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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安徒生童话故事集-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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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谁在我身上都看不出来!我几乎要跟一个燕子结婚,不过却落到屋顶上的水笕里去了,在那儿我整整呆了五个年头,弄得全身透湿!请你相信我,对于一个年轻姑娘说来,这段时间是太长了。”    
    不过陀螺什么也不说。他回想起他的“旧恋”。他越听越明白:这就是她。    
    这时一个小丫头来了。她要倒掉这箱垃圾。    
    “哎唷!金陀螺原来就在这儿啦!”她说。    
    于是金陀螺又被拿进屋子里来了,引起人的注意和尊敬。可是那个球儿呢,一点下文也没有。陀螺再也不说他的“旧恋”了,因为,当爱人在屋顶上的水笕里呆了五年、弄得全身透湿的时候,“爱情”也就无形地消逝了。是的,当人们在垃圾箱里遇到她的时候,谁也认不得她了。


第六部分凤凰

    在天国花园里,在知识树底下,有一丛玫瑰花。在这儿,那第一朵开出的玫瑰花生出一只鸟来。它飞起来像一道闪光。它的色彩华丽,它的歌声美妙。    
    不过当夏娃据古代希伯莱人的传说,亚当和夏娃是人类的第一对夫妇。上帝让他们无忧无虑地住在天国的乐园里,只是不准他们吃知识树上的果子。有一天亚当受夏娃的怂恿,吃了这树上的果子,于是他们便被驱逐出了天国。摘下那颗知识的果子的时候,当她和亚当被驱出了天国花园的时候,有一颗火星从复仇天使的火剑上落到这鸟儿的巢里去,把它烧起来。鸟儿就在火焰中被焚死了。不过从巢里的那个火红的蛋中飞出一只新的鸟儿——世界上惟一的凤凰。    
    神话上面说,这只凤凰住在阿拉伯;它每过一百年就把自己在巢里烧死一次。不过每次总有一个新的凤凰——世界上惟一的凤凰——从那个红蛋里飞出来。    
    这鸟儿在我们的周围飞翔,快速得像闪电;它的颜色非常美丽,歌声非常悦耳。当母亲坐在她孩子的摇篮旁的时候,它就站在枕头上,拍着翅膀,在孩子的头上形成一个光圈。它飞过这朴素的房间。这里面有太阳光;那张简陋的桌上发出紫罗兰花的香气。    
    但是凤凰不仅仅是一只阿拉伯的鸟儿。它在北极光的微曦中飞过拉普兰的冰冻的原野;它在短暂的格陵兰的夏天里,在黄花中间走过。在法龙法龙(Fahlun)是瑞典中部的一个城市,从前是铜矿的中心。的铜山下,在英国的煤矿里,它作为一个全身布满了灰尘的蛾子,在虔诚的矿工膝上摊开的那本《圣诗》上面飞。它在一片荷叶上,顺着恒河的圣水向下流。印度姑娘的眼睛一看到它就闪出亮光。    
    这只凤凰!你不认识它吗?这只天国的鸟儿,这只歌中的神圣的天鹅!它作为一个多嘴的乌鸦,坐在德斯比斯德斯比斯(Thespis)是纪元前第六世纪的一个希腊诗人。他是希腊悲剧的创始人。的车上,拍着粘满了渣滓的黑翅膀。它用天鹅的红嘴在冰岛的竖琴上弹出声音;作为奥丁奥丁(Odin)是北欧神话中的上帝。他的事迹常常是诗人们写作的主题。的乌鸦坐在莎士比亚的肩上,同时在他的耳边低声地说:“不朽!”它在诗歌比赛的时候,飞过瓦特堡瓦特堡(Wartburg)是德国Eisenach地方的一个古老的宫殿,同时也是许多吟游诗人集会的地方。一二○七年这儿举行了一个吟游诗人竞赛会(Sangerkrieg)。名作曲家瓦格纳(Wagner)曾把这次赛会写进他不朽的歌剧Tannhauser里去。的骑士宫殿。    
    这只凤凰!你不认识它吗?它对你唱着《马赛曲》;你吻着从它翅膀上落下的羽毛。它从天国的光辉中飞下来;也许你就在这时把头掉开,去看那翅上带着银纸的、坐着的麻雀吧。    
    天国的鸟儿!它每一个世纪重生一次——从火焰中出生,在火焰中死中!你的镶着金像框的画像悬在有钱人的大厅里,但是你自己常常是孤独地、茫然地飞来飞去。你是一个神话——“阿拉伯的凤凰”。    
    在天国花园里,你在那知识树下,在那第一朵玫瑰花里出生的时候,上帝吻了你,给了你一个正确的名字——“诗”。


