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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猪业实录 作者:南方农村报-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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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者都会得到一个〃红包〃。
  林康耀说:〃一些部门乱卡乱要,拿了几千块钱的饭票过来要我们报销,我们不报就来乱搞。〃他坦言,自己除了得罪了一些部门机关外,还得罪了许多乡镇。
  按照吴川市有关文件规定,食品公司代征的税费中以每头猪5元的比例提取作为镇(街道)的管理经费,主要用于生猪执法队的工资和奖励镇(街道)的领导。然而〃乡镇要钱的名目五花八门、乱七八糟,有的执法队长的手机费也要我们报,过节我们公司员工有礼物发,他们也要一份〃。此外,一些乡镇派出所也要从中分利。因为不给这些钱,〃所以得罪了他们〃。
  (《南方农村报》2006年6月22日)
  吴川生猪屠宰税费问题后续报道之访谈
  没规则的游戏怎么玩
  对话吴川市食品公司董事长林康耀
  林康耀,43岁,曾任吴川市委组织部副局级组织员和覃巴镇镇长。前年底,他调任食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6月9…10日,本报记者对他进行了长达6个小时的深入访谈。他说,来食品公司后,他得罪了不少人,〃我是顶着重重压力走过来的。〃
  本报记者摘录与他的一段对话。
  南方农村报:你做董事长以来,得罪了很多人,为什么会这样?林康耀:我一不求官,二不求财,我干吗得罪这么多人呢?我也知道一些人在搞我,搞单位。要知道,做国有企业的老总很难,大家都没钱。看到你红火就都来伸手,而且这个企业又要靠大家、靠政府,不能得罪他们。南方农村报:伸手主要是哪些方面?
  林康耀:我曾经总结过3句话:〃有关部门无作为,食品集团不作为,乡镇政府乱作为。〃有关部门面对乡镇的人闹事不仅不帮忙化解,反而怂恿,食品公司对这些部门、乡镇无可奈何,而乡镇政府要钱简直是五花八门。有些详细的情况,不好直接讲。
  南方农村报:因为一些钱你没有给该给的人,所以得罪了人?林康耀:有文件规定的我都给了,没有文件规定的我也给了。但这样一直给下去,到什么时候才能给完?有文件规定还好说,没有规定的事情怎么玩得下去,游戏没有规则没法玩!南方农村报:据说,去年有很多人查过你,你当时什么感觉?
  林康耀:主要查食品公司,也查过我,但我没有问题。如果我自己不打倒自己,谁也打不倒我。我做人坦坦荡荡,在食品公司,我所提拔的干部,没人给过我一分钱好处,这批人都服我。离任覃巴镇镇长的时候,我用陶行知的一句话形容自己:〃捧着一颗心来,不带一棵草去。〃
  南方农村报:有人举报你们公司乱收费。
  林康耀:这些收费都是有依据的,我们食品公司负责所有生猪的收购,而且在粤西许多地方也是这样收的。南方农村报:当了两年的董事长,你的成绩有哪些?林康耀:去年,吴川市的生猪屠宰量增加了11555头,比上年增长10?72%。要不是有这些成绩,我今天也不能在这与你聊天。我接手食品公司,账上的流动资金只有301元,现在随时都有十几万元。
  南方农村报:听说今年4月你还被评为湛江市劳动模范?
  林康耀:我倒不是特别想要这些荣誉。去年,我们单位被商务部禽兽屠宰管理办公室评为〃全国百家优势企业〃,11月15日开会颁奖我都没想去,后来给市领导汇报,他说是好事,我才去领奖。
  南方农村报:你怎么评价你自己?
  林康耀: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一心为企业,一心为公,要是你真正了解,会很看得起我。我不打麻将、不唱卡拉OK、不赌不嫖,几乎没有什么兴趣。但我喜欢看书,买了很多行业内的书,晚上回家我就看看电视看看书。这辈子我最高兴的是明明白白发了财,我在湛江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我还要买一辆最漂亮的车给我老婆。我发了财,我敢说出来,我不怕。
  南方农村报: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做事情还是这么难?
  林康耀:如果像我这样的干部都不保护,共产党还有什么希望?我说过,吴川人特别勤奋、特别能吃苦,而且很有经商意识,所以在外地有很多吴川老板。但为什么吴川本地的经济却发展不起来?因为部门不支持,软环境不行。
  (《南方农村报》2006年6月22日)
  不收购批差公司没法活?
