桦树林,看到茂盛茁壮的向日葵花,我的真实,就会连着心头的那颗痣一起阵痛,那个女子七七和落下的眼泪,粉碎的花,为什么一起到了地面便被尘土掩埋,再也没有出现过?    
    年底,我很偶然的参加了一个全国小说比赛,竟然得了奖。去电视台参加颁奖晚会那天,我没睡好,彩排时化了淡妆,坐在台下静静打盹。远远地,从台上传来低沉的音乐,很轻,几乎是没有旋律,一个女声如裂帛般,深沉地压抑着开始倾诉,不是明媚的旋律,却很让人心动,心疼,神经被一根根地捏起,又抛下。旁边有人尖叫,是七月七日啊。    
    七月七日?那是什么?旁人告诉我,是一个网络歌手,叫七月七日,现在正走红。我看到那个女孩子,又瘦又高,长发遮住了脸颊,她抬头的时候我正巧在看她,瞬间,我仿佛又回到16岁,那个向日葵疯狂成长的夏日,我被一只纤细的手握住整个灵魂的时刻,童七七,你还好吗?    
    她明显成熟了许多,已不是年少的青涩模样,皮肤光洁,眼神沧桑,盯着我,嘴角轻轻抽动,就这样唱着,慢步到我的前方。忽然,扔下手中话筒,冲着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如果有人不相信时间可以倒流,那是因为他的内心没有最初的珍藏与现在的渴望。    
    回到和童七七在一起的日子,我又找到了青春的钥匙。原本,已经被各种爱情故事弄的麻木不堪的心,渐渐在她的感染下复苏,漂浮,神采飞扬。你是我的灵感女神,她这样对我说,若,你知道吗?我的每一首歌里面,都有你的影子。    
    她仔细读我的小说,一句一句的读,每次都是泪眼婆娑,每次都躺在我的怀里,数我的睫毛,若,你真美,你的小说,每个字都融入我的血液,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事情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童七七上大一的时候因为连续逃课去酒吧唱歌而被开除。并非她想去,而是生活所迫,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她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去赚钱,交学费,养活自己。她的自尊,比一般人坚硬得多,从不透露自己的家庭,从不找别人借钱,更不向学校申请特困补助,每天只是唱歌,用赚来的钱给自己买食物、水和课本。我对她太自信,面对老师,童七七依旧单纯得如白桦树一般,没有任何交流与意识。她一直保持沉默,她说,她心里只有一个人,再也装不下任何人,那个人就是我。    
    当学校通知她因长期旷课被开除时,她甚至有些轻松感,于是整天穿梭各个城市的酒吧、歌厅中谋生。她倔强得令人害怕,一次,一个醉酒男人对她说了一个句脏话,她走过去,笑着,猛地用啤酒瓶砸破了他的头。她笑着告诉我这些经历。我说,社会很复杂,你必须学会忍受。她说,若,我是干净的,纯洁的,我还是处女。我要一直这样下去,不会忍受一点屈辱。我是信命的。    
    也对,信命的七七在现实舞台上没唱出什么名堂,却在一天,因为无聊给自己起名叫七月七日,上网上发了几首原创的歌,有好听的节奏和动人的声线,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无数公司找上门来,签约、出唱片、拍写真……有的时候,命运真是很奇怪的东西。童七七给我买了很多的昂贵服装和SK香水,来,若,穿上它们,我喜欢看你舒适的生活。    
    我拒绝,我不想要七七的任何馈赠,我有能力养活自己。她抚摩我的手,若,这不是馈赠,这只是生活,是我们的生活。她坚持要我辞掉工作,和她在一起,我没答应。在她的脖颈上,有刺青,常青藤一般蜿蜒辗转,是一些我看不懂的符号标志,却充满了远古的神秘与喧嚣。为什么不和我一起住?我们都是白桦树一般干净的女子,她说,我喜欢有你在身边,安静地听音乐,看佛经,那样我会觉得自己很幸福。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寻觅着你。    
    我问她,你找你母亲了吗?    
    她异样地望着我,我母亲是谁?我不知道,我只记得你,真的,以前的事情,我都忘记了。什么也想不起,什么也不知道。    
    我又问,那你哥哥的……    
    她打断我,然后开始唱歌,唱很轻很跳的歌,她笑着唱,然后对我说,若,你没记错吧?我哪里有哥哥?    
