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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5775-清代衙门图说(选载)-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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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繁杂,本书后面有详细的记述。    
    发兑支是对积欠未完户采取的办法。一般说来,多年没有收上来的积欠情况复杂,其中有吏役侵蚀,也有里甲及代纳大户侵蚀,还有的确属民欠。这时,钱粮师爷要对具体情形作出判断,采取兑支的办法使吏役难逃责任,不能推诿。    
    其他如查钱谷余粮、查税契等项,恕不一一介绍。


《清代衙门图说》 第二部分幕友家族如何把持官府

    幕友家族如何把持官府    
    清朝最出名的幕友群体就是绍兴师爷。清朝时绍兴幕业最发达,他们的势力也最强,往往某个幕友家族、亲戚,通过在一个省的上下级衙门当师爷,从而操控官府。    
    乾隆中期曾发生一件轰动一时的大案。乾隆二十八年(1763),刑部向乾隆帝奏报了湖北的一桩疑案:张洪舜、张洪炎于上年因盗劫被拿获,二犯的名字与乾隆二十六年归州知州赵泰交“滥刑妄断”案内的张红顺、张红贵兄弟字音相同,刑部怀疑张洪顺二犯与两年前的归州案内的犯人是同一伙人,那么,果真如此的话,去年刚刚拿获,何以又行释放?另外,就司法管辖权限而言,此案应题咨刑部,但湖北省并没有这样做。带着种种疑惑,刑部请皇帝下旨令湖北督抚另行查审。乾隆帝立即派刑部侍郎阿永阿为钦差大臣前往湖北审案。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钦差的奏报验证了刑部的推断:张氏兄弟就是两年前归州盗案的主犯。    
    原来,张氏兄弟早在乾隆二十五年在本乡李作棋家盗得银160两及衣物,随后被拿获。但此案至二十六年审拟时,张氏兄弟全案翻供,随后被开释。知州赵泰交因对此案“滥刑妄断”被拟流,事主李作棋、保正袁志芳等反以诬人为盗罪分别拟军、徒。张氏兄弟获释后又故伎重演,在劫得赵启贤家90两白银后被知州秦大人拿获。原任按察使沈作朋此时已升任布政使,他惟恐前案翻改自己受到处分,坚持只将后案审结,而置前案于不问。知府锡占查审此案时,惟上司沈作朋马首是瞻,致使冤案未得昭雪。乾隆帝得到钦差奏报后命将张氏兄弟立即正法,被冤的李作棋、袁志芳等开释,赵泰交宽免。随后经乾隆亲自鞫审,沈作朋立斩,原任湖北巡抚周琬、总督爱必达改绞监候(后两人发往伊犁效力赎罪)。    
    此案至此还不算奇。在审理过程中乾隆帝对湖北大吏何以“上下一气”,众口一词深表怀疑。随即查出分别在总督、巡抚、按察使司做幕友的是徐掌丝兄弟及其姻亲。这几个幕友都是绍兴人,徐掌丝在臬司沈作朋署内做幕,他的弟弟在总督爱必达署内做幕,其妹夫卢培元又在巡抚汤聘署内做幕。他们盘踞湖北省的重要衙门多年,串通一气,与地方官交接往来。沈作朋纵盗冤良案各衙门公文往来,均出自这几个人之手。案发后,他们暗通声气,从中把持,因此才使沈作朋纵盗冤良案畅行无阻。    
    湖北省扶同作弊大案确实给清廷敲了警钟。乾隆帝得讯后震愤不已,命传谕湖广总督李侍尧等将徐掌丝兄弟等锁拿解交刑部,会同军机大臣审讯,明正其罪,乾隆帝还以此案为例,下令各省督抚严查幕友通同作弊之事,同时禁止新任督抚藩臬接用旧任幕友。但收效甚微。    
    嘉庆、道光时期,出现了幕友队伍普遍的劣幕化。甚至一个家族长期包揽一个地方上下各级衙门的幕友一职,编织了一个庞大的幕友网络。如道光时期,南昌府衙门幕友胡怀符,在江西十余年,盘踞府署,他与臬司幕友谢固斋交往很深,州县幕友,都由他一人推荐。胡怀符的亲戚家人,在江西做幕的也最多。其弟胡老五在建昌府衙门做幕,胡老七在安远县衙门做幕,他的妹夫章老七也在南昌府衙门做幕。遇有案件发生,州县幕友先与胡怀符往返商议,然后再上报。新任州县到省,胡怀符立即将自己的门徒推荐给他们,州县官无不延请,他本人也因此成为有名的巨富。更为出奇的是,省城里的候补佐杂,多数人也都与胡怀符交结。每到冬季,府署必有札委查夜差使,这些佐杂就向胡怀符营求差事。以至江西省远近盛传,出现了有名的“四大寇”、“二十八喽啰”名目。