  吴川生猪屠宰税费问题后续报道之反思
  〃每头猪收100多元绝对不是吴川一个地区的现象,茂名、湛江的其他地区也很普遍。〃吴川市的一名官员说。本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食品公司对于收费有自己的一套解释,这套解释或许反映了生猪屠宰管理体制在基层面临的深层次问题。
  6月8日上午,吴川市塘尾镇生猪屠宰点。
  一楼的小屋有两人值班,一个肉商正把猪运至小屋旁过秤,〃收购人员〃收猪后给肉商开具一张〃收购凭证〃,并记录在自己的小本子上,但并不支付现金。一个肉商告诉记者:〃一般都是下半夜运过来,黎明前宰杀取肉,有时也会上午运过来。〃
  据了解,肉商可以把猪放在屠场〃留几天〃,但〃送了多少猪过来,那头猪屠宰后的肉及内脏都归你拿去卖〃。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猪出现死亡或其他情况,食品公司赔偿肉商80%的损失。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没有购批环节的不得收取购批差,那么,什么叫〃购批环节〃呢?吴川市经贸局李副局长的理解是:〃看生猪是不是由食品公司进购的,肉商是不是仅仅在屠宰点批发猪肉。〃
  显然,〃老刘与塘尾镇食品公司是委托屠宰关系,不存在购批环节,也就不应收'购批差'。〃
  然而,食品公司林副总经理认为,按照吴川市有关文件规定,所有生猪均由食品公司收购,因此所有生猪均存在购批环节,可以收取〃购批差〃。林的依据是吴川市人民政府2002年19号文,文件规定:〃个体肉商只能按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去经营猪肉,未经过允许,不得经营生猪的收购和批发业务。〃该文件等于剥夺了肉商从养猪户家中收购生猪的权利。实际上,不可能每个养猪户都把猪运到屠宰点宰杀,一般是先把猪卖给肉商,肉商委托屠场宰杀后取回猪肉出售。现实中,食品公司默认了肉商收购生猪的传统,但又从肉商身上收取〃购批差〃。
  6月9日,吴阳镇食品公司。
  该公司陈经理介绍说:〃吴阳镇食品公司共有2个屠宰点,每天宰杀约60头生猪。〃包括正、副经理,他的公司共23人,平均月工资700…800元。依此计算,该公司每个月仅发工资就要17000多元,而场地、消毒、保管等费用可能也要上万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每头猪收取税费不超过70元,那么一个月可收到12。6万元,此项费用由食品公司代收,收取后由工商、国税、地税、检疫等诸多部门〃分享〃,其中属于食品公司的只有屠宰加工费25元。
  如果严格执行粤府〔1994〕54号文,该镇属手工屠宰,只能收取每头10元的手工屠宰费,一个月只能收取1。8万元,只够发放员工的工资。
  此外,镇政府下属的生猪执法队、市经贸局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均要从这10元钱中提取一部分,如此计算,镇食品公司所剩无几,甚至可能面临破产。而目前的情况恰恰相反,吴川市食品公司下属子公司除极少数几个镇亏损外,基本实现盈利,而且〃红火得很〃。
  据了解,吴阳镇一天60头的宰杀量〃还算比较多〃,一些镇一天只能宰杀30头。如果不多收取肉商的钱,食品公司怎么活?
  (《南方农村报》2006年6月22日)
  跨镇买肉被罚款索取发票要加罚
  处罚依据竟然是梅县南口镇政府
  针对〃经营者〃制定的禁止异地销售鲜肉的规定
  5月3日早晨,在梅县南口镇瑶上村开小卖部的丘白成到梅州市西山市场买了64斤猪肉,用来招待宾客。他骑着摩托车载着猪肉返回南口镇时,被两名稽查队员拦截下来。唇枪舌剑之后,丘白成收到一张处罚单一张普通收据,抬头是〃临时〃两个字,下面写着〃今收到丘白成违反省经贸委等九部委文件,到西山购猪肉64斤,罚款并没收猪肉64斤,金额100元〃,顶上盖着〃梅县南口镇生猪管理协调小组〃的红印。
  为买肉跑20公里
  丘白成为什么要到离家20公里外的西山市场去买猪肉呢?丘白成说:〃本地的肉贵,最高12元钱一斤;西山的肉便宜,大约9元钱一斤。〃记者在当地走访了一些村民后发现,如果一次要买的肉不是很多,像做一些家常菜,一两斤肉就够了的时候,他们就会买本地肉;如果逢年过节、碰上红白喜事需要大量买肉,他们就要想方设法去西山市场买便宜肉。因为按照每斤3元的差价,买20斤以上的肉就值得出一趟远门了。5月15日,同村村民邓永基也曾到西山买了些猪肉。然而,就在家门口,他还没来得及拿进屋的6斤半猪肉一样未能幸免,被没收了。
  肉价高缘于垄断?
