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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成人仪式-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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漩涡中,巨大的城堡慢慢的在天地间浮现。

我的预感,果然是准确的。

握紧手中的阴魂灯,我看到山路上青骑士的身影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除了我,所有人都被浮现出的城堡吸引了视线,这座黑色和红色相间,充满着魔性的城堡就像是将整个世界化作了地狱一样。

这就是不死王布拉姆斯的城堡,传说中开天辟地之时就存在于天地间,和光明神的圣光神殿,冥神的灵魂花园,魔王加斯卡的万魔殿,龙皇巴哈姆特的水晶宫一样,是梦幻中才会出现的神圣建筑,也许用无比的邪恶来形容更好。

我拉了我发呆的同伴,让他们清醒过来。这时候可不能被不死王城堡的魔性吞噬,要做的是……快逃。

在其他人被不死亡城堡的魔性影响,都只注意它的降临的时候,我们几个跑上了山道。打算早点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可是没跑几步,一个红色的身影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他漂浮在空中,苍白的肌肤裹在红色的长袍下,黑发垂在双目前,十指长的可怕,留着锋利如刀的灰色指甲。

不死者中最具智慧的麻烦东西,以生灵的鲜血为食的魔物,而且是地位高级的吸血鬼长老。吸血鬼中,只有长老才可以浮空而立。

阴魂灯对于普通吸血鬼来说,是可以蒙蔽他们的感觉的。但是面对吸血鬼长老,还有没有用处,我可就心底里打鼓。而这时,山道下,惨叫声开始响起。不知何时传说中的各种高级不死者,将山道下所有人围了起来。然后,就开始了进食。

骑士是所有人类中生命力最强的,也是不死者的最爱。

“要去哪里呢?”吸血鬼长老露出老鼠一样的牙齿,诡异的微笑着。“不死王伟大的领域之地,会赐给无知的凡人永生,难道你们不想得到吗?”

看来我的计划破产了,我索性将阴魂灯扔掉,抽出匕首打了个哈哈道:“永生,然后像你一样永远躲在黑暗中吗?这可不行,我喜欢晒太阳,有小麦色的肌肤。”

“晒太阳太多,会的皮肤病的。”吸血鬼长老居然很有耐心的和我聊天。

“小事,帅气最重要。”

吸血鬼长老举手将遮挡面孔的长发撩开,露出英俊如女孩一样的一张面孔。这家伙,比里斯特看起来还要英俊,不过阴柔气息太重了。“我难道还不算英俊帅气?”

虽然不知道这个吸血鬼长老为什么在这里和我闲聊,我一边盘算着,一边回答道:“先生,对男人来说,你漂亮的太过分了。如果是女人有你这张面孔,就是完美的。”

吸血鬼长老微微侧着头,用舌头轻添唇角,***看上去还真是抚媚。这老妖怪,到底打什么主意?

“这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漂亮还不好?我的美,是完美无瑕的,可以和日月争辉。”

我感到浑身一阵发寒,自恋到这种境界,真恶心。

我答道:“男人要的是酷,英俊,豪迈,各种都行,先生,你是拥有无以伦比的美丽,但是对男性来说,漂亮可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这个词,是女人的专利品。也许有些人会喜欢柔弱的病气漂亮美少年,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样的美丽,很恶心。”

话音刚落,我眼前一黑,人就已经被提了起来。太快了,简直连眨眼都来不及。刚才还明明有七八步远,瞬间就将我制服。在这个吸血鬼长老面前,我们根本就和小虫一样,毫无反抗能力。

他捏着我的脖子,将我举了起来。问题是,他嘴角浮现的是笑容,在这张苍白美丽的面孔上,这种笑容就像是扭曲了。“小朋友,你为什么要这样说?难道你认为我杀不了了?还是你活够了故意要激怒我?”

“我说什么和你杀不杀我有关吗?”我勉强挤出一句话。

吸血鬼长老想了想点头道:“无关,我会不会杀你们,只和我是不是饿了有关。那你是为了要在死前讨一点口舌便宜?原来你这么无聊。”

“我只是,不会在男人面前说奉承话而已,我的虚伪,只会面对女性。”

“为什么?”

“奉承女人,是男人的责任。”

吸血鬼长老大笑起来,笑的是相当的夸张,在他手中的我,可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他的手,就像是铁钳一样,一加力,我的脑袋恐怕就要从身体上掉落。

吸血鬼长老很有兴趣的向我提出无聊的建议:“有趣的家伙,这样吧,我很想听你的奉承,只要你现在在这里奉承我,我就不拿你当夜宵。”

我咬牙道:“让我奉承迎合男人,我宁肯去死。”

吸血鬼长老盯着我,笑容消失,目光渐渐的冷酷起来:“你知道我可以让你哀嚎一百天而不死?可以让你觉得死亡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这样,你还要说你拒绝我的要求?”

