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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国家的事-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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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局也起了比较重要的作用,而且主编了《永乐大典》。最后的结局是由于他个人性格造成的悲剧,但作为一个文人政治家,他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我们不能以哪一个人是否善终来判断其人生价值。从这一点来讲,解缙在明朝政坛所起的作用不亚于杨士奇。    
    第三种是被官场恶习同化的读书人,以严嵩为代表,这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他的诗、文、字以及锐气都被官场磨灭了,他的人生价值,无论是政治价值还是自身的文化价值都没有实现,最后变成一个典型的封建官僚。    
    “东边不亮西边亮”,汤显祖从来没有进入高层,虽然做过官,但多是闲职,他可以另辟蹊径,一心搞戏剧创作,文学才华得到了充分展示,创作了《牡丹亭》等不朽的名作,被誉为“东方莎士比亚”。    
    宋应星进入不了官场,走上了一条没有进入官场的知识分子应该走的最好道路。他生活在乡村里,忍受着清贫与寂寞,却总结了前人的科学研究的创造性成果,写下了一部中国17世纪的百科全书。     
    第四种是“东边不亮西边亮”,以汤显祖为代表,他从来没有进入高层,虽然做了官,但很大程度上一直是闲职,在南京做太仆寺不过就是一个养马的官。由于他进入不了权力中枢部门,便可以另辟蹊径,一心搞戏剧创作,其文学才华得到了充分展示,创作了《牡丹亭》等不朽的名作,被誉为“东方莎士比亚”,成就了个人的历史地位,对于推动民族与赣地的文化也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从宋应星身上我们看到了江西知识分子的另一条道路,他进入不了官场,却走上了一条没有进入官场的知识分子应该走的最好道路。他生活在乡村里,忍受着清贫与寂寞,却总结了前人的科学研究的创造性成果,写下了一部中国17世纪的百科全书。为写这本书,他一是看各种古籍,二是到各地考察,到景德镇看烧窑、铸坯,到玉山、铅山看当地的造纸,看进贤的铁厂,以及千里迢迢去考察江西人在西南地区的冶炼,把各种工艺以图片的形式展示出来。    
    同时代的类似人物还有一个李时珍,我估计他的祖籍也是江西,这还有待考证,他写了一部《本草纲目》。明朝后期有三部总结性的科学著作——徐光启的《农政全书》、宋应星的《天工开物》、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三个作者都是南方人,这说明当时南方的科学技术超过了北方,读书之风也是南方超过北方。但前者是以官员的身份做这件事,后面两位则是在民间做这件事,而且都做得很优秀。


第三部  今天曾经的驿站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5)

    胡平:奉新县人宋应星的命运,是典型的自然科学家在江西的遭际。    
    宋应星考场官场上命运颇为潦倒,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全省一万多人参加的乡试中,他考到了第三名,可这年他已经29岁了。以后屡屡赴京会试,前后5次,每次都是无功而返,不得不在当了20年举人后,悄悄地去本省的分宜县做了一名教谕,大概相当于现在一名正科级的县教育局局长,官职不大,却是个能做学问的闲差“以文学著述自娱”。在分宜做了4年教谕后,又做过福建汀州府推官和安徽亳州知州,总在任上伺弄着几分“自留地”,又总是任期未满就想着回故园一门心思“自娱”……    
