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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深海探秘-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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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因为他想看到更深的地方。但是他答应过邻居不再向下潜了,于是他一边在水中呼吸一边拼命地想:“如果我能到海底去,那感觉一定妙极了。”    
    约翰十二岁那年的夏天,他和朋友罗伯·丹尼格里斯一路搭便车离开花园市出去冒险。在1963年的美国,搭便车旅行还是一项安全的活动。他们到了离家50英里处莎福克县的一处小村落。约翰和罗伯开始沿着乡村小路步行。他们偶然发现了一所维多利亚式的老房子。看上去这是一所弃屋:院子里长满了荒草,低垂的树枝遮住了紧闭的窗户,屋里看上去幽暗而安静,就像连阳光也不忍打扰一样。两个孩子慢慢靠近,他们看过很多恐怖电影,对可能出现的情节也有所准备,两人都觉得屋里肯定藏有故事。他们推了推门,门开了。    
    他们在楼上发现了一堆几十年前的报纸,报纸都没有翻开过。他们坐在布满裂缝的柳条箱上,开始互相大声朗读报纸上的故事。这些故事都属于另一个年代,当时为大家所关心的事情现在已经变得毫无意义。约翰在地下室发现了好几坛水果蜜饯——足够吃好几年的——他被这些蜜饯所代表的想法所深深感染。这里的主人曾打算在这里住很长时间,他们曾希望能够在以后享受这些甘甜的蜜饯。两个孩子在屋里停留了几个小时,没有想过要破坏这个地方或弄乱这里的物品。黄昏时分,他们整理好了房间,连报纸也按原样摆好。    
    在搭车回家的路上,他们做出种种设想来解释这所弃屋和房屋以前的主人:蜜饯暗示了屋里曾住着一位女士;窗户用木条钉起来是因为房主是在突发状况下离开的;放在那里的报纸显示,自那以后,就没有人住在那所房子里了。他们在脑海中激烈地推断,而时间也在不知不觉中消逝而去。    
    几天以后,他们尝试过再次搭车返回那所房屋,但他们无法说出他们要去的准确地点。两个孩子在乡间小路上到处寻找,但一无所获。他们之后又作过几次尝试,但都没有成功。    
    那个地方一直令他们魂牵梦萦。他们试过很多次,他们甚至画了地图,但他们再也没有找到那所房屋:他们永远不知道他们曾到过的那个地方到底在哪里。之后,两人又搭车出去过很多次,但再也没有发现过那样令他们感兴趣的地方。    
    1965年约翰上了花园市高中。也正是这一年,第一支海军陆战队在越南岘港登陆。约翰个子很高,留着金黄色的短发,长着方形的下巴,看上去更像一个成年人了。他交友广泛,尤其是那些钦佩他冒险精神的人更喜欢和他交朋友,他们佩服他可以搭车跑到50英里外去冒险,也佩服他有能力改装摩托车。    
    约翰在高中时仍然成绩平平。到了二年级的时候,他从小学起就模模糊糊形成的想法开始变得清晰起来。他想知道,花园市是个与外界隔绝的地方,像被一层保护罩包围着,里面的居民根本不了解外面世界所发生的事情。这里的人所关心的问题非常狭隘——他们只关心谁住上了最好的度假屋。邻居们都倡导民权,甚至出去游行支持“黑人孩子”进入白人高中,但事实上,在花园市根本就没有少数民族居住。    
    升入高年级后,约翰依然对海滩充满热爱。当然,他从未梦想能够成为顶级的捕鱼人或是冲浪冠军或是下一个雅克·库斯托。除了他的外祖父以外,他心目中没有其他的英雄。他甚至没有外号。但是他总是对海洋充满向往,每次看到大西洋,他都会惊异于世界的宽广,而这个广阔的世界一定存在于花园市之外。    
    1968年,约翰上高中三年级,这时,有关美军在越战中严重伤亡的报道铺天盖地。每个人都对此事持不同看法,约翰仔细聆听所有人的意见。但是约翰越是深入思考这些观点,他越是怀疑这些人是否真的理解这件事情。他不是质疑这些观点的正确性:事实上,他非常佩服他们的热情,也深受这个时代气息的鼓舞。但他开始问自己,持有这些观点的人,他们自己的生活到底是怎样的。他不断问自己,同时也更加确信,他们中没有多少人曾经到过外面的世界,曾经找寻过自我。    
