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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告诉大熊我爱她-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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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子微笑着推了箱子往前走,她的包袱不多,所以一身轻松。她想她只是羡慕,但不是嫉妒。她相信着自己的生活,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总有一日,她也会拥有那传说中的幸福……

    那边,熊晓苗往外走,还是很不舍,每一次的分别她都认真说着:“再见”,但心底却是不确定有没有再见的机会。

    时代越进步,人却越不会为分离而感伤,想着即使见不到,也可以QQ,MSN联系,想着科技如此发达要再见是很简单的事。而事实是,即使网络联系也失去了那感觉,见面聊得热火朝天的人,在网络上反而不知说什么是好;想着要再见,飞机票却越来越贵,工作也越来越离不开身,有孩子,家庭,等等的牵挂,

    熊晓苗这样想着,脑中浮现叶子的明媚笑意,出现的这样一个人又一次走出自己的生命,有点伤心,打不起劲来。

    夏静生知道,握了她的手,逗她说:“叶子昨晚和我谈起你的事!”

    熊晓苗好啤跏:“说了什么?”

    夏静生好笑,这个熊晓苗,为了安慰她,把自己也带个三八兮兮的。

    还是说了:“没太多,就她和你的事,怎么认识的,怎么熟起来的……”

    熊晓苗想了想,突然想起叶子的传闻,恍然大悟,说:“我应该把梅娆介绍给叶子的!”

    “亏了,亏了!”嘴里直念叨。

    夏静生很晕,这女人还真是和她没法说了。

    又是一个夜晚,熊晓苗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夏静生在一边翻报纸。

    偶尔换到的台正在放韩剧,男的对女的说:“走,哥带你吃肉去!”

    熊晓苗望夏静生,“刷啦”一下,报纸又翻一页,她再望!

    实在不行,扯了报纸,讨好说:“小静先生!”

    夏静生无奈,看看在窝在沙发脚边的阿蒙再看看眼前毛茸茸的脑袋,人比狗还会闹,拍拍她脑袋哄:“乖,别闹!”

    看了眼电视,女人就不应该看偶像剧!心下这么想着,还是学着那调子说:“走,哥明早带你去吃永和豆浆!”

    知道她闹了几天了,可就是每天早上他起不来。

    熊晓苗开心,夏静生又幽幽的补了句:“如果你喊得醒我的话!”

    熊晓苗只要有的吃还真没有做不到的事,拉了夏静生起床,一大早开车去豆浆店,买了两个油条两碗冰豆浆,13块钱,这数字太不吉利,熊晓苗一想,又杂七杂八点了点!

    夏静生看这一桌的吃的,无奈:“我说,你老公挣的钱就和抢的一样!”

    冰豆浆是用类似酒吧里的老啤酒瓶装的,一大杯端上来,倒也特别。

    熊晓苗左手油条右手豆浆的,才不理他说什么。

    古人说:“物极必反”,古人说的话到底是有道理。

    兴奋的结果就是熊晓苗感冒了,出国回来的人,大多都会感冒下,生长小病什么的。但熊晓苗这病发的也太突然,拖啊拖,发起烧来。

    她罩了衣服,打电话问夏静生药在哪里,夏静生说:“你先吃点药睡下,我等下回来送你去看病!”

    熊晓苗弱弱的应了声,把药盒铺得满地都是,阿蒙的鼻子凑过来闻啊闻。

    说实话,她都已经习惯了,在美国的五年怎么可能不生病,又加上她是不容易适应的体质,初来那会,三□十生个病,没医保,又没钱看医生,上网查病征对号入座那是自己吓自己。只好把从家里带的药摊了一地。开始的时候也不知道什么药治什么病,最清楚的就是个VC银翘,可发烧根本没用,只好铺了一地的找,慢慢看说明,有时候吃了过期的药还不知道。

    一个女人孤单的时候,除了自己待自己好点还真不知道能做什么。

    想起那样的日子,现在还是有点难过的,但已经习惯了,就这样坐着找着的时候,

    “咔嚓”一下门锁响,她晃晃悠悠走出去,居然是夏静生提前回了家。

    夏静生外套也没来得及脱,抓了她手坐下,额头贴了她的额头,

    突然间放大的焦急眼眸,倒让她愣了一下。

    夏静生半晌才放了开来,说:“发烧了,换衣服,我们去医院。”

    




正文 叶的颜色


    亲爱的熊猫同志:

    本小姐现在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上给你打这样一封信(虽然周围还有没看完的资料,虽然下机后还有一个会议)亲爱的妞,你是不是应该感动一把?

