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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5731-八百万种死法:一人一个活法-第16节

小说: 5731-八百万种死法:一人一个活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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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能告诉你怎么去加。”    
    “假设我是对的,他就是你的客户。这只是为了便于讨论。你也不算透露内情。”    
    “好吧。”    
    他探着身子。“他杀了她,”他说,“那他为什么还要雇你调查呢?”    
    “也许他没杀她。”    
    “噢,肯定是他干的。”他摆摆手,挥掉了钱斯无辜的可能性。“她说她要离开他,他说可以,第二天她就死了。算了吧,马修。那是确定无疑的。”    
    “那我们回到你的问题上来。他为什么雇我?”    
    “也许是靠这个脱罪。”    
    “怎么脱罪?”    
    “也许他认为如果雇了你,我们就会认为他肯定是无辜的。”    
    “但你根本没那么认为。”    
    “没错。”    
    “你认为他真会那么想?”    
    “我怎么知道某个吸毒的黑鬼皮条客想些什么?”    
    “你认为他吸毒?”    
    “他总得把钱花在什么上吧,是不是?他不会用来去付乡村俱乐部的会费,或是在慈善舞会上买个专席吧。我来问你点问题。”    
    “问吧。”    
    “你真以为他有可能没杀她?没陷害她或雇人杀她?”    
    “我觉得有这个可能。”    
    “为什么?”    
    “首先,他雇了我。而那不会让他脱罪,因为我们又能给他定什么罪呢?你已经说过,根本无法给他定罪。你正准备把这个案子搁置起来,去办别的案子。”    
    “他不一定知道这些。”


《八百万种死法》 第四部分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1)