    那时,约翰的父母已经离异,他的父亲搬到加利福尼亚。一天傍晚,约翰的父亲给家里打电话,问儿子对未来的打算。约翰知道他父亲想听的是什么——他会考上耶鲁,然后找一份与他相配的工作。但是约翰却特意说了些让他父亲感到不可思议的话。他告诉他父亲,他想去探索世界,不是作为旅游者或学者意义上的探索,而是要去寻找生命的答案。他告诉他父亲,他不知道要走向哪里,只知道他必须要走下去,他必须要去寻找自我。    
    “你到底要干什么?”他父亲暴跳如雷。杰克已经开始了自己的事业。他为自动饮料机发明了电路系统,用这个装置,酒吧的招待可以一次从一个饮料机里倒出好几杯苏打水。他的事业如日中天,他有钱,约翰可以到他那里工作。    
    “这只是你的计划,不是我的,”约翰说。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约翰,你一辈子只能当一个普通的工人。”    
    约翰挂断了电话。    
    1969年初,约翰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一个戴着黑臂章的女孩走进了他们的教室。当时B52轰炸机对柬埔寨边境进行了大规模的轰炸。美国反战运动者要求美军撤离越南。那天那个女孩做了有力的演说,她完全相信自己反战立场的正确性。约翰将自己想象成一名冒着生命危险参战的战士,然后询问自己是否会赞同女孩所持的立场、佩戴的臂章以及挥舞的拳头,但他没有答案。他没有足够的信息来回答这个问题,这就是约翰生命的中心问题。就在这间教室里,就在这个戴着臂章的女孩旁边,别的同学都附和着“对极了”,但约翰对此却没有答案。他从来没有出去寻找过自我。    
    一个想法出现在约翰的脑海中:军队可以将他带到那个广阔的世界中;参军可以帮助他寻找自我。他问自己,是否敢去杀人,是否肯为自己鄙视的事业而搏斗,他再次无法给出答案。而后他有了主意:他可以志愿参加军队医疗队。不管事情变得多么糟糕,作为医疗志愿者,他只需帮助别人,而不用去杀人。这样他既可以心安理得地留在军队里,又可以获得亲身体验来解决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问题。    
    他首选了海军,他外祖父的那支部队。但是海军为英雄的后代提供特殊照顾政策,约翰不想受到特殊照顾。但其他部门不能保证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性,只有陆军同意,作为医疗志愿者参军可以等同于服四年兵役。于是约翰应征入伍了。    
    1970年1月,陆军将二等兵查特顿分配到了驻日本濑户内岛的第249总医院的神经外科病房,当年他18岁。设立该病房的目的只有一个:治疗战争恐惧症。每天都有大批伤员从山的那边被送进病房,有的被打掉了后颅骨,有的脊柱断裂,有的神志不清哭天抢地,还有的只剩下半边脸。查特顿为伤员擦洗身体,为他们更换衣服,然后把他们抬到病床上,让他们从残酷武器造成的伤害中恢复过来。很多伤员是查特顿的同龄人。有时在进手术室之前,有的伤员会看着查特顿然后对他说:“我瘫痪了,伙计。”查特顿有时会在病房里呆呆地出神,他想弄清楚一个十八岁的人突然失去了一部分身体的感觉是怎样的。


第一部分 数字之书第13节 约翰·查特顿(2)

    如果有个士兵可以在1970年保证身体完好无损的话,那么这个士兵一定是查特顿。他经常乘火车出行,在濑户内遍的火锅店里吃饭喝酒。他喜欢他的工作——需要投入感情,而且对别人至关重要。他正在观察这个世界,同时又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但是当他看到成队的伤员被送到神经病房的时候,他却无法停止问自己: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这些事是怎样在这些人身上发生的呢?山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查特顿开始研究这些伤员。当医生讲解轮椅和呼吸管时,他基本上都在观察伤员的眼睛。他们的眼神穿过面前医生的身体,直直地看向前方。对查特顿来说,他们并不是《英烈传》里的冲锋队员。他们呆滞、恐惧、孤独,但他们似乎知道一些查特顿并不了解的东西。    
