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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向莎翁致敬-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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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年头,虽是太平盛世,总有人想要防不时之需。
  所以,她约我出来喝茶。而且,想必,她想了很久,斟酌了很久。
  我原本还以为,她一旦知道了,就立刻会来找我的。
  她终究还是十分十分关心我的。
  我们,在一个午后,听着流泻的音乐声,坐在那个幽静的茶吧里。
  那首歌,是我在读研期间,一度非常爱听的歌,The Color of the Night。
  
  you and I moving in the dark
  bodies close but soul apart 
  shadowed smiles and secrets unrevealed 
  I need to know the way you feel 
  
  I’ll give you everything I am 
  and everything I want to be
  I’ll put it in your hands
  If you could open love to me oh
  can’we ever get beyond this wall
  
  cause all I want is just once
  to see you in the night
  but you hide behind
  the color of the night
  
  I can’t go on running from the past 
  love has torn away his mask
  and now like clouds
  like rain i’m drawing and
  I blame it all on you 
  and I lost
  god save me
  
  everything I am
  everything I want to be
  can’t we ever get beyond this wall
  cause all I want is just once 
  forever and again
  I’m waiting for you 
  I’m standing in the night
  but you hide behind
  the color of the night
  
  please e out from 
  the color of the night
  
  当初就是莫名地喜欢这首歌,喜欢它的歌词,它的意境,它的……
  如今,隔了这么长时间,又听到这首歌,恍若隔世。
  我们就那么静静地坐着。
  终于,沙沙端起那个小小的茶杯,接着,却很快又放了下去。
  她抬起头,看着我,字斟句酌地:“汐汐,你,知不知道……”
  我看着她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微笑着,替她接过话头:“你是想要问我,知不知道,秦子默秦律师现在也在C市对不对?”
  夏言也好,沙沙也好,包括唐少麟也好,在我面前,提起这个名字,总是一副吞吞吐吐,情非得以的样子。
  她的眼睛一下瞪大了。
  过了半天,她小心翼翼地:“那、你、有没有……”
  我点点头,淡淡一笑:“我见过他。”又加了一句,“经常。”
  我喝了一口茶,垂下眼,看着茶叶尖在杯中优雅地旋转、舒展开来:“因为,现在的秦子默律师,是我同事的男朋友。”我抬头看向沙沙,仍然微笑,“而且,那个女孩子美丽善良,他们很相衬。”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原来妙因的父亲,竟然是C市的一个领导。
  难得她还是那么开朗友善,不骄不矜。
  
