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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菊与刀(插图典藏本)-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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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我虽然无权无势,却有独立人格,要我低头去接受别人的恩情,那得值100万的价钱!  我让豪猪破费了一钱五厘,但我回报了他一百万。这就是我的感觉。    

  第二天,他把一钱五厘丢在豪猪的桌子上。不算清这一杯冰水的恩情,就无法继续处理两人之间的问题。  对如此鸡毛蒜皮的事情郑重其事,又如此容易受到刺伤,在美国只有小流氓或者精神病患者才能找到。但这在日本是一种美德。日本人多半也做不到像“哥儿”这样,倒不是因为他们觉得好笑,而是因为他们自己马马虎虎,缺乏足够的“美德”。日本文学评论家谈到“哥儿”时,说他是一个“秉性耿直,纯洁如水晶,为正义不惜战斗到底的人”。作者曾经说,“哥儿”就是他自己的化身。这本小说描绘了一个崇高的美德——受人之恩者,应该把自己的感谢看成具有“百万元”的价值,只有这样想、这样做,才能摆脱负债者的处境。他应该只接受“看得起的人”的恩情。“哥儿”在愤怒中,把“豪猪”的恩情与自己的奶妈的恩情做了个比较。奶妈从小对他十分溺爱,经常把糖果、小铅笔等作为礼物私下里送给他,有一回还给了他三块钱。“她对我如此关怀,让我非常内疚。”当时他把这三块钱当作借款收了下来,几年过去了,仍未归还。但为什么没还呢?“哥儿”把豪猪与老奶妈的恩惠放在一起,得到结论:“因为我把她看成自己的一部分了。”这一独白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日本人对恩情的反应。无论里面夹杂着多少错综复杂的感情,只要“恩人”实际上是自己,也就是“我”的等级组织中占有一定位置的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当然,那些风吹帽子、别人捡起来之类的小事,因为自己同样能做到,无须帮助,也可以心安理得。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恩情”就成为难堪和痛苦。这种人情债,无论多么微小也让人难过。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第二章 明治维新历史和社会的负恩者(3)(图)

夜鹰图  葛饰北斋 绘    

  每个日本人都知道,过重的恩情是要惹出麻烦的,最近一本杂志的问答专栏就是个好例子。这是《东京精神分析杂志》里的专栏,有点儿像美国杂志上的“失恋信箱”。下面是一则问答,毫无弗洛伊德的色彩,纯粹日本风格。有位上了年纪的男性写信给专家,信的内容如下:    

  我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16年前老伴去世了,为了儿女顺利成长,我没有续弦。孩子们也把我这一举动看成美德。如今孩子们一个个都结婚成家了。8年前儿子结婚时,我让出房子,退居到离家两三条街的另一所房子里。说来有点儿不好意思,3年以来,我同一个夜度娘,也就是一个酒吧妓女发生了关系。我听了她的身世,十分同情,就花了一小笔钱替她赎身,将她带回了家,教她礼仪,安顿在我家当佣人。那姑娘十分负责,而且很节俭。然而,我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都为此看不起我,把我当作外人。当然,我并不责怪他们,这是我的过错。  那姑娘的父母对此并不知道,给我来了一封信,让我把女儿还给他们,说她应该回去结婚了。我同她的父母见了面,说清了情况,她父母虽然贫穷,却并不贪财。他们同意女儿留下来,却权当她已经死了。那姑娘也愿意守在我身边,直到我去世。但是,我比她大几十岁,犹如父女一般,因此我也曾想过把她送回家。我的儿女们则认为她看上我是为了我的财产。  我身患绝症,最多还能活一两年。我该怎么办?十分希望您能为我指教一二。最后我要说明一点:那姑娘虽然一度沦落风尘,但全是生活所迫。她个性单纯,她的父母也不是惟利是图的人。    

  医生接到这样一封信,认为老人把他对子女的恩情看得太重了。他回答说:    