第六部分世上最美丽的一朵玫瑰花

    从前有一位权力很大的皇后。她的花园里种植着每季最美丽的、从世界各国移来的花。但是她特别喜爱玫瑰花,因此她有各种各色的玫瑰花:从那长着能发出苹果香味的绿叶的野玫瑰,一直到最可爱的、普洛望斯普洛望斯(Provence)是法国东南部的一个地区。这儿的天气温和,各种各色的花草很多。的玫瑰,样样都有。它们爬上宫殿的墙壁,攀着圆柱和窗架,伸进走廊,一直长到所有大殿的天花板上去。这些玫瑰有不同的香味、形状和色彩。    
    但是这些大殿里充满了忧虑和悲哀。皇后睡在病床上起不来;御医宣称她的生命没有希望。    
    “只有一件东西可以救她,”御医之中一位最聪明的人说,“送给她一朵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花——一朵表示最高尚、最纯洁的爱情的玫瑰花。这朵花要在她的眼睛没有闭上以前就送到她面前来,那么她就不会死掉。”    
    各地的年轻人和老年人送来许多玫瑰花——所有的花园里开着的最美丽的玫瑰花。然而这却不是那种能治病的玫瑰花。那应该是在爱情的花园里摘下来的一朵花;但是哪朵玫瑰真正表示出最高尚、最纯洁的爱情呢?    
    诗人们歌唱着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花;每个诗人都有自己的一朵。消息传遍全国,传到每一颗充满了爱情的心里,传给每一种年龄和从事每种职业的人。    
    “至今还没有人能说出这朵花,”那个聪明人说,“谁也指不出盛开着这朵花的那块地方。这不是罗密欧和朱丽叶棺材上的玫瑰花,也不是瓦尔堡瓦尔堡(Valborg)是八世纪在德国传道的一个修女,在传说中被神化成为“圣者”。她在传说中是保护人民反对魔术侵害的神仙。坟上的玫瑰花,虽然这些玫瑰在诗歌和传说中永远是芬芳的。这也不是从文克里得文克里得(Arnold Von Winkelried)是瑞士的一个爱国志士,一三八六年瑞士在山巴赫(Sempach)战胜奥国时,据说他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他把好几个敌人的长矛抱在一起,使它们刺进自己的胸口里而失去作用。这样他就造成一个缺口,使瑞士军队可以在他身上踩过去,攻进敌人的阵地。    
    的血迹斑斑的长矛上开出的那些玫瑰花——从一个为祖国而死去的英雄的心里所流出的血中开出的玫瑰花,虽然什么样的死也没有这种死可爱,什么样的花也没有他所流出的血那样红。这也不是人们在静寂的房间里,花了无数不眠之夜和宝贵的生命所培养出的那朵奇异之花——科学的奇花。”    
    “我知道这朵花开在什么地方,”一个幸福的母亲说。她带着她的娇嫩的孩子走到这位皇后的床边来:“我知道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花!那朵表示最高尚和最纯洁的爱情的玫瑰,是从我甜蜜的孩子的鲜艳的脸上开出来的。这时他睡足了觉,睁开他的眼睛,对我发出充满了爱情的微笑!”    
    “这朵玫瑰是够美的,不过还有一朵比这更美。”聪明人说。    
    “是的,比这更要美得多,”另一个女人说,“我曾经看到过一朵,再没有任何一朵开得比这更高尚、更神圣的花,不过它像庚申玫瑰的花瓣,白得没有血色。我看到它在皇后的脸上开出来。她取下了她的皇冠,她在悲哀的长夜里抱着她的病孩子哭泣,吻他,祈求上帝保佑他——像一个母亲在苦痛的时候那样祈求。”    
    “悲哀中的白玫瑰是神圣的,具有神奇的力量;但是它不是我们所寻找的那朵玫瑰花。”    
    “不是的,我只是在上帝的祭坛上看到世界上最美的那朵玫瑰花,”虔诚的老主教说,“我看到它像一个安琪儿的面孔似的射出光彩。年轻的姑娘走到圣餐的桌子面前,重复她们在受洗时所作出的诺言,于是玫瑰花开了——她们的鲜嫩的脸上开出淡白色的玫瑰花。一个年轻的女子站在那儿。她的灵魂充满了纯洁的爱,她抬头望着上帝——这是一个最纯洁和最高尚的爱的表情。”    
    “愿上帝祝福她!”聪明人说,“不过你们谁也没有对我说出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花。”    
    这时有一个孩子——皇后的小儿子——走进房间里来了。他的眼睛里和他的脸上全是泪珠。他捧着一本打开的厚书。这书是用天鹅绒装订的,上面还有银质的大扣子。    
    “妈妈!”小家伙说,“啊,请听我念吧!”    
    于是这孩子在床边坐下来,念着书中关于他的事情——他,为了拯救人类,包括那些还没有出生的人,在十字架上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没有什么爱能够比这更伟大!”    
    皇后的脸上露出一片玫瑰色的光彩,她的眼睛变得又大又明亮,因为她在这书页上看到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花——从十字架上的基督的血里开出的一朵玫瑰花。    
    “我看到它了!”她说,“看到了这朵玫瑰花——这朵地上最美丽的玫瑰花——的人,永远不会死亡!”