    这一“自娱”的结果,便有了《天工开物》、《野议》、《谈天》、《论气》、《思怜诗》五部著作,其中《天工开物》一书,广泛、详细地记载了当时农业、手工业的先进技术,挖掘了一些已经失传的技术,并保留了大量的统计数字。理论上也有突出成果,在一个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大框架下,作者明确提出“种性随水土而分”,这是世界上关于物种变异的最早的科学论断。作者又认识到各种金属自有不同的活泼程度,并总结出利用这一差异来分离金属的方法。尤为可贵的是,他感觉到了“质量守恒”的原理,并对其作了初步论述,在130多年后,一个叫拉瓦锡的法国人才最终确立这一原理。在物理学上,作者提出声是气中之波的见解,船舵所激起的水流使船体旋转……它们比起现代力学来当然过于简单,但倘若没有它们作为基础,后人是抵达不了现代力学的。    
    此书不知怎的竟流传到了国外,在日本德川时代以后的学术界有着重大影响,有专家高度评价道:“作为展望在悠久的历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中国技术全貌的书籍,是没有比它再合适的了”。在欧洲,19世纪法国的东方学家将此书译成了法文,更名为《中华帝国古今工农业》;而在当代英国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一书中,除引用此书的大量资料外,又称宋应星为“中国的狄德罗”,后者是法国十八世纪的著名科学家与百科全书主编。    
    在民间以权势的面目出现,在官场又常常充作民间的代言人,从中混水摸鱼,明朝时期称这种人为“山人”。     
    方志远:此外,江西还有一部分读书人没有考中科举,就成了政客或者讼师。这个政客不是官场中的政客,而是斡旋于各种官场、民间势力之间,既像是幕僚又像是说客,在民间以权势的面目出现,在官场又常常充作民间的代言人,从中混水摸鱼,明朝时期称这种人为“山人”。    
    走至极端,“山人”便愈来愈具有阴谋气息了,典型的便是唐朝“安史之乱”的始作俑者,一个叫高尚,一个叫严庄,他们没有考中进士,在一个仓库里当小官。有一日,他们说大丈夫宁愿做贼死,也不做区区小官。于是,他们北上找到安禄山,帮助他策反了这次终结了盛唐气象的叛乱。    
    明朝江西知识分子中也有几个“谋士”,他们也策划了一个著名的“宁王之乱”,以刘养正为代表,他亦是仕途屡屡不通,但政治情结不死,于是培养一个反王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和人生抱负。这可说是官本位的一种异端表现。


第三部  今天曾经的驿站曾经讼风如潮(1)

    ——走进明朝之三    
    胡平: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决心实现从闭关锁国到改革开放、由阶级斗争到经济建设的时代大转折开始,一种被民间概称为“八分钱,查半年”的社会现象,便渐渐在一些地方让人们熟悉起来。    
    在这样的地方,能干的不如能说的,善琢磨事的不如善琢磨人的。在后者往往自感政治血统高贵纯正,又口口不离忧党忧国之时,前者则常常要顶着种种诬告与流言,多少有几分政治上的不安全感。这样的地方,必然难以形成一个不争论少争论、埋头求发展的稳定的社会心理环境。    
    我记得孟建柱先生到任江西省委书记后不久,就指出:群众来信来访,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是欢迎的,错告也是可以原谅的,但是诬告是不允许的,要把谋人的环境改造成谋事的环境。    
    其实,通过概称为“八分钱,查半年”的这一社会现象,很大程度上,能看出这20多年里我国社会各阶层利益的深刻变动及其各自的态度。明清两朝的江西恰恰是讼风如潮之地。    
    无疑,讼风含有“谋人”的情节、诬告的片断,但比起“谋人”与诬告,讼风有着更为广阔复杂的社会内容,要评价它亦无法作出简单的褒贬,得有历史学家的发展眼光。    
    为此,我们再次随方志远先生走进数百年前的赣鄱大地。当然,历史之旅的目的终究是为了今天——    
    让我们一切的心智与汗水都倾洒于江西在中部崛起的伟业。    
    愿我们多方珍惜与维护今天赣鄱大地史无前例的高速发展。    
    方志远:宋明时期的江西和清朝的湖广,都因“讼风最甚”而引起朝野上下的高度关注。从我所看到的材料来分析,江西的讼风,是从唐后期开始的,唐前期没有。唐前期都说江西人比较淳朴,中后期就不那么淳朴了,有关江西争讼的材料开始出现。比较早的材料是在晚唐时出现的,当时的民谚说“筠袁赣吉,脑后插笔”,意思就是筠州(按:今高安)、袁州(按:今宜春)、赣州、吉安这四个地方脑袋后面插一支笔的讼师不少。后来这个说法被元朝的于钦在《齐乘》一文中移植到山东,变成了“登莱沂密,脑后插笔”,可见流行之广,影响之大。    
