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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3591-提笔就老-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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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的人身体内,比如小说中朔美、美影、早月等一系列女孩子的形象之中。这些人物给读者的感觉,就像吉本小说里谈论歌声的一个比喻,“那歌声是由白色的、粒子纤细的、甜蜜的、闪光的、习习凉风般的东西构成的。”    
    我以前写过一段梦境,我写道:    
    “外面在下雨。这时侯,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    
    她打开门。她很奇怪自己为什么也没问一声就打开了门。一个女人在阴影里。只有一双穿着沾满了泥点的红色皮鞋的脚支楞在亮处。女人一言不发。她知道她是谁。    
    女人哭了。呜呜的,像是有一块布蒙在嘴上。    
    她哭的声音是嘶嘶作响,像倒抽着凉气。    
    是你吗?她问。其实,她只要向前跨一步,就能适应黑暗,就能在黑暗中看清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可是,恐惧在一瞬间攫住了她。如果不是她以为的那个女人,那当然是很可怕的;如果是那个女人,那发出这种完全陌生的哭声的女人,是不是比一个真正陌生的女人更可怕呢?    
    女人哭得更响了。她突然发现,那女人脚上的红皮鞋就是她自己脚上的这双,唯一的区别是她的这双洁净光亮,而女人脚上的那双沾满了泥点。但是,它们不是两双鞋,绝不是;它们就是一双鞋。    
     她顺着那双沾满泥点的鞋慢慢地把目光向上移动,她听见自己浑身的汗毛一丝一丝慢慢地立起来的声音……”    
     我一直觉得,这个梦境说不定是梦中的我在拜访现实中的我。既然在梦中两个我相遇了,那么在现实中,两个我还会相遇的。这样的念头,在吉本芭娜娜的小说中,提前得到了应证。私下里说,这是我喜欢吉本小说的个人原因。    
    2005…1…21


第三部分 相忘于江湖相忘于江湖(1)

    我不会吃,但喜欢看做吃。 有时候乱摁电视遥控板碰到一个美食节目,总会停下来看, 看那烹制过程就像等名妓出场,主料、配料、佐料、刀功、、油温、火候, 一阵子眼花缭乱,最后“哗”的一声,倾覆在容器里, 亮相了──于是或心满意足或大跌眼镜。所以我这种眼浅心窄以貌取菜的人, 能吃到什么好东西? 是那种充大尾巴驴的馆子里萝卜雕花之类的玩艺儿的最佳拥趸。    
    吃,这种事情,看是看不出个名堂来的, 只能看个热闹,须得读,写到纸上的吃才真的有乾坤。有人有口才,会吃, 又有文才,把吃得怎么个好法写下来,赚了稿费再拿去吃, 一个良性循环,娱己又娱人。我对这种人总是心生爱意, 好吃者有生趣,起码不是一个乏味的人;这种人远点的说, 有周作人、梁实秋,稍微近点的说有王世襄、邓云乡、汪曾祺、 陆文夫。他们的文章当然好了,面上是吃, 内里是文化的底气在运作,一招一式又轻盈又蕴藉又有劲道,像太极拳。 自诩为文化人的诸君,谁不想到头来弄几篇关于吃的妙文张表天下, 以示自己举轻若重食道化之的功夫?说得邪狎一点, 文化人的精神归宿似乎可以总结在“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这句话上。    
    会吃的似乎都是男文人。在常理中, 女人若是当主妇有些年头之后,总会几样拿手的家常菜, 但若是好吃且还在纸上好吃,似乎就有些造次了, 感觉上有点类似一个男文人对时装资讯妆容秘诀过分熟悉一样。女文人通常都说,我不懂吃, 但有那么几回是这样吃的……这种文章进退自如,写好了, 那是内行谦虚;写砸了,一开头就声明不懂吃, 旁人还能怎么挖苦?将来我也要写点这样的取巧文章, 当没什么可写又还想赚稿费的时候。    
    女文人真正懂吃的的确不多。所以,看香港的李碧华, 真的是吃得好又写得好,是倾心羡慕的。所谓造次, 在李碧华这里就成了出彩了。在我看来,她的吃有一种江湖气,有情有义,有胆有识,一种侠气充盈在杯盘碗筷之间。所谓吃得痛快, 也就是这个意思。    
    且让我举例。    
    比如《泻身》,写这些年流行的迷你小月饼, 先说月饼皮薄馅多,但因其小,来不及腻就吃完了,于是就很珍重很喜悦,然后拈一个请别人尝,“一拈之下,太薄命了, 饼皮负荷不了那团肺俯衷肠,竟然皮肉分离,魂飞魄散。 ……据说行内称这现象为‘泻身’,可见无论是怎样的身世体积,危机还是有的。”在看李碧华的这篇文章之前, 我从来不知道食界有如此可怖的术语,“泻身”, 像仇家要废了你几十年积聚的内功时从牙缝里逼出的字眼。这词怎么就用在了月饼上面?每年闹月饼灾,几个大纸盒拎过来送过去的,开盒食之,态度不恭, 嘴里嘟嘟囔囔,遇到酥皮月饼总免不了要捏碎的,吃了芯子, 又将碎皮拢一拢合在掌心里,一仰头, 倒进喉咙──怎么就知道这中间还有一个是否“泻身”的问题? 早知有这么个机关等在这里,哪怕就只是一个字眼,也就不敢那么孟浪吧? 敬畏的对象常常 是自找的,而我就专吃这一套,自找一个就认准一个。    
    又比如《小笼包》,说上海馆子里的例牌点心小笼包, 用菜叶垫了蒸,熟了后连蒸笼一起端上桌。这种平常事, 在李碧华看来有这么两层意思:“有人不喜欢做菜叶,喜欢做小笼包。因为包子被好好承载,隔水蒸了,上桌后新鲜可口, 大伙马上干掉之。包子短命,但胜在‘趁热’。而那层垫子, 总被收回厨里,不会换出来,又要承载另一批新人上场。 ……有人不喜欢做小笼包,喜欢做菜叶。因为它有容乃大, 见尽不少场面,历尽不少沧桑,别人以为它会完蛋,但它又支撑下去。 在轮回之间老了,终于憔悴了,而能力也发挥净尽,方悄然引退。 ”    
     几个包子和一片老叶子,被这个女人看出两种人生来, 这种穿透能力不是让人赞叹的问题了, 让人有一种麻麻的些微寒冷的读后感;我每次看到通灵人士的水晶球时就有这样的感觉。    
    相形之下, 还是喜欢那个佯装不羁但不知道触到了哪个细节就几近崩溃的李碧华,像所有外强中干的当代女人。 我举她的《印度菜》一文,她的“吃”文章里这篇我最喜欢, 因为俗艳,也因为感伤;前者是亲近的容易, 后者则是技术上的不容易,在纸上, 毕竟把一顿饭吃成缠绵比对着月亮唏嘘难度要大得多。    
    《印度菜》起势很平,一开头说印度菜并不特别好吃, 尽是鸡,而且太辣;但为什么爱吃?    
    “然而是因为地方。


