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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节

隋末逐鹿记-第3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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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密用兵一向诡异多端,善用伏兵,每每在关键的时刻出动伏兵,给敌人迎头一击,当初,张须陀也算是个善用兵的名将,齐郡兵也颇为骁勇善战,帐下秦叔宝,罗士信都有万夫不当之勇,然而,一时不防,也还在大海寺中了李密的埋伏,最终死在了单雄信的手中,被其射落下马,无法突围,重伤而死。

因此,表面上,杨公卿和张镇周率领这一万人乃是全力向偃师的单雄信部发起猛攻,实际上,这只是王世充的试探攻击而已!

当然,也只有杨公卿和张镇周这样的大将才知道是试探性攻击,普通将领和那些小兵们对此是一无所知的,他们只知道他们必须奋勇向前,有进无退,不管怎样说,对这些男人来说,战死总比饿死好,饿死?对这些常常吃不饱饭的士兵们来说,这种死法实在是太窝囊了,死刑犯被斩首前,也要吃上一顿饱饭啊!

由于士兵们都抱着这样的心态,因此作战极其勇猛,单雄信部很快就支持

崩溃了下来,为了不让偃师落入王世充手中,李密不援军。

果然。如王世充等人所料。他将主营扎在了北邙山中,援军正是从那个方向而来。

由于开战之初就认为李密的主力会从这个方向而来,所以。张镇周将所以的弓弩手都调到了这一侧,这是一个赌博,赌地是瓦岗军会重施故技,以内军骠骑为先锋,猛攻本方侧翼,然后乘势扩大战果。利用溃军去冲击中军,最终获得大胜。

在和瓦岗军地交锋中,王世充就多次吃过这样的亏,在占据上风的时候,放松了对侧翼地保护,被对方的骑兵抓住机会猛攻,最终形成了溃败。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王世充已经吃过这么多的亏了,在这孤注一掷的军事行动中,自然会对李密的这个招数有所提防,将弓弩手平均分派在左。中,右三军之中。无疑是一个败着,弓弩手若是不能集中在一起,就不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若是不能大规模地杀伤对方地铁骑,待对方的铁骑冲入阵中,单靠长矛手的抵抗未免过于单薄。

要想给对方大规模的杀伤,就必须将所有的弓弩手都集中到一个方向去,那么,瓦岗军的内军骠骑会从左边,还是右边,或是中间冲杀过来呢?

最后,因为断定李密的中军大营是在北邙山中,张镇周决定将弓弩手集中在这一侧,这是一个巨大的赌博,若是他地估计错误,另一侧的步卒没有弓弩手相助,很快就会在对方铁骑冲击下败下阵来,那时,受其影响,全军都极有可能崩溃。



还好,结果证明上天是站在王世充这一边的,张镇周的赌博押对了方向。

并且,他地运气还不是一般的好,先是裴元庆仗着勇武过人,率领十来个亲卫就来闯阵,被弓弩手射退,待其准备返身而回时,却被一旁正在追杀溃兵地杨公卿的冷箭射中,跌落马下,为了解救裴元庆,程咬金离开了大部队,单骑前来救援,没有了统领的指挥,瓦岗军的这只骑兵队伍的阵型顿时松散了起来,有的随程咬金一起去救援裴元庆,有的则继续朝隋军的方阵继续冲杀过来。

骑兵若是不能形成大规模的冲击,在战场的作用就有限了。

再加上,没有领头的人,那些骑兵不知该进还是退,就算是受到隋军弓弩手雨点一般密集的箭矢攻击时,也是如此,有的选择逃跑,有的往前冲,阵型变得乱七八糟,最终,想跑的没有跑掉,想冲的也没有冲到。

隋军阵前一百步,高唱出了一曲死亡的哀歌,冲阵的两百余瓦岗内军骠骑,仍然活着的寥寥无几,阵前,遍布战马和士兵的尸体,有的骑士全身遍插箭羽,就像是一个刺猬,偶尔,传来了未死透的家伙的呻吟声,就算是敌人,也被其声音中的痛楚所震慑。

仍然活着的那十余骑目光多少有些茫然,他们骑着战马,举着马,像没头苍蝇一样茫然地阵前游弋,还未从刚才的打击中恢复神智。

有一骑突然调转马头,朝后面奔去,隋军的弓弩手们目送着他远去,没有军官的命令,他们也没有非要致那人于死地的打算。

仍然留在阵前的那十来骑相互对望了一眼,目光中似乎有了某种决断,没有高声的呐喊,没有愤怒的吼叫,骑士们缓缓驱动战马,加快速度,向隋军的阵地冲杀过来,他们的举动无疑是以卵击石,然而,却没有人笑话他们的愚蠢举动。

“上弦!”

