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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5731-八百万种死法:一人一个活法-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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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亚尔提到的另一个地方在西九十六道街,我让出租车把我送到那里。此时已过两点,我开始感到疲倦。然而,我还是进了一家有一个黑人在弹钢琴的酒吧。这架特别的钢琴听上去有些走调,但也许是我的听力有问题。里面的顾客黑白参半。有很多对儿是黑白搭配,不过那些陪伴黑人的白种女人看上去不像妓女,倒更像是女友。几个男人穿着光鲜,只是没人像我在北边一英里半处见到的穿着全套行头的皮条客。房间里有种纸醉金迷的氛围,不过跟哈勒姆区或时代广场那儿的酒吧比起来,这儿更含蓄微妙一些。    
    我往电话里投了一角硬币,给旅馆打电话。没有留言。那天晚上旅馆前的招待是个黑白混血儿,他总是在喝止咳糖浆,但似乎并未影响他的工作。他还能用圆珠笔做《纽约时报》上的填字游戏。我说:“雅各布,帮我一个忙。打这个电话号码,就说要跟钱斯通话。”    
    “要是他接电话怎么办?”    
    “那就挂断。”


《八百万种死法》 第一部分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3)

    我把号码给他。他重复了一遍,然后问我对方是“钱斯先生”吗,我说是“钱斯”。    
    我走向吧台,差点儿点了一杯啤酒,但还是要了可乐。一分钟后,电话铃响了,一个孩子接了电话。他看上去像是大学生。他大声问这儿是否有个叫钱斯的人。没人回答。我盯着酒保。即使他知道这个名字,也没表现出来。我甚至无法确定他是否听见了。    
    我本该在我去过的每个酒吧玩这个小把戏,也许会有意外收获。但我花了三个小时才想到这个主意。    
    我是个侦探。我在曼哈顿到处喝可乐,却找不到一个该死的皮条客。在找到那个狗娘养的之前,喝了那么多甜东西,我的牙都要掉光了。    
    酒吧里有一台自动点唱机,一张唱片刚结束,另一张唱片才开始,是西纳特拉①的歌,打动了我,让我想起了些什么。我把可乐放在吧台上,叫了一辆出租车,奔向市中心的哥伦比亚大道。我在第七十二大街的拐角下车,往西走了半个街区,到了普根酒吧。这儿的顾客中,非洲后裔不如白人教父多,但无所谓,我不找钱斯。我找“男孩”丹尼·贝尔。    
    他不在。酒保说:“男孩”丹尼?他刚才还在。去顶尖酒吧看看,穿过哥伦比亚大道就是。他不在这儿,就在那儿。”    
    没错,他在那儿,就坐在酒吧最里面的吧椅上。虽然数年未见,但他变化不大,认起来不难。    
    “男孩”丹尼的双亲都是黑皮肤的黑人,他的容貌很像他们,但肤色不同。他是一个白化病人,苍白得就像一只白鼠,十分矮小瘦弱。他自称身高五英尺二英寸,但我总是觉得他谎报了大约一寸半。他穿着银行家常穿的那种条纹三件套和一件长久以来难得一见的老式白衬衫,领带黑红相间,颜色黯淡,黑色皮鞋光可鉴人。回想起来,我从未见他不穿西装,不打领带,或是穿破旧皮鞋。    