    江西“讼风”最盛的时候是在宋明两朝,并在明清时期随着江西人口的大规模流动而向湖广以及四川、云南、贵州、河南等地扩散。两宋期间,江西的讼风遍及城乡,其影响远远超出江西自身的范围,并且诉讼在一定程度上也超出了民众自发的阶段,形成了专门的职业,为了适应这一职业的需求,“讼学”应运而生。    
    北宋的沈括在其名著《梦溪笔谈》中,直指江西人“好讼”。他在书中提到江西有一本在宋朝时候非常流行的书——《邓思贤》,这本书其实就是讼学的教材。邓思贤是一个人,这个人将如何对答、如何辩驳,如何起诉编成一本书,所以这本书就叫《邓思贤》。而且更令人咂舌的是,连小孩都学讼词,诸晦香在《明斋小识》中说,乡村私塾的启蒙老师,大多是用诉状教儿童识字。张景在《疑狱录》中也明确写道,明代瑞州、临江等府,书店里出售《公理杂词》一类的书,小孩子过街而诵颂。一些人办学校开设“讼学”来培养这方面的人才,邓思贤就是私人办学。后来官府禁止办这种学校,打击非常严厉。虽然官方打击得厉害,但还是禁而不止,不断在城乡之中冒出来,它们教人怎么在公堂上答辩、怎么写诉状、怎么钻法律的空子,手法刁钻古怪,有点像香港影星周星驰的无厘头风格,而且教得非常专业。他们在教学的过程中还搞成当堂对答方式,有正方、反方,你问什么、我答什么,就像现在的大学生辩论赛。我觉得出现这一现象与江西浓厚的书院风气有关,而江西的书院又与江西的禅宗非常发达有关,禅学就是讲究辩驳的,辩语之中处处暗藏机锋。    
    朱元璋一再命令户部,向既是财赋之地又是“好讼”之乡的江西及浙江、苏州等地发布榜文,斥责浙江、江西的民众“多好争讼,不遵法度”。    
    不仅如此,而且明太祖对江西的“讼风”和“刁民”,比对浙江、苏州似乎有更多的成见和警惕。    
    明太祖朱元璋凭借农民战争摧枯拉朽的力量和新政权的高效机制,以重典治天下,希望将所有的社会活动纳入政府控制的范围之内,当然不允许“讼风”继续存在,为此,一再命令户部,向既是财赋之地又是“好讼”之乡的江西及浙江、苏州等地发布榜文,斥责浙江、江西的民众“多好争讼,不遵法度”,家里有田却不交租,有壮丁却不服劳役,以致“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而中原的老百姓“奉法守分,不妄兴词讼,不代人陈述”,只知道服役缴租,没有什么地方对不起官府,因此中原地区能够“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两者一比较真是“善恶昭然”,所以统治者要求浙江、江西的老百姓应该尽快“改过从善,息争止讼,应役输粮”,并警告,如果再不平息讼风,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    
    在发布文告的同时,明朝政府对热衷参与讼事的“刁民”进行严厉打击,仅洪武十八九年间,由朱元璋亲自过问的案例就有好几个,其中有一个是江西人郭和卿状告王迪渊等45人的案件。郭和卿状告王迪渊等人是祸害老百姓的恶官,但是当通政司提审的时候,要求原告与被告当面对质,郭和卿竟然无言以对,并坦白是一个叫周继奴的人为自己提供了所有被告人的姓名和劣迹,自己只是代人投诉。这类事情,当时在各地都有发生,按照明朝的法典,最多不过给予发配充军之类的处理,但是在“治乱世用重典”的指导思想下,当事人都被押回原籍,脑袋被砍下来悬挂于集市,而且把家中成年的男人杀掉,妇女强行迁走。同时,明太祖又命令各省布政司和府、州、县以及各地的贤良方正、豪杰之士,一旦发现有在位或不在位的官员,以及各类顽固不化的刁民继续挑起官司,可以立即绑送到北京来治罪。    
    不仅如此,明太祖对江西的“讼风”和“刁民”,比对浙江、苏州似乎有更多的成见和警惕,所以他在处理了郭和卿诬告王迪渊的事件之后,特别指出:天下13省的良民占大多数,虽然也有顽固不化的刁民,但惟独江西有些顽民,“奸顽到至极之处,变作痴愚”。有一段时间到京城里越诉的人特别多,而越诉的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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