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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2875-白天说谎夜晚陶醉-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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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她站起身子,把目光笔直迎着他。她身材高挑纤细,看样子超过一米七了。    
    陈煜走过去,距离只剩下三米时,更清楚地看清了她的容貌。只见她面型椭圆,眉毛浓黑细长,双眼皮,眼尾略高,睫毛卷卷地翘着,鼻耸颧低,双唇厚实性感,唇线分明。细若白瓷的皮肤,没有瑕疵。面部除了鲜明的口红外,再见不到其他化妆品。她的表情带着一份落漠、一份自信、一份傲然、一份凄凉。让人感觉清清冷冷的。但就是这份清冷,使她身上具备着吸引所有人视线的凝聚力。最能揪住人心的是她迷蒙的眸子中有一种神情,像夏末秋初的风,在双眼眨动的刹那,忽闪出沁人心脾的清爽气息,也给人猝不及防的冷飕飕寒意。    
    陈煜出神地看着叶菁,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长有如此清灵双眸的面孔,这使他联想起酷夏食寒冰的那份舒爽。他目眩神驰,轻“哦”了一声,难以自持。这个纤尘不染、美妙绝伦的冷艳女子是为他而来这个城市的?他不敢相信自己运气真的这么好,心里狂喜:真的没想到!人间果真有如此自然天成的绝妙女子!她的气质怎么这么好!我怎么一见就想独霸了她!亏我想得出,还曾经把她设想成通缉犯。她真是太好了!我要崩溃!如果不是她的出现,我一定被慕涵一叶障目了。    
    陈煜想至此,突然感悟到自己对慕涵的暗恋实在是荒诞的现象。    
    他用力站直身子。如果不是早有思想准备,午餐多吃了几块羊排,他的力气一定撑不住身子,此时势必瘫软倒地。    
    用什么来形容她呢?用什么来形容这个清灵灵的好姑娘呢?雪中寒梅?不,雪中傲梅,雪中傲梅才可以更形象地表达她。    
    她到底是个什么人?怎么有如此强大的经济能力入住这样高级的场所?算了,别想那么多了,只要她模样够漂亮、气质够高雅,细究那么多做什么!    
    陈煜并不表现兴奋与惊喜。也许是为了保持酷哥形象,不敢失态,也许是因为自认识那天起她便使他压抑,再也许是担心恣纵得她骄横。其实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的表现含着什么目的了。    
    记得从认识的那天起,他便沉迷于和她一起时那种被压抑的心跳带来的刺激。今天他在她冷傲的气质中更是不停地藐视自己,他因此憧憬着一生都能像宠物狗一样对她摇尾乞怜着索爱,他认为最幸福的事情是被优秀的女子凌虐。他喜欢做女人的奴仆,喜欢被女人搞至自惭形秽,喜欢被女人驾驭,他甚至怀着一种愿望,被世间最优秀之女子折磨至死。如果有一个人能够永远凌驾于他,能够永远牵制他的所有心思,那表明那个人有非凡的智力和不败的相貌,表明那人是世上最奇最妙之绝女子,那才不枉他与其爱一番。    
    叶菁也在仔细打量他的相貌。只见他眼睛深深的,目光锐利,鼻子笔直高耸,双唇稍薄,嘴巴有点紧地闭着,肤色是健康的黑。    
    “世上最重情重义那个男人就是这个样子吗?深深眷爱着我的那个男子就是他吗?”叶菁嘴角微翘了一下。心中满意。    
    陈煜在研究她:看样子,她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她的表情淡淡的,似乎没有沸点。如何才可以煽惑她的芳心,使她激情燃烧并与我投怀送抱、深情缱绻、无尽缠绵?也许没有沸点便等于处处皆沸点?那么何处是她的突破点呢?    
    这是他在情场上的第N次惊慌失措——每见到良好的女子他都会惊慌失措一回。    
    他恍然如梦地走到她面前,谦和地冲她微笑着说:“如果我的感觉没有错,你就是叶菁了。欢迎你到这个城市里来!”    
