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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血城-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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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伙计悠然道:“那当然,我每天都可以看见许多漂亮的女孩儿在这里用餐,而且,对于漂亮的女孩儿,我的茶也总要掺得勤一些。”
李笑天又道:“那你有没有看见一个长得很漂亮,脾气又很大的姑娘在这里吃过饭?”
那伙计抬头想了想道:“有啊,前天有个穿粉红色衫子的姑娘脾气就大得很,我只不过端菜稍稍慢慢了点她就差点掀了桌子。”
李笑天精神一振,暗道这女孩子的性格很像林茗青啊,忽听那伙计又道:不过昨儿下午一个穿紫色衫子的姑娘和今天上午一个穿淡黄衫子的美貌姑娘也很厉害啊。一个嫌菜太咸大骂厨子一顿,另一个呢又嫌茶不好喝泼了我一身。
那伙计还要絮絮叨叨地列举下去,李笑天打断他让他说说哪几个女孩儿的相貌。
那伙计冥思苦想半天,最后只说出来一句话:“我只知道她们都长得很漂亮。”
李笑天呻吟了一声,已经快要昏了过去,他已经知道这三两银子是扔到水里去了,就凭这个厨子所说的,他绝对无法分辩倒底哪个女孩才是林茗青。
现在他只希望这几个女孩最好都是朝一条路走的。
于是他问道:“那你记不记得她们都是朝哪条路走的?”
那伙计瞪了瞪眼道:“我给人家骂了几顿,又泼了一身茶,还花了半个时辰收拾被人家打翻的桌子,累得腰酸背疼,心里恨不得早点躲开这几个女瘟神,怎么还会去注意她们是往哪条路走的?”
李笑天苦笑道:“你说的很是,要是我,我也会这样做的。”
李笑天叹了口气,向那伙计挥挥手道:“你去忙吧,我没有话要问了。”
那伙计忽然笑道:“我虽然没有注意她们是往哪条路走的,但我闭了眼睛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她们是往哪条走的。”
李笑天眼睛亮了,不放心地问道:“哪条路?”
那伙计却笑了,叹道:“我的脑筋不知道为什么忽然糊涂了,一用脑筋头就疼得厉害。”
李笑天也笑了笑,这个伙计的意思李笑天懂,他慢慢道:“幸好我知道一种药,那种药治头疼病真是灵验得很。”
他的手里又多了一锭银子。
那伙计笑得更开心,道:“李公子说得不错,其实这种药治任何一种病都他妈的灵验得很。”
李笑天淡淡道:“那你现在有没有想出来应该是哪个方向?”
“向西。”
“为什么?”
那伙计顿了顿,缓缓道:“那只因为向东那一条路,本就没有单身的女孩子敢去。”
“为什么?”
“向西的路通向楼兰京城,向东的路却通向沙城!”
“沙城?”
“不错,沙城!”
李笑天挠了挠头,不解道:“为什么没有单身女孩子去沙城?难道沙城是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那伙计摇了摇头,脸上忽然浮现出一种恐惧的神情,就像见了鬼一样。
他慢慢道:“你错了,在楼兰,沙城是除了京城和土城之外的第三大城市。沙城四周的绿洲实在可以说是楼兰王国最好的绿洲,那里不但水草丰美,更临近沙漠里最有名的罗布泊,四周绿树葱珑,沙城四周更有巨大的黄金矿脉,其实是个物华天宝的好地方。”
李笑天迷惑不解道:“如此说来,岂非正是女孩子喜欢去的地方?”
那伙计苦笑道:“客官是第一次来楼兰罢?”
李笑天点点头道:“正是。”
那伙计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沙城虽是个好地方,但奈何楼兰王一道敕令,却将这物华天宝的地方变成了人间地狱,唉哟……”
那伙计说到这里突然大声叫疼,他的身边突然站了一个肥肥胖胖的中年人,正气咻咻地提着手中折扇又向那伙计敲来。
那伙计苦着脸道:“老板,我只不过站了一小会儿,我马上就去招呼客人。”
老板沉着脸道:“你不但干活偷懒,还背地里议论朝政,想累得我这家酒楼关门吗?你这小混蛋!”
那伙计一言不发,一溜烟地抽空溜去招呼客人去了。
李笑天瞪圆了眼睛,他已经付了四两银子,现下还是一头雾水。
老板又道:“这位公子,还请见谅,在下老老实实的小老百姓,实在害怕多嘴招惹祸端。”
李笑天忽地笑了笑,道:“老板说得是,大庭广众之下怎么可以妄议朝政?”
