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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古代社会-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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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兹特克人以及墨西哥其他地方和中美、秘鲁的村居印第安人,共同为处于这个阶段的古代社会状态提供了世界上无可比拟的最好例证。他们代表了走向文明的一个伟大进步阶段;我们看到,来自上一个文化阶段的种种制度在这一个阶段中达到了高度的水平,而且,这些制度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将要转入一个更高级的文化状态,在文明未能出现以前还要经历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村居印第安人的命运却没有使他们达到荷马时代的希腊人所充分体现的那个高级野蛮社会。    
    墨西哥峡谷的印第安村落为欧洲人展现出一幅久已湮没了的古代社会情景,这种社会状态是那么稀奇古怪,以至当时引起了越来越大的好奇心。人们对于墨西哥的土著和西班牙人的征服活动所写的著作,比起对其他进步水平相同的民族或对其他重要性相等的事件所写的著作要多出十倍。然而,人们对墨西哥土著的制度和生活方式所得到的正确知识,却比对任何其他民族所知道的要少。令人惊异的景象燃起了幻想的火焰,于是,传奇式的故事到处流传,而且一直保留到今天。因此之故,我们竟无从确知阿兹特克人的社会结构,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项严重损失。我们不能归咎于任何人,只好对此深表遗憾。不过,我们将来如果想恢复阿兹特克联盟的历史原貌,那么,即使是经过这样一番辛苦加工所写出来的作品看来还是有些用处。某些事实还是可以肯定的,而根据这些事实又可以推知一些另外的事实;所以,只要方向正确,从头开始研究,仍有可能恢复阿兹特克人的社会制度的基本面貌,至少可以恢复一部分。    
    早期史学著作中所谓的“墨西哥王国”和后来的史学著作中所谓的“墨西哥帝国”,都是凭幻觉虚构出来的。在那个年代,由于对墨西哥印第安人的制度缺乏正确的了解而把他们的政府描写成一个君主国,仿佛还说得有根有据;但我们不能再替这种错误见解作辩护了。要知道,西班牙人所发现的只不过是由三个印第安部落所结成的一个联盟,像这样的联盟在美洲大陆上到处都有,那些西班牙著述者毫无必要来对这一简单的事实加以夸大。墨西哥印第安人的政府是一个由酋长会议掌管的政府,此外再配合一个指挥军队的总司令。这是一种两权政府:内政权由会议代表,军权由一个最高军事酋长代表。因为参加联盟的各部落的制度基本上是民主的,所以,如果需要一个比联盟更专门一些的名称,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军事民主政府。    
    阿兹特克联盟是由三个部落组成的,即阿兹特克部(或称墨西哥部)、特兹库坎部和特拉科潘部,在这里只出现社会体系中的两个上层环节。至于它们是否具备第一层环节和第二层环节,也就是说,它们是否具有氏族和胞族,这在西班牙著述者们的任何一部作品中都找不到明确的说法。但是,他们曾含糊地描写过某些制度,我们只有将那些制度作为社会体系中缺少的那两个环节才能理解它们。虽然胞族并非不可缺少的环节,但氏族却是决不可少的,因为氏族是这种社会制度所凭借为基础的单元。阿兹特克人的许多事情现在已经成为历史上的渺茫而无路可寻的迷宫,我不打算进入这个迷宫,而冒昧地要求读者只注意有关阿兹特克人社会制度的少数细节,这些细节可能有助于说明这种社会制度的真正性质。在这个步骤之前,必须略谈一下这个联盟同它周围各部落之间的关系。


第四部分阿兹特克联盟(2)