    “哦,你是陈煜吧,请坐!”叶菁目视着他,坐下去。让他喝茶。    
    他坐下,看了一眼桌上的麦茶,没有动。他在考虑用什么姿势拿杯更能显露男子气概。    
    叶菁伸出细长的手指拿起茶杯喝了一口,坦然地看着他说:“陈煜,不知为什么,我对你没有陌生感。似乎是相濡以沫好久的朋友了。”    
    陈煜看着被她握着的杯子,极希望那杯子是他的手变的,那样他就可以一反手握住她,并顺势将她拽到怀里。    
    叶菁的话使他有理由光明正大地看她一眼,他挑着眉毛说:“我与你有同感,我想这一定是冥冥之中的召唤,使你我相聚到一起。但你的到来对我有点突然,你来这里的决定好像很仓促。呵呵!”此时他仍记得酷哥的形象是笑的时候不准露牙,所以他显得皮笑肉不笑。    
    叶菁研究了一下他的表情,坚定地看着他,说:“来此的决定并不仓促。关于你,我思考了好久。我认识的人很多,只有你是不以女色为本的真男子!”    
    “叶菁,从认识你那天起,我便觉得你是最自重最值得尊敬和爱戴的女子。与你的相识相知使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运和幸福。能与你相伴是我最大的梦想和骄傲!”他把眼睛深深地看着她的瞳孔,想从表情变化中捉摸她的心理。    
    叶菁的表情没有变化,淡淡地说:“你的话,正是我所要表达的。我之所以来,是以为能从你这里找到幸福。我已把你当做我今生惟一的依靠!”    
    


第二部分不可以失去那份荣耀

    陈煜想起自己对她说的话全是假的,心中满意自己以假乱真的本事。但表面上却想滴出几滴眼泪以示激动,或者让眼圈红起来让叶菁看到他的感动。只怪出门前没有喝水,担心总跑厕所给对方尿频的印象,否则身体里一定能挤出点水分滋润眼睛。只好做出一个深厚的表情说:“叶菁,你的信任使我感动并光荣!”    
    叶菁翘了一下嘴角,算是笑,说:“信任你,是我单方面的事。至于你是否真的可信,还要时间来证明。这个世界时刻都在把我们改变。但无论你给我的信任感是真是假,我都要试。至少在信任时期,我是幸福快乐的。”    
    叶菁的话好有力度,泼得陈煜心里一凉,好像顿时被人揭穿了他在网上的话全是戏言,心中不由地忐忑。他急忙岔开话题:“呵呵,叶菁,你在那边是做什么的?”    
    刚问完,他即后悔。以前在网上问的时候不是遭遇过尴尬吗?今天为何又要随兴问出?真是不长记性、自取其辱!他感觉自己实在是蠢得可以。    
    叶菁果然似没听到他问话一般。    
    他的心理严重受挫。奇怪的是,受挫的感觉总使他兴奋,而且他一直喜爱这份兴奋。这种思想常使他以为自己是个自虐狂,但是自虐也好被虐也好,只要能刺激得心跳便会爽。他也时常骂自己这种心态下贱,可是他不能阻止自己一次次没完没了地贱下去,因为贱病发作时那种激情翻涌的快感是无可替代的。    
    失去了神秘感的女人,便会失去激发陈煜探究下去的动力。叶菁的沉默恰到好处地保护了她的神秘。    
    他揣摸着叶菁的表情,见她神态如常。他实在摸不准她在想什么,情场高手第一次遇到棘手的女子。    
    叶菁指着桌上的麦茶说:“喝点吧,对身体有好处的。”    
    陈煜被动地拿起杯子。腕上的疤痕因胳膊的伸缩露出袖子。    
    叶菁视觉敏锐,立即捕捉了他腕上疤痕的存在,神色紧张地问:“你打过架?!”    
    他抬起腕子,感觉雪在里面提醒他今天的行为属于对她的背叛。心里便沉沉的,情绪也立时变得灰暗,说:“这是少年时代为同学打抱不平留下来的纪念。”此时他后悔当初不该答应让雪的灵魂住到自己肉体中来,搞得现在时时感觉被她窥视,似乎永远不敢有负于她。雪算什么?和叶菁比起来,雪算什么东西!与叶菁比较,雪的形象变得灰暗、灰暗、再灰暗。这个疤痕曾一度因为有雪的入住而使他备感温暖和骄傲,而现在,对于赖在里面不走的那个人,他只感到恶心。让雪入住体内,简直是一种耻辱,他要驱逐!此时他才醒悟,所谓的雪在冥界的反应,无非是脉搏跳动使他产生的误觉罢了。他实在不能理解,似自己这般优秀的标准帅男竟然与雪那样平庸的女子同床共枕了那么久,并与其举行了冥婚。曾经的自己,实在是糊涂!    
