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图说中国女性 >

第10节

图说中国女性-第10节

小说: 图说中国女性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二部分:女性的婚姻聘娶婚(2)…(图)

  第二,聘娶婚成为炫耀门第的一种手段。  门当户对,是封建婚姻的主要条件,不同的阶层和不同等级的男女是禁止通婚的。早在奴隶社会,国人野民,君子小人,士与天子、诸侯、卿、大夫既各有别,不能匹配。秦汉以来,贫富、良贱之间禁止通婚,自唐代起,法律明文禁止。凡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诸杂户与良人为婚者,杖一百;奴婢私嫁女与良人为妻者,准盗论。《疏议》曰:“人各有耦,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不仅良贱不能通婚,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等级门第观念也是极深的。  魏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以九品取人,为中正者,分别高下,任意尊卑,惟计门阀官资。世族尊贵,压抑寒门,世族为士,平民庶人,两者不准通婚,如果士人与庶族通婚,群以为耻。南北朝时更重门第等级,有士庶通婚的,要“置以明科,黜之流伍”。而北朝时,曾诏令:“皇族师傅百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公伎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  婚姻聘娶时只重门第,造成许多弊病:  其一,因不堪承受巨大嫁资、聘金,使许多男女青年嫁娶失时。为标榜门第,嫁女娶媳,极尽奢华。富家世族不敢菲薄,贫家庶人亦竭力铺张,以增门庭光彩。但费用过重,不少家庭经济上难以承受,导致当嫁当娶的子女不能适时嫁娶。为此,历代统治者也曾颁令“嫁娶从俭,勿为财币稽留”,但仍有不少男女为此而嫁娶失时。就是现代社会中,因经济上无力担负婚嫁巨大金额而造成大男、大女的,也为数不少。  其二,门第相当,唯恐失机的,纷纷早婚。凡等级门第相当的,为标榜门第,不失去理想的婚配,或为了本氏族血统的清正,纷纷早早定下儿女亲事,甚至指腹为婚。  其三,造成溺女的悲剧。由于婚嫁奢侈,贫穷人家多不愿多养女儿,时时发生溺死女婴的惨剧,因为养女出嫁,是“陪钱货”,如陪不起钱,父母只得养女一世。如唐代时聘娶婚姻重门第,重钱财,致使不少贫家女子难以出嫁,老死家里。白居易有一首《贫家女》的诗描写了这种情景:“天下无正声,悦耳即为娱。人间无正色,悦目即为姝;颜色非相远,贫富则有殊。贫为时所弃,富为时所趋。红楼富家女,金镂绣罗襦。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母兄未开口,言嫁不须臾。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余,荆钗不值钱,衣上无珍珠。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踟蹰。主人会良媒,置酒满玉壶。四座且勿饮,听我歌两途。富家女易嫁,嫁早轻其夫;贫家女难嫁,嫁晚孝于姑。闻君欲娶妇,娶妇意何如?”  其四,婚嫁重钱财。    