    从北方迁来定居在墨西哥峡谷及其附近的同种部落共有七个,阿兹特克部即其中之一;他们也是西班牙征服时期当地具有历史意义的部落之一。按照他们的传统,他们把自己统称为纳华特拉克人。阿科斯塔于1585年访问过墨西哥,他的著作1589年出版于塞维耶,在这部著作里记载了土著中所流行的关于他们分批从阿兹特兰迁来的传说,并记下了各批移民的名称及其定居的地址。他记载他们来到此地的顺序如下:1。索契米耳卡人,意即“花籽之族”,他们定居在荷契米耳科湖畔,位于墨西哥峡谷的南坡;2。察耳卡人,意即“口民”,他们在前者迁来以后很久才来到此地,定居于前者附近的察耳科湖畔;3。特帕内坎人,意即“桥民”,他们定居在特兹库科湖西岸的阿兹科波查耳科,位于墨西哥峡谷的西坡;4。库耳华人,意即“弯曲之民”,他们定居在特兹库科湖东岸,后来被称为特兹库坎人;5。特拉特卢伊坎人,意即“锡腊山之人”,他们发现谷中环湖之地均已有人占领,就往南越过锡腊山而定居于该山之南;6。特拉斯卡拉人,意即“面包之民”,他们同特帕内坎人共同居住了一段时间,然后往东迁出峡谷而定居于特拉斯卡拉;7。阿兹特克人,他们最后来到此地,占有今天墨西哥城所在之地。①阿科斯塔又说:“他们来自北面的一个遥远的地方,他们现在在那里建立了一个王国,称之为新墨西哥。”②艾瑞腊③和克拉维黑罗④也都记载了这个传说。我们会看到,在这个传说中没有提到特拉科潘人。他们很可能是特帕内坎人的一个分支,他们始终住在特帕内坎部的原地,而该部落其余的人似乎已经迁往特拉斯卡拉人正南面的一个地方,在那里被称为特佩阿卡人。特佩阿卡人也有着“七洞”的相同传说,他们所操的方言亦属纳华特拉克语。⑤    
    这个传说表示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这不可能是杜撰的事实,即七个部落直接出于一个共同的祖先,他们的方言证实了这一点。这个传说还说明了另一个重要的事实:他们是从北方来的。由此可见,他们原先本是一个族,由于自然分化的结果,变成了七个或更多的部落。而且,大概是由于这样,也只有是由于这样,才产生了阿兹特克联盟,像这种组织,其最重要的基础就在于共同的语言。阿兹特克人来到这个峡谷的时候,发现最好的位置都已经被人占据了,他们经过几次迁移之后,终于在一块小小的沙壤空地上定居下来,这块空地位于一片沼泽之中,周围环绕着火山岩原野和一些天然的池沼。据克拉维黑罗的记载,他们于公元1325年在这里建立了著名的墨西哥村(即铁诺支第特兰),时在西班牙征服前一百九十六年。①他们的人口不多,生活贫困。所幸的是,荷契米耳科湖和察耳科湖的出口以及西面山坡上流下的溪涧,都流经他们的住地而注入特兹库科湖。他们具有认识地利的智慧,于是就开渠筑堤,利用上述这些水源所供之水,在他们的村落周围开辟一个面积庞大的人工池沼。那时候,特兹库科湖的水面比今天的水面要高一些,因此,当他们的建池工程全部完毕以后,这个峡谷中任何一个部落的位置都不如他们的位置安全了。完成这项任务所依靠的机械工程知识是阿兹特克人最伟大的成就之一,他们如果没有这种成就,或许就不能崛起而凌驾于周围各部落之上。此后继之以独立与繁荣,他们应时而兴,成为峡谷中诸部落的霸主。根据阿兹特克人的传说,他们的村落就是建立在这么晚近的年代,其情况如上所述,这个传说基本上是可以相信的。    
    在西班牙征服时代,七个部落中有五个居住在峡谷里,即:阿兹特克部、特兹库坎部、特拉科潘部、索契米耳卡部和察耳卡部;这个峡谷十分狭小,面积大约相当于罗德艾兰州。这是一个山区的盆地,或者说是一个高原上的盆地,它没有出口,呈椭圆形,南北最长,周围一百二十英里,除了水面积以外,占地约一千六百平方英里。如上所述,这个峡谷的周围山冈连绵不断,一条山脊高过一条山脊,在两层山脊之间有着洼地,这样就把这个峡谷环绕在层峦叠嶂之中了。上面提到的五个部落分居在三十个左右的村落中,其中以墨西哥村为最大。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些部落曾有相当数量的人移殖于峡谷之外或移殖于附近的山坡之上;但相反的,却有极多的证据表明今天墨西哥的其余地区在当时是为许多不操纳华特拉克语的部落所占据的,而且那些部落大多数是独立的。纳华特拉克部落中,其余不住在墨西哥峡谷里的有特拉斯卡拉部、乔卢拉部(据推测为前者的一个分支)、特佩阿卡部、徐荷金科部、麦兹第特兰部(据推测为特兹库坎部的一个分支)和特拉特卢伊坎部,除最后一个部落和特佩阿卡部以外,余者全都是独立的部落。其他一大批部落按地域形成集团,约有十七个集团,操各种语系的方言,占据墨西哥其余的地区。他们四分五裂,各自独立,其情况同一百多年以后在美国和英领美洲境内发现的那些部落几乎完全一样。    