老板笑咪咪地道:“没想到公子这么通情达理……”
但他话还没说完,李笑天忽然向他挤了挤眼,压低了声音道:“但若私下里谈谈朝政想必没什么大碍。”
老板脸色沉了下来,一副“不妨请李笑天起而走之”的神情。
李笑天却忽然变得很笨,对老板脸上的愠色视而不见。他只是提起了右掌,在桌子角上“啪”地一掌,就将桌子角切了下来,然后又悠然道:“议论朝政只是有可能关门,但得罪了强盗恐怕就得立刻关门了。”
老板目瞪口呆地看着李笑天,一滴滴的汗在他肥胖的额头闪着光,他结结巴巴地道:“强盗,强盗在哪里?”
李笑天用筷子指指自己的鼻子道:“强盗就在这里,我就是强盗。”
老板看了看锐利的桌子角,陪笑道:“公子莫非在和在下开玩笑?”
李笑天悠然道:“若是老板肯和在下私下里聊聊天,喝喝酒,那这就是一个玩笑。”
他的手又在另一桌子角上磨来磨去大肆比划,肚里却暗自好笑——对老板绝对不能利诱,这老板一身暴发户模样,口袋里随便掏点钱出来就可以把他砸死。
所以,只好使这一招威逼大法了。
这一招果然很效,所以,李笑天不但可以听到想听的一切,还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雅致的包厢里,喝着老板窖藏的好酒,吃着最好的小菜下酒。
李笑天忽然发觉,原来珍茗居的大厨用心做出的菜式味道居然很不错。
而且老板讲故事的才能也很不错,每一个关节都讲得清清楚楚,几乎可以和最好的说书先生相比。
“沙城并没有沙,一点沙都没有。相反沙城是全楼兰最好的绿洲,是全楼兰最肥美丰腴的城市。”
“这么美好的一个地方怎么会变成人间地狱?”
“因为楼兰王的一道敕令。”
“楼兰王下了什么敕令?”
“准确地说应该是上一代楼兰王下的敕令。三十年前,老楼兰王颁下敕令:沙城唯有力者居之。”
“但沙城岂非是楼兰王国的国土所在?楼兰王怎么会作出如此荒谬的决定?”
“楼兰王并不是让沙城脱离楼兰国的辖治,楼兰王只是决定,楼兰境内最强有力的帮会可以向他提出申请,在交纳三百万两白银之后,就可以向现任沙城城主发出挑战,在规定的时间内攻打沙城。胜者成为新的沙城之主,享有管辖沙城,收取税赋的权利。”
“那老楼兰王这敕令下达之后,沙城已历多少次易主?”
酒楼老板屈指算道:“敕令据今已有三十年,三十年内,共有攻城战六十五次,沙城城主共易主十七任。”
“那楼兰王岂非收入已上亿万?”
老板冷笑道:“不错,楼兰王的财富早已数不胜数,但每一届沙城城主付了如此巨大的代价又怎么会让自己亏本?俱是要十倍,不,上百倍的捞回来。况且对沙城城主之位觊觎者何止上百个帮会,这些帮会要发展势力,钱从哪里来?还不是强抢明夺,又有哪一个是靠了自己双手去挣?沙城所辖百姓,三十年来多历战乱,赋税又是如此沉重,实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李笑天心中暗叹,天下帝王荒诞无耻之举真是匪夷所思,民生疾苦,真不知何时才得稍稍安定。
老板顿了顿,又续道:“占据沙城的帮会势力虽大,但楼兰境内人人尚武,大大小小的帮会成百上千,沙城城主却也不能一举击溃,一劳永逸,而这些大大小小的帮会各怀心机,却也极难联合起来,就算是攻城时暂时联合起来,到得紧要关头,往往翻脸成仇,每年沙城没有攻城战之日倒还平静,一旦有帮会攻城,整个沙城立时血腥满地,只要不是敌对双方帮会的兄弟,一进入战场,往往被双方疑为对方探子,见之立毙,决不容情。三十年来,在沙城争夺战中,也不知有多少英雄好汉把命送到那里。唉,依我看来,这沙城其实不应该叫沙城,叫做血城还妥当得多。”
李笑天大愤,击桌道:“这些人的性命全是那无道昏王一道狗屁命令害的。”
李笑天声音颇大,酒楼老板立时吓得面无人色,颤声道:“公子请小声些。”
李笑天微微一笑,道:“是。”
那酒楼老板叹道:“除此之外,楼兰全境倒还安定,楼兰京城更是繁华,公子若无什么事情,不妨去玩玩,至于沙城嘛,还是避之则吉,数日之内,沙城正有一场攻城大战,公子要找的那位女子想来也是一定不会到战乱之地去。”
李笑天不解道:“沙城既如此混乱,老百姓岂非早已逃得干干净净?”
