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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别跑,我喜欢你-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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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从小就传授给我一套《好男人手册》,具体如下:    
    “女人,是用来爱的。男人,是用来打的。被女人打死而不还手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有点夸张,但就是这个宗旨。)    
    其实,除了母亲编撰的《好男人手册》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左右着“武斗”的输赢。那便是蹲在湘美身边的那条棕白相间的牧羊犬。    
    我早就说过,我是怕狗的。小时候,我被狗咬过。所以,对狗特别是狗牙非常敏感。我一见到狗,屁屁上的那块儿产自十几年前的疤就隐隐作痛。    
    结合上面的论述,无论是“文斗”还是“武斗”,湘美都占尽了绝对优势。我若是苦苦死撑,那只有死路一条。所以,我只好效仿蒋公的“不抵抗”政策。    
    至于可不可耻么?我也就顾不得了。


第二章眼前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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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迫借了高利贷,我捂着上身跑到阳台取下昨晚晾晒的衣服。衣服风干之后穿在身上,感觉好多了。这时,湘美牵着狗站在门口。我又一惊;“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哎,你紧张什么?我又不能吃了你。那个,傻蛋,你还没吃早餐呢吧?”     
    “喔。”我点了下头。    
    不知是何种基因作祟,女孩子们大都喜欢明知故问。呵,还早餐咧。我还没起来呢,就被她左右开弓地上了“刑”!    
    “呵,好吧。算你有福气。今天,本姑娘高兴,KFC我请客!”    
    “呵呵,该不会又是你请客,我掏钱吧?我兜里就只有这一块钱哦。你最好别打它的主意。这点钱,买根肯德基鸡翅膀上的一根毛都不够。”    
    “鸡婆!我不是说过了么?今天我高兴,所以我请客!”    
    高兴?呵,昨天刚失恋,今天还能高兴?“情圣”阿灿若是受了情伤,最快也要两三天方能恢复元气。难道,她的自我修补能力比阿灿还先进?切,鬼才信!    
    不过,是鬼信也好,人信也罢。重要的是,难得有女孩子要请我吃饭。哼,不吃白不吃。反正,吃了也白吃。干吗不吃?吃!吃不到死不罢休!!    
    58    
    把脱下的那件红色带花纹的睡衣叠好之后,我转身要进洗手间。湘美问我干什么去,我说,去洗脸。湘美立刻白了我一眼;“算了吧你,你洗不洗脸都是那副德行。”说完,她不由分说就拉起我的手向外走去。(第一次有女孩子主动拉我的手。她的手软软的,滑滑的。)    
    我当时心中暗想,有没有搞错?她怎么和阿灿那家伙合穿一条裤子?难道我真的就那么差么?    
    没用多长时间,她就牵着我进了一家肯德基店。这一路,我一直在思考着一个问题。明明说好了要请我吃肯德基,可在路上,湘美却买了好多馒头。    
    不晓得,她又在搞什么花样。不论她搞什么,有一点我是清楚的。她玩花样的结局,肯定是想让我“受伤”!    
    59    
    湘美点了很多吃的。一杯大可乐、两袋爆米花、三个汉堡包、四个炸鸡腿、一大包薯条外加玉米棒一个。看到她如此慷慨,旧日的“仇恨”顿时烟消云散。我感动得差点鼻涕横飞。    
    其实,我只不过是比常人多了一点点自控力,多了一点点忍耐力,多了一点点善心,多了一点点君子风度,再多了一点点魅力罢了。(关于最后这个“一点点”,大概似乎好像仿佛或许差不多有可能,会遭到女孩子们的群殴!)    
    “湘美,只不过是吃顿便饭嘛。何必搞得这么隆重呢?”    
    “隆重?隆重么?”她问。    
    “呵,是啊。让你如此破费,真是过意不去。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搔了搔头。    
    “好了,别装腔作势了。吃吧,傻蛋。”    
    “嗯。那我就不客气喽。”说完,我顺手就拿了一个炸鸡腿。    
    “错了!”湘美用吸管打了一下我的手。    
    “错了?错什么了?”我问。    
    “我是说,你拿错了。”    
    “我拿错了?”    
    哦,大概湘美比较爱吃鸡腿吧。也好,子曰: 君子不夺人所爱。我放下鸡腿转手去拿汉堡包。    
    “又错了。”她纠正道。    
    “嗯?又错了?”我放下汉堡包去拿玉米棒。    
    “也错了。”    
    “哎,那我拿点薯条,总没错吧?”我问。    
    “还是错了。”    
    “那?”我不知如何是好。    
    “你应该拿这个。”    
    说完,她递给我一塑胶袋馒头。我看了看馒头,又看了看眼前的美食,忍不住想抱着一棵大树痛哭一场。    
    60    
    湘美坐在我的对面,津津有味地享受着食物带来的快乐。而我,则坐在那里和一堆馒头面面相觑。也不知道湘美是不是故意的,她吃爆米花的声音听起来特别的酥脆。    
    “搞什么搞?哪有到肯德基来啃馒头的嘛!”我火山爆发。    
    “哎,有没有搞错,神经啊你!”湘美质问。    
    “是!怎么样?”众目睽睽之下,大丈夫岂能无威乎?    
    “喂,不要这个样子嘛,傻蛋。”她的声音低了下来。    
    “哼!”我不予理睬。    
    “傻蛋,其实,你不知道。馒头蘸果酱是很好吃的哦!”    
    “既然好吃,那你怎么不吃?”    
    “正因为好吃,我才舍不得吃,留给你吃哦。”她狡辩。    
    湘美冲我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然后,把手撑在下巴处,用一种期待的眼神望着我。


