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黄金故事 >

第1节

黄金故事-第1节

小说: 黄金故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起点书缘——科幻小说
                                黄  金  故  事

一、大厮杀(上)
    这个故事,极之特别,看的时候,要小心一点。
    尤其是第一部分,由于是在一种相当特殊的情形之下和我发生关连的,所以叙述的
方法,也比较特别。至于究竟是在甚么样的特殊情形之下和我有了关连,以后自然会说
明。现在不说,一来,免得破坏了第一部分所应有的那种特殊诡秘的气氛之外,也是说
故事的手法之一。
    在第一部分之中,有一些叙述,是我看到的,有一部分,是我想到的,有一部分,
是我知道的。我并不参与其中,但是却又像是正和所发生的事在一起一样──这是其特
殊之处。更多的是和白老大商讨时他告诉我的资料。
    所以,需要先说明一下,那么各位在接触这个故事之际,就可以知道,在第一部分
,哪些是我的联想,哪些才是真正发生著的事。
    听起来好像很复杂。其实一点也不,看下去,自然条理分明,十分容易了解──我
已叙述了那么多故事,大家都应该对我叙述故事的本领,有一定的信心了,对不对?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月黑风高,大约有二十个人,一色黑布包头,黑羊皮紧袄,结著绑腿,穿著快鞋,
在滩上疾走。
    滩,是江滩。
    江,是金沙江。
    金沙江全长超过两千公里,是长江的上游,整条江,江水汹涌澎湃,在崇山峻岭之
间奔驰,像这样满是卵石的江滩,随处可见。尽管有著江滩,可是江水还是急湍,凶狠
,在黑暗之中,翻腾的江水,喷出一层一层的白沫,犹如一个硕大无朋的怪物,正在舐
舌,溅出唾沫,要把它能吞噬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卷吞下去。
    在那群疾走者的身后不远处,沿著江滩,可以看到密密麻麻搭建著的窝棚。
    窝棚是用木板、草苫、芦席搭成的一种居住的所在,虽然是供人居住的,住在窝棚
中的,什么样的人都有,最多的,自然是来自川西,向西走,进入西康境内之后,再一
直向西,来到这段金沙江的穷人,成千上万的穷人,一直向西徙移,来到了这个他们简
单的生活之中,以前从来也没有听说过的地方的原因,是为了黄金。
    黄金!
    这种自古以来,就引起了不知多少争掠抢夺,引起了不知多少纷争纠缠,几乎把人
性丑恶的一面全都引发出来的矿物,周期系第一类副族化学原素,原子序数第七十九,
摄氏在二十度时比重十九点三二,熔点是摄氏一○六四点四三度,有著许多其他物质所
没有的特性。
    例如它的延展性,它的不易变,自然,更重要的,是它一直被人类当作是衡量价值
的标准。
    它的另一个特性,是在所有的金属之中,只有它可以独立地出现,其他金属,皆和
许多别的物质共存,共存体的矿石,要经过提炼,才能是金属独立出现,黄金自然也有
和其他物质共存的矿石,但是它也以独立的形态存在,纯度极高的天然金块,在世界各
地,都有发现,一到手,就是纯金,不必经过提炼的手续。
    发现纯金块的地域,多半是有著湍急水流的河滩、峡谷,北美洲西部地区,是著名
的纯金块出产地区。另一个盛产纯金块的地区,由于交通不便,文明闭塞,而且由种种
恶势力蒙上了一层极度神秘的色彩的,则是在中国西康省的那一段──金沙江从青海省
和西康省交界处的特利彭渡口向东南延伸,蜿蜒一百五十公里,到卡松渡口为止。
    这一百五十里的江流,是名副其实的“金沙”江,江水在非泛期,最深处也不会没
顶,湍急的江水底下,全是大小不同的鹅卵石。早年,据说,只要淘起一箩鹅卵石来,
其中就必然有闪闪生光、夺目生辉的大大小小的金块。
    大的金块,可以比人拳还大,小的,可以小如粟粒,不知道在多少万年之前,它们
在高山峻岭之上,或者在岩石的缝里,或者在古树盘虬的树根之中,作为地球无数组成
部份之一,存在于地球上。然后,湍急的水流,把它们冲刷下来,在汹涌翻滚的江底,
随著泥沙或石块滚动著,在不知什么所在,它们停止了移动,就此默默躺在江底,再也
不动,直到被人发现。
    人类最初是如何在江底发现这种闪闪发光的金块的?这已经不可考据了,或许在几
万年之前,江边有了原始人的足迹时,这种闪亮沉重的金属块,就已经引起了原始人对
它的好奇和珍爱。
    原始人要金块来作什么呢?由于它的沉重?拳头大小的金块,比起同样大小的石块
来,要沉重不知多少,在抛掷出去的时候。也能产生更大的力量,击中目的物的时候,
也就有更大的杀伤力。原始人用金块来狩杀野兽,一定比石块有效得多。
    这可能就是原始人珍爱金块的原因之一?