  你的事情很常见……  在进入正题之前,请让我说明一下。你好像希望我按你的思路回答问题,这样不好,我很不愉快。当然,对你长期的独身生活我深表同情,可是你想利用这一点让子女感恩戴德,默许你不正当的行为,这是我不能同意的。你不是个狡猾的人,但却是个意志薄弱的人。如果你离不开女人,那最好明确地跟子女说,你必须跟女人一起生活。你把长期独身作为筹码,强调子女们欠了深恩,他们自然对你反感。当然,是人就会有情欲,你也一样。但人应该战胜情欲。你的孩子希望你战胜情欲,保持理想的父亲形象。他们是自私的,但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自私是因为他们结婚后情欲得到了满足,却拒绝父亲同样的要求。如果单纯从情欲出发你自然有道理。不过你的孩子们另有想法,无法完全接受你的计划。  你说那姑娘和她的父母都很善良,完全是一厢情愿。人的善恶是由环境决定的,不能因为他们现在没有提出要求,就认为他们善良。做父母的会让女儿嫁给一个快死的人做老婆?太愚蠢了。他们这样打算一定是想得到一笔好处,你以为不是这样,完全就是幻想。  你的子女的想法不会与情欲有关,而是担心他们盘算你的财产。我认为事实就是如此。姑娘年轻,也许还没有那么明确的念头,她的父母则一定有。  你现在有两条路,第一、做一个完人,与姑娘一刀两断。这也许很难,你的感情不会答应。第二、停止矫揉造作,不去做理想的父亲,但尽快立一份遗嘱,把给那姑娘的和给自己孩子们的份额都写清楚。  最后,你不要忘记你是行将就木的老头。我从你的笔迹上看得出,你开始变得孩子气了。你不再保持理性了。你说是把姑娘救出深渊,实际上恐怕是姑娘救你出深渊。你是打算让她代替母亲的位置,孩子没有母亲就不能生存,因此,我认为你应该选第二条路。    

  这封信把“恩”的一个侧面讲清楚了。一个人如果想让别人感受重恩,只能牺牲自己。这个做父亲的期望收回本息,但孩子们的感觉却是被人出卖。指望孩子们报恩,这个想法可能激起的反感,我们在前面已经反复说过了。  日本人看待恩情如同金钱的出借和归还。主动去报恩是很高的德行,而主动去要别人报恩则成为最受诟病的事情。美国人看待这种事情有另外的眼光。在美国人眼里,爱、仁慈、慷慨,这些东西无法衡量,也就无法在脑海中登记在册。它们是无条件的事物,越是不含定价,就越可贵。但日本人,无论施恩,受恩,还是最后报恩,都是有附加条件的。日本的老话就说过:“只有慷慨非凡的人,才能受人之恩。”


第二章 明治维新道德和它的压力(1)(图)