第二章惊愕

    61    
    我白了她一眼;“NO!打死我也不干。”我很男人地吼道。     
    “喂,你想造反?吃!”湘美下了“圣旨”。    
    “不吃。我就不吃。我走。哼!”堂堂七尺男儿,岂能为五斗米而催眉折腰。    
    “呵,走?哪儿去?”     
    “回家!”我说。    
    “回家?我让你回家了么?” 她横眉冷对。    
    “哈,笑话。我回不回家,难道说还要请示你?”我站起身准备离去。    
    “坐下!”    
    “我要是不坐,你能把我怎么样?哼!”    
    “你要是敢走出这个店门半步,我就放狗咬你。”(狗拴在门外。)    
    “你……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湘美怒吼。    
    看样子,她不像是在开玩笑。我的杀气值,在她的一怒之下顿时被吓成了负数。    
    “呵呵。其……其实……有话好好说嘛……有什么不能商量的呢……”    
    “商量?哼!”    
    “就是嘛。万事好商量。湘美,你自己真的能把这些吃完么?用不用我来帮帮你呢?”    
    “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我说过,今天我高兴。只要我高兴,吃多少都没问题。”    
    我好像明白她所说的“高兴”是什么意思了。书上说,有些女孩子伤心的时候,往往会用疯狂购物或者暴饮暴食的方式,来排解心中的苦闷。湘美点了这么多食物,想必她今天的确很“高兴”。    
    看来,我要是不想横尸街头,就要小心伺候了。我想。    
    62    
    正如湘美所说,她似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把这么一大堆食物通通搞定了。不过,她的吃相要比我想像得更“淑女”。至于苦命的我么?呵,肯德基里啃馒头是在劫难逃的啦!    
    吃完了这顿“刻骨铭心”的早餐,来到阳光灿烂的街上已经快十一点了。既然如此,刚才吃的那顿饭,准确地说应该是中饭。    
    “哎,傻蛋。今天有空么?”湘美没头没脑地问了我一句。    
    “倒是没什么事。不过,我一夜未归,得给公寓里的死党打个电话,免得他们担心。”我说。    
    “呵,傻蛋。凭直觉,我认为你是一个好男人。”    
    “哦?是么?呵,她们都这么说。真是没办法,烦恼啊!”    
    我极力装出一副从容的神态。只可惜,我拙劣的演技无法掩饰内心的兴奋。毕竟,活了二十三年,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异性夸我。    
    63    
    “用我的手机打吧。多少号?”湘美把她的手机递给我。    
    “这……”我犹豫不决。    
    “怎么了?”    
    “这不太好吧。我怕……”我说。    
    “怕什么?放心,我不会收你通话费的啦。”奇怪?她好像一眼就能穿透我的灵魂。就像小时候,只要我一翘屁屁,老妈准能知道我要干什么坏事。    
    “这样吧,我好人做到底,你说号码我帮你搞定。”    
    我把宿舍的电话号码告诉给湘美,不一会儿,电话通了;“喂,听我说,我是傻蛋的朋友,他现在和我在一起。你们放心吧,他没死!”一串连珠炮似的话语过后,没给对方回答的机会,湘美就把电话挂断了。    
    自从我知道有电话这东西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打电话的人。    
    “哎,你怎么这么打电话啊?”我问。    
    “因为我不喜欢电话那边的声音。”    
    “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噢,是阿灿。这就难怪了。)    
    “湘美,你为什么不喜欢那个男人的声音呢?”    
    “我觉得他的声腺有些异常。”    
    “什么异常?” 我又问。    
    “色迷迷的。我猜,一定不是什么好鸟!”    
    我惊愕!


