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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听说我爱你-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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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我来说明简璎
    话说薰的新系列美丽街之一《记得我爱你》,就排在十二月底的圣诞节时出版,原本是件可喜可贺、普天同庆的事,因为她已懒散许久,还将「夏天」系列给断头了不写,全家人正为了她的振作喜极而泣时,有一天……下午两点,刚起床的璎像游魂一样的下楼,一心只想著觅食,忽然,薰不知道从家里哪个角落窜出来扑向我--「天哪!你知道吗?你知道吗?」薰拚命摇著为姊我的双肩,双眼快喷出火了。
    「知道什么?」没有咖啡就绝对醒不来的璎,还没进入简小薰愤慨的状态中。
    「周渝民的新歌居然也叫记得我爱你耶!天哪!天哪!天哪!怎么会这样?你说!怎么会这样?」
    简小薰哀嚎不断,本来想装死的璎也只好醒了过来。
    「那很好啊,仔仔很帅啊,跟他的歌同名很好啊,我的圣诞结跟陈奕迅的圣诞结同名时,你不是还很惊喜的告诉我吗?」
    满地卷的简小薰完全听不进去,抱头哀哀叫,「可是人家我现在一点都不想要这样的惊喜……」
    「你说,你是不是不喜欢仔仔?」璎立刻以F4经纪人的语气逼问。
    「也不是啦,那跟喜不喜欢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跟陈奕迅的只是系列同名,而且你的书比他的歌早出啊,大家早都知道你的XX结、XX结系列了,可是我的又不是这样……好呕哦,人家以为很特别的书名……呜呜呜……我又没有抄他的,我不要活了啦!」
    简小薰满地卷来卷去,继续哀嚎中。
    「好啦、好拉,我懂了。」璎把卷成一团的简小薰从地上拉起来,很慷慨地说:「我帮你写个序说明一下好了,这样大家就不会误会你了,你要想开一点,古今中外的书,点子相同的很多,一样书名的更多,还有人是故意挑当红流行歌来当书名的哩,所以说喽,你千万不要去死,我只有你一个妹妹,你死了我就没有妹妹了,到时谁让我派出去买咖啡和神奇保养品……」
    至於璎承诺要写的说明嘛,嗯,就是,当一个懒猪加龟速的作者,想出一个自认为是天上有、地上无的绝妙书名时,忽然有个当红偶像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推出跟她书名一样的歌曲,哇咧,而且时间还差不多时,这样人家会以为是那位懒猪加龟速作者学偶像歌手的,然后,原本绝妙的书名就变成没啥特别了,人家顶多只会说那位懒猪兼龟速作者很会赶流行而已,感觉上确实会差很多,也难怪简小薰会要死要活了。
    说明完毕。
    其实薰在开始构思美丽街系列时,璎也在旁边,还因为她告诉我「记得我爱你」跟「听说我爱你」这两个书名,璎灵光一现,提供了「后来我爱你」这个书名给她以备不时之需,回报她常在我想不出书名时,跟我一起玩想书名的游戏,谁叫她不用我想出来的书名,用了不就没事了吗?也不必满地卷那么久了,小笨蛋。
    至於这本《听说我爱你》,应该就不会再撞名了吧?至於内容嘛,是一贯的简薰风格,融合了亲情、友情、爱情:心情、人情、交情、事情,结合了历史、武侠、宫廷、科幻、鬼怪,是一本看了会风生水起好运来的佳作,别犹豫,赶快翻开第一章吧!
