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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青春念想-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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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是怎么写出这本书来的?我在《蓦然回首》一篇里已经提过了,现在想想,有点不大公平,因为我漏了香港这一段,今天要特别提出。我刚去过我在这里念书的地方,九龙塘小学租喇沙书院,勾起了很多回忆,包括当时老师的讲课情形,对我都很重要。我们所读过的书,教过自己的老师,经历的一切,对我们的一生都很要紧。我在香港是从一九四九到五二年,只有三年,但这段时间对我很重要。    
      我在《蓦然回首》里提到我小时候身体不好,生肺病。那时候肺病是很厉害的病,没有药可根治。我生了四年多的病,因为这病会传染,需要隔离,大概人独个儿时喜欢幻想,当时我就是这样,又喜欢看小说、连环图。到了念书的年龄,好像在桂林、上海、南京等地方都待了几年,时值战乱,没有时间安定下来念书,真正念书是在香港开始的。    
      九龙塘小学是一所蛮有名的学校,校长叶不秋,很严格,很注重我们的学业。老师都很认真。当时我念五年级,每个星期要站起来用广东话背书,这对我来说糟糕极了。用广东话说一说还可以,要背书就背不出来。老师很好,就让我用普通话背,到现在印象还蛮深刻的。我们每念一篇文章就要背诵,一个挨一个字地背,还要用毛笔默写,错一字就扣一分,那时候这都是苦事,现在想想,却是很对的老法子,背了的书是相当有用的。    
     


第三部分(念想)我的创作经验(2)

     我当时很喜欢国文,爱看小说,所以国文成绩比较好。老师改作文喜欢打红圈,表示写得好,而且还会把它贴堂。我有几篇作文贴堂,很得意。这种鼓励很大,觉得国文老师对我很器重,于是我对国文特别下功夫。回忆中,以前的香港很重视中文教育,国文老师注重根基训练,要默书。其后我到喇沙书院念书,一所有名的英文学校,我今天也去过了,现在的校长是Brother Patrick,当年的校长也叫Brother Patrick,是爱尔兰人。那时我们读的书以英文为主,不过中文老师同样重视背书和默写。我记得那时候,有位国文老师年纪蛮大的,教《琵琶行》时,用广东话念,特别好听:“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我听了很喜欢,把诗背得很熟。《琵琶行》很长,老师也要我们默写。我在喇沙念了一年半,那时候的国文教育,对我有相当的启发。    
      我们是一个诗的民族,文学成就以诗最大。诗表现的就是文字的美。假如文字是一种艺术,诗就是文学的贵族,是最美的艺术。诗讲究对仗,每一个字要注意它的位置和声音,什么都要对,要求非常严。念诗时,每个字要念得很正确。我觉得同学在中学十五六岁时,触觉较敏锐,对美开始敏感起来,这包括艺术、音乐和文学。中学以后,你们可以从事股票买卖,可以从事电脑研究,可以学医,各样都可以,但如果你在青少年时候,对文学有相当的爱好,它可能是你一生中最美的追求、回忆。文学或许不能帮助一个国家的工业或商业发展,但文学是有用的,它是一种情感教育。想做一个完整的人,文学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培养你的美感,对人生的看法、对人的认识,它在这方面的贡献最大,不是别的东西所能替代。音乐比较抽象,而文学却很实在,它对人生更为接近。念过《琵琶行》,它对我发生了作用。大家都知道《琵琶行》讲的是一个歌女的事,她的沧桑史。我当时可能并不太了解,但它文字的优美和内容,可能启发了我以后写同类的歌女生涯的小说,例如《游园惊梦》、《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等。当时国文老师用广东话念《琵琶行》,对我有很大的感动,影响却在以后才发现。所以你们中学念的诗歌,可能对你的一生有很大的影响。    
      


第三部分(念想)我的创作经验(3)

