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0-樱花七日-第7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PS:这是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
最后一封,我希望是。
简乐
二00三年六月二十日
刚写完信,就听见门外有钥匙响动,而后,门被打开,卓可欣高呼一声“我回来了”出现在我面前,浑身上下,都透着兴奋。
“这么晚才回来?”我看了她一眼,低下头去为第一百封信写上编号。
“玩得高兴,就多玩了一会儿。”卓可欣凑上前来,看见我的信,“这么快就满一百封了?”
“这是第一百封,也是最后一封。”
“不打算再发疯了?”她一直认为,我这样写信是发疯。
我不理她,将信装进铁盒里,然后走至床边,弯下身子,将铁盒放下去。
“看来真是不打算写了,居然已经深藏在床底了。”卓可欣抱臂斜靠在墙上,说着说着,忽然噗哧一笑,“你不觉得把东西装进放饼干的铁盒里藏在床下面,是上了年纪的老奶奶才做的事。”
我瞪了她一眼,自顾着躺上床,翻过身去睡觉。
“怎么了,不要不理我嘛。”她走过床的另一侧,像小孩撒娇似的摇动我的手臂。
“究竟谁不理谁?打电话给你,你也不接。”我被她摇晃得受不了,只有睁开眼。
第一章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第一百封信(3)
“我怎么会不接你的电话?”
“你自己看手机。”
卓可欣为了证明自己无辜,迅速从包包里拿出手机,翻看一番后吐了吐舌头。
“对不起,我把手机响铃调成了震动,所以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于是告诉她,我与林文夕一起去海滩的事。
“原本一切还好,谁知回来的时候,我竟在他的车上睡着了。”
“能在一个男人的车上安然入睡,应该是他能给你安全感吧。”卓可欣咧嘴一笑,“至少你深信他的为人,认为他绝对不会性侵犯你。”
“如果让你前一天晚上通宵写稿,我估计把你扔进垃圾堆里,你也能梦周公。”我没好气地说。
“你会不会是为了林文夕,才决定将第一百封信作为绝唱?”
“怎么会?”
“怎么不会,林文夕也是很有魅力的男人,你不知道在我们那层楼里,有多少女孩子为他着迷。”
“每个人的欣赏角度不同,不可能所有女孩子都爱上同一个男人。”不可否认,林文夕的确有他的魅力,在他告诉我Justitia的那一瞬间,我几乎也为他着迷。
“难道你们去海边,只是吃东西?”
“还能干什么?”
“海边是浪漫的,却被两个无趣的人糟蹋。”她像是为那片海滩打抱不平。
“下个周,你们事务所是不是有一场重要的官司要打?”
“对,你怎么知道。”
“林文夕告诉我的。”
“那个官司的确麻烦,不过,只要有林文夕,什么都不成问题。”
“如此信任他?”
“不只是我,我们事务所的所有同事都非常信任他,再棘手的官司,只要他出马,立刻能摆平。”一提到林文夕在工作方面的业绩,卓可欣满脸都是骄傲,说到“摆平”二字,不仅手一挥,配合好动作,连音调也高了八度。
她的骄傲,是因为有这样一位同事,有这样一位上司吧!
可以料到,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都如她这般,将林文夕当成神,认为他们自己无法解决的疑难杂症,只要林文夕一出手,立刻迎刃而解。
却不知,神在云端,却是寂寞的。
他只有等到周末,一个人去海滩,舒解压力。
“在想什么?”卓可欣摇了摇我的身子。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们的信任对林文夕或许是一种压力。”
“会吗?”她略作思索,而后装作不解的样子问我,“咦?你怎么突然如此关心他?”
“你又想到哪里去了,朋友之间也可以互相关心。”
“什么时候你们成了朋友?之前你不是很讨厌他?”
“当律师的,一定要这样咄咄逼人,将人问得哑口无言才罢休?”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唯有使出杀手锏。以往每每使出这一招,卓可欣就会向我道歉。
“看来林文夕对你不是这样。”死丫头这次并不乖乖就范。
细细想来,私底下的林文夕,的确不会在与人争辩时,使出律师的看家本领,把人逼向死角。
第一章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第一百封信(4)
也许这应了一句俗话,满罐水不荡,半罐水连荡直荡。
卓可欣就是半罐子。
我闭上眼睛,装作很生气,不去理她。
“小气鬼,又生气啦。”卓可欣小声咕哝道,过了半晌,见我还不理她,于是扑到我身上,抱着我道,“起来,陪我说话嘛,我把林文夕往你身上推,还不是想让你早点忘了藏在信件里的男人。”
“我也是为你好,那个男人对你来说,是镜花水月,可林文夕不是。”
原来,就连卓可欣也知道,樱花男人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缥缈的影子,可见,我决定用第一百封信作为思念的终结,是多么的明智。
“你对林文夕,可以由讨厌变为关心,如若还有机会相处下去,说不定会发展为更深层次的关系。”卓可欣见我没反应,接着道。
“忘记一个人,并不一定要用爱上另一个人作为代价。”我终于睁开眼。
“可那却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当年你还不是因为爱上那个男人而迅速忘掉初恋男友?”卓可欣脱掉鞋子,睡在我身边,“今夜我跟你睡吧。”
“难道不洗澡。”
“一会儿再去,先跟你聊聊。”她面朝天花板,双手枕头,“你说,你与林文夕究竟有没有可能。”
“恋爱好像是两个人的事吧,我说有没有可能,都是空谈。”好比我对樱花男人,我用一年的时间去思念他,去记住与他相处的点点滴滴,可是,那叫恋爱吗?
