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夫-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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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夫 易人北
马夫的名字就叫马夫,他的职业也是马夫。
马夫是陆府刚雇用的长工,专门负责管马。你别看他年纪不过十六七,养马管马的经验却已经有六七年。
马夫的家就跟其他穷苦家里一样,穷的吃不上饭,孩子还比平常人家多一倍。没办法,他老子只好把排第二的他送给路过村子的马队,让他找条糊口的路,顺便给家里减少一点口粮。
马夫自那之後就再也没有回去过家乡,倒不是对爹娘有什麽憎恨之情,相反他觉得他老爹还是挺有人情味的,别人家的爹娘都是把孩子卖了换口粮,好歹他爹没卖他不是?
每当他这样说给他马队的师傅听时,他师傅总是一脸鄙视的扫扫他那张脸,没啥人情味地说:“就你那张小瘪嘴?你老子把你往哪儿卖?我呸!”
师傅说话虽然难听点,可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大好人。几年工夫下来,不光把弄马的功夫传了他个十成十,偶尔也会教他一些防身的武艺。马队麽,时不时遇上两三个蟊贼成帮成夥的强盗,也是正常的事。
可是这世道就是这样,好人不长命,师傅在去年年底的时候给阎王爷招去地府养马了。在马队中没有什麽留恋的他,也很想定下来不再四处跑,正好听到陆府在招养马的,便去应了签。
可能因为他年轻吧,个子虽然不高,身板子虽然精瘦一点,但腰板挺直人显得精神,黑溜溜的眼珠子也显出年轻人特有的朝气,陆府和他签了三年的约。
来陆府不到一个月,马夫已经把陆府上上下下的关系摸了个透。不是他故意要去探人隐私,要知道大户大院谁家的丫环下人不喜欢说三道四?不能出去说,总能跟府里自己人说吧。加上马夫那张小瘪嘴一笑起来就透出股亲切劲儿,人又是个称职的听客,来府里没几天,这儿的人便都爱跑来跟他东扯西聊一番。
据他所了解的,陆府是这座离京城不远的县城中很有头脸的一家。世代经商积累下一笔丰厚的财产,靠这笔财产,陆府的主人们过著不亚於贵族的生活。人一有钱了,便想到地位,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在本朝是最低的。为了挤进上流生活层,陆家上代主人便要求陆家後人一定要博取功名,就算只是秀才也行。这代主人不负众望,果然过了乡试,考到秀才,从此摆脱见官就跪的低下立场。
就在陆家众人为陆府现今的当家歌功颂德时,陆当家却犯了男人的通病,和府里的花匠寡妇私通有了苟且。这还罢了,没想到春风数度,守寡多年的花匠寡妇竟有了身孕。
陆家老太爷先喜後怒,气极之下一口痰堵住喉咙眼,就这样圆睁双眼升了天。陆家媳妇也带著三个孩子闹翻了天,哭著骂丈夫就算玩丫环也好,干什麽去和寡妇胡搞!
花匠寡妇眼看自己肚皮一天天变大,可陆老爷却躲起来不见人,陆夫人一天到晚到她门口骂人泼脏水,府里的人看她也跟看脏东西似的,花匠寡妇再也受不了这个折磨,抱著个大肚子撞了墙。结果人没撞死,孩子却给撞了出来。不足九个月的婴儿刚落地,寡妇就闭上了眼再也没有醒来。
小孩生下来後不管怎麽说也是陆老爷的亲生骨肉,也有可能是陆老爷害怕惨死的寡妇找他算账,不敢把孩子弄死,随便找了个奶娘,就把孩子扔在了偏僻小院不闻不问。
小孩一天天长大,没少受上面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的欺负。直到他遇见马夫。
马夫认为自己不算是个好人,只是同情心过剩,以至於他看到瘦得跟豆芽菜一样的小孩被陆府两位少爷拿柳条抽得满院跑时,不由自主伸手管了闲事。
“大少爷,小少爷,今个儿早晨,老爷刚从马市淘来一匹千里驹的小驹仔,您们要不要去看看?小驹仔只有一匹,老爷说两位少爷谁中意就给谁。”马夫假装正好路过的样子,笑呵呵的对两位少爷说到。
“什麽小驹仔?是什麽个花色?哪里的马?”性喜犬马的陆府大少爷怀玉听了此话,果然停住追打小孩的脚步。
