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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解-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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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果”的意思有三:    
      其一是,在《解密》中,博尔赫斯式的世界观充分地转化为中国经验,它不再是外来的偏僻异教,而是对本土历史和生活的一种独特想像。    
      于是,有了其二,这种想像对应着中国现代思想中那个缺失的、或者晦暗不明的区域——科学的边界在哪里?知识的边界在哪里?理性的边界在哪里?如果说,此前的博尔赫斯式的玄想不过是无根之谈,那么《解密》却是有“根”的,它的根深深地扎在我们现代思想的简陋和天真之中,它从中汲取了充分的养料:混合着浮士德式的疯狂和英雄气概的汁液,邪恶而绚烂。    
      那么其三,麦家所长期坚持的角度,是出于天性,出于一种智力和趣味上的偏嗜,但同时,在这条逼仄的路上走下去,麦家终于从意想不到的角度,像一个偷袭者,出现在他所处的时代。    
      C.写作 我记不清和麦家第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间,2002年?应该是的。但是由于此前我们已经有了很长的交往,初次见面倒像是无关紧要的仪式,而且那天好像有很多人,闹闹哄哄,正忙着打躬作揖。    
      事实上,直到现在,我对写作之外的麦家了解非常有限,写《麦家其人其文》这样的文章,最恰当的人选应该是何大草,他们同在成都,交往密切,在那个盛产诗人和美女的城市,该二人自成一类。但是,话又说回来,一个作家在他的写作之外是什么样子其实无关紧要。这不是在谈论一个批评理论问题:是不是应该从其人认识其文;我所想的是,在中国习惯中,人与文的问题常常被摆成犄角之势,深通此道的作者和论者热中于让这两者相互支援,互张声势。这是一种谬误,而且是更为普遍的谬误的一部分:我们不能理解人类生活中的诸种价值各有其方向和边界,不能理解在诸种价值之间存在逻辑上和经验上的冲突和分歧,比如美和善不是一回事,自由和平等不是一回事,同样,谈论一个人和谈论一个作家也必须施用不同的价值尺度。我们喜欢把不是一回事的搞成一回事,结果呢?我们不能把任何一件事真正看清、真正做好。    
      ——这是题外话,现在还是谈麦家。我所了解的仅仅是写作中的麦家,有时我们会在电话里谈很长时间,这种关于写作的交谈使我意识到,偏执狂是软弱的,很少有人像麦家那样敏感地经受着自我怀疑的磨砺,他在这方面非常接近于《解密》中的容金珍:求解一个答案的过程证明着人的强大和人的渺小。    
      当然,也许写作过程大致都是如此,每个真正的作家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容金珍,有所不同的只是,麦家和他的导师博尔赫斯一样,把写作行为本身当成了世界本质的某种演练,或者某种暗示③……    
          
