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为何你总向爱情投降 >

第22节

为何你总向爱情投降-第22节

小说: 为何你总向爱情投降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中年女人要我先给她看一些简历,看完后又问了我许多问题;然后点了点头,说,恩,不错。你一定可以把这份工作做好的,但是,我现在要告诉你的是,你现在刚来杂志社,我们会给你一个实习期,在实习期内是没有工资的。我们做的是国际性的经济刊物,是面向全世界发行的,本来是做英文版,可是现在我们转成了做中国这个范围内的发行。还有就是,以后你正式录用以后,你的工资和你的发稿量都是成正比的;底薪都不会很高。    
    我问她做记者采访的对象一般是什么,她回答道,我们做的是企业界的专访,当然采访的范围很广,这个不一定的。    
    我听了她这了这么一大堆话;惟一让我感到最意外的是待遇问题;居然会没底薪;没底薪那我拿什么来生活?我每天坐地铁再转公车都要花上十几块钱啊,再加上吃饭,那还不白干!?    
    我勉强地对着那个叫刘老师的女人笑了笑,说;刘老师;我认为这份工作可能对于我而言有些难度,因为我要考虑的不仅是工作问题,还要考虑我自身比如生活方面的情况。    
    刘老师点了点头,说;那当然,你刚来北京不久吧?我说我刚来两天。她颇为意外,她说怪不得你只穿了一件衬衣呢!小姑娘,明天要多穿些衣服,;北京风大。    
    


第十章  一只眼睛看北京第53节:女人都无情?

    我心里突然感觉到一种温暖;没想到这个女人还会关心人,像我这种刚来北京的外地人。一刹那,我就改变了对她的看法,我觉得有人情味的人是最可爱的。    
    可是;我还是注定跟这个有人情味的人不能共事。    
    我带着一种复杂的心情离开了杂志社。    
    我不会在这个杂志社上班的,因为,我不仅要走路,我还要吃饭。    
    街上的风依然狂妄的吹着;吹得我难以呼吸;我的头发还是四处乱飞;脸上头发上衣服上还是有灰尘光临;我恨不得马上钻进一个没有风的房子里呆着,永远都不出来了。    
    街边的树上是那些白色和红色的塑料袋子,不用怀疑,是让风吹在上面去的。街边的商店都关门闭缝的;要不就用橡胶做的门帘给隔起来,这让我想起乌鲁木齐的冬天,新疆人用橡胶皮和布匹用来隔绝冷空气的阻隔。现在,风沙也可以跟零下二三十度的严寒相提并论了。    
    我钻进了一个网吧避难,因为只有在网吧,风吹不到我。    
    我开了QQ,看到黄昏一个朋友,禽兽的朋友问我,你想他吗?我说不想。然后他的朋友说,女人就是无情啊。听了他这话后,我心里很平静,我在QQ上查了一下黄昏的网名,他改成了死亡的身体。    
    我心里突然空空的。黄昏就这样跟我彻底划上句号了吗?从此以后,我们就再也见不着面了吗?从此以后,我们就已经成为了陌路人了吗?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恨他,恨得要死。    
    晚上吃饭的时侯; 米拉问我找工作的情况;我愤愤的说;我所有找工作的热情全部让北京的破风给吹得无影无踪了。    
    米拉不语。    
    晚上我躺上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我想起黄昏的朋友说的一句话,女人都无情。我无情吗?一点也不,是他先对不起我的,我要做的,是感情世界里的惟一。    
    可是黄昏却不能让我做惟一。    
    


