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克拉密码-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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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然在追求我的事业,而不是把它当成过去式,我真的这样相信。几个月前我去了趟库柏诊所,结果比起我四十五岁且身体状况很差的时候,我在跑步机上待的时间竟然还长了将近三分钟。
现在,我在正常状况下的心跳是每分钟五十一下,胆固醇指数为156。而我的高压是122,低压则是69。尽管上帝并没有给我什么承诺,但我真的确实相信上帝对我已经有某种计划安排。当人们问到我有关退休的事情时,我总是这样子回答:“这个嘛,圣经里从来没提到有关退休的事。”
珍奈儿:我知道根据事实了解,你是世界上最受尊崇的一位演说家。关于这一点你知道吗,金克拉?
金克拉:话可别说的这么肯定,珍奈儿。
珍奈儿:不,我是说真的!而且你是实至名归。
金克拉:这个嘛……
珍奈儿:你不必谦虚,我是说真的。
第四部分金克拉:进一步接触(3)
金克拉:我想,关于我演讲前的准备,我应该要让你知道另一件事情。在我演讲之前我总是不断地祷告,因为我知道我需要帮助,而且我相信算术,我认为我和上帝加起来等于足够,所以每当有人赞美我的时候,我总是充满着感激。但是我的记忆力相当好,我记得过去的我是什么样子,在上帝还没有让我的人生彻头彻尾改变之前,根本没有几个人认为我有什么优点。
珍奈儿:你能不能谈谈这件事情?
金克拉:这得要从我二十多岁,正要开始我销售生涯的时候说起。差不多有两年半的时间,我一直在为求生存而挣扎,而我们的经济状况就像是坐云霄飞车一样惊险,被断电、电话被剪和车子被收回等等。之后,在一个公司的训练课程里,我们的行政主管P•;C•;麦若先生却把我推上了高峰,而接下来的三年中,我几乎红的发紫。第一年我就从七千名业务员中夺得了第二名的宝座;第二年,我已经是全美国酬劳最高的地区经理;又过了一年,我成了公司创立六十六年来最年轻的一位区域主管,并创了许多项好几年来无人能破的训练纪录。
两年后,我写信给卡耐基中心的人,告诉他们关于我自己的辉煌成就,结果他们把我的信保存了许多年,为最差劲的书信写作之经典范例,他们认为我的信里整篇都是“我、我、我”,所犯下的错误或许是有史以来最夸张的一个。
然而,我后来还是进了位于长岛的其中一个卡耐基连锁中心,而我们全家也在一九五五年搬到了纽约。他们聘请我来帮忙推广新的卡耐基销售课程。但问题是,每天一早当我的女儿们还在熟睡的时候,我就得出门去工作,而当我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她们老早就已经上床了。
我花了足足三个月才终于了解到,我并不想在这样的情况下养育我的女儿。于是我们又搬回了南加州。
后来,就如同我告诉大家的一样,我停止成长并开始自我膨胀。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我无所不用其极,想要尝试各种快速致富的捷径,我就是所谓“不切实际”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当我到一家公司工作的时候,我总是会很快地想到一些出色的构想,自以为他们一定会想要立刻采用。尽管他们可能已经从事这个行业上百年了,但我还是可以看出这个公司最多撑不了五年,我觉得这根本就是再明显不过的事了。而当他们拒绝了我的建议时,我就会回答说:“既然如此,我也无需忍受这一切。我也不必到别的地方去发展。”就因为这样,我和家人渡过了一段相当艰苦的日子。
珍奈儿:怎么会这样子呢?你的财务状况不是依然很好吗?
金克拉:可能今天有点钱,可是第二天就没有了,而再过一天或许又有钱了,但隔天又没了,这种情形就像是坐云霄飞车一样。我尝试过所有的一切,最后我终于破产且负债累累,我这才了解到我必须有所作为。
珍奈儿:那个时候你几岁?
金克拉:呃,我想想看。那是在一九六一年,所以我应该是三十五岁。
珍奈儿:人生的中期阶段,三十几岁的前半段,例如三十四或三十五岁,正是重要的转折阶段。你说你必须有所作为,结果你怎么做?
