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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涩男人-第17节

小说: 涩男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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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其中18—40岁人群约35万人,又据这个杂志说,这35万人大多为白领,我暗自对号入座了一下,迅速低头看了看,黑色的毛衣没领子,于是便将自己排除在外了。我常揣想,地铁里这么多人,他们从哪里来,到哪一站下,出了地铁之后的第一个表情,会是什么样子。就像几米书里画的那样,在地铁时虽然拥挤,但大家仿佛都是一个表情,严肃、沉默、若有所思,虽然有列车行走的巨大声响,但在地铁里,这还是一个静谧的世界……人们常将工厂、校园、长途客车形容为一个小社会,那么地铁该是一个聚散最快的小社会了,同处在一个车厢的时候,大家呼吸着一样的空气,如同在黑暗中生长的蛹群,而一旦见到阳光,他们有的就成了蝴蝶,有的就成了飞蛾……    
      地铁内的空间和这个城市一样庞大,很难遇见一个你认识的人,前些天晚上我曾经意外地遇见多年前的一位同事,还好,他还记得我长的样子,叫出了我的名字,列车靠站,我们站起身飞快地聊了起来,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一张名片,在他跨出门的时候叮嘱他有时间打电话。然后,地铁就呼啸而去。他会给我打电话吗。地铁有的时候也赶时间,开的飞快,不过大多数时间是在慢慢地晃悠,尤其是刚开通的八通线,慢得像蜗牛爬,进出站的时候还摇晃的厉害,我每天晚上薄暮时乘着它回家,常被晃悠得昏昏欲睡。不巧对面坐了位漂亮美眉的话,还怪不好意思的。    
      热爱一盆植物    
      离开办公室十多天回来,阳台上那盆植物已经焉了。想起那天下雨从街头把这盆植物买来捧到楼上的时候,植物细密的叶子上沾满了冬日冰凉的雨水,但这并没能阻止她的舞蹈,如濯水的女子,站立我的掌心。那个下午因此在我记忆里异常清新,当时似乎还有一个可笑的念头在心里恍惚了一下:要好好对她,起码,要像对待一位心仪的女子那样,倾心地照顾她。    
      我并不知道这盆植物的名字。所以现在只能回忆起她的样子。她的腰肢很细,是那种让人很担忧的细,具体地说,粗不过是牙签,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一个懒散的人,如果喜欢植物,就应该养仙人掌,仙人掌是沙漠里最常见的植物,所以就算几个月不浇水也没什么关系——但我的确第一眼就爱上了那棵不知名的植物,她就躲在卖花人木板车上的一个角落,楚楚可怜……她的叶片也是令人我见犹怜,样子像是银杏叶片,但比银杏叶片要轻薄得多,乃至呼吸出的空气都能让她微微颤抖……    
      我把这盆植物放在右手边,那里通常放的是杂乱的报纸和杂志,凌乱如散场的狂欢派对,实在不适合小家碧玉栖身。左手边又是音箱、电话、水杯、软盘之类的物件,在踌躇半天之后,我还是把她放在了电脑显示屏顶端——还好,她似乎很满意高高站立在我的目光之上,像一个卑微的女子因为爱情而变得高傲起来那样,时不时与我默默相视一笑,然后我继续埋头下来敲打键盘,沉浸在文字里,忘了她的存在。而她似乎并不在意。    
      办公室是新装修过的,洁白的墙壁和地板,一排排书柜和文件筐,只有她是办公室里唯一的绿意。来客人谈事情,前台的女孩把会议桌收拾干净就会到我这来,为她淋上水,暂时借放过去,一桌子人抽烟喷云吐雾,她从未流露出反感的样子,偶尔窗台那边吹过一缕风,还会轻扭几下腰身,在这帮不懂情调的糙哥中间她不但毫不羞赧,反而落落大方,仿佛看不见我的心痛。    
      据说热爱植物的男人希望拥有单纯朴素的情感,喜欢享受简单安逸的生活。我对此抱有共鸣。我不喜欢繁花,那些热闹的花朵尽管姹紫嫣红、争奇斗艳,顶多也只是吸引我看一眼而已。我一度以为,上帝创世的时候世界上原是一片绿色的,只是后来人心嬗变才有了名目繁多的花朵。花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欲望和罪恶。唯有单调的植物才能隐密地昭示生命真正的涵义,那就是自然、纯净、不张扬、绵延流长……    
      我喜欢的那盆植物没有过完冬天就走完了自己短暂的一生。我在春天来临的时刻写下这篇怀念的文字,我想起电影里那个纵使身处枪林弹雨之中仍然不忘手中植物的那个杀手,当花盆落地破碎,植物的根须接触到暴烈的阳光,杀手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拥有一盆看上去渺小又脆弱的植物,事实上她已经在我心里生长出葱茏的树荫,让我感受到一种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对植物而言是对环境的态度,对人而言其实就是对生活的态度。我不能说热爱一盆植物就等于热爱生活。但如果你连一盆植物也不喜欢的话,也许你可能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内心究竟需要些什么。    
    