《清代衙门图说》 第二部分师爷行里的“潜规则”

    师爷行里的“潜规则”    
    幕友编织的“关系网”根深蒂固,其中也有体制本身的原因,比如州县官自主的权力实在太少,随便一顶乌纱帽都比他大,为了实行一项事情,必须上司批准,因此,上下级衙门幕友之间的“沟通”和“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荐友”之风颇为盛行的原因。乾隆三十四年,发生这样一件事。安徽颍州知府史鲁蛩芟降奶椭毓酪晖萍鲎约旱淖迨迨肺骋遄瞿挥眩酪瓴坏凑卟痪埽胰衔馐前徒嵘纤镜暮没幔谑墙约夯ㄖ亟鹇蚶吹男℃畎透耸肺骋濉L锰谜」傥淠挥严祖苁遣还獠实模皇奔洹靶曰呗赴浮蹦值梅蟹醒镅铩2痪茫酪辍⑹仿抄'被革职。    
    可以说,上司向下属推荐幕友,早已是官场通行的“潜规则”。州县官如果不用上司推荐的幕友,往往受其刁难。于是出现所谓“勒荐”这类事,即下属为保“平安”,不得已接受上司推荐的幕友,这就使得各衙门幕友暗中联结,私通线索。这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幕友荐幕,即上级衙门的幕友直接向下级推荐自己的亲友,进入下级衙门做幕,并讲定一年要交多少规例,遇事好彼此关照。二是上司荐幕。因为上司左右州县官的升迁,如果拒绝接受上司推荐的幕友,就会出现“州县幕中,非其与类,一切详案,立意苛驳”的情况,州县官为了求得平安,即使一千个不满意,也得接受,而有的州县甚至主动向上官奏请荐幕,以图照应。上级幕友及上司向下级衙门及下属推荐幕友,最终的效果是一样的,就是上下衙门之间的关系更紧密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下级衙门的幕友出现违法乱纪的事,或者下属徇私枉法,上级官员查觉时,上下幕友之间就会先通信息,巧为弥缝,即使真的有问题,上级官员因为事涉于己,也不敢向上揭报,最后的结果是“同舟共济,通同徇隐”。这就是上级幕友或通过其本官向下级官员推荐幕友得以大行其道的真实原因。何桂芳在《请查禁谋荐幕友片》中说得很清楚:“各省州县到任,院司幕友必荐其门生故旧,代办刑名钱谷,该州县不问其人例案精熟与否,情愿厚出束脩,延请入幕,只因上下通气,申文免驳诘。”    
    后来还出现了所谓“坐幕”,即不理事而空食束脩的幕友。汪辉祖谈到他对上司推荐的幕友,一般是不用其人,但要给以优厚的薪金,说白了就是养“坐幕”。他还谈到在自己二十多岁学习幕学时,风气很正,但是二十年后,“以守正为迂阔矣,江河日下,砥柱为难,甚至苞苴关说,狼狈党援,端方之操,十无二三”。    
    上司荐幕的情况从私人著述中也可见一斑。据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记载,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段光清署理建德知县后,去拜见首府时,首府问他幕友是否已请,段光清回答刑名、钱谷两席已定,首府大不高兴,说:“尔处朋友竟行自定,殊不知我处朋友皆上宪所荐也。”段光清解释说自己初任事,须赖幕友以襄事,今天大老爷要推荐朋友,是人情难却,但人情只能施之一小席,不可行之刑钱两大席。后来首府推荐了一个小席,段收下了。段光清还谈到当时向他推荐的幕友非常多,甚至可以“车载”“斗量”,稍微出色的,荐条都贴到签押房壁上,次一等的,荐条贴到内账房壁上。    
    越到后来,“幕风”越差。据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记载,咸丰年间,旗员出身的陕甘总督乐斌,对公事全不知晓,把奏折文案全部委托给幕友彭沛霖。彭沛霖因此招摇撞骗,官吏趋之若鹜。更奇的是,按察使明绪、兰州道恩麟、候补道和祥及同知章桂文,都与彭沛霖结为兄弟,登堂拜母,俨然一家人。    
    