金克拉:我又回到了锅具的行业,那是我曾经说过绝不考虑的一个行业。但是从转行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感觉好像回到了我的归属。一九六一年我的业绩爬到全美第五名,并在隔年一九六二年成为全美最顶尖的销售人员。
在那个年代里,我们所有的订单都必须送回达拉斯总公司处理,当我完成一笔交易的时候,我便会邮寄一封快递信函到达拉斯请他们汇款给我,结果大约有一整年的时间,我成了西联银行里最知名的人物,因为我都在那儿领取汇款。我常常在银行门口并排停车然后冲进银行去,银行的小姐一看到我不是摇头说:“没有汇款。”就是直接点头说:“有你的汇款。”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晚上参加了一场很棒的晚宴,我卖出了价值美金一千九百九十五元的锅具组,在一九六二年那个年代,这些锅具组的数量可是相当可观的呢!除了一笔美金两百元的订单之外,其他全都是现金交易。那天晚上我回到家的时候差不多是十一点半,红发和我坐在床上数钱,我们把一百元的钞票放一堆,五十元的钞票摆另一堆,还有二十元、十元、五元的钞票全都分开摆,然后再一叠叠地整理好,重新数过一遍。
珍奈儿: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如果回到过去,我会喜欢你这个人吗?
金克拉:就某种程度上来说你大概会喜欢吧,因为我算是个蛮有亲和力且友善的人,但是你或许不会像现在这样尊敬我。
在我开始从销售工作转向演说事业的那几年里,我的确享受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其中一九六八年搬到达拉斯定居可算是这段时间里最精彩的回忆。一九七○年,我开始成为全职的演说家,但由于开始并不是非常顺利,再加上经济上的挫折,使我们又重蹈破产和负债的命运。
直到一九七二年发生了一个重大事件,才改变了我们的情况。我想,上帝之所以让我辛苦奋斗这么久的原因之一,是当我把人生奉献给他,而且让我生活的每一面——也包括经济方面,都能获得极大的改善时,我才能真正体认这一切都归功于上帝。
珍奈儿:你如何处理那些听众送给你的信件及赞美?
金克拉:我知道自己无法处理,因为上帝已经清楚地让我了解到,这一切并不是我的功劳,而我也从来不曾忘记过这一点。
或者当我听见别人对我的恭维时,我只会简单回答一句:“谢谢。”事实上,真正了解我的人会告诉你,要想让我闭嘴,最好的方式就是过分的赞美。我不喜欢人们每天见到我就赞美我,那只会惹恼我而已。
珍奈儿:但或许他们是出自好意呢?
金克拉:圣经说,上帝对他的子民是没有差别待遇的,而那又是另一件关系到我母亲且非常重要的事情。出生于经济大萧条时代的我,成长的环境是种族歧视最严重且民风最狭隘的地方之一——密西西比州。在我童年的时候,根本没有人会被称作黑人淑女,她就是个黑人女性,也没有所谓的黑人绅士,只有黑人男性,我甚至看过一群孩子叫一个六十五岁的黑人“小子”。
那是心态上的问题,也是那个时代的一种种族歧视,一般人根本不会对黑人说:“是的,先生。”或者“不,先生。”除非你是金克拉家的人。我母亲总是对我们说:“总有一天你们会来到一个没有肤色歧视的主面前,所以从现在起你们要尊重你们的黑人兄弟姐妹们。”
我母亲真是有智慧,虽然她只有小学五年级的教育程度,但所谓的智慧就是正确地去运用你所拥有的真理,总是能善用自己的知识。
珍奈儿:我想把话题拉回到一九七二年所发生的那件重大的事件。那是怎么回事?
金克拉:那是我将自己和人生完全交托给上帝的一刻。
第四部分金克拉:进一步接触(4)
珍奈儿:但你不是一直都是基督徒,而且每个礼拜都上教堂的吗?
