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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4110-樱花七日-第1节

小说: 4110-樱花七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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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第九十四封信(1)

    回到家里,我给Cherryblossomman写信。    
    “Cherryblossomman”翻译成中文,就是“樱花男人”的意思。这是我私下为他取的名字。    
    Cherryblossomman:    
    算起来,我们相识已有一年,我无法忘记,我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遇见你的。    
    那天的阳光,尤如今天般,这么灿然,可我的心情,却坠入了此生的最低谷。    
    也许我这样说,你会嘴角上扬,就如你惯常般微微一笑,然后在心底嘲笑我。    
    是啊,说得那么沧桑!什么叫此生?我们相识之时,我只不过是大四的一名学生,彼时彼刻,人生不过刚刚开始。    
    可那个时候,我显然不以为是。    
    当我们处于一段岁月里时,我们总会以为,此生,也不过如此了。我不是先知,无法以眺望的高度与人生淡然相对。    
    是以,彼时彼刻,我无法笑看风云。    
    你知道吗?失去初恋情人,对一个还未涉足社会的女生,是多么沉重的打击,那个承诺要一生一世照顾我的男生,在毕业前夕却突然告诉我,他不能与我再在一起,他要回他的故乡。    
    听到这里,也许你会说:那你就跟他去,随他天涯海角。    
    对,当时我就是这样说的。    
    但他却回答,你不属于那个地方,冒然与我前去,今后,你定然会后悔。    
    这么说,看似为我着想,实则是自私回绝。    
    他若深爱我,又岂会因一个虚无缥缈的未来而斩断现时的情缘,我既然深爱他,又何惧与他共苦?    
    他爱我,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深。    
    所以,他以他心度我心,料想我对他的爱,也如此浅薄。    
    想到这一层,我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我甚至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带着四年来替人家教所赚的积蓄,逃离到那个我们相识的海岛。    
    我并不知道会在那里遇见你,当我做出那个决定时,我只想一个人,安静地呆着,呆到荷包里只剩下回程路费时,再返校。    
    可是,我竟遇见你。    
    你或许并不知道,我原来是去年的今天与你相识的。    
    那天,我一个人坐在近海处的礁石上,将情书一封封摊开,折成小纸船放进海里。    
    原以为纸船会随着海浪飘到很远处,甚至在另一个我所不知的海边靠岸,可却没想到,一个浪头打过来,纸船便浸湿,翻落于海水中。    
    我再折,再放,纸船依旧沉没。    
    末了,我的身侧只剩下最后一张写有情话的信笺。    
    我流着泪将它折好,再放入海面,可是,在我的期盼中,这只纸船的航程,仍旧如同印在船上的情话所标示的爱情一般,短暂迅忽。    
    我是真的该放弃了,也许,原本就不该执着。    
    在我收拾好物什,从礁石上走下来时,发现不知何时,远处多了一名着白衣白裤的男人,他站在画架前,正注视着眼前海天一色的美景,然后在画架前比划着。因为相隔遥远,我看不清楚他的面容,只远远望见他那略长的黑发,在海风中飞扬。    
    那个男人就是你,那时的你,倾注全部的精力于你的画中,就连我从你身侧走过,你也置若未见。


第一章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第九十四封信(2)