一休禅师和地狱太夫图  河锅晓斋 绘    

  日本把道德细化到行为准则,就构成了刚性的东西。7世纪以来,日本从中国引进了一些伦理概念,“忠”、“孝”原是汉语。但是,中国人从来不把这些道德看成是无条件的。中国的忠诚和孝道之上还有更高的道德,那就是“仁”,英文相应的表达一般是“慈善”、“博爱”,但它含义更广,几乎包揽了一切最美好的人际关系状况。父母必须有“仁”;统治者不“仁”就会遭受叛乱和起义。人们是否对皇帝尽“忠”,其前提总是看这位皇帝是否行的是“仁”政。地方官员和其他领袖也都把“仁”放在第一位。它是整个中国伦理体系中,对人的品德和行为的最高判决标准。  中国伦理的这一制高点,日本从未接受。日本学者朝河贯一在论及两个国家的差异时写道:“在日本,这些观点与制度不容,即使在学术领域也不曾全盘接受过。”“仁”被排斥在日本式道德之外,对中国的领袖,至少在表面上“仁”是必须拥有的素质;在日本绝对是份外之事。  “仁义”缺乏地位,这个词就逐渐被用于描述地痞流氓之间的感情。德川时代有许多杀人越货为生的单刀歹人(正规武士是佩带双刀的,样子很好看,只有无赖才会佩单刀),彼此之间会互道“仁义”。一个恶棍遭到追捕,如果请求另一个恶棍窝藏他,对方为害怕报复也确实伸出了援手,这就叫“行仁义”。到现代社会,仁义与违法行为的关联变得更加紧密。比如报纸上说:“下层劳工至今仍然在行仁义,对此,必须加以严惩。警察应该禁止那些至今仍盛行于日本各个角落里的仁义。”显然这里的“仁义”已经与中国仁义全不相干了。它单指强盗的荣誉。日本有些小工头与非熟练工人签定契约,从中牟利,如同美国码头上那些意大利人一样,这种做法也叫“行仁义”。到这个地步日本文化彻底践踏了中国伦理中最高价值的“仁”,使原本在其下的“义”成为伦理体系的制高点,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孝道是“义”,因为没有仁作为前提,结果包容礼让父母的恶行也成了孝道。能破除孝道的只有更高等级的义务,比如对天皇这个等级制度的至尊所需要尽到的义务。父母是否值得尊敬,是否在故意破坏自己的幸福,在孝道的大义之下,当事人只有在所不惜。  日本电影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农村女学生因为天灾,被自己的父母卖到妓院里去。她的老师发动村民凑了一笔款子为她赎身。然后,这位教师的母亲把这笔钱偷了。儿子知道钱是母亲偷的,却不得不自己承担指责和惩罚。他的妻子发现了真相,为保全丈夫的名誉,就留下遗书称丢钱的责任全在自己,然后抱着婴儿投河自尽。事件宣扬出去后,母亲的责任居然无人过问。儿子尽了孝道之后只身前往北海道,磨练自己人格,以求今后能坚强地经受同类的考验。电影里这个儿子全然是正面形象,是品德完美的英雄。      我这个美国人认为,悲剧的全部责任就是那个小偷。但我的日本朋友强烈反对我这种美国式判断。他说孝道是经常与其他道德发生冲突,但无论怎样,如果主人公把矛头指向母亲,那他会毁坏自己的名誉和自尊心。   还有一个例子,有位比较现代的日本妇女,住在美国,曾经在东京收留过一个被婆婆赶出来的年轻孕妇。这个女孩子的丈夫很爱她,但只能悲伤地与之断绝关系。当时她没有责怪丈夫,把感情逐渐倾注到即将出生的婴儿身上。但孩子刚生下来,婆婆就带着那个孝顺的儿子来索要婴儿。当然婴儿是属于婆家的。婆婆把孩子带走后立刻送进了孤儿院。  在美国,这些都被看作个人幸福遭到外来干涉的事件,但日本人不能把干涉看成“外来的”。恩,孝道,这比个人幸福更加高级。好像在说,你可以去追求好日子,但得先还清欠债。当然了,道德的这种不公平的重压也会产生反弹。询问亚洲人什么是最可恨的,缅甸人说是火灾、盗贼、官府、歹人;日本人说是地震、打雷和老家伙。  日本人不会对记忆以外的祖先尽孝道,三代以前的长辈,墓碑都无人过问。许多专著都提到,日本人缺乏抽象思维,对构思非现实形象没有兴趣。与中国人相比,日本的孝道印证了这一点:孝道义务仅限于生存者。  热爱自己的孩子,西方人的看法是处于母亲的本能和父亲的责任感,东方人认为是出自对祖先的孝道。日本人非常明确地说,回报祖先恩情的方法就是将自己受到的照顾加倍地转向下一代。帮助贫困的直系亲属后代也属于孝道范围,但不要求必须出自慈爱之心。比如某个家庭收养了丧偶的外甥女,那个年轻寡妇就被称为“冷饭亲属”,因为她只能吃冷饭剩菜。家里谁都可以指使她,而且,对于有关她的任何决定,她只有无条件地服从。在特殊情况下她也可能受到比较好的待遇,但这样做可不出自“义务”。  日本因为等级制度,兄弟之间时常产生冲突。但家中婆媳冲突可能是最剧烈的。到现代,日本的姑娘们公开谈论要嫁给一个没有继承权的男子,因为他可以外出谋生,媳妇不必与霸道的婆婆一起生活了。


第二章 明治维新道德和它的压力(2)(图)

避雨  鸟居清长 绘    

  在沉重的“义务”的重压下,日本偶尔可以看到家族成员中相当露骨的怨恨。不过,这种现象在与孝道接近但更高级的义务——对天皇尽忠——中就不存在了。日本政治家把天皇奉为神圣,与人间的生活完全隔离。日本国民对天皇的孝道也就成了一种幻想出来的、纤尘不染的虔诚仰慕。明治初期的政治家写道:“西方国家的历史都是统治者与其人民之间冲突的历史,这不符合日本精神。”过去700年来天皇始终是国家的象征,孤立而神圣,对国家大臣的任何行为不负有责任。政治家正需要这种精神上的统一。过去人们强调对将军尽忠,尽管日本人是这样做了,但阴谋推翻乃至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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