  聘娶婚既是以礼联姻,  自古就较重视钱财的厚薄。据郑玄《仪礼·士昏礼》注解上说,除金钱外,彩礼中有雁、玄、束帛、俪皮,还有羊、舍利兽、受福兽、凤凰、鸳鸯、鱼、乌鸦等动物;有清酒、白酒、粳米、嘉禾等食物;还有蒲苇、卷柏、香草等植物,以及丝线、胶漆、合欢铃、九子墨等杂物。此后,聘娶时既重门第,彩礼便争多争少,又由彩礼争多而使婚姻愈重门第。因为门第高的人家富有,而寒门很少有富户。所以,婚嫁重门第与重钱财成为议婚的两项先决条件。《颜氏家训》中说:“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又说:“世有痴人,不识仁义,不知富贵并由天命,为子娶妇,恨其生资不足倚作,舅姑之尊,蚰虺其性,毒口加诬,不识忌讳,骂辱妇之父母,欲云教以妇道……”这种情景,代代相传。有的女子因嫁妆微薄,门第低寒而在婆家备受歧视;有的女子因嫁资丰厚,门第甚高而在婆家傲慢无礼。为此,无论嫁还是娶,都拼命讲究财礼的丰厚、排场的奢华,以炫耀门第。  汉刘邦的儿子刘盈结婚时,彩礼中单是黄金就有两万斤之多,他的女儿鲁元公主结婚时,还把整个鲁地当嫁妆。王莽当上皇帝后,他在立皇后时,竟以三万斤黄金、数以万计的珍宝以及大批车马、奴婢作为聘礼。南北朝的南齐时,王源的女儿出嫁给富阳满氏,聘金多达五万。即使已经败落的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在退位十年之后,于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一日结婚,当时声称“从俭”,但仍用了四十多万元,相当于两万袋面粉的钱。其中“纳采”一项,金银珠宝绸缎食品等就有一百多担。帝王族如此,官绅豪门仿效,就是平民阶层,也注重聘礼的轻重,宁可负债,也要备足彩礼和嫁妆,此风一直延至现代。  且不说近代名门望族、官绅巨富之家,就是当代一些普通百姓,也因崇尚婚礼铺张以显示门第不寒,往往压得父母喘不过气来。八十年代初有人对江苏盐城市十五对新婚夫妇家庭进行调查,每对新婚夫妇平均花费二万元至三万元。这在当时如果以青年男女的工资计算,要积攒这笔巨款,即使不吃不喝,也要几十年,他们大多是从父母那里要来的。弄得老人们为儿女的婚嫁一贫如洗,且债台高筑。有的为筹办子女婚事,已精疲力竭,临到成亲,仍要出事端。有位姓王的农民,为办儿子婚事,不惜借贷五千多元,成亲那天,新娘不肯过门,放出话来,说录音机是单卡的,非换买双卡的不可。老父亲无奈,将家中一头老母猪卖掉,买回录音机。  湖北江陵有一对农家夫妇,生有四女一男。一九八三年大女儿结婚,当时时兴陪嫁衣物、五屉柜和双门柜,夫妇俩拿出十几年的积蓄,办齐嫁妆把大女儿嫁走了。一九八六年二女儿出嫁,当时嫁妆兴“三机一扇”,为了不失面子,夫妇俩咬咬牙,连凑带借,买了缝纫机、电视机、收录机和电风扇作嫁妆。一九八九年三女儿又要出嫁了,陪嫁已时兴彩电、洗衣机、电冰箱。眼看别人女儿出嫁风风光光,女儿又哭闹不止,老夫妻俩想想自己种了一辈子地,儿女婚礼上不能低人一等,让人家看不起,于是,豁出老脸,东挪西借,拼凑三千多元,总算嫁出了三女儿,然而,老夫妻俩已心力交瘁,债台高筑,近十年缓不过气来了。眼看四女儿、小儿子也即将成婚,老两口不寒而栗。  综上所述,聘娶婚注重彩礼,注重门第,完全是炫耀门第的一种手段了。


第二部分:女性的婚姻聘娶婚(3)…(图)