    他说:“马修·斯卡德。我的上帝,只要等得够久,什么人都会碰见的。”    
    “一向可好,丹尼?”    
    “老了。岁月不饶人哪。你住的离这儿还不到一英里远,但我们多久没见了?别怪我话糙,比乌龟王八的一辈子都久。”    
    “你变化不大。”    
    他端详我一会儿。“你也一样,”他说,但听上去言不由衷。这么一个怪人发出的声音竟是再正常不过的男中音,且没有任何口音。你本以为他会发出菲利普·莫里斯旧商业广告里约翰尼那样的声音。    
    他问:“你一直在这一带?还是特意来找我?”    
    “我先去了普根酒吧。他们告诉我你或许在这儿。”    
    “我很荣幸。当然,你来纯粹是为了看看老朋友。”    
    “不全是。”    
    “我们干嘛不找个桌子坐下?我们可以聊聊过去的时光和死去的朋友们。你来这儿有什么事?”    
    “男孩”丹尼偏爱的这些酒吧都在冰柜里备了一瓶俄罗斯伏特加酒。他就喝这种酒,并喜欢冰的,但他的酒杯里不放叮当作响会稀释酒的冰块。我们在酒吧后面的一个隔间里坐下,一位矮个女招待迅速送来他的最爱和我的可乐。“男孩”丹尼低头看看我的杯子,然后抬头望着我的脸。    
    “我正在戒酒。”我说。    
    “很有道理。”    
    “我猜是吧。”    
    “节制,”他说,“我跟你说,马修,那些古老的希腊人还真什么都知道。节制。”    
    他把酒喝掉了一半。他一天喝掉八杯那样的酒都会安然无恙。就算一天一夸脱酒全灌进那个不足一百磅的躯体里,我也没见他露出任何醉态。他从不蹒跚摇晃,从不吐字不清,只是喝个没完。    
    那又怎样?跟我有何相干?    
    我呷着可乐。    
    我们坐在那儿,讲着故事。如果说“男孩”丹尼有职业的话,那就是搜集信息。你告诉他的一切都会在他的脑子里归档,通过把琐碎的资料拼凑起来后再四处流传,他就能赚到足够的钱让他的鞋子锃亮,杯子满溢。他会安排人们会面,从中收点劳务费。他在很多短期企业都有有限的投资,尽管其中大部分企业都多少有些违法,但他总是能做到不惹祸上身。在我还当警察时,他就是我最好的消息来源之一,他这个线人不收费,只是要点信息当作报酬。    
    他说:“你记得卢·鲁登科吗?他们叫他‘帽子卢’,”我说我记得。“听说过他妈的事吗?”    
    “她怎么了?”    
    “一个很好的乌克兰老太太,还住在东第九大街或第十大街,我记不清了。守寡多年。她肯定有七十岁了,或许将近八十了。卢多大了,五十?”    
    “可能吧。”    
    “无所谓。关键是这个和蔼的小老太太有一个男朋友,一个跟她同岁的鳏夫。他每星期去她那儿两三次,她给他做乌克兰菜,如果能找到一部不是充满做爱镜头的电影,他们就会一起去看。总之,一天下午,他来了,兴奋异常,因为他在街上捡了一台电视机。有人把它当作垃圾扔掉了。他说人们都疯了,把这么好的东西扔掉,他擅长修理东西,刚好她的电视坏了,这台电视还是彩色的,而且比她那台大一倍,或许他能帮她修好。”    
    “然后呢?”    
    “然后他把插头插上,打开开关看看情况如何。结果,它爆炸了。他失去了一条胳膊和一只眼睛,而鲁登科太太呢,电视机爆炸时,她就站在它前面,当场毙命。”    
    “那是什么,炸弹吗?”    
    “你猜对了。你在报纸上看到这个故事了?”    
    “我肯定是漏掉了。”