    楔子
    十月的美丽街有一种夏末的气息。
    天气虽然还有点热,但阳光已经不再那么灼人,傍晚的风总带著些微的凉意,橘黄色的夕阳,会让人产生一种初秋的错觉。
    刚目送小女儿离家的沈老爹坐在自家经营的「星星花坊」前的石阶上,表情有些恍惚。他生命中有两个大风暴,第一个,发生在二十年前老婆跑掉的夜晚,第二个,就是刚刚小女儿与男朋友离家的这个假日午后。
    沈老爹有一对双生女儿,因为开了家花店,所以他把女儿们都取了与花有关的名字,抢先报到的那个叫央樨,手脚比较慢的那个叫央柰。
    虽说是双生,不过个性与才华却成对比。
    姊姊是小公主,妹妹是小野人;姊姊出类拔萃,妹妹脱线有加;姊姊短短三年内在补教界闯出名堂,妹妹却连找个工作还要托人帮忙……沈老爹原本以为自己要养那个脱线的小女儿一辈子,没想到,她居然在大学毕业后的短短五个月内就找到了对象,那个对象还是个律师,而且沈老爹也很熟,因为他就住在沈家正对面,是袁代书的儿子,叫袁希珩。
    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
    据袁希珩说,他一直在等央柰长大,没想到她念了国四,又念了高四与高五,好不容易才等到她大学毕业了,现在他要带著她一起去外地创业,还说如果一切顺利,一年之内就会结婚。
    然后,就在这个夏末的午后,两人在沈老爹的泪眼相送下,离开了从小长大的美丽街。
    呜呜,真舍不得。
    星星花坊前的石阶上,沈老爹戏剧性的从央樨、央柰两姊妹出生的那一刻回想起。就像所有的父亲一样,一下欣慰小女儿有了好归宿,一下又觉得袁希珩那小子未免太好命……「爸。」沈央樨的声音从身侧传来,「你要在门口坐到什么时候?」
    「我……坐很久了吗?」
    「你一整个下午都没有动过。」
    他回过神,「央柰……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
    「爸,他们是去高雄,又不是去甘比亚。」央樨略带好笑的将父亲拉起,「与其想那些有的没的,倒不如替央柰高兴找到了好对象。」
    沈老爹一想,也是。
    比起来路不明的小子,袁希珩算是不错了,怎么说也是自己从小看著长大的,他个性温和,没出过什么大乱子,而且比起当代书的父亲更青出於蓝的考上了律师,央柰嫁给他,起码不用担心经济问题。
    他的眉头开了一点点。
    再后退一步想,央柰虽然选择了爱情,但央樨还在自己身边嘛,如果想念起离开的小女儿的话,看大女儿也一样,反正她们是双生子,不细分根本没差别……沈老爹终於将自己的屁股从石阶上移开,「那小子……会疼你妹妹吧?!」
    「那当然,他从小就对央柰好。」
    「你觉得他们大概什么时候会结婚?」
    「比起那张纸,更重要的是他们相爱吧,一个是我妹妹,一个是我的好朋友,我相信他们会白头偕老的。」
    父女两人在夕阳晚风中聊了一下,说著说著,央樨好像想起什么事情似的喔了一声,「对了,爸,我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
    嗯,有事情呀。
    央樨一直是个成熟的孩子,从不需要人家担心,於是沈老爹笑咪咪的等著,一点都不担心。
    夏末初秋的晚风中挟带著花坊特有的香味,央樨绽出非常漂亮的笑容,「爸,你要当外公了。」
    沈老爹一时间没听清楚,喔的一声,「我要当外公……」三秒后,他睁大眼睛,「我……我……要当外公?!央柰……央柰她她她……」不会吧,袁希珩那小子看起来还满人模人样的,怎么下手会这么快?
    「不是央柰啦。」
    沈老爹安心了。
    咦,等等,不是央奈,那……他只有两个孩子碍…他再度睁大眼睛,「那是谁?该不会……」
    「是我。」
    「你?!」
    央樨漂亮的眼睛透出笑意,「爸,我怀孕了。」
    沈老爹大叫出来,怎么会这样?他孩子的肚子里有了另外一个人的孩子,然后,他完全没发现自己孩子有恋爱的迹象。
    央樨会带回家的只有同学跟同事,他见过那些人,从来没发现其中有什么可疑份子,他的外孙到底是谁放进央樨肚子里的?现在的男人都很坏,该不会是不想认帐吧?