第一人称已昏男人,非礼勿视(1)

      第五辑:第一人称    
      已昏男人,非礼勿视    
      现在的女孩可“坏”了。那天早上我刚上车,脚就被一个女孩踩住了,怕唐突佳人,我小心地往外抽,哪知道越发被她踩的结实。车里挤归挤,但你也不能“站”我脚上啊,想到这,我用我的山东口音说:“姑娘,您踩着俺的脚(jue)了。”这女孩才不情愿地挪开,并没忘了赠送我俩大白眼,好象我赚了便宜还卖乖似的。    
      说实在的,我还真不是爱赚便宜的那种人。虽然在公交和MM距离只有0。01公分的机会大大地有,但我还是将“男女授受不亲”这句古训当作一把悬头剑,时时在口中默念。这样说好象我“坐怀不乱”,显得多清高似地,其实不然,要是没有一丁点的旖念,呵呵——那我还配做一个男人么?不过,对漂亮MM我是一贯持保护态度的,双膊撑得倍儿直,被人在心里夸“君子”总比被骂“流氓”好哇!    
      于是和MM尤其是漂亮MM保持距离成为我每日必温习的功课之一。但现在的MM大多热情奔放,特殊时刻你若不肯借个肩膀供依靠一下的话,没准会落个没有绅士风度的奚落。一个在论坛混熟的MM,有一天不知从哪知道了我的QQ,加我为好友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不许动!”第二句是:“双脚分开,双手高高举起。”第三句是:“眼睛闭上,不许睁开,先让我啵200下再说。”这MM开起玩笑来无遮拦,后来整得我一看见她上线就赶紧“潜水”。呵呵,可不敢和她假戏真做啊。    
      我在QQ里的个人说明是“已昏(婚)男人,非礼勿视。”我可是严重提醒过要和我保持距离了啊,你若是再跟我胡搅蛮缠——说实在的,我也没什么办法。后果自负啊!    
      标准男人,不是女人    
      很长时间没仔细琢磨过自己的名字了。前几天,一个素未谋面的网友发了电子邮件问我,你到底是男是女啊。心中十分悲痛,当即拉出来键盘回信:我是男人!拜托千万别以名取义把我当作女人了。    
      静下心来,在WORD文档里敲下了“韩浩月”这三个年年用、月月用、日日用的字,正着看、反着看、叉花着反复看了好几遍,越念越觉着陌生,越觉得可气,这是我么?这真地是我么?这的的确确是象女人的名字啊!我象卸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了好几十分钟。    
      名字是家中长辈给取的,意思是盼着我争口气,有朝一日能“皓月当空”,可惜咱不争气,白糟蹋了那么多年粮食,打小就不爱上学,老在班里垫底,现在眼瞅着奔三十的人了,还整天晃荡着不务正业,有着这么一个名字,惭愧,惭愧啊。    
      十多年前我偶尔写首小诗在报上发表,结果招惹了一个狂热的诗歌爱好者,一封又一封地写情书,哭着喊着非说我就是他心目中的缪斯,那时我的胃还没有现在坚强,那些情书害得我好几次险些吐了一地,挣扎着回信声明:我是男的。那哥们不信,直到我实在坚持不住给他打了一个电话验明正身,他才悻悻地说,谁让你用这么个狐媚的名字来着。    
      新认识的朋友见面,互相通报姓名,对方的第一反应就是夸赞咱的名字,好!响亮!诗意!就是有点……我也就自觉地接上这个茬:“有点像女人是吧……”对方就“嘿嘿”地笑。郁闷啊,为了洗刷清白证明自己的男儿身,我往往急白赤脸地解释:我是男人,标准的男人!喝酒、抽烟、搓麻、喜欢漂亮MM……凡男人有的恶习咱一样都不缺,你要不信……    
      除了外出开会,偶尔被安排和女同志住一块儿外(当然,这种低级的错误后来总会被及时纠正地),我似乎还没从这个名字得到任何一点额外的好处。尽管这样,目前我还没有改名字的打算,“双兔傍地走,安能辩雌雄”。当我用这个名字网内网外上窜下跳时,我心里总狞笑着念叨着这句话。    
      TMD,终于辞了    
      想了七天七夜,最终还是决定,放弃这份已经做了近三年的工作。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刚从日本回来的老板时,他的脸一下子绿了,意思是我待你不薄,你怎么说走就走了。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我预谋已久,只能很抱歉地说:我太累了。    
      也许还应该在“我太累了”这四个字前面加上“TMD”这三个字母。我以一个无业游民的身份来到北京,渴望工作,得到一份工作欣喜若狂,任劳任怨,日渐疲惫,直到再也抗不下去。说累那是假的,以前在农村的时候,扛着锄头去锄玉米,前面的刚锄到头,后面的草又疯长起来了,都没觉得累。我说的是心理上的累。这也是我说服自己逃脱的唯一理由。    
      辞职以后做什么?我想过,去抗大包,这个城市又没有码头,去建筑工地搬砖头,不认识工头,恐怕连这个愿望都难实现。当然,这也只是说说而已。心想只要别让我看见办公室里那些令人头疼的文件就足够了,其他的,管他娘,反正现在暂时饿不着。    
      辞职的前一天,我表现的特别好。不仅勤奋地为饮水机换了桶水,史无前例地擦了擦电脑,就是连复印、装订这类的活,我也全自己干了。有古语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这大概属于:人之将离,其行也善吧。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不露声色,其实心里一直在哼着一首革命歌曲:再见吧战友,啊,亲爱的战友。    
      跟同事一一握别,有些心酸,毕竟一个战壕共同战斗了那么长时间,没有一点兄弟情谊那是假的。一个小伙子去楼上扫描照片去了,同事打电话催他下来“你怎么回事,老韩要走了等着见你最后一面,赶紧下来!”来了,一下就抱住我的肩膀,嘴里还说着损人的话,眼里却泪花花了的。    
      走了老远,忽然很遗憾,忘了回头看看那个出入无数次的单位大门。踏上回家的公共汽车,车门关上,记忆里关于原来单位的那块回忆也徐徐落下帷幕,以后,那条路上再也不会有我快步如飞的奔走了。生活,将从另一个起点重新开始。心情有一点激越、有一点兴奋、有一点复杂、有一点怅惘……    
      第二天醒来,中午的太阳在窗户外面灿烂地亮着,我爬起床来电话告诉几位已经辞职在家呆了好几年的朋友:我自由了,以后有什么聚会、活动、酒场……尽情地来邀请我吧。    
    


