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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伊丽莎白·科斯特洛:八堂课-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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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了,从而叫来看门人,把锁砸开;她还能占多久?    
    二十世纪是“吾主撒旦”的世纪,现在已经过去了,完蛋了。撒旦的世纪,也是她伊丽莎白的世纪。如果她碰巧爬过了终点线,进入了新世纪;那么,她肯定还不能适应。在这样不熟悉的时代里,连撒旦都还在摸索着走路,试图想出新的阴谋诡计,建立新的根据地。撒旦把他的营帐临时设立在一些地方———比如,在保罗·韦斯特身上。根据她所了解的情况,韦斯特是个好人,或者说,最好的人;但是,他又是个小说家,那就是说,也许他一点都不好;不过,从终极意义上说,他绝对想做好人;否则,他干吗要当作家?撒旦也把他的住处建立在女人身上。他像血吸虫,像蛲虫:我们从生到死可能都不知道,它们一代代地在我们身上繁殖。撒旦就在我们的肝上,就在我们的肠子里。在去年那个致命的日子里,她再次明确感到了撒旦的存在。到底是在韦斯特身上,还是在她自己身上?    
    老人们,兄弟们,被绞死,被处决,裤子挂在脚踝上。在古罗马,不是这样的。在古罗马,刽子手们制造过这样的行刑场面:把死囚犯拖过喧闹的人群,一直拖到一个满是骷髅的地方,然后把他们钉在木桩上,或剥掉他们的皮,或在他们身上涂满沥青,然后把他们扔进火里。纳粹分子,在卑鄙和卑劣方面,可以跟古罗马的刽子手媲美,他们在田野里用机关枪扫射人群,在掩体里向人群施放毒气,在地窖里把人绞死。古罗马的刽子手想方设法,就是要让死囚犯尽可能地感到死刑的残酷、感到死刑的痛苦;如果说,古罗马刽子手的行刑手段并不过分,那么,纳粹分子的行径又有什么过分的呢?那要她去忍受的,是否只是柏林地窖里的污秽———太像是真正的现代的污秽?    
    这就像是一堵墙,使她一再地碰壁。她不想读,但她还是读了;她被强暴了,但她也参与了这暴行。“他迫使我这么做,”她说。但她也迫使别人这么做。    
    她真不应该来阿姆斯特丹。开会是让人交流想法的;至少,这是举办会议的初衷。当你不知道你自己在想什么时,你不可能跟人交流想法。    
    门口有尖叫声,那是一个孩子的声音:“妈妈,里面有人,我能看见她的鞋子!”    
    她赶紧放水冲了马桶,打开门,走了出来。“对不起,”她说。她避开了那母女俩的目光。    
    这孩子说的是什么?“为什么她要在里面待这么长时间?”假如她能说荷兰语,她可以把那孩子开导一下,“因为,你年纪越大,待在盥洗室里的时间就越长;因为,有时候,你需要一个人待着;因为,有些事情,我们不想公开做,再也不想。”    
    她的兄弟们。刽子手们允许他们最后用一次厕所吗?或者,让他们屁滚尿流也是处罚的一部分?对此,至少保罗·韦斯特,进行了掩饰;谢谢他一定程度上的怜悯。    
    他们死后,没人擦洗他们。有史以来,擦洗是女人的工作。地窖里的事情发生时,没有女人在场。女人禁止入内;只有男人。不过,也许等到这一切都结束之后,等到黎明那玫瑰色的纤指抚摸东方的云霄时;女人们会到来,那些德国女清洁工,不知疲倦地,她们一从布莱希特的作品中走出来,就开始干活,清理乱糟糟的现场,冲洗墙壁,擦洗地面,使一切都看起来非常整洁;在她们走后,你决不会想到,头天晚上,小伙子们曾经在那儿玩过什么样的游戏。你决不会想到的———直到韦斯特先生走来,重新把这地窖完全打开。    