“通体黑,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听老爷说是从大草原的野马群里套来的。”马夫跨进这座偏僻荒凉的小院。
“乌云踏雪?!”大少爷眼睛亮了,柳条一丢,就往院外跑。想要占有名马的心情超过了一切。
小少爷陆怀秀虽然对名马没什麽兴趣,但出於兄弟间的对抗心理,凡是大哥感兴趣的东西,他都要插上一手,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陆怀秀手中柳条一扬,不偏不倚正好抽在小孩的左耳上。小孩疼得倒抽一口凉气,捂住左耳,也不叫痛,只是像匹小狼仔一样恶狠狠的看著陆怀秀。
“看什麽看!小杂种!再看本少爷让人把你眼睛挖出来!今个儿我和大哥是在教训你在陆府过日子就要守陆府的规矩。再给本少爷看到你在府里乱种猪草,看少爷不把你抽层皮下来!小贱种!贱货的野仔子!”陆怀秀小小年纪说话已经染上三分恶毒,人虽长得清秀可爱,却已见不著属於孩童的那份天真纯良。
小孩依旧一声不吭,只有冒火的双眼紧抿的唇角泄漏了他内心中的愤怒。
“小少爷,小的见老爷给那小马驹配的马鞍真是好看,四边都镶了银角,垫子都是滚绣边,听说是京城今年最走俏的花样。好马配好鞍,这要是骑上去要有多精神就有多精神!两位少爷还真是好命。”马夫啧啧两声,一脸羡慕的样子。
“该死的,你怎麽不早说?!这次又让大哥抢了先!”陆怀秀气得直跺脚,扬手就把柳条举了起来。
“嘿嘿,小少爷,这您就不知道了,刚抓过来的野马,野性子还没完全磨掉,大少爷想要那麽快摆平那匹乌云踏雪可也不容易。”
马夫的话还没说完,陆怀秀已经手抓柳条跑了出去。
马夫目送陆府小少爷离去後,这才回过头来打量面前的小鬼。
“我是马夫,你呢?”马夫拢著袖子笑眯眯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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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走过来,推了他一下。
马夫愣住。身子动都没动。
小孩又推了他一下。
“你讨厌我?我可帮你引走了欺负你的人。”马夫也没生气,心中觉得这小孩挺有意思,便故意开口逗弄他。
小孩瞪了他一眼,两手插腰,恶狠狠地说道:“走开!你踩了我种的菜!”
“菜?”马夫低下头。随即从他的脚下看向四方。这才发现这座荒凉的小院中除了最中间的一条勉强可以看出是条路的小路外,四周竟种满了各式蔬菜。从辣椒到番茄,从青菜到玉米,那红红的秧子应该是番薯了。
“你还不让开!”小孩尖叫道。
“噢!”马夫忙不迭的退後一大步,小心踩到中间小路上。
小孩见他让开,便不再理他。走进屋里拿出一个小铁锹开始收拾重整被两个小魔头踩得乱七八糟的菜地。
“要不要我帮你?”马夫盯著小孩充血的耳朵,小心翼翼地问道。
小孩一心收拾自己的菜园,忙得团团转。
看了半天,马夫终於忍不住,说道:“你这样种菜是不对的。这麽大点园子土壤也不好,你种这麽多东西,最後成活的不会有几样。就算长出来也不一定能当菜吃。”
小孩把一株菜苗小心扶正,用土壤填好。
马夫见小孩不理他,抓抓头,不知该怎麽是好。就这样离开吧,也不知为什麽好像有点不舍。
途中,只见小孩站起来,用铁锹松松土,蹲下去,把菜苗重新归回土壤,坏掉烂掉的就捡出来放到一旁。继续站起来,再蹲下去。站起来,蹲下去……
经过马夫身旁时,小孩蹲在地上小声开口说了一句:“我不知道该怎麽种,只好都种。到时候总有一样能吃的吧。”
马夫笑了,也蹲下身子,面对小孩道:“我叫马夫,今年十七,在这里做马夫。你呢?小东西。”
“……我叫陆…弃,抛弃的弃。你也可以叫我‘贱货的儿子’或者是‘小杂种’。我今年大概十一二三了吧。在这里做吃白食的。”小小的陆弃蹲在地上把小脑袋昂得高高的,很有大人气概地自我介绍道。
“你真的要帮我吗?”陆弃的大眼睛里既有不信也有渴望。
“如果你帮我,我可以送你……两个…三个番薯!”陆弃咬牙许下承诺。
当夜,马夫拿著伤药悄悄拐进陆弃所住的小院。