    阿兹特克联盟是在公元1426年组成的,在此以前,峡谷中的部落没有发生过什么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他们不统一,彼此交战不已,势力范围仅限于自己所占据的地方。大约就在这时候,阿兹特克部所处地理位置的优越性开始显露出来,其结果是使他们人口繁殖、力量雄厚。在他们的军事酋长伊茨考特耳的领导下,把特兹库坎部和特拉科潘部早先建立的霸权推翻,而组成一个同盟或联盟,这是他们以前彼此交战所产生的成果。这是他们三个部落间的一种攻守同盟,并约定彼此当按某种固定的比例分享战利品以及分享今后被征服部落所缴的贡品。①这种贡品包括被征服的村落所制造的纺织物和园艺产品,似乎是按一种制度征取的,而且勒索甚为苛严。


第四部分阿兹特克联盟(3)

    这个联盟的组织方式已经湮没无闻了。它究竟仅系一种可以随意继续或解散的同盟,还是一种像易洛魁联盟那样的固定组织,其成员彼此间的关系具有永久性的明确规定?这个问题现在很难断言,因为缺乏详细的资料。在一切有关地方行政自治方面,每一个部落都是独立自主的,但在一切有关进攻或防御的问题上,这三个部落对外却是一个整体。虽然每一个部落自有其酋长会议和最高军事酋长,但阿兹特克部的军事酋长则为全联盟部队的总司令。这一点可以从下面的事实推测出来,那就是:特兹库坎部和特拉科潘部对于阿兹特克部军事酋长的推选和认可都有发言权。阿兹特克部之获得最高军事指挥权,自然表明他们在三个部落建立联盟的条款时具有操纵的势力。    
    特兹库坎部的最高军事酋长尼查华耳科乔特耳曾被罢黜过,或至少曾失去他的职位,而由于阿兹特克部的处理,使他于这时候(1426年)复职。这个事件可以视为组成联盟(或称之为同盟亦可)的纪元。    
    我们在讨论那些有助于说明联盟组织性质的少数几件事实以前,必须先简单地叙述该联盟在其短短的存在期间在扩张领土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从公元1426年至1520年,九十四年之间,这个联盟同它的邻近部落不断进行战争,特别是从墨西哥峡谷往南到太平洋沿岸、再由此向东直抵危地马拉这一带的弱小的村居印第安部落受其攻击尤甚。他们首先着手征服距离最近的一些部落,仗着他们的人多和行动的集中取得胜利,他们迫使被征服者向他们纳贡。这一个地带的村落为数很多,但都是很小的村子。许多村子只是一大栋由土坯或石块盖造的建筑物而已,一些村子则有几栋这样的建筑物。这些集体公有的共同住宅对于阿兹特克人的征服活动来说,是一个严重的障碍,不过它们并不是不可战胜的。阿兹特克联盟不时地向它们进行抄掠,公开地要求获取战利品,征索贡赋,并捕捉俘虏作为祭神的牺牲;①直到最后,这个地区内的主要部落,除了少数例外,都统统被征服而成为藩属了,就连今天维拉克鲁斯附近的托通纳克斯一些零散的村落也包括在内。    
    他们并未想把这些部落合并入阿兹特克联盟之内,因为在他们的制度下,语言的障碍使他们不可能这么办。对那些部落,仍任其由它们自己的酋长管理,任其遵循它们自己的风俗习惯。偶尔也派一个收集贡品的人住在他们那里。这种无所收获的征服,正反映了他们的制度的真正性质。一个强者统治了一个弱者,除了强迫弱者违背心愿地交纳贡品以外,再没有其他目的,甚至也不打算组成一个民族。如果他们是按氏族组织的,那么,个人除了通过氏族以外别无其他途径可以成为其政府的一员,一个氏族除了并入阿兹特克人、特兹库坎人或特拉科潘人的氏族以外也别无其他途径可以被接纳。阿兹特克联盟对待被征服的部落,本可以采取罗木卢斯把被征服的拉丁部落并入罗马的那种办法,但是,即使能够消除语言的障碍,他们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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