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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梧桐那么伤-第5节

小说: 梧桐那么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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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是这样的盼望,盼望着他能记住我的名字,就像我能记住他的名字,白楚,一样。

  那天,我意外地得到了这个叫做白楚的好心男子的善意馈赠——这副我觊觎那么久的皮手套。

  因为,前些日子,莫帆这个小孩,趁寒假去一私人作坊压纸箱,被机器压伤了左手。简单包扎之后,他又跑到车站上吹着小寒风卖报纸。受伤的手上,只戴着一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白线手套。前几天,我回家时,看到他受伤的手,因为寒冷,开始皲裂,流脓。奶奶用辣椒水帮他擦试,他就一边嗷嗷地叫,看着我进门后,就忍住了声音,只见到豆大的汗水从这个十二岁的小男孩的脸上不停地滚下来。




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3)




  开始,莫帆这个小家伙始终不肯将他的手给我看,一直像小仓鼠一样躲藏,一边躲一边咧着嘴巴笑,说,没事的,没事的。直到拉扯中,我不小心碰痛了他,他才皱着眉头,任由我将他的手摊开在眼前,我就眼睁睁地看着,莫帆这只在六岁之前一直被我攥在手心里的小手,在六年之后的今天,突然变得这样:红肿、皲裂、流脓。生活的所有苦涩都在他这双幼嫩的小手上雕刻出来,作为他那么信赖的姐姐,我却保护不了他。

  看到这一切,我的眼泪就像小石头一样砸下来。

  莫帆有些着急,像小兔子一样拉我,说,姐,姐,你别哭啊,奶奶说,明年你就读高中了。奶奶说,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能太寒碜的,否则,别人会看不起的。所以,姐,我只是想能多赚一点点钱,让你能穿一件稍微好看一点的衣服,我不愿意别人看不起你。姐,我……

  那天,我没让莫帆说完,他的话,就像沾着盐水的小刀一样,一刀伤痕双倍痛疼。我故意扯着嗓子吼他,我说,钱,钱,钱,你小小年纪,就开始谈钱!活该你的手被轧伤,活该你的手烂掉!

  莫帆就一声不敢吭,像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垂着脑袋,看着脚边的两条小狗,眼睛微微地的,不时地瞟向我。最终,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哭了起来。

  可是,亲爱的莫帆,原谅我的暴怒。因为,作为一个姐姐,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无助而辛酸的眼泪。作为你的姐姐,我却不能保护你,不能给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那个超市里流连,因为我看上了这副毛皮的手套,它让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脸。我想,如果莫帆有这么一副手套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伤口,肯定会很快好转起来。

  可是,这本来平常的愿望,却因为于远方这个男子六年前的不辞而别,变成了天大的奢望。没有人知道,莫春的心里,对于远方藏着太多的仇恨,这种仇恨解不开,扯不断,撕不烂。

  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么,母亲不会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会这么早地尝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当我几乎下了决心为莫帆偷到这副皮手套时,这个叫白楚的男子出现了,那么温柔而坚决地,将手套放进他的购物车里;又是那么坚决而温柔地,将我带离了那个超市,带离了极有可能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一次举动。

  因为他这一次好心的施救,帮当年那么无助的我实现了给受伤的莫帆买一副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这句话,是我一贯的口头语,即使我可以对自己的好朋友说得都这么顺畅,但是,对于白楚,我确实从来也没有说过,即使在有一天,他身边出现了那个叫做溪蓝的甜美而安静的女子,我都没有舍得对他说这么一句,白楚,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我舍不得如此来咒骂自己喜欢的男子,真的,真的舍不得。




四、太阳照着三个和尚。(1)




  从十四岁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

  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原生直发到卷曲长发,原本稚气的脸变到现在有着微微的成熟的气息。而对于白楚,我却始终没有改过初衷。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皮手套的那场心酸的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插图或者封面,赚取一些画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可以多少有闲余的钱,给自己买一双不多贵但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不多贵但是比较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东西。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却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家境一度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小美国鬼子”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华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五年级,做一个五年级的大龄少年。

  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聚,物以类分。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电石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嗨,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国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堆里来念书。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具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气,我叫莫帆。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五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

  胡为乐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个小孩比较有语言天赋,自己跟着他,国语水平也会大段位地提高。所以就对莫帆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莫帆。

  莫帆也笑,对胡为乐开玩笑的说道,如果你能将你脚上的耐克借给我穿的话,我也会很高兴认识你的!

  胡为乐一听,毫不含糊,直接将脚上的耐克鞋一遭儿脱了下来,随后,又毫不客气将莫帆脚上那双冒牌的双星鞋给扯了下来,穿在自己脚上。然后,冲莫帆嘿嘿一笑,说,现在,你可以很高兴地认识我了吧。

  莫帆一边迷迷糊糊地看着胡为乐给自己穿耐克鞋,一边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好高兴认识你!

  好朋友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我总结了一下,胡为乐将莫帆征服成为好朋友的步骤如下:第一,电石火花的相视,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许;第二,语言上的率先出击,造成莫帆的被动局面;第三,行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误以为此小孩神经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发。由此,迅速同胡为乐结为兄弟,打算好好保护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为乐当天就将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给发扬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说,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国,就是因为,在美国,有两个小洋妞,为了争抢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的父母虽然在国外那么久,但是思想上还是很东方的。一看,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发生早恋的行为了,为了杜绝儿子遭受洋妞的荼毒,两夫妻毅然将儿子给遣送回国内,托亲戚代为照料。

  莫帆一听早恋两个字,脸都红成红苹果了,他问胡为乐,那俩美国小女孩,为什么要争夺你啊?有什么好处吗?