马夫以为陆弃只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三年後离开陆府,他就将和陆府再没有任何关系。可是三年过去了,他为了陆弃,又再续了五年的契约。
三年中,他知道了陆弃就是那个寡妇的遗子。陆弃原本没有名字,这个名字是陆弃自己给自己取的。他也知道陆弃是个极有上进心的孩子,在那种受尽欺压凌虐的环境下,陆弃竟偷偷学会了识字。
他为陆弃的百折不挠而心服,不管府中的人怎麽欺负他,他都能挺直胸膛勇敢面对,既没有变的畏畏缩缩也没有变得可怜兮兮,反而像株杂草一样越来越茁壮。他也佩服他在夫人故意让人虐待他,让他吃不饱肚子的情况下,为了不饿死自己和当初的奶娘刘婶,小小年纪的他学会偷偷在园中栽种蔬菜,力求自给自足。
随著时间的流逝,马夫越来越欣赏这个狼仔般的小孩。不知从什麽时候开始,他开始叫他小四子。明知他不喜欢他这样叫他,可为了看他气鼓鼓红通通的小脸蛋,马夫还是这样叫了。
为了不让小孩再给府中的少爷小姐下人甚至夫人欺负,他开始教陆弃学习武艺。当陆弃尝到学武的甜头後,他一边保守这个秘密一边死缠马夫,让他教自己更深奥的武功。
陆弃有了武艺防身後,经常仗著身子轻巧,跑去偷听夫子的讲课。原来还有被抓被打被赶的时候,自从学会武功後,他偷听的一直都很顺利,识字也越来越多。
马夫见他如此,以後每次发月银,都会为他买一两本书回来。後来陆弃功夫高了,就自己跑去书房偷书看了。
马夫好奇地问陆弃为什麽这麽在意读书识字。陆弃告诉他,奶娘刘婶从小就跟他说:要想陆家把他认祖归宗,他唯一的路就是考取比当家老爷更大的功名。
你想要认祖归宗麽?马夫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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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弃摇头,眼冒异彩。不!我才不希罕那种祖宗!我要读书,只是想把陆家人踩在脚下!让他们知道,我陆弃这个贱货生的儿子比他们陆家任何种都要强!我不要一生寄人篱下!总有一天,我要离开这里!
马夫听到这里,想了想。把珍藏多年的东西拿了出来。
这是我师傅临死前给我的。说是百年前什麽什麽邪仙留下的武功秘籍,是他有一次借钱给人,那人无钱还他,就用这本书作了抵押,後来直到过了借期也没有来讨还过。我师傅大字不识一个,拿了这本秘籍也不知该怎麽看。而且他说他拿到书时年纪也大了,不适合在学什麽高深的武功,於是就给了我。而我,大字是认识几个,但也就写写名字记记帐的程度而已。如果让我把这本书从头看到尾,且意思理解的丝毫不差,不会练到走火入魔,呵呵,那就是件难事了。所以……,小四子,这书就归你了!你好好练吧,有不懂的就问我,我如果也不懂的话……,你就跳过去先练别的。
马夫说这话的时候可认真,还让陆弃给他师傅的灵牌磕了几个响头。
陆弃要拜马夫为师,马夫硬是闪了过去。他不想做他师傅。真的。
“小四子,看我给你带了什麽好东西来!”马夫怀揣油纸包,乐颠颠的跑进小院的茅草屋中。
陆弃抬起鼻子嗅了嗅,一拍桌子,“烧鸡!”
“哈哈!狗鼻子!给你猜中了!你的番薯粥炖好了没有?喊刘婶一起来吃吧。”马夫走到正在给自己缝裤子的陆弃身边,摸摸他的头,接过他手里的针线,示意他去叫刘婶来吃饭。
“这条裤子上次刚缝的,穿了还没到半个月,又破了!”陆弃不满的举起手中又缝又补的裤子嘟嘴道。
“你也不看看你这个头窜起来有多快!还没半个月呢,又长了一指头。来,站起来我看看。是不是比我高了?”马夫和陆弃换了座位。
“你坐著要我怎麽比?反正不比你矮到哪里去!”已经十四岁的陆弃扮了个鬼脸,一转身溜进屋里去叫刘婶吃饭了。
马夫冲著他的背影宠腻的笑笑,就著一点菜油灯的光,开始拾络手中的针线活。心想下个月发月银时,记得要去给小四子买套合身的衣裤才行。不能买得太好,免得给府里的人看出什麽,也不能买得太烂,最好是灰色的,布料越结实越好。
吃饭的时候,实际上年约三十後半看起来却已经像四五十的刘婶突然开口道:“大少爷秋试结束托人传话说,明个儿就回来了。二少爷也从清风书院回来给大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