  沙沙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良久沉默。
  半晌,沙沙低低地说了一句:“汐汐,我还以为……”她美丽的脸上满是惆怅,缓缓地摇了摇头,之后,叹了口气,欲言又止,“子默哥哥……”
  我看着她,她的脸上满是对我的心疼,和深深的无奈。
  我心里一阵感动,伸出手去,捏了捏她的脸颊:“放心吧,我最近忙着练功呢,功课那么紧,哪有空想什么别的事情,你尽管把心放到太平洋去。”
  我不想让沙沙为我担心。
  这样,我会更歉疚。
  沙沙还是有点担忧地:“汐汐――”
  我仍然微笑着:“沙沙,你放心,我没事的。”
  她看着我,将信将疑了半天,最后,还是再三对我说:“汐汐,记得我上次电话里跟你说的,唐少麟很好,你一定要好好考虑。”
  自从她知道唐少麟回来以后,自告奋勇地充当唐氏说客,三天两头打电话给我,翻来覆去地,总离不开这句话。
  她是真的,非常非常关心我。
  于是,我微笑着点了点头。
  而且,第一次,在她面前很坦白地:“沙沙,其实,我跟唐少麟……”
  这个丫头还是跟当年一样敏感,立刻两眼放光表情夸张:“已经开始了对不对?”她佯怒地用手指点着我,“这么重要的一件事,居然不早告诉我,以后,看我怎么跟你慢慢算帐!”
  我略带惭愧地笑着,突然间,我想起了什么,朝她翻了个大白眼:“光知道说我,你自己呢?”我细细观察着她脸上的蛛丝马迹,“汪方不也很好,你怎么不考虑?”
  她轻咳一声,神情居然开始有点忸怩。
  大大的不对。
  杜沙沙一向在我面前无所遁形,从来都是。
  想当初在幼儿园的时候,我还很阿莎力地天天领她去上厕所呢!
  她在我面前,还能有什么花招好耍?
  于是,我诡笑着凑近她:“杜沙沙小姐,赶快从实招来,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高中那年,她盘问我的话,我原封不动地,又还给她。
  她居然很难得地脸红了。
  我故意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哎,真是女大不中留啊,就连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沙沙妹妹,都要弃我而去了,5555555……”我假哭,擦着根本不存在的泪水。
  “去死啦你,”她纤纤手指在我臂上死命一掐,笑嗔着,然后,看了看腕表,“时间快到了,我要去录节目,你再坐会儿。”
  说完,一阵风似地卷了出去,即便这样,临走时还不忘付钱。
  我的这些朋友,永远都是最好的。
  我笑着,看着沙沙纤细的人影奔出去,奔到一辆轿车前,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旋即就下车来迎她。
  是汪方。
  我笑着注视他们,沙沙跟他说了些什么,汪方朝我所在方向看,朝我挥手,我也朝他挥手,并且,比了个V字型。
  加油啊,老兄。
  他了解地朝我拱拱手,细心地将沙沙送进车。
  车很快开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那儿,继续微笑。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沙沙,我可爱的小妹妹,终于也找到好的归宿了,我是真的真的,很开心。




岁月刻痕
出了茶馆的门,我的脸上仍然带着笑。
  但是,我还是没有忘记给唐少麟打了个电话。
  他今天下午开会,晚上还要做一个讲座的主持人。
  我打过去的时候,好像会议刚结束。
  一片嘈杂声中,他问我:“见到沙沙了吗?”
  我微笑:“嗯,刚从茶馆出来。”
  他敏感到我的好心情,笑道:“怎么这么开心?”
  我吐吐舌头,不答他。
  突然,想起来他在电话那头根本看不见,忙又开口:“少麟,我现在在街上逛着呢,看有什么好买的,顺便去给你看看衣服。”
  从回校以后,他就一直很忙,几乎没空逛街。
  他沉吟了片刻,轻松地笑着:“好吧,我下午走不开,你自己先慢慢逛着,回来后记得打电话给我。”
  然后,照例嘱咐我,注意安全,过马路要看红绿灯。
  我站在街头,看着面前来来去去的人流,听着他的叮嘱,心中一阵温暖:“嗯,一会儿我再跟你联系。”
  又说了几句,我挂了电话。
  然后,在初秋午后慵懒的阳光中,静静地穿越马路。
  