金克拉:没错,而且我还有受洗呢!从小到大,我上教堂的次数大概不下二千次,我们每个星期都会去,因为那是我们应该要做的,而且我周遭的人都上教堂,所以我们也上教堂。
有句古老的谚语可说是我的最佳写照,那就是:“上教堂不会令你成为一个基督徒,就好比进车库不会让你变成一辆车子一样。”到今天为止还是有很多人受错觉而苦,他们以为只要上教堂、出身于良好的家庭、多做善事,不去伤害别人并且去爱别人就可以让他们成为基督徒,但事实上根本不是如此。
一九七二年的时候,红发和我认识了一位人称洁西修女的年长非裔美国籍女士,因为有个朋友跟我们说,我们一定得见见这位了不起的女士,所以我们便邀请她和她的朋友安•;安德生到我们在达拉斯的家共渡国庆周末。
星期五和星期六两个晚上她们都住在我家,洁西修女一进门便开始谈耶稣基督,出门的时候也谈耶稣基督,不管她走到哪儿,所谈论的话题都是耶稣基督,由此可见她是如何地全心敬爱主耶稣。
当她对我说:“上帝已等待你很久了”的时候,我真的完全被她吸引了,那句话有如一记当头棒。她还说:“你偶尔会喝点酒,对吧?”
“没错。”
“你觉得上帝创造你是为了让你这样吗?”
再一次地,我又感受到那当头棒喝般的冲击。
我看到她所拥有的——和耶稣基督那种亲近的关系,我也渴求拥有。
我知道耶稣基督的存在,但却从未与他建立起任何关系。然而,当我领会到上帝的慈爱与恩典之后,我做了一个决定,我想,在我这一生中,除了有成功的销售事业、家庭以及管理能力之外,我还必须去追求一些超越自我的资源,而耶稣基督的承诺似乎切中我每一个需要。
于是我怀着无比的喜悦,把我的生命奉献给他,从此不再回顾以往。
我相信当上帝让这位非裔美国籍的女士引领我进入他的国度时,他也荣耀了我的母亲。
在那件事之后,我仿佛听见上帝对我说:“我已经让你虚度了四十五年的光阴,但是现在我有些事情让你去做,所以我要向你展现我的存在以及我的全能,让你永远不再对我有所怀疑。”上帝真的这么做,而我的人生也从此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而且都是往好的方向。
那个时候,我开始为玫琳凯化妆品公司举办了一系列长达六小时的座谈会,而我的演说哲学也在这过程当中逐渐形成,在这些座谈会中,我有相当多的机会去聆听和观察什么样的演说方式最有效。
珍奈儿:你知道要做出这样的重大改变是多么不寻常的一件事情吗?
金克拉:我当然知道。在我得到救赎的第二天早晨,我走进厨房,在那里我大概收集了两百五十瓶坐飞机头等舱的时候都会拿到的那种迷你酒。我一个月喝酒的次数绝对不会超过三四次,只除了两次严重的例外:我这辈子曾经醉过两次,而且两次我都发誓绝对不会再犯。
但是我还是会把那种迷你酒带回家。另外,因为我爱极了香槟,所以有人便送了我一整架的香槟,除此之外,我还有几瓶其他种类的酒。那个星期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我直接走向酒柜,把所有的酒瓶倒光、一滴不剩。我还发誓自己以后绝对不会再沾一滴酒。
不过同年的十一月六日,我还是破戒了。那天晚上,红发和我到她的发型设计师新开的德国餐厅去庆祝我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餐厅的老板请我们喝了些白酒。你千万别误会,我们当然不会因为喝酒或抽烟就要下地狱,但感觉上却好像曾经走过一遭似的,因为我早就决定不再喝酒了。
圣经箴言里说,上帝之子从不喝酒,而既然我是上帝的子民,我当然也应该像耶稣一样不喝酒。我相信每喝一次酒,就会杀死一些细胞,尽管医生可能对这种说法有意见,但事实上,如果每天喝一杯酒,绝不会延长人的寿命。在每天一杯酒的人当中,每十个人就有一人到最后会染上酗酒的问题,而且平均寿命也缩短许多。
如果让一百名绝对禁酒的男性或女性朋友开始每天喝一杯酒,再让另外一百名绝对禁酒的人保持原状,则有喝酒这一百名平均寿命绝对不会长过不喝酒的那一百名。但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