    这一点我暂且不谈。“从另一个角度看,”我提议,“假设我从没给你打电话呢。”    
    “什么时候的电话?”    
    “我打的第一个电话。假设你不知道她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    
    “如果没从你那儿获得这个消息,我们也会从别处得到。”    
    “从哪儿?金死了,钱斯不会主动提供信息。我敢肯定世上没有其他人知道。”除了伊莱恩,但我不打算把她牵扯进来。“我认为你不会知道这个信息的。不管怎样,不会马上知道。”    
    “那又怎样?”    
    “那样的话,你会怎么看待这桩谋杀案呢?”    
    他没有马上回答,低头看着他快空了的酒杯,两条垂直的纹路弄皱了他的前额。他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会怎么定位这桩谋杀案呢?”    
    “就像你打电话前我们下的结论。精神病干的,你知道吗?我们不许再这么称呼他们了。大约一年前上头下的令。今后我们不能称他们为精神病。我们得称之为EDP。”    
    “什么是EDP?”    
    “情绪失常者(Emotionally Disturbed Person)。中央大街某个混蛋闲得没事想出来的。这个城市挤满了疯子,而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倒是如何称呼他们。我们不想伤害他们的自尊心。不,我认为是精神病干的,开膛手杰克的现代版。打个电话招来妓女,然后把她剁碎。”    
    “如果真是精神病干的呢?”    
    “你应该很清楚。你希望自己能有足够的运气获得实质性证据。在这个案子中,指纹没多大帮助,那是个人来人往的旅馆房间,有上百万个模糊指纹,你无从查起。要是有一个大血指印就好了,你知道那非凶手莫属,但我们没这个运气。”    
    “就算你们运气好——”    
    “就算我们运气好,只有一个指纹也无济于事。除非你手头有个嫌疑犯。你无法单凭一个指纹就让华盛顿通缉全国的。他们会说你总会搜集到足够证据,但是——”    
    “多年来他们一直这么说的。”    
    “永远不可能。就算可能,到时我也干满余下的六年,到亚利桑纳州养老去了。如果没有可以顺藤摸瓜的实质性线索,我想我们就得等那个疯子再次作案了。再做几个作案手法相同的案子,他总会出现纰漏,你就能逮到他,然后把他跟银河旅馆的一些指纹相对照,然后就可以结案了。”他把酒喝干,“然后他讨价还价,认个过失杀人罪,最多三年就出来了,继续作案,但我不想重来一次。我向上帝发誓再也不想重来一次了。”    
    下一轮是我请。起初他觉得用皮条客的钱喝酒有失体面,但正是这些酒似乎又使他忘却了这一点。他已现醉态,但你得会看才能看得出来。他眼光呆滞,与之相配,举止也显迟钝。他谈话的方式是典型的醉鬼模式,像是两个醉鬼在礼貌对话,而实际上是在自言自语。    
    如果跟他喝得一样多,我是不会注意到这些的。但我是清醒的,酒在他身上一起作用,我就觉得我们之间的鸿沟急遽扩大。    
    我尽力把话题锁定在金·达基嫩身上,但总是办不到。他想要谈论纽约所有的弊端。    
    “你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吗?”他身子前倾,压低嗓音,好像此时酒吧里并非只有我们两个顾客似的,其实只剩我们和酒保了。“我告诉你问题出在哪里。是黑鬼。”    
    我没吭声。    
    “还有拉丁美洲杂种。是黑人跟拉丁美洲人。”    
    我提到警察也有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他马上反驳。“听着,别跟我说这些,”他说,“以前跟我搭档很久的一个家伙,他叫拉里·海恩斯,也许你认识他——”我不认识,“——他人很好,我能把命交到他手上。妈的,我确实曾经把命交到他手上。他黑得像煤炭一样,无论警局内外,我都没碰到过比他更好的人。但这跟我说的毫不相干。”他用手背抹抹嘴。“瞧,”他说,“你乘过地铁吗?”    
    “迫不得已的时候。”    
    “嗯,妈的,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谁都不会乘地铁的。地铁是整个城市的缩影,设备动不动就坏,车厢里到处都是肮脏的喷漆,一股尿骚味。警察对那儿的犯罪无能为力,但我要说的是,妈的,我上地铁四处一看,你知道我到了哪里吗?我到了他妈的国外。”    
    “什么意思?”    
    “我是说他们不是黑人就是西班牙人。或是东方人,我们现在又多了好些中国移民,还有韩国人。韩国人现在可是杰出市民了,在城里开起一家家出色的蔬菜市场,他们一天干二十个小时,把孩子送进大学,但那全是阴谋。”    
    “什么阴谋?”    
    “噢,妈的,听上去很无知、很偏执,但我就是忍不住这么想。以前这是白人的城市,现在我总觉得自己是这里最后的白人。”    
    长时间的沉默。然后,他又说:“他们现在在地铁里吸烟。你注意到了吗?”    
    “我注意到了。”    
    “过去从没有过。以前就算有人拿斧子砍死父母,他也不敢在地铁里点烟。现在,咱们的中产阶级也在地铁里点烟,然后喷云吐雾。就是最近几个月的事情。你知道是怎么开始的吗?”    
    “怎么开始的?”    
    “记得一年前吗?一个家伙在PATH线地铁里抽烟,那儿的一个警察让他把烟熄掉,那家伙拔枪就把他打死?记得吗?”    
    “记得。”    
    “就从那儿开始的。只要看过那条新闻,不管是谁,警察还是平民,都不会贸然告诉过道对面的家伙熄掉他那该死的烟。于是,有些人就开始抽烟,无人敢管。然后更多的人开始抽烟,连发生入室盗窃这样的大案都无需浪费时间报案,谁还会去管在地铁里抽烟的事儿?执法不严,人们就不再尊重法律了。”他皱皱眉,“但想想PATH线地铁的那位警察。你愿意像他那样去死吗?叫别人熄掉烟,然后砰的一声,就一命呜呼了。”


《八百万种死法》 第四部分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2)