第三部分 相忘于江湖相忘于江湖(2)

    诡秘如庙宇的印度餐厅,不笑的印度人。烛光慌惶地闪。座灯是铜片镶五彩宝石,壁灯是磨砂玻璃。 吊扇徐徐地曳动,无奈懒惰,心有不甘。四下的光源不知何来, 总是昏昏悠悠。隐约传来放荡哀叹的女歌,交有吉他伴奏,靡靡之音流泻一室。    
    原来很松懈。不慎的辰光刚开始,因为辣, 竟然理智过来,说得很少。    
    而这地方,又渐渐热闹起来了, 慕名的外国人很熙攘地往来,英语和法语都在杂交。更加不想/不忍/不能/不可说。    
    忽觉眼前一切都很陌生,是一个缥渺的异乡陌生感。 即使我身在香港的人群中仍然很孤单。 我所听到消息都是我不想知道的,我没有援手。    
    自热闹中离去,谁知外头是那么冷。 吃得火辣辣也抵不过一阵冷风。    
    没缘由地,便悲从中来了。    
    真是从何说起呢。只不过吃了一顿印度菜吧。”    
    一松手便抄了这么多,实在是因为喜欢。 李碧华的散文都是很短的,大多几百字。短文深厚,这是一种本事, 同业者自然明白这其中的高明之处。一顿印度菜,风情也有了, 落寞也有了,疲倦很深,颓废却是克制的, 强打精神作好心理准备,裹衣离座,劈面却是烈烈寒风, 清清街景──最怕的就是夜宴这种事情,人生经得起几回这样的提醒?它说,变卦了, 没什么道理,就是变卦了。    
    也没什么道理,就想起了夜奔的林冲,江湖落魄, 英雄暮路,那种没根没底空落落的狼狈, 可以发生在月黑风高的野猪林,也可以发生在吃饱了肚子后眼睛与霓虹灯对视的香港街头。    
    看李碧华,重头当然不在这几篇“吃”上, 她的份量在《霸王别姬》、《胭脂扣》、《诱僧》、《青蛇》等电影上, 也在她的四十多本集子里。对于李碧华, 人们对她的态度比较暧昧,主要因为她是一个与时尚贴得太近的香港专栏作家; 对这    
     种身份的人物,说话的人有一些顾虑, 也就有一些迟疑:她好吗?也许是好的吧,也许未必。我是一向欣赏她的, 近来看北京的黄集伟在《晚安纸家具》一书里也夸她, 他说:“思想也是一种物质。越是那种蛮荒的、原创的想法, 越是像一件皱皱巴巴的西服。这时, 惟有道地的文字能将它熨烫得妥妥贴贴,让你穿上它,趾高气扬,去参加思想的舞会,不丢人,不寒碜。我说李碧华文章舒服,意思是说她总有‘西服’, 总那样皱皱巴巴──可偏偏总会‘收拾’。 ”黄集伟的这个评价我大致赞同,李碧华是有思想的,而不只是聪明; 当然她是太聪明了,以致很多时候伤害了她的思想。在我看来, 她并不总是那么会“收拾”。    
    但她的“吃”的确无可挑剔,主要是吃,捎带着想想, 这就合适了。口腹之乐是要紧的,思想应该让其占先。    
    世界各地的华人作家因各自的背景和际遇而拥有各自的支撑点,香港这个地方的精英作家不多, 但出来一个就是一个,仿佛比武的胜者,总是有江湖气质,特别迷人。 李碧华的小说被人评为不论在明在暗,总是潜藏着杀机; 我喜欢这个评价。在读她的“吃”时,就好像看一个带了内伤的武林高手, 下了擂台,藏了刀剑,却不自觉嘴角的那一抹血迹; 她以为她是一个普通的食客,而我等旁观者都心知肚明。就是喜欢这句话,相忘于江湖。    
    恩仇泯灭,饭桌上什么都好说。    
    1999。9。28