《清代衙门图说》 第二部分幕友的收入与出路

    幕友的收入与出路    
    如前所述,在清代庞大的幕友群体中,以浙江绍兴籍为最多,前面提到的徐掌丝兄弟及其姻亲都是绍兴人。关于绍兴人从事幕业的盛况,绍兴籍幕友龚萼说:“吾乡之业于斯者,不啻万家。”由于绍兴人外出游幕的太多,屋室中的人都快走空了。“吾乡之业于斯者,不知凡几,高门大厦,不十稔而墟矣!”(《雪鸿轩尺牍》)可见做幕是绍兴人从事的主要职业之一。清末曾在张之洞的总督衙门做幕的许同莘,在《公牍学史》中说“为幕友者,多籍山阴会稽”,他曾见过会稽《陶氏谱》,其中起家幕友而有所成就的有几十人之多。    
    如此庞大的人群以幕友为职业生涯,是否因为幕友的薪水高才使得人们趋之若鹜呢?事实上,薪水高低因各个时期、各个地区、各级衙门的差别有很大的不同,尤其与幕友的名气、所从事的工作以及主官对其依赖程度有很大关系。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幕主对幕友中的重要角色不惜重金。相传田文镜做河南巡抚时,幕友邬先生最擅长写奏稿,每天的报酬是白银一锭。每天早晨,当邬先生看到几案上白花花的银子时,就欣然命笔。否则,一个字不写。凡是经他改定的题奏本章,雍正皇帝都极为满意。后来因为一件小事,邬先生拂袖而去。田文镜再上书言事,谴责喝斥立至。田文镜只好又用重金将邬先生请回来。雍正皇帝在田所上的请安折上批道:“朕安,邬先生安否?”(《公牍学史》)汪辉祖也谈到,州县官对刑钱师爷不能吝啬,如果“惜小费”,计较一年岁脩能省多少,不但幕友不能久安于席,且有别项染指,闹出事来,影响甚大。    
    在所有幕友中,以刑、钱幕友的报酬最高。他们一年的收入,是书禀、号件、征比等师爷的数倍。刑、钱二席的年脩,按较高的来计算,从乾隆初年的刑席260两,钱席220两,至乾隆五十年前后,最高可达年脩800两,增长三倍多。据记载,四川各级衙门刑名、钱谷的脩金是:总督、布按两司及盐茶道的刑、钱年脩均1000多两,总督衙署如刑、钱合席,则为2000余两。各道、府、州、县刑钱的脩金以地方公务的繁简为等差,最高的年脩为1440两,次为960两、720两、560两,最低的为360两。再如张集馨任职的漳州道台一向请三位幕友,每位每年1600银元。除了脩金以外,有些师爷还能得到幕主及下属衙门的“年节敬”,数目少则几两、几十两,多则成百上千两。而那些擅长舞弊的师爷还有贿金等非法收入。清代就有所谓“官一幕二衙门三”的说法,即指官员、幕友、书吏的分赃比例。民间对劣幕更是用“一代做官,三代打砖”(做贼打墙洞)来诅咒他们。    
    对于绝大多数幕友而言,他们都把这一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混出名堂来。尽管清代许多有名的人物都有过做幕的经历,但他们与那些以做幕为职业的人是有根本不同的,做幕仅是他们走向长远仕途的短暂旅程。而以做幕为职业的人,其中秀才占了相当一部分,他们做幕是不得已而为之。因此,多数幕友并不是富裕一族。嘉道时期的绍兴幕友许思湄,在他著的《秋水轩尺牍》中,留下了多次向亲友借钱的文字。他本人因生活困顿,最初想通过讨个妾以“留后”的愿望都未能实现。    
    庞大的幕友群体,出路何在?由于幕友多数来自屡试不中的秀才,他们或者世代相承,或者在一个地域形成风气,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提供专业服务的人群。就刑名幕友而言,他们实际是专门的法律工作者;就钱谷幕友而言,他们是兼有财政、会计、统计等多项事务的专业人员。由于教育制度和社会实际需要的严重背离,科举出身的官员不熟悉这些专业知识,而一旦担任父母官,要他们“脱胎换骨”,自然不易。晚清名臣胡林翼在致友人的信中自言:“幼年精力,半耗于八股及时俗应酬,是以学识太小,本领太低,力不如志,以为可惜”,许同莘评价道:“才如(胡)文忠,而犹为此语”,更何况其他人呢,学识和本领都是在亲身实践中才能学得到(《公牍学史》)。    
    幕友通过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也能避免或减少施政中的不当行为。由于清代的法律规章“一切束之于不可破之例”,地方官聘请专业人员,就会使之规避法律处分。许同莘说:“举督抚州县束缚于例案之间,而又能支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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