古代美女  第三,聘娶婚不尊重男女情爱而注重宗族延嗣。聘娶大礼中,有“纳吉”一项,男方在宗庙里占卜问吉凶,这就意味着婚姻必须得到列祖列宗的认可。因为婚姻被认为是关系到男方继承香火,传宗接代的大事。《礼记·昏仪》中认为:“婚礼者,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婚姻之目的首先在于传宗接代,次则沟通异姓间联系。男女成亲的第二天,媳妇拜见舅姑(公婆),如果舅姑已殁,则成婚三月后,行庙见礼,并祝词告列祖列宗:“某氏来归。”据《曾子问》,女未庙见而死,尚不能作为成妇,是“不迁于祖,不于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由此可见,婚姻关系只是旧家庭的联续,并不是新家庭的创始;是姑舅取了个媳妇,不是男子得了个妻子;是两姓之间的事,不是两人的事。因此,女性婚后的责任便只能是传宗接代,成为繁衍子孙的工具。  女子在家长的意愿下婚配后,便成为男子的附属品,不管夫妻感情如何,都得容忍下去。在封建宗法社会中,女子出嫁,就等于和自己的家族脱离关系,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们随丈夫的姓氏,丈夫的家是自己唯一的家。《谷梁传》说,嫁来的女子不能随便离开大家所处的本乡本土,只有“归宁”和“大故”才能回娘家。即一年中只能有两三次回娘家问候自己的父母,这叫“归宁”;“大故”是指给父母办丧事。一旦父母去世,就不能随便回娘家了。此外,出嫁后的女子最重要的事,莫过于传宗接代了,婚后女子没有能生儿子承继夫家香火,那么,不论是女方原因还是男方原因,都会怪罪于女子,就有可能被逐出家门,即使勉强留下来,也会受尽凌辱,抬不起头来。  刘义庆的《幽明录》中有一个故事:“晋代升平元年,剡县陈素,家富。娶妇十年无儿,夫欲娶妾,妇祷祠神明,忽然有身。邻家小人妇亦同有。因货邻妇云:‘我若生男,天愿也;若是女汝是男者,当交易之。’便共将许。邻人生男,此妇后三日生女。便交取之。陈素忻喜。养至十三,当祠祀,家有老婢素见鬼,云:‘见府君家先人来,至门首便住,但见一群小人来座所,食此祭。’父甚疑怪,便迎见鬼人,至祠时,转令看,言语皆同。素便入问妇,妇惧,且说言此事,便还男本家,唤女归。”  在这个故事中,至少可以看出,当时的妇女对没有能生儿子承继夫家香火何等恐惧;同时,若不生男,不是本家血肉,则祖宗不得血食。这又说明,宗族的延嗣是何等重要与神圣。即使在科学昌明的当代,没有生育的女子依然是抬不起头来,甚至发生“借种生子”的荒唐事件,完全把女子当作生育工具。  某城有一对夫妇结婚数年没有孩子,父母天天求神告佛,并冷言恶语责骂媳妇。后来,他们得知是因为儿子没有生育能力,就策划要“借种生子”,他们竟安排媳妇与小叔同房。在渴求生子承继姓氏的荣耀和家庭的昌盛这个欲念下,什么贞操、伦理、道德……全都可以置之一边。而对妇女来说,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已无人格、尊严、意志、情感可言了。  第四,聘娶婚重视“姻缘天定”。“六礼”中,“纳吉”是颇为关键的一项,“卜若不吉,便止婚”,对“天作之合”、“姻缘天定”十分重视,后代也十分信奉“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千里姻缘一线牵”。   历代关于姻缘天定的传说更使这种迷信变得确凿有据,影响深远。  晋代有一个“东床坦腹”的故事,说的是郗鉴派门生求婿于王导,王导叫他到东厢去看众子弟,门生回来对郗鉴说:“王家子弟都很出色,但听说这个消息后,都很矜持,只有一个人在东床坦腹吃东西,好像无动于衷。”郗鉴说:“这正是我的佳婿啊!”一问,原来是王羲之,于是,成就了这门亲事。  唐代姻缘天定的故事更多,自有了这些故事,人们把婚姻大事看作是天命,不论遇到什么挫折与不顺,或极不情愿的凑合,都认为是前世注定的,妇女们则更乐天安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都有定数,那就只有顺从、认命。  唐代李复言《续玄怪录》中有一则“卢生”的故事:    私农令之女既笄,适卢生。卜吉之日,女巫有来者。李氏之母问曰:“小女今夕适人。卢郎常来,巫当屡见,其人官禄厚薄?”巫者曰:“所言卢郎,非长髯者乎?”曰:“然。”——“然则非夫人之子婿也!夫人之婿,中形而白,且无须也。”夫人惊曰:“吾之女今夕适人得乎?”巫曰:“得。”夫人曰:“既得适人,又何以云非卢郎乎?”曰:“不知其由,卢则终非夫人子婿也。”  俄而卢纳采,夫人怒巫而示之,巫曰:“事在今夕,安敢妄言。”其家大怒,共唾而逐之。及卢乘轩车来,展亲迎之礼。宾主礼具,解佩约花,卢生忽惊而奔出,乘马而遁。众宾追之不返。主人素负气,不胜其愤,且恃其女之容,邀客皆入,呼女出拜,其貌之丽,天下罕敌。指之曰:“此女岂惊人耶?今而不出,人其以为兽形也。”众人莫不愤叹。主人曰:“此女已奉见,宾客中有能聘者,愿赴今夕。”时郑某官莱,为卢之宾,在坐起拜曰:“愿事门馆。”于是奉书择相,登车成礼。巫言之貌宛然,乃知巫之有知也。后数年,郑仕于京,逢卢,问其事,卢曰:“两眼赤且大如朱盏,牙长数寸出口之两角,得无惊奔乎?”郑素与卢相善,骤出其妻以示之,卢大惭而退——乃知结缘之亲,命固前定,不可苟而求之也。    

    又如薛用弱著的《集异记》中“裴越客”一则,说张镐许女裴越客,将迎娶,而镐贬官迁去,遂改期次年春季。至期,越客果束装往,镐知其将至,设家宴于花园以庆,其女忽为虎所衔去,举家号哭,莫知所为。是夜,越客方宿于水次板屋,见有猛虎负一物至,共喝之,并大击板物及屋,其虎徐行去,所留物乃一美女,衣服虽破碎,身肤无少损。越客深以为异,遂载舟前进。次日便闻张尚书次女昨夜游园为虎所食,始知即是己妻。既见张镐,悲不胜喜,遂使合。失女之日,即他们约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