第一人称已昏男人,非礼勿视(2)

      别跟我借钱    
      我的朋友老T,是个艺术家。这年头艺术不值钱,别管你是诗人、画家、还是行为艺术家,统统都是穷光蛋。当然也有个别有钱的,不过都是在成了商人之后。老T在穷困潦倒的时候,只想管别人借五块钱。十块钱可以买一瓶二锅头和一包劣质香烟。也就是说,十块钱可以挽救一个诗人的命运。    
      老T在想,有谁可以借十块钱给他。想来想去,确定了两个目标。老T想,如果一瓶二锅头和一包劣质香烟消耗尽了,还没给自己想好出路,就找根绳子自个结束自己的人生旅途完了。但老T心怀梦想。他的梦想就是能借到十块钱,死也要在醉意朦胧中幸福地死去。他先找到第一个人,第一个人二话没说,出手就借了他十块钱。老T喝醉了。醒酒后发现人生并没有发生多大改观。他绝望了。    
      但还有第二个人,第二个希望。第二个人,二话没说,借给了他二百元这笔巨款!还说:拿着,不拿我一脚踢死你。第二个人把这笔巨款给老T之后,身上就剩下十块钱了,当然,老T并不知道这情况。老T兴冲冲地揣着这笔巨款去城里看朋友,一个骑车旅行家,准备出门环游中国,正为没有旅费发愁,老T二话没说,从兜里甩出一百九十块,说:拿着,不拿我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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