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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梧桐那么伤-第11节

小说: 梧桐那么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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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他淡淡一笑,脸上浮上了一层坏坏的表情,眼睛里闪过幽冷的光,他一手捉住我的手,一手捏着我的下巴,说,莫春,你恐怕也是自找的!你要为你刚才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你想干什么?我吃惊地看着他。

  哦?你、想、我、干……什么?纪戎歌一把把我捞进他怀里,指着腮边的那四道胭脂红色的巴掌印痕,眼睛里闪过一丝邪美的笑,那笑容吓得我差点昏死过去,他说,我今天晚上大半夜跑过来,英雄救美一场,你不以身相许倒罢了,反而赏给了我一巴掌。我难道今天半夜睡肿脑袋,就为了你一巴掌来的吗?我难道不该干、点儿、其他的事情吗?说到这里,他的唇角的弧度弯得更深了。

  说完,他看了看仿佛被非礼了一般挣扎的我,笑,轻轻地一撒手,正在挣扎的我,一下子失去依托,栽在了墙上。

  他得意地看了我一眼,笑,怕是你很乐意被我非礼吧?别表现得那么迫不得已似的……

  没等他说完话,我抬起无敌鸳鸯脚,一脚踩中他的要害……我说,你去死吧!说完,没来得及看纪戎歌那痛苦的表情,就冲麦乐的病房跑去。




十五、我不要自己四分五裂!(1)




  纪戎歌被我一脚踩走之后,那一夜,我一直在医院里坐到天亮。白楚的脸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轻轻一碰,他就碎掉了,碎成好梦一样。

  一直以来,我都迷信好梦成真。可是,好梦其实是用来碎给我们看的。

  第二天,我带麦乐离开的时候,纪戎歌连同他的“坐骑”一起在医院门口。他缓缓地放下车窗,探出头,晨风轻轻亲吻过他纯黑色的头发,还有他纯黑色的眼睛。

  他冲我晃晃手中的学生证,一脸倦色,很无所谓地说,昨天忘记丢给你了。

  听听,他居然说,“丢”给我。

  然后,他又故作很无意地看了看我和麦乐,撇了撇嘴巴,说,顺便捎你们一程吧。

  本来看到他的时候,我还大惊失色,心想,难道,他是来蹲点反击于我的?

  可后来听他言语如此良善,我不禁好笑,难道我一脚将他从地痞恶霸踩成良家妇男了?还是他准备开着车拉上我和麦乐同归于尽,以报我的一脚之仇?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仿佛看透了我的小心思一般,眼角瞥出淡淡的一丝不屑,好像在嘲笑我的多疑猜忌一样。

  后座上,麦乐眼睛一直游离在窗外,那些从车窗划过的风景,如同画面一样疾驰,抓不到手中,温暖不到心里。

  我抬头,偶尔在观后镜中与纪戎歌的眼神相碰。其实,我很想为我昨晚的行为道歉的,其实,我不是那么无理的女孩。

  只是,麦乐身上这突发的事件,让我整个人都懵了。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和麦乐,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从来没有想到。

  中午,我去食堂给麦乐买了满满一份鸡汤,端到她眼前。麦乐一直在发愣,睫毛安静地落在眼底,薄薄的,就像天鹅折断了翅膀。

  她一直发呆。

  然后,转头,问我,你,都知道了?

  我默默的点头,长发缓缓垂落到颈项前。

  忽然,我迟疑了一下,想起最近的麦乐都不肯喝酒这件事情,就很小心地问她,我说,麦乐,你,是不是早知道自己……后面的话,我生生憋回肚子。麦乐点点头,很茫然地看着窗外,又茫然地看了看我。最后,还是转头,看向了窗外。

  那天中午,麦乐喝汤喝得很慢,喝一口,发一会儿呆。

  我不敢问她,麦乐,你打算怎么办?我怕这个问题问出来,也没人能回答。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麦乐这些日子,突然戒掉了烟,戒掉了酒,为什么宁肯被非难也不去碰那杯酒。她在用自己最低的姿态去保护一团随时会与自己身体剥离的血肉。

  下午,天气突然变得异常的冷冽,我一直和麦乐蜷缩在床上。她尖尖的下巴靠在我的肩膀上,像一枚锋利的钉子一样,钉入我的血肉。

  她问了我那句我原本想问她的话,莫春,我该怎么办?