    几个月过去了,一车车患上精神病的伤员被送到了第249医院。查特顿更加迫切地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他贪婪地阅读报纸、书籍,并和伤员交谈。但这些消息来源只能告诉他一些政治性的东西。他们无法解释世界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原因。他的心里再次充满了求知欲,就像小的时候站在海边时的感受一样,他要自己去找寻答案。    
    查特顿开始告诉朋友,他可能会要求转到越南的部队中去。他们对他的决定做出了迅速的反应,而且意见一致:“你疯了吗?”他试着将这个想法告诉家里,他们也恳求他重新考虑一下,并解释说神经外科病房的救护员肩负着最高的使命。但他告诉他们,他并不是出于爱国主义或其他什么崇高的目的——他只是想了解那些士兵的处境。最后甚至连伤员也恳求查特顿,“千万别去——你的决定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他们说。一个瘫痪的士兵告诉他,“待在这,服完役,赶紧回家。我已经残废了,但是你还是完好无损的,你一定不能像我这样。”但是查特顿仍然申请了调动。1970年6月,他登上了飞往南越朱莱的飞机。    
    查特顿被分配到第23步兵师第31团第四营。他着陆后,被告知要到位于老挝边境一处重火力点的战地救护站报到,那个地方被称为西登陆区。他当天上午抵达了重火力点。    
    中午前后,基地的电话响起来。一个人接了电话,很长时间没说一句话,然后低声向话筒说道:“他妈的。”很快,基地所有的人开始混乱起来。一个军官把查特顿叫了过来,“带好你的装备!一名救护员在战场上刚下直升机就被炸死了。你去代替他的位置。”查特顿不敢相信听到的是真的。他要取代一个死了的救护员?在直升飞机上?去战场?然后这个对他说话的军官开始抽泣,眼神越来越疯狂,就像查特顿在日本医院看到的那些精神崩溃的士兵的眼神一样。    
    其他人抓起武器和装备从他身边跑来跑去,而查特顿却待在原地无所适从。他根本不知道要到哪里去,要做些什么,一分钟后,一个满头棕色乱发的小个子男人抓住他的胳膊,对他说:“听着,我也是救护员。跟着我,我们准备去阵地。”这名救护员看起来年纪不小了,至少有24岁。他说自己的名字叫“毛斯”。    
    “跟着我,”毛斯说。    
    毛斯领着查特顿藏到了基地的一个掩体处。在直升机来接查特顿到丛林去以前至少还有好几个小时。到时候,毛斯说,他会告诉查特顿直升机的吊索在哪里。“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一边工作一边聊天,”他说道。    
    在掩体中,毛斯将查特顿的救生包中塞满了战地医疗工具——疟疾药片、四环素片、吗啡、绷带、剪刀,以及战地服装等——他还向查特顿解释了如何在丛林中使用这些工具,这远比查特顿在医院的时候要复杂得多。在讲解中间,他还穿插了自己对越战的看法。    
    “我痛恨战争,”毛斯说,“但既然我已经到这里了,我就要尽我所能为这些人做些事情,我要当个好救护员。这场战争与我没有太大关系,做一个好救护员就是我的全部工作。”    
    毛斯将疟疾药片和痢疾药片分别做好标记,将查特顿的包扣紧,然后告诉他,一般来说,救护员除了要带一个大的救生包以外,还要另外准备一个小的,这样才可能够用。一边巡逻,他一边告诉查特顿,一个优秀的救护员会将外伤药与治过敏和肚痛的药区分开、单独放置——你不可能用过敏药去治疗一个头部中弹的伤员。    
    “这些人就是你的责任,”毛斯接着说,“对我来说,我就对我的伤员负责。这是唯一重要的事——治疗这些伤员。他们是最重要的。”    
    看到毛斯挂在后面的0。45毫米口径手枪,查特顿问道——难道战地救护员的武装就只有这么简单吗?    
    “很多救护员都背着来福枪或机关枪,”毛斯回答道,“我携带武器的唯一原因是我要用它来保护倒下去的伤员。我不愿意因为我没有武器而让敌人杀死我正在救治的伤员。但是我不会携带有攻击性的武器,我不是勇士,我把手枪挂在后面。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只是一个象征。它不断提醒我,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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