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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也许正在发生-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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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由于学术的社会资本与符号资本会转移有关的分析,可参看,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特别是在“学而优则仕”的没有专业化的社会传统中,人们往往会夸大那些“著名”学者的学术贡献。因此,如果从这个角度看,今天“著名学者”少了反倒可能是社会科学的一件幸事,这意味着学者较少通过社会活动甚至政治活动获取学术名声了。    
    还必须注意到,现代社会是一个文化普及和下移的社会。如果与数十年前的中国社会事实上存在的知识垄断相比,当代的状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一个社会中人们的文化水平普遍提高了,高学历、高学位的人多了,并不意味着这个社会中有学术创造能力的人一定多了,尽管看起来好像是有学术创造能力的人更多了。社会生物学的某些研究隐含的结论之一是,人的智力、创造力与基因是相关的。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并真实,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有创造力的人在一个社会中的比例是大致稳定的。因此,现代社会的文化下移和普及只是开发了更多的人的潜在创造力,提供了更多展示这种创造力的机会,而不会创造这种创造力。我在上大学之前甚至上大学之后的一段时期曾痴迷于文学写作,当时的一个困惑是,为什么如今的许多大学文史哲教授还不如以前的作为中学教师的何其芳,有“今不如昔”之感慨。如今,我才知道,这并不意味着旧中国大学里人才荟萃,而恰恰意味着当时高等院校很少,大学生的就业机会很少。如今教育机会多了,博士多了,教授也多了,像我这样只有中等学术资质的人也可能成为教授了。事实上,我们只要想一想20多年前,北大每个系都只有几位教授,而如今哪个院系没有十几、二十名甚至数十名教授?!因此我们仅仅从教授或博士的名称来看,似乎我们今天的教授或博士不如从前了。    
    此外,在先前的社会中,由于人才比较少,社会关注集中,人们也更容易记住。人一多,即使他们同先前的精英人物同样杰出,但由于边际效益递减的原则,人们也很容易感到现代社会平庸,没有拔尖的人物。因此,没有拔尖的优秀人物,也许恰恰是优秀人物多了,而不是少了。我们今天这一代人都记得新中国有“三钱”,记得华罗庚,但这恰恰是因为他们人数很少,我们今天能记住哪位航天科学家呢?哪位核物理学家呢?可事实上,我们的科学技术显然是前进了,而不是落后了。我们已经不大可能刻骨铭心地记住任何人了。这是一个不再刻骨铭心的时代。    
    萨缪尔·约翰逊曾说过,作家生前以他最差的作品来评价,死后则以他最好的作品来评价。转引自,波斯纳:《超越法律》,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页113。其实对时代的评价也往往是如此,人们在比较当代和先前时代的学术的时候,往往会用先前最好的同当代最差的相比。因此,“今不如昔”是一种普遍的民众社会心理。一提起春秋战国,我们就想起孔孟老庄,儒墨道法,诸子百家;一提起20世纪30、40年代,我们往往会提到那个时代的一批杰出学者。但时光和我们的记忆都是一个过滤器,它们会把那些不知名的人物都过滤了,剩下的往往都是一些大名鼎鼎的人物;而在当代,或者是由于“远香近臭”,或者是美感需要距离,或者是任何人都只能对现实不满,或者干脆由于我们对于同代的竞争者总会有“嫉妒”,总之,当代给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往往只是那些最不像话的、最糟糕的人和事。我们会提起老北大,提起西南联大,似乎那时是一片辉煌;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围城》,不要忘记“三闾大学”,不要忘记克莱登大学博士方鸿渐,不要忘记方鸿渐在那个环境中还算是一个聪明人,一个好人。我们也常常会回想起建国初期中国社科院文学所或外国文学所的群星璀璨,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洗澡》笔下那些人物。我的一位研究生,业余时间弹古琴,一天就突发奇想:皓月当空,面对高山流水,古人之所以在弹琴前要沐浴焚香,兴许仅仅是为了减少蚊虫叮咬,从而能集中注意力,而并非如同我们今天想像的那么浪漫。这种尼采式的谱系学追究,固然令人扫兴,但它或许揭示了生活的原生状态,并且会令我们对以往的黄金时代有所警惕。    