      ① 我一直在追求文本的趣味性,也许是复杂性,现在我落下的每一个文字或许都是一种证据。我要说一说本文的“身世”,因为本文和这里应该放的文章明显存在着一定距离,我将陈述的就是想拉拢这个距离。是2003年春,我给《山花》杂志投了一篇小说:《让蒙面人说话》。不久,我接到何锐主编的电话,表示了他对该小说的好感,并决定他们将放在一个特定的栏目推出。所谓特定,就是要配发一篇有关我和我小说的印象性的东西。谁来写这文章,何主编给我自己定人的权力,但我确定了人后,他又认为此人的名望薄了些,不适合,并提议我最好请敬泽先生来写。我说他我可能请不动的。何主编倒爽快,说那你不管了,我来落实吧。果然就落实了,就是此文。我非常喜欢这篇文章,它对我有远距离又真切的关怀和指明。这次《解密》再版,编者希望我做个跋记,我以此代劳,恰好证明我对此文的偏爱,同时似乎也说明我不擅长作这类文章,甚至还有点畏惧。    
      ② 《解密》于我似乎不像一部小说,而更像一段长达十余年的历史。这段历史本身具有小说的某种特性:曲折、离奇、辛酸、复杂、迷离、寻寻觅觅、是是非非、悲悲苦苦,最后基本上是苦尽甘来,有个善良的结局。过去了那么多年,我还是清晰地记得动笔写《解密》的情景,那是1991年7月的一天,当时我在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读书,是马上面临毕业离校的一天晚上,大部分同学都在为即将离校忙碌,我却发神经似的坐下来,准备写一个“大东西”:这就是《解密》的最初。这种不合时宜的鲁莽的举动,暗示我将为《解密》付出成倍的时间和心力,但我怎么也没想到,最终要用“十余年”来计。十余年已不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是一段光阴,一部人生,其间我有的变异早已把我变得不再是曾经的我。这些年,我经历的变动之多之大决非常人所有,首先从身份上说,我就经历了几重变换:解放军、武警、转业军人、国家干部、有职无业人士等;从居住地说,经历了从北京到南京、到成都、到西藏、又回到成都的“频繁迁居”;从做人的意义上说,又必然地经历了诸多人生大事,比如恋爱、婚姻、生子、贫穷、病痛——有一次,我从双杠上开玩笑似的摔下来,居然离瘫痪只剩一步之遥,我经受了长达半年的复杂的治疗和锻炼,总算赢得了一个“只是偶有不适”的好下场。总之,我的命运不能给《解密》一个好的机遇和待遇,然后它还以我颜色,让我受尽折磨,似乎也合情理。因为受尽折磨,我多次打算要抛弃它,从6万字的草稿中理出一个2万字的短篇(即《紫密黑密》,发于《前线文艺》1994 年春季号),再从11万字草稿中整出一部4万字的中篇(即《陈华南笔记本》,发于《青年文学》1997年9月号),都是我曾想放弃的证据。但每一次放弃都不成功,因为它在我心中长得太深了,我已经无法将它连根拔起,正如一棵盘根错节的树,你即使拦腰砍断树杆,来年照样要生出小树枝。就这样,《解密》生而死、死而生、生生死死、跌跌撞撞地过来了,其步履是那么蹒跚、难看,但蹒跚中又似乎透露出几分不畏的执拗。我深切感到,在创作《解密》的过程中,我性情中的所有优缺点都被最大地显现了。所以,我几乎固执地认定,这不是一次写作,而是我命运中的一次历险,一次登攀,一次宿命。正因此,我对《解密》情有独钟,它几乎是我青春的全部,是我命运的一部分,是我的苦难,是我的幸福。也正因此,我对为《解密》有今天的成功而曾给予过我各种帮助和关爱的家人、朋友、编辑、作家和评论家,以及部分与我有联系的热心读者,都怀以特别的感动和记念。    
      ③有人说我,把写作当作生活来生活,这是弱智的表现。我知道,这是在指责我生活的寡淡。生活中,我除了迷恋小说之外,几乎别无嗜好,寡淡得近乎弱智。我将大把大把的时间和内心纷纭的热情、愿望、秘密都变成了文字,同时也把自己基本变成了一个苦行僧。我不觉得这是愉快的,但我无法改变自己。我像一个瘾君子不能返回到从前一样,只能以当下的姿态继续不变地熬过我未来的每一个白天和夜晚。不变是无奈,也是痴迷。我要安慰一下辛苦的自己:一个有为者的人生总是在无奈和痴迷的交加中度过的。有人想不痴迷又有为,并且似乎已找到各种聪明的途径,说真的我一点也不羡慕。有什么好羡慕的?在我看来,聪明的价值不见得比弱智高,甚至,聪明的价值经常是负的。    
          
    


第三篇转(1)

     第三篇    
      转    
      这是一位天才努力揣摩另一位天才的心的事业,是男子汉的最最高级的厮杀和搏斗。这桩神秘又阴暗的勾当,把人类众多精英纠集在一起,为的不是什么,而只是为了猜想由几个简单的阿拉伯数字演绎的秘密。这听来似乎很好玩,像出游戏,然而人类众多精英却被这场游戏折磨得死去活来。    
          