我的回答是:“我拒绝。”

吸血鬼长老眯起了双目,看着我目光就像是针一样,令我的皮肤起了小颗粒。我努力的用微笑回应。如果命中注定要死在这里,好歹也要有点形象,哭天喊地去哀求,这种没品的事情我可不敢。而且根据我的经验,做出这种丢面子的事情,也不会给自己增加利益。

吸血鬼长老忽然笑了,笑得阳光灿烂,简直不像个吸血鬼。他松开了我,却将左手中指点在我的额头上。我浑身麻木动弹不得,感觉到有冰凉的液体顺着他的中指渗入我的身体中。“怪不得是被她挑中的人,现在杀了的话,太可惜了。小树苗未来也许会成长为参天巨木,连天宇都能捅破,就让我来帮助增加抵抗风雨的能力。我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一定会很快乐的。小朋友,我的名字是尼古拉斯&;;#8226;古加&;;#8226;马可维奇,我们今后还会见面的。”

吸血鬼长老身形消失在我眼前,随即我们身后一声惨叫,一只扑来的人狼在空中被肢解。尼古拉斯带着轰雷一般的狂暴气息向着不死者们咆哮道:“他们是我的东西,谁敢插手,我撕了他。”

在尼古拉斯的咆哮下,不死者们躲离我们。回过头,尼古拉斯看着我笑道:“期待下一次见面了,小朋友。”

我对还在发呆的同伴们低吼:“快走了,难道还要在这里被人当晚餐看?”

他们这才反应过来,撒腿就跑。我着急的叫住他们:“帮我一把。”

提娜一把提起我抗在肩头,撒丫子就跑。看到尼古拉斯恐怖的宛如魔神的力量,就连以勇气胆大著称的狼族战士,也被吓到了。

跑了一段路后,黑暗降临,看不到不死者的踪影,几个人才放缓脚步。

我被放下来,罗拉问道:“安吉哥哥,你受伤了吗?”

我挣扎着坐起来,摇头道:“没有,只是被吓得腿软。”

翠西诧异道:“看你刚才面对尼古拉斯说的豪气十足,我还以为你是不怕任何危险的勇士,怎么会被吓得腿软?”

我哼了一声:“吸血鬼是著名的阴险,什么时候你们听过吸血鬼的承诺可信了。他开始不杀我们和我废话一定有什麽理由,虽然我不知道是什麽原因他放过我。不过,绝对不会因为我丧失尊严就能去换取生存几率。既然是注定的,那么耍帅总比哭天喊地强。倒是你们,刚才怎么看我一个人应付尼古拉斯那怪物,也不帮我说两句。”

梅策尔德有些不好意思,尴尬道:“刚才不知道为什么,浑身麻木,连嘴巴都无法动弹。”提娜、翠西、甚至罗拉一起点头,说自己刚才也是完全无法动弹。看来是被尼古拉斯的力量束缚了。

第一卷 坏小子 第十章 幻境洞窟(上)

三名魔法师,一名狼族战士,勉强再加上我。别说抵抗,连反抗的念头都被压制了。想想看,我还以为我们的组合很强,原来我不过是井底之蛙。

“安吉哥哥,为什么他会说你是被挑中的?”罗拉的疑问也是我的疑问,苦笑摇头,“哥哥我对女人的吸引力太大了,也许是尼古拉斯的什么老相好看上我了。”

翠西和缇娜同时冷哼一声,表示蔑视,缇娜索性向我竖起了中指。我当作没看到,而梅策尔德却一脸羡慕,他不会把我说的玩笑话当真了吧?这个炼金术士,脑袋很成问题。

翠西道:“不止是尼古拉斯,青骑士对你的态度也很奇怪,说什么考验。”这个问题我一样无法回答,天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次来乌蒙山,什么事情都透漏着几分诡异。理不清,剪还乱。

不管怎么样,总算是又逃过一劫,我们继续前进。顺便讨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佣兵和青鲸骑士团的骑士出现在这里?最后的结论是,也许梅策尔德得到乌蒙山有魔晶石的消息,其他人也得到了,所以很多人都跑来看自己有没有运气弄到一点。