    十一点了。下一个讨论,下一个演讲,肯定已经在进行之中了。她该选择一下。她可以回宾馆,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继续哀哀戚戚;或者,她也可以蹑手蹑脚地回到演讲厅里,在后排找个座,做他们让她到阿姆斯特丹来做的第二件事情:听别人对邪恶问题发表高见。    
    应该还有第三种选择,应该有一个办法能使这上午圆满结束,使之有内容、有意义,使那冲突到最后有个了断。冥冥中应该有个安排,比如说,让她在走廊里撞见某人,那人也许就是保罗·韦斯特;应该会有某种东西在他们之间传递,像闪电一样突然,像闪电一样为她照亮前方。哪怕在闪电过去之后,她的前方又黑暗如旧。可是,走廊里似乎空空荡荡。    
    


第七课第七课  爱欲(1)

    第七课  爱欲    
    伊丽莎白曾经跟罗伯特·邓肯见过一次面,那是在1963年,在她由欧洲返回之后不久。邓肯和另一位叫菲利普·瓦伦的诗人被拉出去,去参加一次旅行。菲利普是一位不那么有趣的诗人,那次旅行是美国的情报机构组织的。那时冷战还在继续,情报机构有钱花在文化宣传上。邓肯和瓦伦在墨尔本大学进行了一次诗歌朗诵会。朗诵会之后,他们一起去了酒吧。成员中,除了这两位诗人,还有领事馆的一个人,和六位各个年龄层次的澳大利亚作家,其中包括她。    
    那天晚上,邓肯朗诵的是他的长诗《由品达的一行诗开始》。这首诗给伊丽莎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使她深受感动。邓肯有着非常英俊的罗马人的轮廓,伊丽莎白被他吸引住了,她不会介意跟他放纵一回,以她那些日子的心态,她甚至不介意为他怀个孩子;就像神话中的那些女人,跟过往的神明一起,先是怀孕,然后被抛弃,独自抚养半人半神的后代。    
    她之所以想起邓肯,是因为美国的一位朋友给她寄来了一本书。在那本书中,她读到了那个关于小爱神和“心神”普绪喀的故事。作者是一个叫苏珊·米歇尔的人,伊丽莎白以前从未读过这人的东西。苏珊是用一种新的方式讲述那个古老故事的。伊丽莎白想知道,美国诗人们为什么对普绪喀饶有兴趣,他们是否发现在这位少女身上有一些美国人的特征。夜复一夜,普绪喀的情郎来到她床上,给她带来狂喜;但她不满足于此,定要点亮灯盏,赶走黑暗,好好看看那一丝不挂的情郎。她不得安宁,不能独处。美国人是否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某些特征?    
    尽管伊丽莎白从未写过有关人神交媾的情形,哪怕在她那本关于马伊蓉·布卢姆和她那位经常见到神明的丈夫利奥波德的书中,她也没写过;但她对人神之交也不无兴趣。她所感兴趣的,与其说是形而上的意义,还不如说是形而下的意蕴,即那些跨越人神之间的鸿沟进行交合的具体情形。设想一只雄天鹅已经完全成熟,你让它把它那湿漉漉的双脚猛力刺入你背上的羽毛;这是非常糟糕的情形。神却不一样,他有他的方式,即,他会变成一头重达一吨的公牛,呻吟着把他全身的重量压在你身上;当神明不注意改变自己的形体,而是仍然以他的本来面目出现时,那么,凡人的身躯该如何去适应他那勃然迸发的欲望?    
    让苏珊·米歇尔来说吧。她没有回避这样的问题。在她的诗中,小爱神似乎为了这艳遇,使自己变得跟人一般大小。他仰卧在床上,双翼垂挂在两边,那少女(我们可以想象)则骑在他身上。神灵的精液似乎会大股大股地涌出来(拿撒勒的玛利亚肯定也体验过这种情形,她从梦中醒来,浑身微微地颤抖着,因为那神灵的精液正在她的大腿上流淌)。当普绪喀的情郎到来时,他的翅膀湿湿的,也许,精液就是从那双翅膀里流出来的,也许,翅膀本身已经变成了性器官。有时,当他和她一起达到高潮时,他会突然从她身上掉下去(这是米歇尔说的,大意如此),就像是一只在飞翔中被击落的鸟。(“那少女是怎么样的呢,”伊丽莎白想问诗人———“你既然能说出那神灵的样子,那你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们,那少女的样子?”)    