  在商场里逛了半天,收获颇丰。
  我在男士专柜区给唐少麟买了一件休闲西装,一件风衣,一条裤子。
  一八三的标准身材,很好买衣服。
  而且,反正,他穿什么都不难看。
  给自己买了一件休闲毛衣,看着喜欢,没有缘由,就买下了。
  给大姐也捎了一根发簪,她向来都喜欢这种复古的东西。
  等我拎着大包小包的服装袋,走出商场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走到马路上,我左顾右盼了一下,没有出租车,于是决定到马路对面去坐地铁返校,不过,地铁站还在前面,要走一段路。
  我穿过马路,可能因为不是周末的缘故,马路上的人不多。
  走到对面,我下意识抬头一看,心里微微一动,斜右方那个气派非凡的建筑物的三层,有个大幅标牌:P。Jensen律师事务所。
  C市大名鼎鼎的一家事务所,以动作快,而嘴巴紧闻名,生意极其兴隆。
  所以其上报率,如本地房产,日日看涨。
  我只是注视了片刻,便转过头来,安静地继续往前走去。
  我一边心不在焉地走着,一边有些费力地在随身的包里掏着硬币。
  突然,我听到斜对面马路一声大叫,穿越了我的耳膜:“Chinese Doll――”
  我吓了一跳,下意识抬头,一个张牙舞爪的洋鬼子兴冲冲地朝我跑过来。
  我有些疑惑地看了看身后,没有人啊,他在叫谁?
  看着他兴高采烈气势昂扬地向我跑来,我有点害怕,不会是神经病吧,我还小,还没有来得及享受生活,连国都没出过呢,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我急急忙忙想走开。
  可是,洋鬼子的目标显然是我,他极其兴奋地指点着我:“you,you,you,chinese doll――”
  真的是神经病,而且,高度近视,哪有人指着一个二十五六岁高龄的女人大叫中国娃娃的,除非脑壳坏掉了。
  我更害怕,急欲想跑。
  他一把拽住我,朝他身后大叫:“Richard,e on,e on,your girlfriend is here――”
  真的真的是神经病啊,居然,还当街替别人乱认女朋友,我挣脱不开,急得都想哭了。
  有人走近,一个高高大大的人影,而且,似乎,有点熟悉,我抬头一看,惊住了。
  秦子默。
  他正静静地看着我。
  他的目光在我手上的男装袋上一掠而过。
  而且,一把就把洋鬼子的禄山之爪拍掉了。
  我是真的真的,完全愣住了。
  洋鬼子依然很兴奋地在我耳边喋喋不休。
  秦子默看了他一眼,他立刻就乖乖闭嘴了。
  秦子默淡淡地说:“给你介绍一下,詹姆斯,我以前的同事,”他顿了一下,“雷尼尔的哥哥,来中国出差,刚到。”
  我这才仔细看看那个洋鬼子,都怪刚才太慌了没看清,的确看着面善,只是,个子更高更壮,络腮胡更浓更密。
  他转向詹姆斯:“这位是――”
  詹姆斯兴冲冲地上下打量着我,急忙开口:“我知道我知道,你就是当年在McGill的时候,Richard桌上天天放的照片里面的那个叫汐汐的女孩子,他的中国娃娃――”
  他在秦子默凌厉的目光下,渐渐消音。
  我一时怔住,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当年,他在加拿大的时候,放我的照片?
  可能吗?!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
  秦子默仍然凝视着我,淡淡开口:“急着回去吗?”
  “呃,我――”我大脑仍然一片混乱,一时不知如何接口。
  他的语气仍然淡淡地,有礼貌地:“我和詹姆斯忙了一天,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来得及吃饭,你要不急着回去,就一起吧。”
  他的眼光有意无意,但极其敏锐地再一次掠过我手上的服装袋,然后,看向我。
  我怔住了,我看向他清隽而略带疲惫的脸,和眼神中闪过的,一瞬即逝的光芒。
  现在的秦子默,现在的这种场景,于我而言,是全然陌生的。
  于是,我条件反射般连忙推辞:“不了不了,你们去吧,我还有事――”
  他的目光倏地黯淡了下来,脸色也渐渐阴霾。
  他将头微微转开。
  一阵寂静。
  突然,旁边的詹姆斯重重地咳了一声,一把抢过我手上的袋子,邀功般朝秦子默看看,对着我,用半生不熟的中文,十分郑重地:“汐汐,我刚到中国,你、应该、欢迎我,你们国家不是有一个、孔夫子、说过,有朋友,从国外来,你应该很高兴很高兴的吗?”
  我无力。
  这个詹姆斯,远远比他的弟弟来得巧言令色,而且,还懂得扮猪吃老虎。
  看着他看似大大咧咧,十分纯朴的脸,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但是,我仍然还是那么站着,一动也不动。
  有人走过来,轻轻牵起我的手,带着我过马路。
  他的手,十分的温暖。
  仿佛,还轻轻叹息了一声。
  我整个人都是呆呆的。
  
  半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一个雅致的小餐馆。
  名字也好听,观澜阁,和本地的一个景点,昔日的乾隆皇帝行宫同名。
  古色古香的装潢,深棕色的仿古餐桌餐椅,用木雕花窗作隔断,墙上也用雕花窗饰作点缀,都是松竹梅之类,极洗练的图案,我虽不懂画,但看得出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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