“放!”

箭矢如蝗,激射而出,阵前一阵人仰马翻,在箭雨的笼罩中,那十来个人无一幸免,和他们的战马一般,皆身中数箭,摔倒在地。

一阵静默。

静默中,一个身中数箭的骑士突然站起身来,他面向隋军的方向,摇摇晃晃地走着,可以瞧见,他的目光散乱,已经失去了焦点,他就这样直着身子,挺着脑袋,摇摇晃晃地向前走着,头盔已然掉落,一张脸血肉模糊,满脸胡须,长发散乱地披在肩上。

没有人动手,只是眼睁睁地瞧着他,一步一步地行来,最终,在距离长矛手的矛尖仅有五步的距离,那人一个踉跄,摔落在地。不复起身。

“嗖!”

随着一声刺耳的尖啸。那个逃跑地骑士在靠近瓦岗军地阵地时,被一只白羽箭射中,从战马上摔落下来。生死不知。

秦叔宝脸色铁青地收起长弓,向前挥了挥手。

随着一声声沉闷的号角声,瓦岗军迈着整齐的步伐离开了山岗,朝原野中地隋军方阵缓缓逼近,一朵乌云随风飘了过来,挡住了太阳。战场顿时变得阴暗起来。

这次会战,杨公卿和张镇周共率领一万隋军,其中有一千精骑,单雄信部仍然保留有三千精锐,前来救援的瓦岗军有一万余人,其中,内军骠骑有一千,程咬金和裴元庆率领五百。在刚才的那次冲阵中,已然损失了一大半,另外五百骑由罗士信率领,作为预备队埋伏在秦叔宝率领的步兵大队侧翼。

士兵一万。无边无沿。

敌我双方共有两万多人在这洛水以东,偃师偏北的无名原野上交战。从高空望下来,密密麻麻的一片,无数地黑点遍布在山岗,沟谷,原野,旌旗摇动,喊声震天。

最先接触的是双方的步兵前锋,左侧是临阵脱逃,瞧见援军出现又重新回到战场上的单雄信部,他征召来的数千新兵已经溃散,旗下仍有三千精锐,这三千人乃是他的根本,其中的中低级军

他的宗族子弟,随翟让起兵以来就紧跟着他。

最初,由于王世充指挥地军队在和瓦岗军的交战屡次失败,他以为能捡一个大便宜,因此极力鼓动李密放弃固守僵持的战术,而是采取主动出击,说动李密之后,他自动请缨,要前来担当前锋,想立一个大大的功劳,李密若是能夺得天下,他最起码也能落个公侯之位,光宗耀祖。

不想,这次隋军地攻势如此勇猛和疯狂,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在以往和隋军的交锋中,凡是处在僵持阶段,最终,首先支持不住败下阵来地往往都是王世充的部队,他的士卒缺乏必死的信心和战斗意志。

而这一次交锋,首先支持不住的却是瓦岗军,虽然,溃败的大多是新兵和那些慕名来投的小股流贼,然而,单雄信非常清楚,就算把自己这三千精锐投进去,也最多只能支撑得久一些而已。

所以,他选择了逃跑,不!用他的语言来说,这是战略性撤退。

他的主力部队虽然败了,却没有乱,仍然安排有不少斥候在战场上游弋,得知援军从北邙山杀出之后,他立刻杀了个回马枪,重新出现在战场上,若是没有援军,他自然是有多远逃多远,对李密的忠诚在他心中的分量自然远没有自己的生命和实力重要,他不会为任何人做无意义的牺牲,用自己的死换取他人的生,在单雄信眼中,只有傻瓜才会这样做。

“出击吧!”

瞧见中军大旗打出来的旗语,单雄信叹了一口气,命令位于第一线的部队向隋军发起进攻,他知道,一味地保存实力也不行,这个世界,谁也不比谁愚蠢多少,要想建功立业,他就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当然,这个代价不能是自己的生命,命都没有了,那些功名富贵拿来又有何用?

