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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5394-白星-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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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他突然觉得不对,常常听见的虫鸣、鸟叫声忽然都停了,甚至连风也没有,气温好像上升了好几度,闷热得不得了。他感觉到一股恐惧由背后蹿上来,这种有人在附近窥伺他的第六感,对从六十年代就靠种大麻过日子的老嬉皮而言并不陌生。每次缉毒署特工埋伏在大麻田附近想来抓他时,他都有这种不祥之感。    
    眼镜上滴满了汗珠的安迪由田里站起来,朝自己住的屋子跑。由于大麻已长得很高,把他的视线全遮住了。他跑了几步才突然醒悟,缉毒组的人一定曾先到他的屋子搜过,找不到他之后才会由屋子那边过来,所以要逃也该朝相反的北边逃才对。他扔掉手上的午饭纸袋,转身朝大麻田左边的枫树林跑去。    
    他仍未看到人影,但知道对方就在附近,他跑到枫林前方时,突然看见林里出现一个长了张怪脸的金发巨汉朝着他走过来。老嬉皮转身又钻进大麻田里,拼命要两条腿跑快一点。原本颇有掩护作用的大麻枝叶,现在变成了堵住他去路的可恶东西,他一路跌跌爬爬没命地跑。老天,他不想回去坐牢。    
    在他前方的大麻茎叶猛然分开,那个大汉出现在他面前。艾力生吓得往后看。怎么会有两个同样的人?一个人的行动不可能那么快吧?惊慌失措之下,他转向右方,朝另外一边的树林逃去,这时他早已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两脚发软。跑出一段距离之后才敢回过头去望一眼,看不见那个人了。可是等他才一转身打算继续跑时,却发现对方早就挡在他的前方。    
    艾力生这辈子没这么慌过,连喉咙都快堵住了。他想转身再逃,却发觉一双脚像被绳子套牢了,只能像游泳那样手脚乱划着朝大麻田外跑。一转眼,他就被一股很大的力量掀翻在地,脖子被一只巨掌按住,脸贴着地上的泥巴,动也不能动。完了,这下起码要被判六到八年了。    
    巨手把他翻过来面对太阳,他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居高临下的大影子,脸因为背对太阳光而看不清楚。那只手又扯住他胳膊,很轻松地把他拉起来。    
    “是这条疤吓到你吗?”


《白星》 破釜沉舟专吃坚果的星鸟(3)

    艾力生仍在拼命喘气,心想是自己听错了。“什——什么疤?”    
    “它很吓人。”他用浓重又含混的外国口音又说。    
    “你应该先宣布我的权利,才能逮捕我。”艾力生擦擦眼镜又戴回去,并立刻希望自己没做这件傻事。来人有一张可怕的脸,从右眼上方开始有一条又深又长的沟疤,一直往上通到他露在帽檐下的金发里去。那疤使得他整张脸好像歪斜到一边去了。    
    “我要一张床过夜。”    
    “过夜?”微小的希望浮现。“你只是要张床过夜?”    
    那陌生人点点头。    
    不会被判七八年啦!“感谢主!”艾力生转身朝小木屋走。“不过你的疤的确很吓人。”    
    “很多人被吓到,”他的口音很重。“有时故意,有时不是故意的。”    
    拖车里又挤又热,被塞在两边的电子仪器之间,彼得·柯茨的手指不停地敲着小小的金属桌面。“能不能快一点?”    
    “我会叫飞行员在座位上前后摇,让侦察机飞快一些,”那位技师头也不抬地说。    
    这辆接收侦察机红外线追热波、特种作战专用的电子遥控车,是由美国西北部的战术空间指挥部拨借给调查局和纽约警方的。驶在蒙大拿州杰弗森郡公路上、朝山区直上的这节拖车里面,装有各种先进的精密电子仪器和监控屏幕,可以在装有电子追热设备的侦察机飞越荒山野地时,以红外线追热仪追踪到地面上所发出的任何微弱的热源,然后传回地面接收拖车加以分析研究,作出判断。    
    警方在获知朱佐夫往西前进的情报后,已经追查到俄国人最后偷的那辆车是一辆黄色的别克汽车,而且直到目前,尚无朱佐夫已将这辆车丢弃又偷另一辆的迹象,所以柯茨想尽快找到这辆车的下落。    
    由最后收到的警方和目击者的报告,他们已经把侦察范围再次缩小,锁定在蒙大拿州洛矶山区的一片荒芜牧场附近。    
    “现在除了原先派出的那架没有摄影机的RC12d之外,又已派出一架装有高速摄影机的格鲁曼马哈克侦察机前来增援。等它赶到,我们就可用两架飞机来锁定目标。” 空军派来操控电子设备的专家解释道。    
    “我只想找到那辆车,它应该是被藏在这一带的森林里,你觉得外面光线还够吗?”    