    好吧,好吧,我承认这只是我的一时兴起,或许明天一早我就会认为这是个愚蠢的决定,或许更早的,打完了这封信,我就会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傻冒,然后立即删除,绝对不会出现在你的邮箱里。

    要知道,人老是会在睡觉之前想一大把要做的事,而一觉起来,就会什么都记不得,有的即使记得也不一定有劲儿去做。很明显,俺们就偶尔是这样的人(注意:只是偶尔)。

    妞,有时我会猜你是太笨了还是太聪明了,关于我的谣言只字不提,仿佛从没有听过,甚至连跑过来对我说:“叶子,喜欢一个人是无罪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我能理解!”这样的一句鬼话都没有。谢天谢地,你没说这样的话,老娘我真是腻味极了,我有什么不一样了?跑我面前嘀咕这样的话,用一副圣人的嘴脸,NND。

    嘿,其实,就因为这样,我才更想把事情告诉你。

    没想到吧?每次听你说夏静生这样夏静生那样,老娘我的耳朵有要长茧了,今天也该我来磨磨你!

    俺们也不是个文学的人,你就将就一下吧。

    从哪说起呢?

    还记得的在“苏”里的那个女子吗?她叫姗姗,何姗姗。

    别看她现在长成这样,拿得出手的一个妞。她小时候可是个爱流鼻涕的小鬼,胸前挂窜家门钥匙,裤腰上别个花仙子的小手帕,手帕一丢就挨她妈的打,哭得一脸鼻涕眼泪的在我家窗户下喊我。唯一可取的就是一对黑黝黝的麻花辫。

    当然,我也得说句实话,当年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头的鸟窝发,从来不穿裙子,在12岁之前,我都不承认自己是个女生。

    好笑吗?先收敛下,听我说下去。

    我住南楼,姗姗住东楼,别看同一的大院,差别可是能看得出来,虽然我有空也会问我家的阿姨:“为什么同个大院,姗姗住的楼如此的破?”阿姨的话我听不懂,但她的笑让我极其的不舒服。

    我想我和姗姗唯一相同的是,我们都是单亲家庭,都只有母亲,都是很繁忙的母亲,我的妈妈每日全中国的飞来飞去开研讨会,她的妈妈每天没日没夜在工厂加班。

    在16岁之前,我从来都不相信有什么事,是可以把我和姗姗分开的,我们住同一个院子,在同一个班,每天一起上学,一起下学。

    除了同桌不同,我的同桌是个孱弱的小矮子,鼻涕比姗姗拖得还长,我常和姗姗说:“你有个伴了!”

    珊珊的同桌是个小胖子,圆圆的脸,和大包子一样,我讨厌他,不是因为他长得丑,虽然我承认他长得丑,但他就是丑也不具备偷姗姗橡皮的权利,肢解姗姗铅笔的权利。我知道姗姗丢了东西回家都会给她妈妈打得很惨,我在东楼都能听到她的哭声。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小胖子用圆规头偷偷戳姗姗的膀子,我彻底的爆发!

    虽然我没法肢解小胖子,但我却有办法肢解他的书包!!

    当我率领姗姗在小胖子的面前,把他书包里的东西全从顶楼倒下去,再把他的书包丢进臭水沟时,我彻底出了那口恶气,牵着姗姗都着的小手离开。

    小学的生活是平静的,虽然我偶尔和群小男生打架打的鼻青脸肿,最后老娘我的名声终于扬名整个学区。好吧,我承认,我从小就是个不得安生的主。

    初中时按学区入学,很荣幸的,我还是和姗姗一班,基本上初中和小学没什么区别,姗姗依旧黏着我,一起吃午饭,一起上厕所。

    有时,我家的阿姨会只顾着打电话,不把午餐送到学校来,我就会饿肚子,姗姗会把她的午餐分我吃,所谓的分我吃,就是我吃排骨,她吃蔬菜和米饭,虽然她妈妈的手艺不是很好,排骨大多时候是骨大于肉,但我依然吃得很香。很久后,我依然会想念这样一道很咸的红烧排骨。

    熊晓苗,在吃上面,我们是同种人!贪吃啊!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和姗姗会有不可调解的矛盾。

    初中原来和小学是又区别的,我像个野丫头一样惹是生非时,姗姗却开始拿着本我不懂啥意思的小说,开始伤春悲秋。那段时候,我常笑她,她开始是不反驳的,直到有一日,她对我说:“叶,你该安静一下了!”