瞧见左翼的单雄信部上去了,秦叔宝一直紧绷的神经稍微松了下来,他在张须陀帐下效命时,经常和瓦岗军交战,那时,就多次和单雄信作为对手打过交道,投入瓦岗之后,与单雄信作为兄弟打的交道就更多了,单雄信这人,对人颇为豪爽,很有点仗义疏财孟尝公的味道,只是,秦叔宝觉得这家伙太聪明了,目光也太灵动了,待人处事也太热情了,过犹不及啊!在秦叔宝眼中,这样的人不适合做一个贴心的朋友,也就是说,在打仗的时候,最好不要将自己的后背交给他。

这次和隋军的交锋,秦叔宝对单雄信的表现甚为不满,先是没有扼守渡口,让隋军轻易就过了洛水,然后,没有凭借营盘的工事来防守,而是采取主动出击的战略,和敌军野战也没有什么,这么快就败下阵来,就难免惹人诟病了。

若他仍然率领部队在和隋军纠缠,扰乱隋军的阵型,程咬金和裴元庆率领内军骠骑再从一旁杀向隋军侧翼,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就能保持了骑兵的机动性和隐蔽性。如此。胜负之数也就难说了。

由于他保存实力,临阵脱逃,使得隋军仍然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内军骠骑地冲击也就没有了丝毫地突然性,遇见对方又早有准备,结局可想而知。

在下令全军进攻的时候,秦叔宝生怕单雄信再来一次战略性转移,顺便把自己的左侧让给隋军,还好。那家伙也还知道事关重大,并未这样做,秦叔宝因此松了一口气。

不过,因为担心单雄信在部队损失惨重地时候再次脱离战场,秦叔宝让罗士信率领五百精骑位于后方,并未让他们去冲击敌人的阵脚,骑兵在战场上转移的速度无疑比步兵快了许多,若是左翼崩溃。他们也能及时赶到。

“拉弓!”

“上弦!”

敌我双方的部队相互间的距离只有一百五十步时,士兵们能听清楚对面军官声嘶力竭的喊叫声,那是弓弩手在为远程攻击做准备。

随后,沉闷地大鼓声猛地响起。前锋的指挥军旗一阵猛摇。

“杀!”

双方的士卒同时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喊,他们排着整齐的队列。发足朝前面冲了过去,刀盾手将盾牌高举在头上方,没有盾牌的士卒则猫着腰,拼了老命朝前冲。

箭矢升空,无边无际。

随着一阵阵凄厉到了极点的尖啸声,无数的黑点在空中穿梭,你很难看清他们地来处和去处,不时,有箭矢在空中相撞,跌落下来,然而,更多的箭矢还是没有丝毫阻滞地落在奔跑的人群之中,成为了收割生命的利器。

这一百来步就是生与死地距离,运气若是不好,就算你勇冠三军,在密密麻麻的箭雨中,也有可能丧命,是地,在这种大规模无限制的攻击中,对一个普通士兵来说,运气才是最为重要的。

三发!仅仅三发而已!

三发刚过,奔跑中的双方士卒就迎面撞到了一起,就像两股巨浪相交,激起了千层浪花,发出了一声轰然巨响。

“杀!”

位于第一线的士兵们奋力在嘶吼,然而,他们的声音依然嘶哑,虽然大张着嘴巴,发出的却是荷荷的声音,鲜血染红了他们的眼睛,在他们的视线中,只是一片触目惊心的红。

要想活着,只能拿起手中的武器,杀死对面的敌人,没有丝毫的怜悯,没有片刻的畏惧,冲啊!杀啊!你死我活,本就是战场上的奏鸣曲。

横刀落下,长矛前扎,人影在视线中不停地晃动,刚刚还站在自己身侧与自己并肩作战的同伴,下一刻,也许就已经倒下不再起来,临死之前,他们

什么?家乡的田地?微笑的妻?牙牙学语的儿子?还得吃上一顿的饱饭?也许,他们来不及想什么吧?就那么脑子空空地摔倒在地,被仍然在厮杀的人踩成肉泥!

为什么会这样呢?

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向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挥舞手中的战刀,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园和孩子吧?他们也有他们想念的人和物?为什么,非得杀死对方,自己才能生存,为什么非得你死我活?

没有人会想这样的问题,思索,对战场上的普通一兵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只知道机械地舞动手中的兵器,向对面与自己一样在愤怒地嘶吼的敌人砍去,砍下对方的脑袋,或是脑袋被对方砍下,在这里,生命的意义不外如是。

申时三刻,太阳从乌云中钻了出来,当然,也可能是乌云被风吹走了,不管怎样,阳光反正重新出现在了天地之间。

在敌我双方奋力厮杀的交界处,一条血线在延伸,最初,这条血线是一条直线,界限分明,一会朝北邙山的方向推移,一会又向洛水的方向推移,后来,随着双方预备队逐渐加入战团,这条血线就断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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