    如此,我心想,她受的伤太多,忘记了,更好。她可以崭新的生活。    
    这样,在和童七七生活一个月后,我回到最初的城市,一边工作一边给童七七写歌词,她自己谱曲,每首歌曲充满青草和阳光的味道,那是她内心深处的记忆,在自己的音乐中慢慢消失后,什么也没有留下。我再也不问她,并告诉她,我要她好好的生活。    
    她是喜欢浓烈而迅速表达自己情感的女子,每一次出唱片后,都会独自去外地寻找灵感。半年后的一天,我下班在家写稿,忽然接到童七七的电话,她说,若,寂寞的人才会胡思乱想,我想,我不寂寞,因为我有你,因为我又遇到了一个人,和他已经订婚。    
    陪她在燕莎买衣服,她爱的很真,给未婚夫挑了新款的G…star外套和eceo的鞋子,我告诉她,小心爱情,我见过很多虚伪的男人。她笑了,你把感情藏在文字里,隐忍的看,而我,只要有音乐,就会把它释放,别担心,我不会欺骗自己。顿了顿,她又补充了一句,我和他很有缘分。    
    童七七的未婚夫我见了,是在国贸七层的咖啡屋里。他是那种苍白瘦弱的男人,个子很高,手指修长,会搂着七七的肩膀,微微地笑。他说,你好,白若,七七把你的名字挂在嘴边。    
    我是一个平时喜欢素面朝天的人,只穿棉布裤和平底鞋,七七说我不会打扮,因此没有男人。看我男人,多好,她语气里都是幸福的味道。我笑了,她终于走出生活的阴影,可以拥有常人的幸福。这对她对我,都不容易。    
    我问他,你在哪里高就,怎么称呼啊?还有,讲讲你们爱情的经过吧,七七都没和我说。    
    我现在是职业画手,叫陈安。    
    七七总叫我长安。陈安耸耸肩膀,无可奈何地我说,她说那是对我的爱称,可那不是我的名字。    
    我长时间地盯着童七七,她渐渐把头低下,忽然抓住我的手,又抓起陈安的手,说了一句话,我这一生,能不能连住你的心?很多年前,这是七七在火车站分别前和我说的一句话,我怎么会忘记?    
    你们说什么?陈安从包里拿出一本印刷精美的画集来,我在路边画画的时候,她一直在我旁边看,看了两天,就认识了。我看到画集的封面上是两个女孩,黑色衬衣,深蓝花裙,一个短发,一个梳着很多小辫子,她们坐在一个孤零零的墓碑旁,草地上落满洁白的栀子花。大片天空裸露在她们身后,是斑斓如湖水的蓝色。侧角上写着七个字:长安花落便成冢。    
    我在西安乡下写生的时候画的,七七背着吉他,在路边看了整整两天。陈安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我以为她是想和我学画呢。    
    这个情景,我从梦里见过,那些色彩斑斓的青春碎片,刺痛了我在回忆里的眸子。    
    我的目光汇聚在七七脸上长时间后,她的眸子渐渐涌出晶莹的液体,一滴,两滴,落在我的手心里。她没忘记,她什么都没忘记。    
    那是青春啊,那是一滩与生俱来的无法回忆的宿命,我以为它们消失了,其实它还在,永远都在。    
    她顷刻伏桌不起,我的眼睛里,瞬间疼痛起来,泪水汩汩流出。    
    陈安慌了,忙握住七七的手,又冲着我喊,怎么了?你们为什么哭啊?    
    缘分,你们真有缘分。我抹了抹眼睛,冲他笑了。    
    小记:    
    关于80年代后的孩子们,人们对他们的评价大抵是:娇气、…脆弱、无法独立生活、不能面对困难。因此便有了“小皇帝”、“小太阳”这一类贬义称呼。    
    我是80年代后的孩子,可从我眼中看到的同龄人,不仅仅只是拥有上述的特点。有的孩子,他们很苦,经历过太多创伤,却依然坚强的活下来,并遵守自己做人的原则,不向任何人或事低头,或妥协。    
    这篇小说的主角童七七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在众叛亲离,无依无靠的日子里,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走向成功。虽然她遇到很多挫折,在没有生活费,失去母亲的爱等一系列打击之后,她依然能撑起自己瘦弱的脊梁傲然挺立着。她毫无保留地使用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保护生活。    
    希望所有看到这篇小说的人能够懂得,80年代后的孩子们,他们不仅仅都是生活在阳光下雨露中,还有一小部分的孩子,和他们的祖先相似,坚韧地与命运对抗,试图改变它,瓦解它,从而实现自己的真正人生价值,证明生命。    
    我一直坚信自己属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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