第三部分 相忘于江湖心血刻薄

    自己的心里话写到别人的纸上,真是又恨又羡。读李碧华,常常如斯,每每读毕,总是脸酸牙痉心甘情愿。按时下流行术语讲,李碧华是“消解”的高手。 你我齐齐从正面观看,虽然是不耐烦地看;至多往侧面瞄一眼。 她从反面挑,而且挑破,用的是一根小牙签。 她的刻薄让人不安且愉快──恶人是她在做,怪话是她在说,我们呢,解了气, 还安全。所以,我们还有一点点内疚。近来又读了李碧华的一些专栏文章, 特别在她“消解”男女情事的本事上留了意。下面拣些来说。比如,她说一定要名正,然后才能言顺,所以, 名位是一定要去争的;先有位置,才有成就。“……选了你做港姐, 便漂亮起来;给你一个地盘,始成专栏作家;有机会拍戏, 才称得上导演;上了台,竟晓得演讲;做了鬼,不必教也会得吓人;身为发妻,讲话永远比情妇有力……”(《位置》)又如,她给所有的情事以一个共同的下场, 从一首名为《也许我不同》的流行歌曲谈起,“……‘也许我不同’, 其实是一项迷信,一个误会,且是极为严重的自欺罪行。 但奇怪,很多人都认为自己也许跟其他人不同。──他对××不起? 也许我不同。他跟××不长久?也许我不同。 他在其他人面前如此如此?也许我不同。他在其他人背后这般这般?也许我不同。……于是,很多人就‘死’在它手上了。 天下男人(女人)一样黑,谁可与众不同?他/她不过在一段特定的日子中爱你而已。若省却一切门面工夫,下场总是一样的。 ”(《也许我不同》)再如,她写进行一场男女情事,错不要紧, 奸也不要紧,蠢也不要紧,最要紧的是要下得了台, 有三个关键:一是下台下得及时,二是下台下得好看,三是随时也再上得台。 “……所以如何下台呢?一刹等于永恒,一不小心,比作奸犯科还糟,竟保护不了自己?善后失策,下不了台,更甚于惨死, 因还要活的。受过教训,便知唯一要诀,是别说‘永远’、‘从此’、‘发誓’、‘一定’……别叫自己和别人都走投无路。 别弄死任何一方。”(《下台》)已经“再如”了,不知道举第四个例子该用什么词;也罢,不再整段抄了。李碧华的警句甚多,抄也抄不过来, 毕竟是写专栏文章的,报纸上寸纸寸金,容不得长篇阔论, 三言两语就要让人有所得,不说警句是干不下去的。李碧华的文字不是给幸福的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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