“我搭过林文夕的顺风车许多次,他从未邀请我与他一起去海边,而且据我所知,我们事务所的所有女性,都没有得到过垂青。由此可知,他对你并不是没有好感。”
“随缘吧。”我轻叹一声道。
闭上眼睛,我却看见穿白衬衣的樱花男人与着黑西服戴金边眼镜的林文夕同时向我走来,接着,那个白色的身影转身离去,而林文夕却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简乐。”在我快要睡着之时,我听见卓可欣叫我的名字。
“什么事。”
“你真的只用了七天的时间,就爱上那个男人?”
“当时不能确定,事过境迁才知道,原来我早就爱上他。用一句词来说,应该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时只道是寻常?”卓可欣显然听不明白文绉绉的句子。
“这是纳兰容若悼亡词里的一句,他追忆与亡妻相处的件件小事,最后才明白,当时以为的寻常小事,原来是这般刻骨铭心。”
当时只道是寻常,我完全可以借用这句话来感叹。
因为,我也是在与樱花男人分别以后,才发现,彼时彼刻,我应该可以多了解他一些。
若非当时以为那只是一个寻常的相逢,我又怎会不告而别?
固然是唐心的电话促使我着急离开海岛,但换作今天的我,一定会在那片海滩上等到他,亲口与他道别后再回学校。
就算那个电话的内容是真的,我的毕业证真有问题,我相信,迟一点回去,也是能够解决的。
一切的一切,只因当时的我并不明白,失去他的行踪,对我的影响,会如此深重。
现在的心情,有怀念,有惆怅,更多的却是追悔。
原本,我能够不与他失去联系。
原本,我不必在此时感叹,当时只道是寻常。
迷糊间,听见卓可欣在我耳边感叹,“当时只道是寻常,那我们都要在当时就珍惜,而不是事后去感叹。爱情啊爱情,真是可爱又恼人的玩意。”
第二章 那么近又那么遥远的距离主编审核(1)
“我看了你的《樱花七日》。”这天上午,唐心到我们公司所在的大厦办事时,对我说。
“你觉得怎么样?能不能刊用?”
“我很喜欢,但是能否刊用,还要等主编审核,过几天才知道结果。”
“可能性大吗?”我满怀期待地问。
“如果是以前的主编,应该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但最近我们换了新主编,新人新作风,他的口味我并不清楚。”她据实回答。
“上帝保佑。”我双手合拢,闭上双眼,作虔诚状。
我是典型的临时抱拂脚,平日,我是不信上帝的。
这世间,应该没有上帝吧,如果有,那也应该是铁石心肠的上帝,否则,怎忍心看着天下间为爱而苦的悲情男女,却无动于衷?
唐心还有事要办,匆匆与我道别,在走进电梯前,她问我,“这篇小说,如果让你接着写下去,男主角与女主角最后能相逢吗?”
“也许能,也许不能,缘份的事,谁都说不清楚。”
能否相逢,也许真要问不知是否存在于世的上帝吧。
“你看你的故事编得多好,虽然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提醒自己,这篇小说纯属虚构,但还是禁不住陷进去,以为真有那么一对男女生活在我的周遭。”
我微微一笑,不作回应。
我能回答什么?难道告诉她,故事不是编出来的,里面的女主角,正站在你对面,方才,还怀着复杂的心情,给了你一个微笑?
唐心以为我的沉默,是因为仍旧担心稿子能不能发,在电梯门关上的一瞬间,她给了我一个临别前的安慰,“不要太紧张,就算不行被退稿,还能再写再投,我相信你的能力。”
唐心不懂,我紧张的并不是稿子能否发表,而是这篇稿子能否发表。
曾经的我,投稿无数次,也被退稿无数次,没有一次,像今天这般紧张,这般在乎。
我多么期望这篇写有我与樱花男人故事的小说可以发表!
茫茫人海中,我想与他再一次巧遇,却害怕我们的缘份不够,但这篇小说若能发表在发行量极大的《WOMEN》杂志上,情况就会不同。
也许某天,他会在无意间翻到。
只要他能看见,就一定知道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是谁,只要他想见我,向杂志社打听我的联系方式,绝对不是难事。
来到窗前,目送唐心在楼下乘计程车远去,我抬头望向蔚蓝的天。
这同一片天空下的那个男人,会明白我的苦心吗?
中午,我在快餐厅吃完盒饭,顺便去书报摊看看有没有新的杂志。
因为来过太多次,公司楼下卖报刊的男孩子已经认识我了。
如果我没记错,男孩子名叫石开,是T大大三的学生。
听公司的同事说,他父母早亡,靠奶奶守着这个报摊将他养大,供他读大学。正因为如此,所以当别的男生在打电脑游戏,在校园里风花雪夜之时,他却坐在这里替奶奶看着报摊。
“你常看的几种杂志,新一期都还未到。”他记得我经常购买的是哪几种杂志。
“哦?”
“随便看看其它的杂志吧,说不定也有你想要的。”
我在报摊前呆了几分钟,翻看几本杂志的目录,却发现这些杂志里,都没有适合我投稿的栏目。
第二章 那么近又那么遥远的距离主编审核(2)
离开之时,不免有些失望。
“这是一本杂志的试刊号,送给你。”石开突然叫住我。
我转过身去,看见他从一沓周刊下取出一本装祯精美的杂志,名字叫《WE》。他将赠送的试刊号藏得那么深,应该是专门为我留的吧。
“这怎么好意思。”我接过杂志,却还是要客套一番。
“你买杂志通常不让找零,应该是我们不好意思才对。”他很有诚意地说。
看他这样,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以往不让他找零的,只是是一毛、两毛的小数字,充其量,也不过几元钱。
不过,有人向我道谢,心里还是美美的。
这句道谢的话,应该让卓可欣听见才好,看她以后还会不会说我小气、吝啬、斤斤计较,平日里,我只是节约而已。
回公司的路上,我边走边翻看赠阅的《W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