    我,并不在你眼前的风景之中。    
    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多想象你一样,沉迷于眼前的景色,或当下在做的事情,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用想。    
    可是,那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何等艰难!    
    一时之间,我无法忘却与我相恋两年的男生。    
    如今,我要努力回想,才能记起初相识时,你的模样,因为那个时候,你也只不过是我眼前那道风景中的普通饰品而已。    
    我匆匆看着你,匆匆与你擦肩而过,我们几乎成了彼此生命中一个毫不起眼的过客。    
    你还记得那天的情形吗,你是真的没感觉到有一位陌生女子从你身侧经过吗?    
    我多么希望你记得。    
    但是,如果你已经忘却,我会替你记得。    
    虽然,那时的景象经过岁月长河的洗涤,越发模糊,但,我会竭尽全力将其记住。    
    这记得,是为你,也是为我,更是为了我们短短的相聚。    
    有时,我在想,如此深情记得的人是你,那该多好,你一定会用你的丹青妙笔,将其画成一幅美绝美央的图画。可是,在这里不断回忆的却是我,我的笔拙,只能化成文字来叙说。    
    然,千言万语,又怎敌得过一幅没有声音的画面来得动人?    
    PS:今天,我发表了我的第一篇短篇小说,虽然是在一本不出名的杂志上,但我依然高兴,所有的成功,都是从第一步走起的,不是吗?    
    我相信,你会替我高兴。    
    简乐    
    二00三年六月十四日    
    我将信纸叠好,装进一个空白信封中,在信封上原本要写收件人地址的地方,写上:九十四。    
    这是我写给他的第九十四封信。    
    我正要将信封放进铁盒子里装好,卓可欣推门进来。    
    “又在给那个男人写信?”她用脚勾住书桌前的矮凳,慢慢拖至面前,然后坐上去,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    
    “已经写完了。”    
    我将盒盖盖好,放回抽屉。    
    “如果我是那个男人,知道你这样怀念我,一定会感动至深,以身相许。”    
    “他永远不会看见。”我说。    
    从写第一封信开始,我就没有打算将信件寄出去,更何况,天涯海角,我能将信寄向何处,斯人又在何方?    
    “所以我说你无聊嘛,写了信,又不打算寄出去。”卓可欣脱掉拖鞋,将脚搁在我的大腿上,伸了一个懒腰,“有这个精力,还不如写稿拿去发表,赚取银子,然后请我大吃一顿。”    
    “像你这种情商为零,只知道满足一张嘴的人,永远不会懂!”我白了她一眼。    
    “我是不懂,所以才能开开心心,无忧无虑。”她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之后,眼里开始泛泪,“不跟你说了,我得回去继续睡觉,瞌睡虫还未完全从我的躯体里离开。”    
    “去吧,懒虫,记得关门!”    
    卓可欣拖着沉沉的步子,返回对面房里,将门重重关上。她是听了我的嘱咐,记得关门,不过关的却是她的房门。    
    翌日是周末,我履行之前的承诺请卓可欣吃大餐。    
    “可别挑贵的吃,我只有八十元的稿酬,而且还没拿到手。”我提醒她。


第一章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第九十四封信(3)