    我发现自己开始跟他讲起卢·鲁登科的母亲,由于她的朋友给她捡回一台不该捡的电视机而被炸死。于是,我们开始轮流讲起恐怖故事来。他提到一个社工人员被骗上一栋公寓的顶楼遭强暴多次后,被推下楼摔死。我记起一条新闻,说一个十四岁的男孩被另一个同龄男孩枪杀。他们彼此并不相识,凶手声称被害人嘲笑了他。德金谈到好几起虐待儿童致死的案件,还有一个男人闷死他女朋友的女婴,因为他厌倦了每次跟女友去看电影都得出钱雇人看孩子。我提到格雷森区的那个女人,她在衣柜那儿挂衣服时被流弹打死。我们的对话颇有点比拼的味道。    
    他说:“市场自认为找到了解决办法。死刑,重新启用黑色大电椅。”    
    “你认为这行得通吗?”    
    “无疑,公众需要它。它至少有一个功效是你无法否认的。电死一个混蛋,你至少知道他以后不会再犯。妈的,我就投票赞成。把电椅拿出来,用电视转播他妈的行刑过程,插些广告,赚几个钱,多雇几个警察。你想知道一件事吗?”    
    “什么事?”    
    “我们有过死刑,但处决的不是杀人犯,而是普通人。普通人被杀的概率比杀人犯上电椅的概率还大。我们一天有五、六、七次死刑呢。”    
    他提高了嗓门,现在酒保也在听我们的谈话。我们已经把他从他的电视节目上吸引过来了。    
    德金说:“我喜欢那个电视机爆炸的故事。不知我怎么会错过那条新闻的。你觉得自己什么都听说过了,但总有新的出现,是不是?”    
    “我猜是吧。”    
    “光这个城市就有八百万个故事,”他拉长声音说,“你记得那个节目吗?几年前电视上播过。”    
    “我记得。”    
    “每次节目结束时他们都说那句台词,‘在这个城市里有八百万个故事。这只是其中之一’。”    
    “我记得。”    
    “八百万个故事,”他说,“你知道这城里有什么吗,这个他妈的城市的大粪池里有什么?有八百万种死法。”    
    我把他弄出酒吧。在外面夜晚清凉的空气中,他陷入了沉默。我们绕过两个街区,最后来到离警察局不远的路口。他的车是一部水星车,已有些年头。车角有点坑坑洼洼。车牌前头的字母明示他是警察,该车是用来办案的,不要开罚单。一些经验丰富的混混也能认出这是警车。    
    我问他能否驾车。他不太喜欢这个问题。他说:“你是谁,警察吗?”然后想到这句话实在荒谬,便又笑了起来。他靠在打开的车门上保持平衡,笑得前仰后合。“你是谁,警察吗?”他说,吃吃笑个不停,“你是谁,警察吗?”    
    那种情绪像电影里的快镜头一样一闪而过。有一刻,他严肃冷静,眼睛眯着,下巴翘起来像牛头犬。“听着,”他说,声音低沉而生硬,“别这么高人一等,你明白吗?”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    
    “你这个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你这个狗娘养的。”    
    他把车倒出开走。就我目光所及,他似乎开得还不错。我希望他无需开得太远。    
    15    
    我直接走回旅馆。酒铺都关门了,但酒吧仍在营业。我没太费力便走过那些大门,同时也抵制住假日饭店两侧第五十七大街街头妓女的召唤。我冲雅各布点点头,确认没有我的电话,然后便上楼了。    
    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他醉得厉害,酒鬼将自己暴露太多之后,便处于自卫式的好斗状态。他的话并不意味着什么。他可以对任何陪伴他的人说,或对着夜空说。    
    然而,它们仍在我的脑海中回荡。    
    我上了床,但无法入睡,就开灯起来,拿着笔记本坐在床沿。我浏览自己记的一些笔记,然后把我们在第十大道酒吧中的对话简要记上一、两句。另外又写上我的一些想法,像猫玩线团一样玩味着,直到思路越来越短,反复出现的都是同一个想法时,我只好放下笔记本,拿起先前买的一本平装书,但总是看不进去。我反复看同一篇章,就是不知所云。    
    几个小时以来我第一次想要喝酒。我焦躁不安,想要有所改变。离旅馆三个店面远就有一个熟食店,冰箱里摆满啤酒,而啤酒不会让我醉得不省人事吧?    
    我待在原地没动。    
    钱斯没问我为何替他干活。德金认为赚钱是个合理动机。伊莱恩愿意相信我那样做是因为那是我的职业,就像她卖淫、上帝宽恕罪人一样。那也是事实,我确实需要钱,破案也是目前我所能做的唯一的事,那多少算是我的职业。    
    但我还有一个动机,并可能是一个深层动机。寻找杀死金的凶手可以代替喝酒。    
    哪怕是暂时的。    
    我醒来时,阳光普照。等我淋浴完毕,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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