  我无言,只能傻傻地看着她,满眼满心满脸的心疼。

  突然,她的身体急剧地抖动起来,情绪变得异常激动,莫春,我要退学!我就是不活了,我一定要保住它!我一定要!我不要自己四分五裂!不要!

  说完,她脸色苍白,跳下床去,蹬上皮靴就离开。

  我上前去拉她,她推开我的手,迷离地笑,一脸惨白。莫春,我没事。我只是去找那个男人,我去求求他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一字一句地说,那,我陪你!

  麦乐摇摇脑袋,将我一步一步推回寝室,她的眼睛异常的灰暗,莫春,你记住,与这个男人无关,我不是要他娶我,我只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我只是想问问他,我该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跑出寝室。我靠在窗前一直望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灰暗的天空下,就像一片细小的尘埃。

  而此时此刻,我却变不成一个城堡,给这片细小的尘埃一个安静落定的角落。想到这里,我的心好像被我家那两只狗,太子和贝勒啃噬一样疼痛!




十五、我不要自己四分五裂!(2)




  我的眼泪刚要掉落的时候,纪戎歌的电话打了进来,温文优雅的他居然跟吃了老鼠药了一样,说,浑球莫春,你给我滚出来!

  我一听,立刻就疯了,我想,我本来是要哭的,你劈头就是一番辱骂,你以为憋眼泪是关水龙头啊?

  当时我憋疯了,我就冲他吼,我说,你这个人是不是有毛病啊,你三天两头地折腾我,老娘不就给了你一巴掌一脚吗,你有本事就给我过来!我把脸放在你面前,你抽回来!咱俩各不相欠!

  纪戎歌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然后,他甩给了我一句令我发抖的话,他说,于莫春,于莫帆是你什么人?你是想我把他送你面前,还是送到警察局啊!




十六、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1)




  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一触即燃,火舌冲天!

  纪戎歌这个男人总是在不断地挑衅着我神经纤维的柔韧性,当他把“于莫帆”的名字甩给我的时候,我就紧张得不行了。

  可能潜意识中,于远方留给我的阴影太大了,这样浸漫在整个童年和青春期中,所以,让我唯恐弟弟莫帆也会如他一样,随时会由一个好生生的人,变成一个人人唾弃的罪犯。

  因此,纪戎歌还没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自己的思维已经向最坏的方向滑行了。我竖着寒毛回答,我说,你给我看好了那浑球,我这就去!

  说完“呱唧”就合上了手机,不由分说地冲出了校门。这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的脚下能踩俩烽火轮,再或者学会武侠剧中的乾坤大挪移也好,再不济也会个凌波微步什么的,这样,我就可以直接杀到于莫帆的“作案现场”。

  是的,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一触即燃,火舌冲天。

  可是正当我人力驱动下在城市之中虎虎生威地跑了几百米后,我才发现自己是在做无用功,因为我太焦虑,根本没有问纪戎歌他在哪里!

  我沮丧地拿起手机,再次给纪戎歌打电话,手机里却传来了悦耳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不在服务区。

  我立时就崩溃了。

  我想,难道纪戎歌踩上了烽火轮?或者是他学会了乾坤大挪移,可以一行千里?这么快就挪出了地球的服务区,绑架了花季美少年于莫帆奔赴火星上演“背背山”?如此多诡异的念头在我的小脑瓜里忽闪忽闪地跳跃着,就好像酒吧里光怪陆离的灯火一样。我想可能是我在酒吧里“假唱”时间过长,它变态的灯光影响到了我原本清纯可人的思维,让我清纯可人的思维也变得变态起来。

  当然,这个时候的我肯定没有想到,美男子纪戎歌此时正和美少年于莫帆厮打得不成人形。

  就在他给我电话之后,本来,已经被纪戎歌制服了的莫帆同学一听纪戎歌居然联系到了我,这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的。

  凭借莫帆同学这么多年对我残酷手法的了解,他一想自己将会在不久之后,遭遇我的“辣手摧花”,悲愤之下,就一个黑虎掏心直掏纪戎歌的心脏。

  纪戎歌分身乏术,手上还未挂线的手机就被莫帆的九成功力给震出了百米之外,“呱唧”一声掉在地上,四分五裂。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合上手机的时候,居然会有巨大诡异的“呱唧”声。由于电池掉了出来,所以,就成了“不在服务区”。