    “知道,知道。”    
    “不过就算我请你吃山珍海味,你也没有福气消受。”看见她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我突然想气她一下。    
    前段时间,我患上重感冒,卓可欣陪我去医院看病,排号候诊时,她用走廊上停放的医用秤量体重,这一举措的直接后果是,她又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瘦身。    
    “大不了吃完后多运动,把多余的卡路里消耗出去。”她满不在乎地说。    
    我早该知道,她嚷着减肥,只不过是喊口号而已。    
    当享用美味时,她会说,大不了过一会儿去健身房做运动;真到了吃饱喝足,需要做运动时,她又会说,还是下一顿少吃一点罢。    
    如此反反复复,她比去年夏天刚搬进这套寓所与我合住时,胖了许多。    
    所幸,她浓眉大眼,配搭乌黑的自然卷发,胖一点,只不过更像洋娃娃罢了。    
    我与卓可欣漫无目的在寓所附近的街上游荡,不知去哪里就餐。    
    “要选一个餐厅能够刚好花掉八十元钱又不超支,简直是太难了!”她忽然说道。    
    “没有人叫你一定要吃掉我所有的稿酬,你可以只吃五元钱的盒饭。”    
    “我多么难得才等到你发表一篇文章,不好好吃一顿怎么行?况且这是有上顿没下顿的,还不知你的下一篇文章什么时候发表,也许又要等上一年。”    
    她认定我发誓要当一名爱情小说家,是痴人说梦。    
    “你别小看我。”我不服气地说。    
    “我并没有小看你,这不过是事实。”    
    我正要开口反驳,却听见有人叫着卓可欣的名字。    
    “谁在叫你。”    
    我回过头去,看见一名西服、衬衫、领带全副武装的男子走在我们身后。    
    已是初夏,在这个时节还穿着套装西服的人,除却保险公司业务员、房地产经济,IT精英,就只有律师。我几乎能断定,这名男子是卓可欣在律师楼的同事。    
    “林文夕,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刚与委托人谈完一个案子。”戴金边眼镜,穿西服的男士回答。    
    “对了,为你们介绍一下,他是我的同事林文夕,她是我的室友简乐。”    
    “简小姐,你好,久仰大名。”说完,他伸出右手,与我相握。    
    身为律师的他,可能经历过太多正式场合,所以不知私下里交往,无需这么严肃。我与他正式而又别扭地握手,然后考虑是不是也要回一句:久仰大名。    
    “你们在逛街?”他问。    
    “简乐的小说发表在杂志上,所以请我吃饭。”    
    “恭喜你!”林文夕对我说,而后看了看表,“的确到了用晚餐的时候。”    
    “你也没有用晚餐吗?要不我们一起?”我觉得礼节上,我应该叫上他。而我更认为,礼节上,他应该说还有事要办,或者说已经吃过,以此回绝。    
    毕竟,我们只是初次见面。    
    “那好。”他居然一口应承。    
    “可我们不知道去哪里。”卓可欣耸了耸肩,将手摊开。    
    “如果不介意,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林文夕说,“不过,那个地方我也没去过,只是在杂志上看过介绍,好像就在这附近。”    
    “被杂志介绍的餐厅,一定有它的特别之处。”卓可欣兴奋地说。    
    “并不只是餐厅,杂志上说,那里地方不大,但很别致,白天是中餐厅,晚七点以后是酒吧,二十四小时营业。”林文夕说。    
    关于餐吧的种种,他倒记得很清楚。


第一章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第九十四封信(4)

    “店主很有生意头脑。”    
    “对。”    
    听见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讨论得热闹,我完全没有心情搭话。被杂志介绍的餐厅,价格一定不会便宜,更何况无缘无故又多出一个人来。    
    我悄悄将手伸进包包里探了探,还好,我带了卡。就算现金不够,也可以刷卡支付。    
    一直以来,我都不会在身上带太多现金。    
    “简乐,你怎么了?”卓可欣拍了拍我的肩。    
    “没,没什么?”为了掩饰心里的不安,我侧过头去问林文夕,“那个既是餐厅又是酒吧的地方叫什么名字?”    
    “CherryBlossom。”    
    “樱花?”    
    这一刻,我想到我的CherryBlossomman,有这么凑巧的事?我们住所附近有一家餐吧,居然与我为记忆中那个男人取的名字同名。    
    我突然很好奇这家餐吧,也没有心思再去介意突然多出来的林文夕。    
    樱花吧的确没有让我们失望。    
    刚踏足进去,就感觉到一股幽幽的绿意,继而整个人都凉爽下来。仔细看去,原来就餐大厅的中央立着一棵樱花树,巨大的树冠,覆盖至餐吧的任何一个角落,绿的枝叶上,稀疏缀着点点粉红——那是樱花。    
    背景音乐是一首英文歌,一个略低,带有磁性的男声缓缓传来:    
    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    
    我突然爱上了这首歌的旋律。    
    “环境的确不错,希望菜式也不错。”卓可欣感叹,“不知这樱花树是真是假。”    
    “当然是假的,真正的樱花树,怎么可能在室内生长?不过,这棵樱花树真的可以以假乱真。”我说。    
    餐单上的价格,没有我想象中的昂贵,但也不便宜,我们要了四菜一汤。    
    “你们知道这首歌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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