    「那个男人是谁?」
    她微笑不答。
    「他是不是不想负责任?」
    身为双生儿的姊姊,她非常沉得住气。
    「你该不会是要说他是谁不重要吧?央樨,你不要这样都不吭声。」沈老爹说到俊来声音已经在发抖了,「你这样子,爸爸会担心。」
    央樨安抚似的轻拍著沈老爹的肩膀,「我就是怕你反应过度,才不敢先跟你谈这件事情。」
    「央樨……」
    「爸,我二十五岁了。」晚风中,她神情自若的勾起一抹漂亮的微笑,「不是被骗,也不是糊里糊涂有孩子的,那个人……那个人有跟我求婚,不过,我还没有那个打算,宝宝的预产期在明年夏天,你呢,就等著当外公好了。」
    「央樨,你总该跟爸爸讲一下……是怎么回事吧?」
    「嗯,那要从六月开始说起欸……」
    沈老爹,五十八岁,美丽街星星花坊的主人,继老婆在二十年前跑掉、小女儿跟男朋友去高雄创业之后,此刻正迎向生命中第三个超级风暴。
    他的大女儿,要当妈了。
    此起与男朋友远走南部的小女儿更霹雳的是,在大女儿说出怀孕这件事情之前,一点徵兆都没有。
    第一章
    六月
    铃、铃--
    随著下课铃声响起,央樨放下了白板笔,在教材上做了记号,「今天就到这里为止,各位同学自行下课。」
    收起桌上的书本、讲义,她走下讲台,离开教室,去吃晚餐--她是很想这么做啦,不过身为「菁英补习班」的招牌英文老师,每到下课时间总会被众多学生包围发问,问题都千奇百怪。
    「老师、老师,a跟the要怎么分?」
    「老师,联考会不会考这题?」
    「沈老师,你有没有男朋友?」
    「老师、老师,你可不可以给我一张你的特写照片贴在课本上,这样我会比较愿意读英文。」
    天才有之,天兵也不少。
    央樨努力隐藏起额头上的斜线,一面告诉自己,孔夫子有云,有教无类,所以她不能有差别待遇。
    过了二十分钟后,她终於受不了了。
    「好啦,大家快点去吃饭,要不然等一下要饿肚子了。」呜,脚酸死了,快站不住了啦。
    「老师,我们还有问题。」
    还有问题啊?
    央樨内心一阵痛苦,心想,早知道今天就不穿新鞋子了,她今天上了四堂整,每堂九十分钟,已经快不行了,偏偏这一班问题特别多,还有,刚才是谁跟她要照片的?她又不是酒店公关,要什么照片?
    呜,好痛。
    撑起笑容,「下次上课前,老师会早一点来,何况,现在已经五点半了,你们再不去买东西吃,很快要晚自习了,难道又要吃面包?」
    菁英教师守则--一:绝对不可以不耐烦。
    守则二:不可拒绝学生关于课业上的求知欲。
    她没有不耐烦,也没有不回答学生们问题,她只是提醒他们赶快去吃饭……顺便让自己休息而已。
    「吃面包又没关系。」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说,「沈老师如果一直在这里陪我们,就算天天晚上都吃面包,我们也很快乐。」
    此语一出,众男生们纷纷点头。
    要知道高四生涯是非常苦闷的,对菁英补习班的男学生来说,上央樨的英文课是最大的乐趣以及期待。
    不但人美,声音甜,既懂得打扮,教学又有耐心。
    在男学生眼中,她不是英文老师,是女神。
    暗无天地的重考生活中的光明女神!
    如果女神能留下来陪他们,别说要晚自习到九点半,就算到十二点都没问题,再晚一点也OK,只要女神不累,他们都很乐意奉陪。
    不过,少年们是很单纯的,没注意到女神盯著课表,头上一片乌云飘过。
    晚上还有两堂课呢,但是重考班的男生们却还围在讲台四周……央樨皱起眉,看来,这些男孩子们真的不介意晚餐吃面包,她得换别的方法脱困才行,好争取时间休息。
    正当她预备使出第二招的时候,另一个声音加入了他们。
    「你们,都不用吃饭啊?」
    央樨转头一看,忍不住在心里欢呼,耶,得救了。
    说话的人,是王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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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照彬是菁英补习班的经理,有个他每次听到就会抓狂的小名--小彬彬。
    他的小腹有点圆、头顶有点秃,至於男人最在意的身高……央樨只要穿上高跟鞋,就可以看到他头上的条码。
    虽然其貌不扬,但他却是个很厉害的生意人。
    菁英原本是他叔叔开的补习班,前几年,王照彬在他父亲的资助下买下它,接著重新装潢、粉刷,能更新的都全数更新,建筑外观全采绿色镜面设计,而且还做了一个很闪亮的招牌--十秒钟换一个颜色。
    虽花俏,但是在招牌林立的市区中却非常抢眼。
    一楼是柜台跟办公室,二、三楼是课辅教室,四、五楼则是高四重考班的上课教室,分为「医科保证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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