    “现在是仲夏,就算到晚上八点半天都还很亮。”电子技师看了下手表。    
    柯茨焦急地揉着额头。“我还以为我们可以把他困在纽约,谁知还是被他钻出来了……”    
    “我看过调查局的报告。警官,这个俄国佬好像很难对付。”    
    “那还用说。”    
    “我不认识欧文·格雷,可是我很替他难过,被朱佐夫这种人缠上肯定很可怕。”    
    柯茨哼了一声。“有位枪械中士告诉我一个故事,格雷身上有一些在越南时留下的疤痕。”    
    “怎么回事?”技师忘了他那些仪器,很有兴趣地转向柯茨。    
    “他掉进越共设的陷阱里去,被越共俘虏了。越共把他拖了一英里到最近的一座村落,就把他钉在墙板上。”    
    “钉在墙板上?”技师扮个苦脸。“像耶稣被钉十字架那样吗?”    
    “越共的钉子比罗马人多,手掌、胳膊、脚背、小腿、肩膀……总共钉了他十二根大钉。”    
    “那格雷后来是怎么逃掉的?”    
    “他被钉在墙上一天半夜,”柯茨强调地一个字一个字说。“他把自己由墙板上硬扯下来。”    
    那位上尉技师吓傻了。“什么意思?”    
    “他无法把钉子由木墙板上拔出来,只好把自己从钉子上扯下来。那时越共都在外面忙着准备开饭,没人注意到。格雷在每根钉子上都留下了一些皮和肉,硬将自己扯下来,又走了三天三夜,才逃回美军的防线。”    
    “我的天。”    
    “所以当你在替格雷难过时,”柯茨冷笑两声。“我倒是替那个俄国佬难过。”    
    上尉静静地想着这个故事。这时好几个电子屏幕上出现由红外线追查到热源的物体形像,而另外几个彩色屏幕也同时映出一大片荒废的山区牧场。然后镜头慢慢转移到牧场边缘的森林,镜头又加以放大、再放大,就看出下面有一块大麻田,田旁边不远处有一栋带烟囱的木屋、鸡舍、缺了风车的搭架、顶上缺了好多块屋顶木片的木棚,紧靠屋子的旁边有一辆草绿色旧卡车停着,影像甚为清晰。    
    “看样子果然被你说对了,”技师说。“农舍前有新的轮胎印,这种荒废了的农舍前,不应该有新的轮胎印。”    
    柯茨起身凑近其中的一个屏幕。“你看那个屋顶破了的棚子下面是什么?”    
    上尉把柯茨所指的那个屏幕上的影像加以放大。“下面好像有黄色的东西……”    
    “正是那辆被偷的黄色别克,我们找到那个王八蛋了,”他猛拍军官的肩膀,转身朝拖车门跑去。    
    12    
    “这些鱼都是你捉的?”安雅朝盘中的两条彩虹鳟点头,它们已被处理过,但是头尾都在。    
    格雷移动火上的长柄浅锅。“在河里抓到的。”    
    “猪也是你杀的吗?”