    后来我到了台湾,再上中学。建国中学在台湾也是名校,是最好的学校。在香港,我的英文成绩比较好,到台湾念书,我以插班生资格考试,英文是一百分,数学只有三十分——台湾学生的数学很厉害——平均起来,我的成绩刚好够被录取。在那所中学遇到很多好老师。当时有许多老师是从中国内地去的,他们真的诲人不倦,很了不起,很动人,而生活都比较清苦。他们对我们的教育是完全投入的,而且重视中文的传统,我获益很大。教国文的李雅韵老师,是北京人,在北京接受教育,也是我们的导师。她是一位作家,在报纸、杂志上写文章。那时候学生很崇拜老师,她当然是我心中很了不起的老师。她除了教我们课文以外,每个星期的几个小时,还教我们文学源流,从《诗经》开始,一直讲下来,到唐诗、宋词,教我们基本的知识,不很深,却很重要。她教时,还举一些有名的例子,让我对中国古典文学有根本的认识,像李后主的词,那时我才第一次念李后主的词,就是那一阕《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现在想起来,因为历史的原因,当时有一大批老师从内地到台湾去,这种历史背景和感怀,对老师的感受必然很深,所以她教李后主、李清照的词,好像特别有所感触。    
      上作文课时,老师看了我的作品,很喜欢,跟我说:“你为什么不写写文章,像我一样去投稿?”得到她的鼓励,我就写了一篇散文投杂志去,第一篇就登了,我觉得自己是作家了,当时才十五六岁,很得意,老师说:“你就写下去吧,写到二十多岁,你也是个作家了。”她这么说,我也觉得大概就是了。中学时候的老师对我的鼓励很大,也对我日后的写作生涯有很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他们让我对写作充满信心。我想:有一天我要当上作家。    
      念高中时,一些国文老师对我也相当偏爱。念高一时,竞争很厉害,我们是全校最好的一班,功课竞争很厉害,而国文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陈老师给我的国文分数是八十分,很不得了,其他同学最好的不过六十几分。国文分数特别高,我在高一时,名列前茅。无论要我怎样背书,都不以为苦,我觉得老师很欣赏我,对国文便也特别重视,视念国文为一种乐趣。现在我们不着重背书,其实不对。背书是老法子,但同学在中学时,记忆力好,背几篇好的古文、诗词,对写作是很有用的。中国文字很有美感,也重视美感,重视音乐性、节奏感。像宋词便抑扬顿挫,铿锵有声,如果我们能多背几篇,掌握文字的美和音乐节奏感,对写作很有帮助。我们不都要去当作家,可是背诵一些诗词,了解文字的美,它跟大自然的配合情形,却很有益处。我刚才说文学是一种美的教育,一种情感教育,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现在重视科技,用电脑,用文字的机会以后恐怕是愈来愈少。我觉得汉字还是我们民族的根,我们的思想感情跟汉字的联系很大,是不可忽视的。    
      


第三部分(念想)我的创作经验(4)