    当然那时,我依然是用嗤之以鼻的态度来掩饰我的无措的,

    直到有一日,姗姗的旁边,也出现了一票子伤春悲秋的份子,她们说的话,我听不懂,她们看的小说,我觉得好笑,谁爱上谁了,谁要自杀了,感伤青春了,这不是傻吗?

    我看着姗姗和我的距离越来越大,我想起儿时在我家楼下哭泣的鼻涕虫,突然有无法宣泄的怨气。

    与女生关系的疏离,必然造成和男生的走近,加上我叶子天生就是好事的,玩游戏,打架,翘课,不在话下,成绩一落千丈。

    在老师准备联系我妈的时候,是姗姗先找到的我,她对我说:“叶,你回来吧,别这样了!”

    我生气:“你不是有其它好朋友了吗?有人带你玩了啊!”

    姗姗想不到我会说这个,急忙说:“我不和她们玩了,不和A玩了,不和B玩了,不和C玩了!”

    我笑说:“好!”其实我连她说的哦A。B。C。D是谁都不知道。

    我想,女生总是有点小心眼的,尤其是小时候,还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单纯的不喜欢自己的好朋友和别的女生好,斤斤计较着。

    我没想那么多,只是理所当然的认为姗姗是必须和我在一起玩儿的。

    的确,姗姗也回避着和别的女生的说话,日久也就习惯了。依然背着大大的书包和我上下学,听我说着精彩的事,但我却发现她会在课桌下偷偷看小说,找不到我的时候也一个人去厕所。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下去了,直到有一天,姗姗和我说有个男生写纸条个她,我心里酸得直犯泡儿,问姗姗:“你想怎么样?”

    姗姗脸红说:“我想去看看他长什么样?”

    我第一次发现,姗姗已经不是那个小鼻涕虫了,有着温柔的笑,黑亮的长发,以及,发育良好的胸部而我,还是个假小子。

    生活开始沿着万恶的小说情节发展,姗姗最后还是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而我知道的只是恨那个男生,小平头,黑皮肤的,傻不拉几的呆样,这样的男生有什么好,有段时间,我都快天天咒他死了。

    别笑,那时的我真的是这样,虽然今天我承认我当时的恶毒,但我依然坚持那的男生是丑到不行了!

    终于我的诅咒灵验了一半,初中一毕业,姗姗就和那男生分了。

    初恋对于一个女生的打击是巨大的,对于姗姗更是,我当然整个暑假都陪着她的,即使心里再不以为然,我还是难过的,单纯的因为她的难过而难过。

    姗姗和我说:“叶,我不想再谈恋爱了!”

    我握她手说:“正好,我也不想谈恋爱,我陪你!”

    她很开心说:“好,那我们上同一个高中,同一个大学,大学毕业了,租一个房子,我住一间,你住一间,你负责买食物,我负责打扫卫生!”

    我都快笑死了,直点头说好!

    年少的时候,我们都很容易对一个人说或:“我们永远不分开!”也是如此执着的相信着。

    可那时,我们都不知道这世上没有谁和谁是能永远都不分开的……

    原谅我的感慨,继续。

    整个一个暑假我都是开心的,然,这样的开心却在开心不久支离破碎。

    有一日,姗姗跑来问我:“你觉得三班的**怎么样?”那样的娇羞神情如梦魇般扩大在我的眼前。

    我很想问她,你不是说不想谈恋爱了吗?

    我很想一起拽了她,跳下楼算了,然而,我没有,我一句话也没说,回了家,第一次打电话给我那空中飞人般的母亲,告诉她我想出国念书。

    他们的感情刺痛我的眼,而我的感情却刺痛我的心,第一次,我开始认真的想我对姗姗的感情,从小手帕,想到红烧排骨,想到大学毕业后的住房……

    最后,我落荒而逃。

    我想姗姗只是个从小就渴望被爱的孩子,而我亦然,只是,我们当时都不知道罢了。

    在美国的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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