  5月17日,邓永基的家里聚集了一批〃七嘴八舌〃的村民,他们认为:肉联厂得了甜头,他们以较低价格向养猪户收购生猪,然后以较高价格向销售商批发猪肉。据他们介绍,出栏生猪价格在5。5…6。5元之间,批发猪肉的平均价格都在7元以上。而且,农户还要为每头猪交纳52元的管理费,销售商也要向肉联厂交每头猪16元的经营费。
  在当地养了100多头猪的李先生说:〃肉联厂垄断经营,养猪赚不了钱。特别是等猪长大了,重量不会再增加的时候,宰猪还要向肉联厂送礼,一头猪一条五叶神。因为他们抓住了我们的心理,大猪不及时宰掉的话,光吃不长亏的是养猪户。〃
  然而,南口镇生猪管理协调小组刘副主任接受采访时说:〃并不是本地的肉贵,全国的肉价都这么高。〃
  那么,为什么西山的肉便宜呢?西山市场位于梅县和梅州市区的接合部,不归梅县管,归梅州市管。刘副主任说,西山市场生产的猪肉虽然也要交税,但大部分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价格自然低。据说,前几年为了提高销量,西山市场的很多肉贩子还曾经送肉上门。
  但有过类似丘白成遭遇的人不断地说:〃既然认为西山市场的猪肉多数未经过检验检疫,为何政府部门之间不加强沟通,对销售环节进行监管,反而来约束我们这些跨镇买肉的人呢?〃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一个说法。
  出文件禁异地销售
  南口镇生猪管理小组答复:〃可以说猪肉市场是垄断的,但不加强管理是不行的,因为要保证群众吃上放心肉。〃他们出示的省经贸委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广东省肉类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显示:〃供应商的鲜猪肉到异地销售,应携带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地县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当地定点屠宰厂(场)出具的'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其他有效凭证,并到进入地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指定的报验点报验,由动物检疫员进行抽检,方可在准入市场销售,没有上述证明书或货证(章)不符或抽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查处。〃
  据此文件,南口镇制定了《关于经营零售生猪肉品的有关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外镇鲜肉一律不得在本镇销售,违者没收鲜肉,不论数量多少,做私宰论处,并处1800元以下罚款,猪肉没收。〃
  文件明明是禁止销售,并没有禁止异地购买,但稽查人员就是依据上述规定认定,丘白成等人从西山市场购买猪肉的行为,触犯了南口镇的相关规定,对他们进行处罚。而且,罚款未出具正式的罚款发票。
  对此,刘副主任解释说:〃要开正式发票,就要经过梅县经贸局,但那就要被罚款1800元;我们开的是临时收据,处罚之前已经用电话向经贸局汇报过。〃丘白成证实了这种说法,所以,他接受了生猪管理小组的罚款〃教育〃,没有去经贸局兑换正式发票。
  (记者:向振中《南方农村报》2007年6月5日)
  据了解,吴阳镇一天60头的宰杀量〃还算比较多〃,一些镇一天只能宰杀30头。如果不多收取肉商的钱,食品公司怎么活?
  (《南方农村报》2006年6月22日)
  跨镇买肉被罚款索取发票要加罚
  处罚依据竟然是梅县南口镇政府
  针对〃经营者〃制定的禁止异地销售鲜肉的规定
  5月3日早晨,在梅县南口镇瑶上村开小卖部的丘白成到梅州市西山市场买了64斤猪肉,用来招待宾客。他骑着摩托车载着猪肉返回南口镇时,被两名稽查队员拦截下来。唇枪舌剑之后,丘白成收到一张处罚单一张普通收据,抬头是〃临时〃两个字,下面写着〃今收到丘白成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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