    别笑,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价值观,在原始人的时代,能使猎物增加,食粮不
缺的一切,在原始人的生命中,就有著至高无上的价值。
    在人类逐渐进化的过程之中,总有些特别聪明的才智之士,会把许多偶然的发现,
逐点逐点累积起来,变成智慧,不知自什么时候起,人类发现要熔化这种闪亮的金块,
并不是太难,许多米粒大小的小金块,可以在熔化了之后,变成大金块。
    大金块可以再融化,可以通过一定的工艺程序,变成任何形状。
    于是,黄金的用途便不单止于投掷野兽了,它有了新的价值。再久而久之,当人类
发现这种闪亮的东西,它的光辉,竟可以经年累月,绝不减退时,它的价值,自然又进
了一层。
    几万年下来,终于有一天,几个披著兽皮的边民,偶然拿著在河滩上捡来的金块,
遇上了穿著衣服的,来自遥远的中原的文明人,发现文明人对金块的喜爱,远在他们的
想像之外的时候,黄金的现代价值观,就开始确立了。
    幸运的土著,在文明人处,用金块换到了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不幸的土著,由于手
上有著金块,遭到了文明人的杀害──他们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何以那种在
江边随手可以捡到的东西,会引得一些人起了杀机。
    又不知过了若干年,这段江的江滩和江底,有著大量金块的消息,终于传了出去。
    遍地黄金,随手可拾啊!
    还有什么比这个现象更吸引人的?于是,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岭,千里跋
涉,远赴这满是黄金的地域,终于,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万的人,各种各样的人,都
涌向那里。
    如果人类是一种理性的生物,是一种天性和平的生物,是一种不带侵略性的生物。
如果人性中有公平。不贪婪、不凶残、不自私……简单说 句,如果人类不是人类,而
是一种秉性和人类截然相反的生物的话,那么,情形就十分好。
    再多的人涌到江边来,大家各自把自己捡到的金块收起来,谁肯起早落夜,谁肯冒
险涉到水深及腰的急流中去,谁机敏过人,凭脚趾踩踏的感觉就可以辨出那是卵石还是
金块来,谁肯向江水更汹涌的上流去,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得到更多金块的人,会引起其他人的艳羡,但人人只要肯付出,也一定可以得到更
多的金块。
    那有多好。
    只是,可惜的是,人类是人类。
    于是,当大量的人涌到江边的时候,人类必然的行为就发生了。
    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捡拾金块,当他人半个身子浸在冰寒彻骨江水中的时
候,他们在火堆旁喝酒取乐,磨著他们的利刀,然后,当人家带著金块,抱著疲乏欲死
的脚步,蹒跚地沿著江滩,回到简陋的栖身所的时候,利刀挥动,结束了地人的性命,
他们得到了他人的金块。
    也有的人,拥有更多的杀人利器,更多持有利器的人,冲进了一段江流,在利刀挥
动之下,声称这段江是他的私产,任何人要在这里捡抬金块,必须听从他的分配。
    自然会有人不同意,可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结果,是他的冒著鲜血的尸体,顺著
急湍的江水翻腾出去,清澈的江面上,白色的水花上,溅起鲜红的血水,等到血水越翻
越多时,自然而然,这段江流,就属于私产了。
    真正捡拾金块的人,依然在豁出生命捡拾金块,但是他们得到的,却再不属于他们
自己所有的了。
    更有的人,运用更强大的力量,抢夺已有人占领了的地区。 切全是在弱肉强食的
法规之下自然进行,优胜劣败,好像谁也未曾发出过什么怨言,都认为天下事,就是应
该这样的。