    如果我们充分意识到了这些因素以及其他我在此不可能一一明确梳理的因素,那么我们对今天社会科学的现状和发展的评价,对当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评价可能就会比较公道一些。所谓公道,并不是说要赞美今天,其实我对今天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现状也很不满;我只是说,我们不能因对目前状况的不满转而怀念一个或多或少虚构出来的逝去的“黄金时代”。普希金已经指出过,“过去的一切,都会变成亲切的回忆”。一个真正的社会科学学者,甚至人文学者,都必须理解并恰当地警惕这种怀旧心理,不能让后现代主义者的乡愁和怀旧湮灭了我们的惟一可能的追求未来。也因此,我们不应当病急乱投医,把因急切希望而产生的那种“恨铁不成钢”的不满简单地归结为当代社会科学研究中人文传统不够,归结为当代社会科学研究者的人文底蕴不够。


第三部分 社会科学与人文底蕴第19节 人文底蕴未必能推进社会科学研究

    前面已经提到,我也希望社会科学研究者更博学多才,对人文学科有更多的了解,有所谓的“良好的知识结构”。但是,即使有这个希望,提倡人文底蕴,也未必能推进社会科学研究和发展。    
    首先任何东西都是有成本的。即使掌握更多的文史哲知识有助于社会科学研究,因此是可欲的,但这需要研究者支付的代价可能是对本学科前沿或其他相关学科研究成果的了解。基于机会成本,一个学者则总是必须有所取舍。我们无法事先确认,人文学科的底蕴对社会科学的研究是否是最需要的,是否是成本收益最好的。    
    最根本的因素是,如果说有什么人文底蕴的话,那么这种人文底蕴也是并且必定是流变的。“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赵翼已经指出了这一点。文学上的诗经、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的历史演变就已经表明人文的流变;儒学形态的历史变迁及其在近代令人感伤的衰落都证明了这一点。这是因为,就狭义的人文底蕴中国传统的文史哲来看,它们其实是扎根于传统的农业社会的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社会学的功能主义角度来看,“忠”在很大程度上与当时国家的政治统治力弱有关,“孝”则与农业社会缺乏养老保险有关;而古代文人或学人的那种人文精神或情趣,那种思维方式和生活态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当时社会中上层知识分子意识形态的系统化表现,而并非当时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情感。它们确实有悠久的历史,但是这种悠久在多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代表了或隐含了包括未来的一切时代和社会的先进文化,还是由于它们集中体现了发展缓慢甚至相对静止的农业社会的生活形态,从功能上附着于并维系了这种生活形态?对此,我无法准确回答。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即在今天,在一个工商社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肯定会与传统农业社会的意识形态有很大差异。事实上,许多也可以视为人文底蕴的东西,甚至会被今天的主流平民文化断然拒绝。在今天,“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NB062名”的才子即使不考虑作者当时的官员身份风流潇洒不仅为今天的平民主义道德无法兼容,受到女权主义的大力批判,甚至会被公安局抓去罚款。因为尽管现代社会在性的问题上变得更为开放了,但这种开放和“薄NB062青楼”其实很不相同。现代社会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宽容第三者、婚外恋,但不能宽容“薄NB062青楼”,不能容忍纯粹金钱的性交易。如果今天哪位社会科学家想学习并实践这种“文化底蕴”,那一定会被当作学界腐败闹得沸沸扬扬。    