    然而,在墨尔本的那个晚上,罗伯特·邓肯明确地暗示,不管伊丽莎白奉献出什么,他都不感兴趣;而伊丽莎白真正想要跟邓肯谈论的,不是那些受到男神垂青的少女,而是那些受到女神垂顾的男人;后者稀罕得多。比如,安喀塞斯,他是爱神的情郎,又是埃涅阿斯的父亲。人们会想,在伊达峰(Mount Ida)上,在他的小屋里,在那事前没有预见、事后无法忘记的事情发生之后,安喀塞斯———如果我们相信婚姻神的眼光,那么他应该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不过,他其实只是一个放牛娃———只想着跟任何愿意听的人讲述这等好事:他如何操了一位女神,这浑身上下无比妖艳的马子,他操了她一整个晚上,并弄得她怀了孕。    
    男人们和他们狡猾的谈话。凡人落入神灵的手掌,就会遭遇不幸;不管这是真是假,是新是旧,她一点都没想过。伊丽莎白想起了自己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电影的编剧好像是纳撒乃尔·韦斯特;事实上不是。杰西卡·兰格在影片中扮演一位好莱坞的性感女星,那女星精神崩溃,最后住进疯人院的一间普通病房。她被灌了药,变得迟钝不堪,还被捆绑在床上。疯人院的勤杂人员卖票,让男人们去干她,每次十分钟。“我要操一个电影明星!”有一个顾客气喘吁吁地说着,向那些勤杂人员扔出钞票。从他的声音中,可以听出他的丑陋本质,他崇拜凶神恶煞,有着杀人狂般的邪恶。请一位神仙下凡,让那女星看看真正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给她当头一棒,直到她痛改前非。“真爽!真爽!”在电视版中,他们把这个画面剪掉了,他们砍掉的是一个最像美国社会核心的画面。    
    可是,在安喀塞斯这件事上,当那女神从他的床上起来时,曾极为明确地警告她的甜心,让他闭口不谈此事。因此,如果安喀塞斯是一个谨慎的家伙;那么,那天晚上,他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惟一的一件事,应该是让自我迷失在一片模糊的记忆中:凡人的肉体与神灵的躯体合二为一,是什么样的感觉。或者,在他的心态比较镇定、比较达观时,他想弄明白:人神不同,两者身体的结合,具体说来,就是人的性器官与神的性器官(不管神用什么样的部位来替代)相互间的摩擦———严格说来,这等事是不可能的;只要自然法则还在起作用,这事就不可能。为了一夜放纵,为了跟凡人结合,那爱笑的女神把自己变成了什么样的一种存在啊,那是奴隶的身体和神明的灵魂的杂交。当安喀塞斯把那无与伦比的胴体揽入自己的怀抱,那她强大的灵魂去了哪里?是否藏进了头脑中某个偏僻的角落,或某个细小的腺体;或者,像一道光亮,一股气息,无害地弥漫在了整个人间?可是,纵然那女神为了安喀塞斯的缘故,把自己的灵魂藏了起来;当她用手脚紧紧缠着安喀塞斯时,难道安喀塞斯感觉不到她的欲火———感觉不到,而且也没有被烧焦?第二天早上,那女神为什么又要让他明白,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女神的脑袋碰到了房梁,脸上闪耀着神圣的美丽。‘起来吧,’她说,‘看看我吧,我看起来像不像昨天夜里来敲你门的那一位?’”)?要不是自始至终,安喀塞斯这个凡人都被一个咒语迷住,这一切怎么可能发生?那咒语就像是麻醉剂,能消除他的恐惧。当他知道,那被他脱光衣服、被他拥抱、被他分开双腿、被他插的女郎,是一位仙女时,他可能会恐惧万分。而迷睡状态反而可以保护他,使他在跟女神做爱时,免受那难以承受的神仙般的快活,使他只感受到凡人可以承受的比较缓和的快感。可是,女神既然已经为她自己选定了一个人间的情郎,那她为什么又要用咒语使她的情郎迷失自己,使他在做爱时,不再是他自己?    
    我们可以想象,可怜的安喀塞斯被搞糊涂了,在那夜之后的人生里,他会变成什么样子:他有一连串的问题,但是,由于害怕走在路上被人打死,他不敢去向跟他一起放牛的人们提起其中的任何一个问题———除非是用某种笼而统之的方式。    
    不过,按照诗人们的说法———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我们相信诗人们的说法,那么,那之后,安喀塞斯过的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是卓越而正常的人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的城池被外地人纵火烧了,他被迫流亡。如果说他没有忘记那个非凡的夜晚,那他也没有太多的想头,没有我们所认为的那么多。    
    这就是伊丽莎白想要向罗伯特·邓肯请教的主要问题,因为邓肯是研究人神交媾的专家。这是伊丽莎白对希腊人不理解的地方。假如安喀塞斯和他的儿子不是希腊人,而是特洛伊人(外地人);那么,她对希腊人和特洛伊人都不理解了。希腊人和特洛伊人是古代地中海东部的两个民族,是希腊神话创作的主体。她说,神话创作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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