一颗魔晶石足以让平民变成贵族,无业游民变成骑士,任何关于魔晶石的消息,都足以让人们去争夺了。

黑暗中山路狭窄,我释放出火焰精灵来照明,避免失足从山道上落下去摔的粉身碎骨。在这种环境中,黑魔术师的小萝莉罗拉却非常习惯,我们虽然有微软的光照明,也不敢大步走。这山路九曲十八盘,不知道是不是山羊踩出来的,往往有些地方只有落脚宽,几乎是七十度的斜角。在黑夜里走这样一趟山路,会让人少活三年。

直到太阳再次出现,我们才算是松了一口气。这时回头一看,云雾缭绕,我们竟然已经站在云中,低头看,层层叠叠,白色的雾气翻滚,哪里还看得清地面的情况。

看着云雾中绵延如丝的山路,我倒吸一口气。在这样的山道上我们跑了这么久,居然还没掉下去,这简直是奇迹。晚上看不到,还不怎么害怕,现在一看,却让我们大感心寒。我拿出一根绳索,这是用鳄鱼筋制造的,用魔法锻制,加入了秘银丝。

用绳索将我们全部缠上,前面这段路是最危险的。

大约一掌宽的小道,侧向绕着山体,必须紧紧的贴住山壁,一点点的移动。

山高风就急,呼啸着掠过的风刺骨冰冷,我都担心小萝莉被狂风卷走,紧紧的抓着她的手臂,就这样,我们五个人就像是蚂蚱一样,在山道上移动着。

云雾中,不时响起火焰狮鹫的长啸,有一只火焰狮鹫就在我们身后几米处飞过。卷起的狂风,令我都感到站立不稳,如非缇娜臂力惊人,紧紧的将手抓住石壁,甚至十指刺进了石壁上,我们几人当时就要全部掉下去。

在这陡峭悬崖上,我们一寸寸的移动着。身体冰凉,抓着石壁的手指被磨破,在峭壁上留下点点血痕。就这样,我们不知道花了多久时间,久的我大脑都一片空白,才总算走过了这一段路。

道路逐渐宽敞,我长出一口气,幸好那些火焰狮鹫没有攻击我们。在那时候,就是只乌鸦也能要我们的命。

前方,山道的左侧,有一个黑洞洞的山洞,站在洞口前,寒风就像是从北极冰川中吹起。洞口可以看到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霜,没有任何生命的气息,连花草都看不到。

我拿出一个小酒壶,喝了一口后递给旁边人。“都喝一口,这是熔岩兽的血制成的酒,喝一口,可以减少寒冷的伤害。这个洞恐怕是冰洞,里面的气温肯定很低。缇娜,你穿这样没问题吧?”缇娜的装束非常火辣,我称之为请人砍肚皮。因为她的上身,只是有铁甲挡住胸口乳房,将大片雪白的肚皮暴露在外,与其说这是铠甲,我倒更认为这是内衣。下身的短裙也是一样,风一吹就能看到私处的短裙,哪里有防卫的力量。这种服装,酒店的女郎们大概也不会穿,吉普赛女郎们也未必有勇气穿在街头。

缇娜结果我手中的酒,大大的喝了一口,皱眉道:“好难喝。”

“这是药物,是魔法炼制的,又不是为了好喝。一壶这样的魔法酒,可以买四个女奴。省这点喝,很难弄到的。”我对她如此浪费的喝法,深感心痛。

缇娜问道:“说起来,你只是一个小贵族。怎么弄到这么多珍贵的魔法物品的?”缇娜将酒壶递给了翠西。翠西拿出一条手帕,细心的擦拭后才小小的喝了一口递给了梅策尔德。

“我有个好朋友,他熟悉多种魔法,是非常高明的魔法工具制作者。而我是猎手,从七岁就开始狩猎,这些年,捕捉到不少特殊的生物,收集了很多材料。再加上特伦是一个商业城市,只要有眼力,可以买到很多其他地方看不到的东西。”

罗拉喝完了酒之后将酒壶递回给我,我看着她赤裸的双脚,原先的伤口基本痊愈,但是昨晚的山道,又让她的脚被割出很多新的细小伤口。我有些担心的问道:“罗拉,里面要是冰地的话,你的脚?”黑魔术师是绝对不穿鞋的,我虽然很不理解,但是罗拉拒绝了给她买鞋的建议。

罗拉大帽子下看不到表情,黑魔术师的帽子是按照古老传说中的黑精灵式样制造的,帽子是尖的,帽檐在鼻子处,在眼睛部位挖了洞,将眼睛露出来。所以我只是看到大眼睛眨了眨道:“安吉哥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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