  胡为乐说,没什么好处,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四、太阳照着三个和尚。(2)




  莫帆继续红着脸蛋潜心求教,成为你女朋友好干吗啊?

  胡为乐很同情地看着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说,不好干什么,就是牵牵小手啦,拥抱一下啦,还可以亲亲。

  莫帆的脑袋低得更厉害了,当下,他就认识到了,眼前的这个从美国回来的小孩,不仅大脑不正常,而且还是个流氓。所以,莫帆在认识胡为乐的最初,将他定义成: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

  虽然,莫帆后来跟我讲起胡为乐的时候,满脸堆满了对于这个“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的鄙夷,但是,我隐隐约约地能感觉到,莫帆大概还有比这小流氓更“流氓”的问题想要问胡为乐,只不过他不好意思问出口。估计如果他的脸皮够厚的话,他当天一定很想问胡为乐,怎么个牵牵小手法啊?怎么个拥抱法啊?怎么样亲亲啊?

  所以,当这两个大龄的少年小流氓凑到一起后,生活并不是很单调,并没有因为年龄问题,而显得郁郁寡欢。相反,两个人,生活得是风生水起。

  莫帆读高中之后,就变得比较让人不省心了,他的老师总是隔三差五地呼叫我一次,所幸的是,莫帆读的高中,就是我所读大学的附属中学。就算去聆听他班主任批评,我也是很方便。我可以先到某个咖啡厅里去喝上半杯咖啡放松一下心情,都不会迟到。

  其实,本来,这所高中也是我就读的地方。因为白楚的出现,令我放弃了所有宏伟的目标和理想,一头扎进了这所大学——因为我舍不得离开白楚所在的城市,也顾不得它是一流大学还是二流学院。两年前,十七岁,那个每天都要摆扑克算一算自己与白楚未来的年龄,我是不够清醒的。而麦乐,也因为分数不够所报考的学校的分数线,被调剂到这个学校。

  麦乐说,她自己是心比天高;而我是胸无大志。当然,胸无大志这个本来就低俗的词,让麦乐在不久之后,就演绎成胸无大脂。她总是讥笑我,莫春,你绝对是那种“胸无大脂”的女人。

  而黄小诗,之所以被放养到这个学校的原因,是高考填志愿那天,她那宝贝后妈临时决定,不让她读大学了。所以,她的志愿表就由我来代填了。你想,她既然不读大学了,我根本也不需要费脑筋给她报志愿,直接就COPY了自己的。谁知道志愿表交上去之后,黄小诗又神奇地从她后妈的铁蹄之下逃脱出来了。所以,黄小诗枉费成绩斐然,也只能跟着我和麦乐在这所神奇的学校里混日子了。

  黄小诗决定继续读书那天,神情很凝重。她对我和麦乐说,一字一句的,属于我的东西,我一样也不会少!

  我和麦乐在一边,听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黄小诗这个一向柔声柔气的女孩,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有些莫名,但是却自有深意。

  反正,那一刻,我有种很不安的感觉,我觉得我当初不应该这么马虎地给黄小诗报志愿,之于这个,我又多了一份内疚。

  说了这么多,也做了那么多,本来因为白楚而选择的这所大学,在现在看来,倒成全了莫帆这个小浑蛋。

  莫帆的班主任教语文,而很多像莫帆这样的小男生,似乎语言神经都不够发达。所以,当他的班主任,将莫帆的语文试卷搁到我眼前时,我看了半天,脸都憋肿了,但却不敢在春蚕园丁面前笑。

  试卷上的诗词填空,让我前所未有地遭遇了莫帆这个浑蛋的贫乏精神世界——试卷上的上联:我劝天公重抖擞,莫帆给的下联是:天公对我吼三吼;试卷上的上联:蚍蜉撼大树,莫帆填写的是:一动也不动。试卷上的上联:西塞山前白鹭飞,而我的宝贝弟弟填写的是:东村河边乌龟爬……

  我低着脑袋说,我一定回家后,严格要求莫帆,每天给他布置上古诗词让他背诵。其实我挺想为莫帆狡辩的,他填得很有道理的,蚍蜉撼大树,确实是一动也不动的。莫帆还是蛮有逻辑能力的。像我语文这么好的小姑娘,以前也犯过错误的,试卷上的“英雄宝刀未老”,我对了个“老娘风韵犹在”,沦为了全班同学的笑柄。




四、太阳照着三个和尚。(3)




  但是,为了早点结束精神改造,奔赴与白楚的约会,我不得不在春蚕、园丁、蜡烛、灵魂工程师面前低眉顺眼。

  因为是周末,所以,离开办公室时,我顺便将莫帆带到一边象征性地训斥一顿,然后跟他说,让他放学后,去咖啡厅找我和麦乐。

  因为满脑子惦记着今天傍晚要同白楚去看画展,就忽视了莫帆脸上淡淡的不开心的表情。甚至在他欲言又止喊我姐时,我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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