第十一章  他告诉我,他爱我第54节:无心插柳柳成荫

    我敢说那天晚上是我活了这二十一年来第一次听到一个男人对我说那么多个“我爱你”,我记得我很痛,我痛得叫了起来,我还记得我流了很多血。我还记得我哭了,记得我用指甲在他背上抓出了一道血印。    
    早上起床的时侯,米拉说,今天十九度,风力四级。    
    她今天要去一个杂志社应聘,我说干脆我陪你去吧,反正我一个人呆在家也挺无聊的,她点了点头。    
    我和米拉在冷风中赶到了应聘的杂志社。    
    应聘的过程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份笔试题。人事部的经理看了看,然后对妖精说:“这样吧,我看看你打字如何。” 米拉很无奈的坐在了电脑前,因为她打字的速度实在是不怎么样。米拉跟我使了个眼色。我上前对那个经理说,经理,我对你们这份工作很感兴趣,你能不能让我试试?经理看了看我,点了点头。    
    拿到试卷,我就开始奋笔疾书,我想,平日里那些狗屁文字今日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啊。    
    十分钟后我把试卷交给了人事部经理。他接过试卷看了看,当然,他没忘记再看看我打字的速度怎样。不过这点我绝对有信心,这几年在电脑里敲了那么多字也不是白敲的。结果,经理将我叫进了办公室。    
    “你是陪你朋友来应聘的?”    
    “恩。”    
    “那如果说我们录用你,而你朋友却没有被录用,你怎么看这事。”    
    “我和我朋友感情很好,首先我们之间应该不存在面子问题,其次,我认为现在竞争是残酷的,你们不录用我,也会录用别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你们录用我跟录用别人是一样的,如果让她选择的话,我认为她会选择我被录用而不是别人被录用,因为我们现在都在找工作。”    
    “恩!”经理点了点头,接着说:“如果我们录用你了,但这个机会却是你朋友给你的,你会补偿你朋友吗?”    
    “呵呵,那当然,我今天晚上回去给她做顿饭补偿她!”    
    人事部的经理听了我的话后笑了笑,然后他轻描淡写的说了句“你被录用了!”我脑袋“翁”地一声响了,我居然被录用了?!我有点不敢相信,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我和经理一起出了办公室门,经理走到米拉的跟前说道:“林小姐,我们很遗憾,你和你的朋友都很优秀,但我们只能录用你们其中的一个,可能雷雨在某些方面比你擅长,所以我们决定录用她。”    
    “恩,我理解,经理!”    
    “你不会因为我们录用她而没有录用你而不高兴吧?”    
    “当然不会啊,她能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我比她还高兴!”    
    “果然是好朋友,呵呵,那你们今天晚上谁请客吃饭啊!”    
    “当然是我啊,呵呵!”我一口接过去,米拉笑了,我也笑了,经理也跟着傻乎乎地笑了。    
    “行,你明天早上八点半来上班吧,小雷,要准时哦!”    
    “恩,我一定会准时来的,经理,没什么事我们先走了!”    
    “行,路上小心!再见!”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呈兴奋状态。我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了工作,而且还是我朝思暮想的工作。我看了看身边的米拉,觉得对她有些不公平。    
    “嗳,你会不会不高兴?”    
    “傻,我为什么不高兴,他们没录用我,他们还会继续去招聘,反正你也要找工作,你被录用了,当然比他们录用别人强啊!”    
    “那就好,我以为你生气了!”    
    “其实你找到工作我真的很高兴,至少,你找到一份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后,你就不会成天老想着到处跑了。”    
    “可能吧,我先干着,我会尽我所能把工作做好!”    
    “我相信你的能力,好好干,我觉得你应该会在那里学到很多东西,那里氛围很好。”    
    “我坚持我个性,哈哈,打死不改!”    
    “你这人怎么永远长不大,我发现你越来越像我的妹妹了!”    
    “去,谁是你妹妹,少在我面前装。”    
    “懒得理你!”    
    我和米拉就是这样子,说话的时侯都不会给对方好脸色看,尽管有些言辞挺尖锐的,但是我们都对对方说的话无所谓,好像习惯了这种调调。    
    