《白星》 破釜沉舟专吃坚果的星鸟(4)

    格雷不理她,把培根肉条放入煎锅里,发出滋滋的声音。他摇动煎锅,让肉条前后移动。他倒了些玉米粉到盘子里,把两条鱼在玉米粉里滚一滚,把培根移到旁边,将鱼放进去煎,培根和鱼一起发出香味。另一个炉子上,不锈钢锅里的糙米饭在水里煮开了,他拿起一把青豆加进去。他穿着牛仔裤和爱达荷大学的运动衫。    
    安雅靠在分隔主要房间与厨房的柱子上,环抱胸前的双手中的一手拿着一杯白葡萄酒。她噘着嘴,目光不停地来来回回。格雷觉得她像一个提高警觉的人。他拿起一根木柴,打开铸铁炉门放进去,火焰在厨房里映出橘红色的光。    
    远方传来野兽的叫声,她的头立刻转过去。    
    “只是一只土狼。”他用一把锅铲把鱼翻过来。    
    “我还以为它们只在月圆时才叫。”她穿着白色的毛衣和牛仔裤。    
    “它们对着任何东西都会叫,这匹狼大概对今天的天气不太满意。”    
    住在纽约时,格雷很少理会天气,在曼哈顿办公室的四面砖墙里,刮风、下雨、下雪、出大太阳都无甚区别。回到锯齿山后,他每天都像他父亲一样注意厨房墙上的晴雨表好几次。这天下午气压骤降,水银柱直往下落,天才刚黑,暴风雨已冲进山区,暴雨有如大浪般一波接一波地扫过屋顶。窗子也被狂风吹得响个不停,看得清楚的雨像泼出的水般扑到玻璃上。狂风在林间呼啸,把木屋吹得好像膨胀起来似的一直震动着。连屋后那排白杨树也被吹得东倒西歪,枝叶彼此撞击着发出噪音。整栋老木屋都在不断发出嘎吱声,似乎正呻吟着。    
    格雷把鱼分别铲到两个盘子上,又由另一个锅里把煮好的新鲜青豆放到盘子上。“豆子多煮和少煮十秒钟的差别是很大的,现在的火候刚好。”再加上糙米饭,晚餐便大功告成。    
    他绕过餐桌,把晚餐端到客厅的咖啡桌上,放在白葡萄酒的旁边。    
    “我祖父当年盖这栋木屋时,的确设想得很周到。就拿这个壁炉来说,大到不但清理方便,也不会让木炭滚出来。”格雷打开炉门,捡了两根柴丢进去,让它烧得像营火那样。木屋在柴火劈啪作响的声音中,不但显得十分温暖,光线也变得柔和明亮。    
    “你煮鱼时都不去头的吗?”安雅坐到他旁边问他。    
    “整条鱼煎起来比较好看。”    
    “你吃鱼,但不想把它毁容。”    
    “差不多。”    
    “你想喝点酒吗?”安雅放下自己的酒杯问。    
    “不想。即使一小杯也会降低我的警觉性,我担不起这样的风险。”    
    格雷看她一眼,熊熊的火光照在她的脸和毛衣上,闪现出金色的光,也反映出她的红唇、碧蓝的眼珠、姣好的容颜。她拿着酒杯轻轻晃动着。火光反映在酒杯和她的明眸里,使她整个人看来像个幻影。她叉起一些鱼肉,放入口中,粉红色的舌尖一闪即逝。    
    “你又盯着我看了。”她低声说。    
    “对不起。”他连忙看向自己的盘子。    
    “我还是不喜欢,不过没那么不喜欢了。”    
    两个人静静地吃了一会儿。格雷很想听她赞美一下他烧的鱼,却连半句也没听到。煎鳟鱼是他从小最拿手的厨艺,而且今天的鱼的确鲜嫩可口。    
    她啜着酒,在杯口上留下一道唇膏印。格雷看着那浅浅的唇印,不懂为何这样小的事情会具有那么大的诱惑力。    
    “你的朋友柯茨喜欢深入了解与他共事的人。”她突然说。    
    “所以他对我的了解比我自己更多。”    
    “他提过我的事吗?”    
    “就是一些基本资料,没什么太刺激的。”他答。    
    “你知道我丈夫的事?”她问。    
    “知道,他四年前驾机出事坠毁了。这个行业伤心事最多。”    
    “我以前读心理学时,有个统计数字显示,在美国,平均每个人都有爱上六万个人的机会,但我知道那个数字完全是瞎扯的,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过一个可以爱的人,没想到一下子就失去他了。”    
    格雷低头吃盘里的米饭,不知道这样的对话会扯到哪里去。    
    “我认识里克时,我们还在读小学。然后我们一起上高中,又进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我根本想不起我是何时爱上他的,只知道有一天我一定会嫁给他。他是命中注定会赐给我的。”    
    她正注视着他,所以他认为他若一边倾听一边看着她,应该不会再被责备了。炉火在她眼里闪烁着,也或许不是炉火。    
    安雅说话的声音只比火声和风声大一点点。“里克死掉以后,我觉得自己除了脉搏还在跳以外,人其实已死了。我变成了一个内在空洞的躯壳。”    
    “这种日子一定非常难过。”一句于事无补的老生常谈,可是他也找不出更好的。    
    “我只有在每天刚刚醒来、神志还不太清楚时,才能感觉到一点点快乐。然后我一清醒,想起里克已经不在了,马上就觉得万念俱灰。每天早上我都必须面对同样的幻灭过程……”    
    格雷只能点头表示他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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