《八百万种死法》 第一部分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4)

    “呃,那是五、六个月前的事儿了。据警方判断,有人在那台电视机里装了炸弹,然后把它送给别人。也许是帮派干的,也许不是,因为那个老头只记得在哪个街区捡的电视机,那能说明什么?总之,无论谁收到那台电视机,都会产生怀疑,把它同垃圾一起扔掉。结果,它炸死了鲁登科太太。我见到过卢,有趣的是,他不知该冲谁发火。‘错在这个他妈的城市,’他对我说,‘就是这个他妈的该死的城市’。但那有什么意义?你在堪萨斯腹地住得好好的,突然,龙卷风来了,把你的房子卷到阿拉斯加州去了。那是天意,是吧?”    
    “大家都这么说。”    
    “在堪萨斯,上帝用龙卷风。在纽约,它用做过手脚的电视机。无论是谁,上帝还是其他人,都会就地取材。再要一杯可乐吗?”    
    “现在不要。”    
    “我能为你做什么?”    
    “我在找一个皮条客。”    
    “第欧根尼①寻找诚实的人。你则有更大的寻找余地。”    
    “我在找一个特殊的皮条客。”    
    “他们都很特殊。有的简直就是变态。他有名字吗?”    
    “钱斯。”    
    “哦,当然。”“男孩”丹尼说,“我知道钱斯。”    
    “你知道我怎么才能找到他吗?”    
    他皱起眉,拿起自己的空杯子,然后又放下。“他在哪儿都待不长,”他说。    
    “他们都是这么说的。”    
    “事实如此。我想一个人总该有个窝吧。我不是在这儿,就在普根酒吧。你在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至少我上次听说是这样的。”    
    “现在还是。”    
    “怎么样?尽管我没见到你,我还是在关注着你。钱斯,让我想想看。今天是星期几,星期四?”    
    “对。哦,是星期五凌晨了。”    
    “别那么精确。介意我问个问题吗,你找他干什么?”    
    “我想跟他谈谈。”    
    “我不知道他现在哪儿,但我或许知道十八或二十个小时之后他会在哪儿。如果那个女孩过来,帮我再要一杯酒,行吗?你也再来一杯吧。”    
    我努力引起那个女招待的注意,让她给“男孩”丹尼再拿一杯伏特加酒。她说:“好的。再给你倒一杯可乐吗?”    
    每次坐下来,我的小酒瘾就断断续续发作,现在,我喝酒的愿望就十分强烈。一想到还喝可乐,我就反胃。我告诉她这回要姜汁汽水。她把饮料端来时,“男孩”丹尼还在打电话。她把姜汁汽水放在我面前,又将伏特加放在他那边。我坐在那儿,努力不去看那杯酒,但我又无处可瞧。我希望他回到桌子这儿来,把那杯该死的东西喝掉。    
    我深深地吸气,又呼出去,呷着我的姜汁汽水,努力不去碰他的伏特加。最后,他终于回来了。“我说对了,”他说,“明天晚上,他会去麦迪逊广场花园。”    
    “尼克斯队①回来了,我以为他们还在巡回比赛呢。”    
    “不在主赛场。实际上,我想那儿要开个摇滚音乐会。钱斯会去菲尔特拳击场看周五晚上的比赛。”    
    “他常去?”    
    “不常去,有一个叫基德·巴斯科姆的次中量级拳击手在预赛中名列前茅,钱斯对年轻人挺有兴趣。”    
    “他在他身上下注了?”    
    “可能吧,也许只是职业兴趣。你笑什么?”    
    “想想看,一个皮条客竟会对一个次中量级拳击手产生职业兴趣。”    
    “你从没见过钱斯?”    
    “没见过。”    
    “他可不是一般的皮条客。”    
    “我也开始这么觉得了。”    
    “问题是,基德·巴斯科姆肯定会去比赛,但并不意味着昌斯肯定会去看,不过我看可能性很大。你想跟他谈谈,花钱买张票就可以了。”    
    “我怎么知道谁是他呢?”    
    “你从没见过他?对,你刚才说过的。你即使见到他也认不出来?”    
    “在看拳击比赛的观众堆里当然认不出他来。里面一半是皮条客,一半是拳击手,我根本认不出。”    
    他考虑着这个问题。“你要跟钱斯谈的这个事儿,”他说,“会惹火他吗?”    
    “我希望不会。”    
    “我指的是,如果有人把他指给你看,他会恨这个人吗?”    
    “我看他没理由这样。”    
    “那么,马修,你要付的就不是一张票的价钱,而是两张。庆幸吧,这不是主赛场的拳王争霸赛,而是晚上拳击场的一场小比赛。拳击台旁的位置才不过十或十二美元,就算远处的位置是十五美元,那我们的票钱最多不过三十元。”    
    “你跟我一起去?”    
    “为什么不呢?三十元买票,五十元买我的时间。我想你的预算承受得起吧?”    
    “如果非得这样的话,那就得承受。”    
    “跟你要钱我很是抱歉。如果是看田径运动会,我不会收你一分钱的。但我向来不喜欢拳击。要是曲棍球比赛的话,我至少要收一百元,或许这能让你感到安慰。”    
    “那我该谢天谢地了。你在那儿等我吗?”    
    “就在门口。九点——那样的话,我们的时间会很充裕。怎么样?”    
    “很好。”


《八百万种死法》 第一部分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5)

    “我会看看能否穿点与众不同的衣服,”他说,“好让你一眼认出我。”    
    4    
    他是不难认,穿着灰色法兰绒西装,外套一件亮红色马甲,白色礼服衬衫上打着一条黑色针织领带。他带着墨镜,暗色镜片镶嵌在金属框架中。每当太阳出来时,“男孩”丹尼就尽力睡觉——他的眼睛和皮肤都无法承受日光——除非在像普根酒吧或顶尖酒吧这样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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