老板苦笑道:公子真是不知民生疾苦,沙城四周是这些老百姓赖以生存之地,离了此地,老百姓又上哪里安生立命?况且沙城虽还是楼兰王辖下所治,但法令已是鞭长莫及,所以沙城周围违法悍勇之徒比比皆是,当真是想抢便抢,要杀便杀,唯一句弱肉强食才能形容得妥当。
李笑天默然点头,道:“原来如此。”
老板拱手道:“公子爷,在下已经知无不言,可否请公子慢慢饮酒,容在下告退?”
李笑天仰脖将杯中酒一口喝干,随即从怀里摸了十两纹银出来掷在桌上,大笑道:“有扰了。”
大笑声中,李笑天已是一个跟斗头下脚上从窗户翻了出去,老板大吃一惊,雅间在二楼,窗户离地总有数丈,眼看李笑天头就要触到地上,摔得颈断骨折,忽见李笑天腰身微微用力,已经将身子翻了过来,轻轻巧巧地落在地上。
李笑天向老板做个鬼脸,径向东行。
酒楼老板为人却是甚好,忍不住大叫道:“公子,莫非走错路了?那位姑娘怎么会去沙城?”
李笑天转头大声叹口气道:“若是别的姑娘当然不会,但这位姑娘却是被一百个人拉住也要去看看热闹的,攻城大战她怎么会错过?”
酒楼老板呆呆地看着李笑天远去的背影,忽地叹了口气,喃喃道:“难道现在的年轻人都活得不耐烦了?”


正文 第九章 神兽
除了楼兰王以外,最近三年,沙城城主凌云几乎已经算是最有权势的人物。
飞云会占据沙城已经三年,各大帮会发起的攻城战也已不下二十次,但不论情势多么艰难危急,凌云总是能够化险为夷。
据说这三十年来,占据沙城的先后共有十七个帮会,但除了十五年前的赤月魔占据了沙城四年之外,便只有凌云的飞云会雄据沙城的日子最长。
而且,现下飞云会兵强马壮,争着入会的英雄豪杰数以千计,凌云的城主之位看来是稳当得很,飞云会也丝豪没有衰败的迹象。
所以,晨曦初露的时候,凌云通常都是躺在某个女人温暖的被窝里,头枕着女人柔软温暖的胸膛,静静地享受他应得的一切。
凌云本就是一个懂得享受的人。
但今天凌云却起得很早,女仆早早已备好了几桶凉水和毛巾,垂手侍立。
太阳还未挣脱东方厚厚的云层束缚,只有几缕顽强的光线穿透了云层,苍凉地照在大地上。
寒气依然刺骨。
但凌云却没有丝毫犹豫,舀起一瓢冷水从头淋了下去。
冰凉的井水让凌云的毛孔骤然收缩,但凌云却连眉头也没有皱上一下,因为,若是连这一点他都做不到,他又怎么配叫做凌云?
二十年的凌云本就只是一个只能洗冷水澡的穷小子而已。
凌云又是一瓢冷水冲了下去,凉水已将身体里残存的情欲冲得一干二净,凌云的眼神骤然变得冷静。
他虽已年近五旬,他的身体依然如少年般健壮,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他的皮肤依然很光滑,他的身上似乎没有留下一丝岁月的痕迹。
凌云提起最后一桶井水,从头至脚淋了下去,他的身子竟涌起了一股暖意。
洗冷水浴的作用本来就在这里。
在寒冷的天气里洗冷水浴,最冷的其实并不是水浇下去的时候,最冷的其实是在你想到一桶冷水即将兜头浇下的时候,等到冷水终于浇下,你发觉原来这种寒冷原来是自己可以承受的时候。往自己身上再浇下一瓢水就完全不算什么。
只要战胜了自己心里的障碍,身子也就自然会暖和起来。
凌云洗完冷水浴,任女仆慢慢替他将身子揩干,再穿上最轻柔的衣衫,心里也是满足得很。
这种生活虽然很简单,但却是凌云奋斗了半生,流过血,也流过汗才能换来的。
这种简单的生活,其他的人却简直不配享受。
凌云通常都在议事厅用早餐,因为,这时候飞云会各大堂口的堂主,帮中的首脑都已恭恭敬敬地站在议事厅等候吩咐。
这些人虽然看来都温顺得很。
但这里每一个人闯荡江湖的时候却都让敌人头疼得很。
这些人本来自己用早餐的时候周围也是有一大群人侍候着的。
离凌云站得最近的那四个人更是江湖中最可怕的人物之一。
驭风使柳随风、飞雨使玉玲珑、惊雷使秦霹雳、闪电使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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