    在座很多是中学的同学,在这阶段,你们会对人生、感情、伦理等产生许多疑问,文学也许不能都给你们找出答案,可是阅读文学作品像小说后,可能会有所启发。法国《解放报》问世界上的一些作家为什么写作,我被问时,当时用英文脱口而说:我希望把人类心灵中无言的痛楚转化成文字。我认为,有很多事情,像痛苦、困境等,一般人可能说不出来,或者说得不好,但作为文学家,比一般人高明的地方,就是用文字把人的内心感受写出来,而且是写得好。我们看了文学作品后,往往会产生一种同情,这个很重要。没有人是完美的,完美只是一种理想。文学作品就是写人向完美的路途上去挣扎,在挣扎的过程中,失败的多,成功的少,但至少是往这一方面走。我想文学是写这一个过程,写一个挣扎,让我们看了以后,感到这种困境,产生同情。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所以走到创作路上来。中学碰上几个老师的鼓励,到了大学又遇到了一个好老师,就是夏济安先生。他办了一本杂志,鼓励创作,要我投稿。我的大一国文老师叶庆炳先生,替文学杂志邀稿。后来让我们写小说当作文,我就写了三篇上去,老师看了以后发回,一句评语也没有。当时我想:老师定是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后来我去找夏济安先生,他挑了《金大奶奶》发表到杂志上去。这次对我的鼓劲很大。多年以后,我问叶先生:当时你为什么不鼓励我写小说?他说:做作家需要一些挫折,我要给你一点挫折感,今天你不是成为一个作家了吗?叶老师真的有意思,一个很好的老师他就是这样鼓励我。我很幸运遇到这些老师,他们对我的帮助都很大。    
      我也有一些好同学。在台大念二年级时,我跟一班同学办了一本叫《现代文学》的杂志。我觉得同学该有自己写作的杂志,所以提议了。当时我们念大二,能力有限,但是有一股青年的雄心。那时,台大校长是傅斯年,是“五四”时期的健将,在北大当学生时办了一本叫《新潮》的杂志,很有名。既然傅校长办杂志,我们也来办,也来个“五四”运动。其实,我们不知天高地厚。我们没有名气,没拿稿费,什么都没有,只管写。杂志第一期的文章不够,我就用两个笔名写两篇,一篇叫《玉卿嫂》,另一篇叫《月梦》。同班学生李欧梵,是哈佛大学的名教授,今天正在香港访问。另外一位很有名的作家,也在香港,叫戴天。我们三人那时常常投稿。班上还有几个同学:像王文兴、欧阳子、陈若曦,岭南大学教授刘绍铭——他比我高两班,还有叶维廉教授,我们的学长,替我们写了一首诗。当时外文系的写作风气很盛。除以上的人外,还有余光中先生,是我们的龙头大哥,也是外文系第一位名作家。那时余先生已经很有名,杂志的第一期,他投了一篇诗。那时没有钱办杂志,我们跑去印刷厂做校对。厂长对我说印数太少,只有一千多本,就放在那里等吧!一等便等了一个下午,没有把我们的杂志上机印。我对他说:今天你要是不印的话,我就不走。他拿我没办法,最后只好印了。我坐在那里边印边校对,就这样把杂志弄出来。那时劲大得很,常要稿,我几乎每期都写,我的《台北人》,除一篇外,都是在《现代文学》刊登的。我现在说说怎样写《台北人》。    
     


第三部分(念想)我的创作经验(5)

     我写《台北人》,第一篇是《永远的尹雪艳》。我写这篇时,已到了美国,在艾奥瓦(港译爱荷华)大学的艾奥瓦作家工作室念书,那是美国唯一可以用写作当硕士论文的地方。写小说可写出一个学位来,实在太好了。在美国的两年对我有很大的意义,我可以一边念书一边写作。那时我的英文不够好,需要先把中文写好,再翻译成英文颇为费时。不过,我就这样维持杂志的稿源。一九六六年,快念完课程。我喜欢到校园中的艾奥瓦河畔,那里有供野餐用的椅子,那时大约是春天,冰已经融了,地方很美,我开始写《永远的尹雪艳》。    
      在小说前面,我用了一首诗作为题词,那就是唐朝诗人刘禹锡的《乌衣巷》。诗是这样的:“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首诗是从前念的,把它当做题词是有原因的。刘禹锡是中唐人,唐朝的国势已经衰落了,他尝过许多沧桑,经过南京这个千年古都,有很多感触,便写了这首诗。西晋原来建都于洛阳,五胡乱华,国都沦陷,政府东渡到南京建都,是为东晋,当时辅助东晋的有许多大家族。诗里的王谢是指王导、谢安两个大家族,他们都东渡。那时东渡的人很多,可说是中华民族的一次大迁徙。诗中充满历史的沧桑。刘禹锡怀念金陵,并借古说今,对唐朝的衰微有所感触。我写《台北人》时,也有这想法。我用这首诗作题词,已替这本书定了个调子。那时年纪轻,大约二十五六岁,但已经有意无意地想写这个主题,跟刘诗暗合。讲到这里,想补充一点:小时候曾到南京,在那里住了一段短时间,对金陵有印象。我到过明陵、中山陵、雨花台等地方。童年的记忆很清楚,南京这地方对我来说有很大的意义。它是国民政府的首都,我拿这首诗做引子,可能跟小时候的记忆很有关系。我就用这首诗定了一个调子,然后开始写下去。    
      我写第一篇时,是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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