第二章情舟

    64    
    挂了电话,湘美说要带我去个好地方。我问她是哪儿,她只是给我一个淡淡的笑。那个微笑,包含着许多内容。有些神秘,有些落寞。还有一些我说不出来的东西。    
    “湘美,你说的那个好地方,离这里远么?”    
    “从这家KFC店,向东走七分钟,有一个地铁站。在那里坐五站地铁,再转乘一辆专线巴士约六十分钟以后就可到了。”    
    “你好像对这一带蛮熟悉的哦。”我说。    
    “呵,”她淡淡地笑了一下;“傻蛋,你知道么?从这里走到前面的地铁站,需要走836步,如果走这边的小路需要走517步。”    
    “啊,这么精确啊?”我惊诧不已。    
    “以前,明骏陪我去那个好地方的时候,我们总会路过这条街和这家KFC店。而他每次都会进这家店给我买很多好吃的。可他自己却背着我吃馒头。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唉,说这些干吗。不说了,不说了……”    
    湘美的话语中充满了惆怅和感伤。我看见她转过头偷偷地擦了擦眼角流下的泪。原来,她外表坚强,但在茫茫的心海深处也漂泊着一叶多愁善感而又脆弱的“情舟”。    
    65    
    经过一番周折,我们转乘上了一辆去那个“好地方”的专线巴士。车上的人寥寥无几,司机的生意很凄惨,凄惨得连他的车窗都要潸然泪下。    
    起初,湘美的狗由于并非是高等动物的关系,遭到了拒载。后来,待湘美付了双倍的车钱后,那司机便在狗和人类之间画上了一个等号。    
    不知过了多久,车子驶出了市区。路,开始有些崎岖不平。其间,我和湘美不曾言语。我只是借口车厢内过于燥热,脱去了长袖的衬衫。    
    事实上,车里面虽然没有空调,但车窗是开着的,所以并不见得有多热。我这么做只是因为湘美今天穿了件清橙色的T恤,短袖的。如此一来,我便能在车子颠簸的时候与湘美那白皙滑嫩的手臂零距离接触。    
    老实说,我并不认为这么做有什么可耻的,更谈不上什么卑鄙。我只是觉得做为男性,这是一个正常的举动。就像在一个寒冬腊月里流浪的乞丐,突然发现地上躺着一件大衣,还是个裘皮的。他想去捡,那是一种正常的思维模式。反之,倒是一种病态的逻辑。    
    66    
    也许,是觉得累了。或者,是车子太颠簸的关系。湘美睡着了。她不知不觉地依偎在了我的肩头,那淡淡的发香再一次刺激着我的嗅觉神经。我一动也不动,生怕她醒过之后不再靠着我的肩。    
    莫名地,我想搂着她。无奈我的勇气是一根纸糊的棒槌,它最终也未能击碎我的胆小与懦弱。不过,这样也好,免得偷鸡不成倒蚀把米,脸上再次绽放“五指红花”。    
    约一小时后,我不得不叫醒她。    
    “哎,湘美,醒醒。我们到站了。”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    
    “哦?这么快?”    
    是啊,我何尝不是希望车子开得再慢些呢?    
    “啊!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湘美下车之后,一边吟诗一边伸了个懒腰。我心想,伸个懒腰,也要这般诗情画意一番。唉,女孩子们真是情感丰富的生物。    
    “哎?傻蛋,会骑车么?”    
    “骑车?呵,不是我吹,我三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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