    其次,强调传统的人文,即使可行,也不无可能窒息今天人们的创造。而“知识创新”、〃面向未来”、“与时俱进”,尽管是作为政治性纲领叫响的,但确实已经成为今天这个时代的潮流;至少在年轻一代中事实上已经成为潮流。因此,不无可能,我们今天轻视、鄙视甚至试图予以校正的那种大众文化,也许会在下一代被认为体现和代表了今天的人文精神,是一种社会求新、进步的表现。    
    坦白地说,我个人的人文底蕴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就比较陈旧。我看不起文化快餐或快餐文化,认为它既不精致也不完美;但这是从我的偏好而言,而一旦我把自己摘出来,从法学和社会学家的角度较一下真,我们又会认为哪一种文化是绝对好并永恒完美的呢?而所谓的文化快餐,如果放在当代社会中看,难道不正体现了一种知识的大众化和普及化的趋势,不正体现了一种人们对新思想、新观念的追求,不正体现了社会对新知识的需求吗?而这反映和回应的恰恰是中国经济发展,社会和文化急剧和普遍转型,从一个相对静止的农业文化到一个更为生动强健的工商文化的转变。如果这个快速变动的社会需要的主要知识就是用完即扔的知识,如果在这个社会中知识的折旧率就是很高,难道我们可以并可能因为我们对文化的评价而要求社会适应我们吗?我们今天观赏传统京剧的人大大减少了,绝不是因为观众的人文底蕴少了,而是时代变了,今天的城市白领可以说在任何方面都一定要比传统时代的京剧观众(他们绝大多数目不识丁,也背不下历史朝代)的文化底蕴厚得多。    
    也的确,古代有不少官员(包括“赢得青楼薄NB062”的作者杜牧,因此在今天他肯定是极端腐败的官员),甚至很高的官员(例如白居易、元稹;例如王安石、苏东坡;例如韩愈、司马光)吟诗作画,文采飞扬,而今天自打毛泽东之后,尽管许多政府高官也都偶尔赋诗、四下题词,却没有一位可以在文采上或书法上可与这些古人媲美的。但这真是一个问题吗?其实,当我作这种比较时,已经犯了时代错误,表明的只是我的观念陈旧,因为看上去似乎“萧瑟秋风今又是”,但毕竟已“换了人间”。社会的变迁,知识的分工,职能的转换以及选拔的标准都已经注定了今天的政府官员首先不是文人学士,因此,这种比较是没有意义的。今天人们根本不看重官员的书法如何,诗歌如何,文采如何;人们看重的是他有没有能力招商,有无能力融资,有无能力处理外交内政。甚至在大学里,包括人文底蕴最雄厚的文史哲院系也是如此了:院长、系主任的选任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得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一定的交涉能力,甚至就不能有太多的文人习气。甚至我们今天挑选教员的标准也发生变化了,我们也许偶尔还会称赞某个老师的板书写得好,有书法功底,但是这已经不再是挑选教员、评定职称的标准了;我们甚至不苛求他们的口头表达能力了,我们更看重的是他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和他引数了。不论我们喜欢不喜欢,这个社会对文化知识的评价体系都已经变了。    
    而且,我也根本不相信通过提倡人文精神、或传授人文知识就可以增加人的人文底蕴。比方说,有外国学者说,法律必须信仰。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三联书店,1989年。这话不算错;但是如果人们不信仰,或还没有信仰,或者这个社会还是看重人际关系或法律规则会受人际关系的影响,那么我们就不大可能仅仅通过倡导就可以使人们“信仰”法律,除非我们搞蒙昧主义。而在今天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这已经是不可能的。又比如,20多年前中国文科高考成绩最好的都进了文史哲,而如今都进了法商经(我自己当年也想进北大中文系和哲学系,落选了,直至今天,遇到同辈的陈平原、阎步克、陈来等教授,我仍然会充满敬意并感到某种不安)。而且,我们要注意,20多年前,那是文革刚刚结束,是在一场“文化浩劫”之后,夸张一点说,是在一个最没有人文底蕴的时候,可那时的青年人却在追求“人文底蕴”;而在过去的20多年间,我们却是一直在倡导着精神文明,弘扬着传统文化。这种反差值得玩味!    
    我常常认为我们法学院的学生过早专业化,过分技术化,我也希望同学们多学一点文史哲,我也开设了《法律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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