第十一章  他告诉我,他爱我第55节:收到吴青发的信息

    我每天都在杂志社里没日没夜的处理着如山的搞子,很多时侯,我要加班到凌晨两点,编辑的工作很苦也很累,但我却乐在其中,杂志社的一群同事差不多都是刚刚从大学毕业不久的女孩子,有一个还是中国一级校园作家,我很高兴自己能在这样的一个氛围中工作,这不仅仅让我学到许多东西,更重要的是,我现在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那天下午下班的时侯,我去网吧上网,自从上班以后,我已经很久没有上过网了。    
    刚打开QQ,就收到吴青发的信息。    
    雷雨,我在成都。    
    啊?我在北京!    
    我给你打电话,一直打不通。    
    我的电话早换号了,你什么时侯回来的啊?    
    回来一个星期了,你在北京干什么?    
    我现在上班,在一个杂志社做编辑。    
    恩,不错,你就是厉害,我下旬来北京,到时侯我们聚聚。    
    行,我给你我们公司的电话号码,你记下来,有空打给我。010-8151××××。    
    恩,我记下了。    
    半个小时后,吴青从成都打电话过来了。    
    “你怎么回来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啊!”    
    “来不及了啊,别生气,我本来想在成都找你的,可我真没想到你会在北京!”    
    “我来差不多半个月了。”    
    “我一个星期以前还在北京,我是从北京转机到成都的。”    
    “原来如此,你回来还走吗?”    
    “当然要走啊,公司那边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啊,但是我在成都办完事情以后会来北京。”    
    “好,呵呵,我终于可以见到你了。”    
    “是啊,我也可以看到你了,对了,你在北京还习惯吧?”    
    “不行,这里的空气干干的,但我最不习惯的还是吃的东西。”    
    “恩,等我来北京,我请你去吃火锅!”    
    “好!一言为定哦。”    
    “行!”    
    吴青是我在华让山认识的,想起跟他的相识,还带有几分喜剧色彩。    
    当我大汗淋漓地爬上毛女洞时,我拿出相机拍了几张山上的风景,那时侯山上的人很少,我想如果有人经过的话,我就让他帮我拍一张相片留影。过了几分钟后,吴青和他一个朋友上来了,我像看到救星一样跑到他面前,把相机递给他:“帮我照张相片,谢谢。”说着,不由分说地把相机塞给他,在一个大石头面前摆了一个POSE,他笑了笑,正准备留下这个镜头的时侯,我看到相机亮了小红灯!    
    真丢脸,胶卷完了。    
    我走过去,不好意思地冲他笑了笑,“不好意思,我的胶卷没了,谢谢你啊!”他耸了耸肩,说:“姑娘,可惜了刚才那个POSE啊,呵呵,我这有卷胶卷,给你用吧!”说着,他就从包里掏出一卷胶卷递给我。    
    我接过胶卷说了声“谢谢”,就把它装进了相机,又把相机递给他:“这下行了,再给我来一张吧!”    
    这回,我没在那个大石头前面了,我在一个石梯边上靠着,他“喀嚓”一声给我拍下了这张相片。    
    他把相机递给我,问道:“你上山么?”    
    “对啊。”    
    “怎么一个人啊?下雨天很危险的。”    
    “没事,我就喜欢一个人。”    
    “那你不介意我们跟你一起吧?大家有个伴也热闹些。”    
    听到他这句话,我开始为难起来。我喜欢一个人爬山,但是他的态度那么诚恳,我实在不好意思拒绝他,就勉强地笑了笑,点点头。    
    就这样,我就跟吴青认识了。    
    让我意外的是,吴青是个韩文导游,老家是云南玉溪的,现在他在韩国一家旅游公司做导游。只不过,让我更意外的是,他还是一个业余的画家。    
    那次在华山的结伴同行,他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的健谈和礼貌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自认为我的嘴巴就特厉害了,可是他比我还厉害,我一般厉害是跟别人较劲,可他的厉害却是他有着丰富的阅历和不俗的谈吐。    
    我留了电话给他,还把QQ和E…MAIL留给了他。他也留了一个他在韩国的地址给我,说有空可以写信给他。    
    后来,我们经常在网上聊天,他也经常给我打电话到寝室,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最离谱的是他说他喜欢我,他想跟我在一起。我说你在国外生活了十几年怎么把中国人含蓄的优良品质给抛到了九霄云外了,再说,我们就见过一次面,并未深交,你怎么知道我适不适合你,我们是两个层次的人,本小姐还高攀不起你呢。    
    可是我的话他当耳边风,他坚决说,他相信他的感觉,而且他是一个比我还血性的人,别看他已经二十七岁了,还像个孩子一样任性,只要认准了的事情,一定要坚持做下去,我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