  而且,在我为打不通纪戎歌的电话,满街乱转,惆怅满怀的时候,从街上溜达过去遛我家太子和贝勒的胡为乐同学也加入了此次战斗,本来已经占尽上风的纪戎歌在胡为乐和于莫帆的双重夹击下,节节败退。

  直到一辆巡逻的小警车到来,才平息了此次战争。

  后来,听胡为乐说,太子和贝勒两个叛徒没有参加此次战争,可能垂涎于纪戎歌的男色,导致了他和莫帆的失败。说到“垂涎纪戎歌的男色”这句话时,胡为乐那销魂的小眼睛还很不屑地瞄了我一眼,仿佛是我比太子和贝勒更垂涎纪戎歌的美色似的。

  此次战役,除去了这三个人满身青紫红肿以及血迹斑斑,纪戎歌妩媚的右眼成了熊猫眼,短时间内不能对着美女放电;莫帆同学的嘴巴被砸肿了,且被砸掉了一颗如花似玉的门牙,更可悲的是这颗门牙的香消玉殒与纪戎歌无关,而是见义勇为、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胡为乐失手造成的;同样,胡为乐的鼻梁骨也因莫帆同学的大力失手而被砸断,肿成了单峰驼模样。

  而上面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下午时分,我被传讯进入派出所后,才得以知晓的。当时这三个风格迥异的美男型伤员姹紫嫣红地盛开在我面前时,我以为自己进入了异形时空。

  我一直以为纪戎歌是那种非常有款有型的男人,而且模样也出奇的标致。所以,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我不得不以粗狂的风格行事说话,来压制自己对于帅哥这种物种的不良嗜好。




十六、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2)




  而胡为乐吧,一个进入青春期的痞痞小男生,样子也好看得要命,更重要的是他的鼻子出奇的高挺和秀美,当然,今天,这种高挺和秀美暂时“歇业整顿”了。

  至于我弟弟于莫帆同学,我更得向大家隆重推荐,你们想,好歹莫春我也是一在酒吧里驻唱的汉服美女啊,每天那么多大腹便便的男人对我媚眼如花,尤其是畅乐园的那个骆驼脸的邱总更是对我“青眼有加”啊,那殷勤献的真是惊天地泣鬼神。麦乐还说过的,骆驼脸邱总对女人一贯都是绝无半分斯文的,可能是我太“美艳”了,震惊了他的灵魂。

  话归正传。鉴于强将手下无弱兵,于莫帆打小起便具有“美男”旗帜,而这种气质在他长大之后,更加的出挑。

  而现在,这三个好看的男同志,突然摇身一变,变得面目全非地出现在我眼前,以至于我需要仔细的观察判断,哪个是我的弟弟于莫帆。因为,我要对他扬起巴掌,先臭揍一顿再说!对付莫帆这个没脑袋的小浑球,我一贯就是铁血政策!

  但是鉴于这是派出所,我担心自己揍了他之后,也会被羁押在“大牢”之中。

  所以,我只能甩甩手指头,再抓抓自己的脑袋,瞪着硕大的眼睛盯着莫帆看。莫帆的脑袋就渐渐地低了下去,嘴巴肿得跟抹了厚厚的猪大油一般,不敢抬眼看我。

  胡为乐一见我出现,跟见了鬼一样,捏着自己的鼻梁瓮声瓮气地说:“‘纯洁’,你,怎么来了?”

  我斜了胡为乐一眼,我说,我是于莫帆的监护人,我怎么能不来?你们都折腾破天了,我能不拿五彩石补上吗?

  胡为乐捂着鼻子直撇嘴,其实我懂他的意思,他是想,靠,你以为你是女娲啊,就你那小细胳膊小细腿还能补天?

  其实,我比女娲还不容易,女娲至少还有神仙免费为她提供五彩石,可我呢?我就是偷来抢来盗窃来五彩石,我也得给于莫帆这个小王八蛋把天给补上。

  纪戎歌刚要冲我眨他被打肿了妩媚成烂桃状的桃花眼,警务室里推门走出一个眼睛像月牙一样的小青年,穿着小警务制服,漂亮得要命。他回头冲警务室里那张肥大的“猪脸”说,那我就将他带走了,王所长,真是麻烦你了。

  猪脸王一下子把那张肥硕的脑袋挤出门冲月牙眼青年嘿嘿一笑,几分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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