      一    
      这个人姓郑,因为是个瘸子,名字似乎成了他的奢侈品,像勋章或首饰一样的东西,只有在某些正规场合才登场,平时都是猫在档案袋里闲着的,或者是被郑瘸子替代着的。    
      郑瘸子!    
      郑瘸子!    
      喊得是响响亮亮的,说明郑瘸子没有把瘸当回事。进一步推敲,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郑瘸子瘸得很光彩,是他扛过枪、打过仗的象征;二个是郑瘸子其实瘸得并不厉害,只是左脚比右脚欠几公分而已,年轻时他几乎可以通过给跛足增加一个厚鞋跟来基本解决跛相,只是到50岁以后,才开始拄拐杖。我见他时他就拄着拐杖,暗红暗红的枣木雕花拐杖,给我的感觉更具一个老者的威严。这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    
      那个夏天,1956年的夏天,郑瘸子才三十几岁,年富力强,秘密的鞋后跟正在发挥它神奇的、也是骗人的力量,把一个瘸子装备得跟常人相差无几。但是N大学的人靠着天佑几乎一开始就识破了他的诡计。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郑瘸子来到N大学的时候,刚好碰到学生们都在礼堂里听志愿军英雄作英勇事迹报告,校园里静静的,天气也很好,没有夏日灼热的阳光,风轻轻吹着,把路两边的法国梧桐拂得窸窸 的响,响得校园里更显得安静。他好似被这份静和安吸引了,临时喊送他来的吉普车停下,吩咐司机三天后到学校招待所来接他,然后就下了车,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起来。15年前,他曾在这里读过三年高中和一年大学,阔别后的重访,他既感到母校的变化,又感到昔日依旧,沉睡的记忆随着漫步从黑暗中走出来,像是用脚步走出来的。报告会散场时,他刚好行至礼堂前,成群的学生从礼堂里涌出来,像水一样铺开在路上,一转眼就把他前后左右地包裹,淹没。他尽量放慢脚步,免得人挤着他,毕竟他有三个鞋后跟,是经不起挤撞的。就这样,一拨拨学生如过江之鲫,冲上来,把他甩在后面,后面又有一拨拨涌上来,与他擦肩而过。他紧紧张张地走着,老是担心有人冲撞他,但年轻人的敏捷总是叫他有惊无险,即使眼看着要撞上他,也能在刹那间化险为夷。没有人回头或刮目地盯他,说明他靠鞋后跟校正的步态基本上做到了以假乱真。也许是鞋后跟给他的安慰吧,他突然变得有点喜欢这个队伍,男男女女的,风风火火的,叽叽喳喳的,像一股汹涌的激流,浩浩荡荡地裹携着他往前流,以致把他裹进15年前的某一天、某一刻。    
      行至操场上,密集的人流顿时像激流上了滩,散开了,他被挤撞的危险因之而解除。就这时,他突然觉得脖颈里像被什么啪地击打了几下,没等反应过来,人群里已经是一片“下雨了”、“下雨了”的叫声。起初只见喊叫声,人不见跑动,都在举目仰望。但是转眼间,随着一道威猛的霹雳,雨急促得像高压水枪喷射出来的,劈里啪啦地往下砸。顿时,人都如受惊的鸟兽四处逃散,有的往前跑,有的向后退,有的往办公楼里冲,有的朝自行车棚里钻,乱叫乱跑着,满操场一片沸腾。这时候的他,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跑要露出三个鞋后跟的秘密,不跑又要遭雨淋漓。他心里可能是想不跑了,枪林弹雨都经历过,还怕淋这雨水?不怕的。可他的脚明显是受了刺激,已经我行我素地跳动起来——这就是他的跑,一对跛足的跑,一跳一跳的,像某只脚板底上扎着一片或者几片玻璃碴子。    
      刚开始,大家都在夺命地跑,没有人注意他,后来人都跑进了四边的避雨处,而他似乎才越过操场的中心线。他本来就是想跑不跑的,又加上鞋后跟的拖累,手上还拎了行李,怎么能不落后?落后得一塌糊涂!到最后,偌大的操场上除他外已了无人影,他的形象一下子因孤立而加倍地凸现出来。当他意识到这点后,他又想快一点消失在操场上,结果加剧了一跳一跳的跛相,有点英勇,又有点滑稽,大家望着他,几乎把他当成了雨中的一景,有人甚至替他喊起了加油。    
      加油!    
      加油!    
      加油声把所有的目光都吸引拢来,齐齐地甩打在他身上,他有种要被千斤目光按倒在地的感觉。于是他索性停下来,会意地在空中挥挥手,算是对加油声的一种回音,然后开始一步一步地走起来,脸上还挂着灿烂的笑容,就像在走舞台一样。这时候,大家又看他步履正常,好像刚才他的跳动真是在作表演似的,但其实更加透露了他跛足的秘密,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可以说,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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