第六部分笨汉汉斯(1)

    乡下有一幢古老的房子,里面住着一位年老的乡绅。他有两个儿子。这两个人是那么聪明,他们只需用一半聪明就够了,还剩下一半是多余的。他们想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而也敢于这样做,因为她宣布过,说她要找一个她认为最能表现自己的人做丈夫。    
    这两个人做了整整一星期的准备——这是他们所能花的最长的时间。但是这也够了,因为他们有许多学问,而这些学问都是有用的。一位已经把整个拉丁文字典和这个城市出的三年的报纸,从头到尾和从尾到头,都背得烂熟。另一位精通公司法和每个市府议员所应知道的东西,因此他就以为自己能够谈论国家大事;此外他还会在裤子的吊带上绣花;因为他是一个文雅和手指灵巧的人。    
    “我要得到这位公主!”他们两人齐声说。    
    于是他们的父亲就给他们两人每人一匹漂亮的马。那个能背诵整部字典和三年报纸的兄弟得到一匹漆黑的马;那个懂得国家大事和会绣花的兄弟得到一匹乳白色的马。然后他们就在自己的嘴角上抹了一些鱼肝油,以便能够说话圆滑。所有的仆人们都站在院子里,观看他们上马。这时忽然第三位少爷来了,因为他们兄弟有三个人,虽然谁也不把他当做一个兄弟——因为他不像其他两个那样有学问。一般人都把他叫做“笨汉汉斯”。    
    “你们穿得这么漂亮,要到什么地方去呀?”他问。    
    “到宫里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去!你没有听到全国各地的鼓声么?”    
    于是他们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地都告诉了他。    
    “我的天!我也应该去!”笨汉汉斯说。他的两个兄弟对他大笑了一通以后,便骑着马儿走了。    
    “爸爸,我也得有一匹马。”笨汉汉斯大声说。“我现在非常想结婚!如果她要我,她就可以得到我。她不要我,我还是要她的!”    
    “这完全是胡说八道!”父亲说。“我什么马也不给你。你连话都不会讲!嗨,你的两个兄弟才算得是聪明人呢!”    
    “如果我不配有一匹马,”笨汉汉斯说,“那么就给我一只公山羊吧,它本来就是我的,它驮得起我!”    
    因此他就骑上了公山羊。他把两腿一夹,就在公路上跑起来了。    
    “嗨,嗬!骑得真够劲!我来了!”笨汉汉斯说,同时唱起歌来,他的声音引起一片回音。    
    但是他的两个哥哥在他前面却骑得非常斯文,他们一句话也不说,他们正在考虑如何讲出那些美丽的词句,因为这些东西都非在事先想好不可。    
    “喂!”笨汉汉斯喊着。“我来了!瞧瞧我在路上拾到的东西吧!”于是他就把他拾到的一只死乌鸦拿给他们看。    
    “你这个笨虫!”他们说,“你把它带着做什么?”    
    “我要把它送给公主!”    
    “好吧,你这样做吧!”他们说,大笑一通,骑着马走了。    
    “喂,我来了!瞧瞧我现在找到了什么东西!这并不是你可以每天在公路上找得到的呀!”    
    这两兄弟掉转头来,看他现在又找到了什么东西。    
    “笨汉!”他们说,“这不过是一只旧木鞋,而且上面一部分已经没有了!难道你把这也拿去送给公主不成?”    
    “当然要送给她的!”笨汉汉斯说。于是两位兄弟又大笑了一通,继续骑马前进。他们走了很远。    
    “喂,我来了!”笨汉汉斯喊着。“嗨,事情越来越好了!好哇!真是好哇!”    
    “你又找到了什么东西?”两兄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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