    于是,在众多的人之中,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人,这种人,生在世上,唯一的行动
,就是杀人,奉命杀人,杀了人之后的后果如何,杀人的目的如何,他们一概不理,他
们只知道,当需要他们杀人的时候,他们就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被杀。
    即使是这种人,也不会选择被杀的,所以,杀人其实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这种人,在江域,有一个特别的称呼:“金子来”。
    金子是不是来,来得是多还是少,就得看他们杀人是不是够狠、够快、够多。
    “金子来”,多么动听的一个名称,可是这个名字,是浮在鲜血上的,就像浪花浮
翻在江水上一样,也正像浪花一样,眨眨眼就会消灭,而又一定有新的浪花替代。
    在经过了几百年,或者上千年的弱肉强食之后,江边的形势,几乎已经固定下来了
,形成了一种“社会组织形态”──这是人类秉性的最伟大的发挥,就像金字塔是人类
最伟大的建筑一样。自基层起,一层一层上去,到最顶,就只有一块石块,这块石块,
是真正的统治者,下面一层一层,各有使命任务,自然有种种法规,令得连最底下的一
层,一动也不能动。
    经过几百年或上千年的混乱残杀,自人的身体中迸溅出来的鲜血究竟有多少,也无
可追究,总之,如果那么多的鲜血,是在同一时间涌出来的话,那么,清碧的江水,肯
定会成为一片赤红。
    至今,河滩上和河底的鹅卵石中,还有一种,全部或局部,呈现一种暧昧的、诡异
的赭红色  不信可以比较一下,这种赭红色,和乾了的血迹,简直一模一样。据说,
那就是历年来在江边流血的人的血凝结而成的,这种石头,倒没有什么特别动听的名称
,就简单地叫著“凝血石”。
    到了大约距今不足一百年之前,在金沙江那一百五十公里的江岸,大约有了三座“
金字塔”──三股庞大的势力,控制著一切发现金块行动的运作进行。
    势力最庞大的一股,来自四川西部的秘密结社组织:“哥老会”。
    另一股,是康藏边境的土著,成分十分复杂,包括有当地土司的势力、宗教的势力
,和彝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头领所组成的一股联合势力,自称“西鹰真煞”,那是彝族
人之中,最凶狠的一支,黑彝人的语言,意思是“江的主人”,表示整个金沙江,原来
就是他们的,别人全是入侵者。这一股势力之中,也不乏有精通文墨汉语的人物,就为
之定下了一个相当有气派的名称:“鹰煞帮”。
    另一股势力,组成份子更是复杂,几乎全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亡命之徒,听说有一条
金沙江,遍河滩全是黄金,把他们吸引了来的,也有作好犯科,身上背著血债的,也有
的是逃兵,也有的是穷得走投无路的,形形色色的亡命之徒,涌向金沙江,发现自己不
属于任何势力,于是自然而然,形成了一帮,其中,甚至有印度的和西方的亡命之徒在
内。这一帮,被称为“外帮”,人数虽然较少,但其中不乏聪明才智之士,懂得如何争
权夺利,所以可以和哥老会、鹰煞帮鼎足而三。
    至于地方官府,不是震慑于这三股势力的庞大,就是乾脆结伙,坐地分赃,那里还
顾得什么秩序法律,那一带江域,在这个时期,可以说得上是世界上所有罪恶的大集中
,在诡异、神秘、罪恶的气氛之中存在,和原始森林一样。
    在那疾走向前的二十个人身后,密密层层的窝棚,本来,就算是夜深了,总还有点
点灯火在黑暗之中闪烁的──那里聚居了将近三万人,总不可能在同一时候,都进入睡
乡。
    从各地来的娼妓要迎客送客,赌馆更是通宵挤满了人,没有筹码,来来去去的全是
金块,掌骰的人已练成了本领,用手一掂,就知道手上的金块有多重,比用秤来称还准
,有酒馆子,红著眼的汉子一面撕著野兔腿,一面喝著酒,话题不离那里来了一个婊子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