    “你果然是个真男子!”叶菁目光深邃,发自肺腑地说。    
    陈煜把意念转回来,心想:叶菁的样子正是我梦寐以求的那种。但她纵然再好,却是自投罗网,我要表现得矜持一点,让她更疯狂地爱我、渴盼我。被疯狂的爱袭击的感觉实在是爽。呵呵,我要吊吊她的胃口。于是说:“你的评价,对我是一种压力哟。”    
    此时金善沭从电梯里走出来,经过二人身旁,他下意识地瞥见叶菁,不由地怔了好久,随后发现叶菁身边的陈煜,便停下步子说:“陈,第一次见你来这里。我在10层3室,你有空要去玩哟。”说完只顾拿眼看着叶菁。    
    陈煜见上司主动和自己搭话,急忙站起身子问好。见金善沭看叶菁的眼神有点怪,心中便似被抢了宝贝一般,却不得不撑着面子介绍:“金总,这位是我朋友——叶菁。”然后把脸对着叶菁说,“这位是我们总经理金善沭先生。”    
    叶菁站起身子,见金善沭一身黑衣,身形潇洒,模样俊逸,听他普通话说得极差,而陈煜又在韩资企业内供职。料定金善沭为韩国人,便用韩语说:“金总你好,认识你甚感荣幸。”    
    金善沭暗自羡慕陈煜结识着如此绝妙之女子。他敬佩地看着陈煜,再看着叶菁,她会说韩国语,真是美丽加聪明,天下优势让她占尽了。他的话不由地多了起来。    
    二人你一句我一句,陈煜一句也听不懂。    
    好在金善沭晓得见好就收,只聊了五六分钟便告辞走人。    
    叶菁望着金善沭的背影说:“真是巧,他住10层3室,我住10层5室,如果你来看我,可以捎带给领导请安了。”    
    “呵呵!”陈煜在开心或者不开心的时候都会呵呵,因为这两个字可以帮他掩盖好多情绪,也是维护他酷哥形象的第一法宝。他是男人,怎么会看不懂金善沭那个男人面对叶菁这个女人时的表情是何种情绪的展现?尽管他断定叶菁不是个随见随爱的女子,却不敢担保她和金善沭相处久了不会日久生情。他们住得这么近,叶菁又会说韩国语,而金善沭至今仍是独身,刚才对叶菁又有那般表情,注定不会错过接近她的机会,甚至于可能制造机会接近她。    
    如果金善沭在我吊叶菁胃口的时候追她怎么办?陈煜想到此,周身皮肤都起了疙瘩。    
    一定要使叶菁远离金善沭,他想。    
    他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左右叶菁的选择。要使她远离金善沭,便要改变她的住处。他的脑子在忙碌地计划:尽管在她面前保持足够的矜持,但早晚是要和她发生性关系的,那么干脆说服她住到我家里以得长久?不!与雪的冥婚才举行了不久,对雪发的誓言犹响在耳,相信邻居们也还没忘记。邻居们已习惯于用崇拜的神态对我行注目礼。如果把叶菁领回去,邻居们对我一定不再尊敬。我不可以失去那份荣耀。    
    


第二部分女人都生着天然的傲骨

    想到此,他突然记起自己是个喜欢忠贞爱情的人。不能任自己变成一个“人尽可夫”的男人,现在若要放任自己接受雪之外的女子是对自身人格的污辱,除非本来就没爱过雪。    
    确实是要反思一下对雪的感情属于哪一种了。他看着茶杯,兀自在心里为自己寻找背叛雪的原因和理由。他搜肠刮肚、思今忆古,终于发现自己对雪的承诺和爱都源于雪的深情使他产生的感动。对雪的爱一直是种误觉,他爱的不是雪本人,他离不开的,是那份被爱的感觉。由此他便有了公然接受叶菁并摒弃雪的理由了。    
    于是他心里舒畅起来。他冲叶菁露一个笑意,说:“叶菁,你既已决定在这里长住,我觉得呆在宾馆不是长久之计,不如出去租套公寓楼方便。”    
    “我也有此意。”叶菁看着他,肯定性地点了一下头。    
    “呵呵,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找房子的任务就交给我吧。”    
    “好的。找到住处以后,我就着手找工作,然后再开始我们的生活。你看如何?”叶菁说着,面上露出一份努力控制的羞涩。    
    开始我们的生活?如此说来,叶菁早已把将来设计好了?叶菁把话如此说,使得陈煜突然觉得好没意思,似乎感觉和叶菁的爱情已若日暮的太阳。他的爱情怎么可以没有神秘的诱惑和征服欲望呢!他的心没来由地静如止水,木讷无味。    
    叶菁已是在砧之肉,陈煜并不担心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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