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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长达半天的欢乐-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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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树 · 《即景》    
          
       我走在已经熟悉的路上,推开已经熟悉的门。凉的看见我,有些惊喜地指着我的毛领子说:“地下丝绒!”这是我能够记住的一个细节。我陪他去过一次北大,看一个DV影展。那真是一次傻逼的影展,老想给观众“启蒙”,我可没有当小学生的兴趣,看了两个片子就撤了。然后在校园里给上海的朋友小左打电话。他说:你没事吧?我们还年轻。我说已经开到了尽头。他说:那就一直开着吧,你可以蔑视那帮傻逼啊。我说:也是。    
       给小左打完电话后,我回放映厅找凉的。他说:还以为你走了呢。我说:我怎么会走呢?走也会跟你打个招呼。其实我就是在想到底走不走,后来一想,反正都来了,就陪着他看完吧。我的隐形眼镜坏了,我其实只能看清三米之内的东西。我视线模糊,也没有人拉住我的手,阳光下到处是北大年轻的学生,让我心生伤感。和凉的离开北大,我回头又看了一眼北大,发现它多出一块景物、多出一个人。那个多出的景物就是我和凉的并肩走的景物,那个多出的人就是凉的这个人。    
       我问过他为什么起名叫“凉的”,他说凉的就是“冷”的意思。这不又是废话吗?!    
       崔晨水从云南回来后来找过我一次。我们在我的屋子里呆了几个钟头,他说他现在已经不再抽叶子了,他戒了,但他还给我带了一些过来。我说我要抽。我的屋子里大放着音乐,我像每一个下午一样穿着睡衣,光着脚。崔晨水用他的手指给我细细地卷上。屋子里又涌动着一股淡淡的暧昧的石榴花般香水的味道。那个香水瓶子玲珑剔透,雕刻着几何形状。晚上,我们到附近的草坪散步,崔晨水把他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说:“你会不会认为我不像个男的?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有很多方面都像女的,男人是不会像我这样软弱的。”“不,不,”我安慰他,“你不是软弱,敏感是你的优点。”我们在阵阵叶子的迷香中缠绵良久,崔晨水不断地说:“我爱你。”我说:“我也爱你。”    
       从那次后,我就很少再见到崔晨水。后来听说他回国了,明年才能回来。    
       我突然收到了秋可的信,我觉得事情好像不对头了。他是一个已经消失的人,不可能再联系到,但他又给我写信了。他的字还是那么乱,我有点看不清,所以现在我也没有读他的信。    
       在此之前,他早已没有消息。许是自杀了?有可能的。而我不知。以为自己从前(从来)不在乎秋可的,因为“我已变了,我不再单纯,我为别的事情伤心”!忘了当时电话中秋可的反应,犹如蓝草根本记不得他大话下我的反应。不是记不得,而是根本没有去记。我什么时候成这样了!    
       秋可是在我上初一时认识的。他看了我在一本少年杂志上的文章给我写信。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他喜欢秋天。我喜欢春天。现在我不喜欢秋天和春天,我喜欢冬天和夏天。我喜欢极端的东西。秋可说我很可爱、很纯洁。现在我既不可爱也不纯洁,我会让他失望的。有一段时间我不想再和他联系了,那是我听了摇滚乐之后,是初三吧,日月无光的日子。秋可说,他在北京见过我,还和我聊了很久。事实上我根本不知道他来过北京,也没有和他见面。所以我在想,是不是他搞错了,还是有人冒充我的名字和他见面了?怎么想我都觉得不可能。我问他也不可能得到答案,他的回答一向很晕。我想了很久,后来也就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他是一个甜蜜多愁、幻想迷离的贾宝玉一般的灵透男生。我交过的最好的一个笔友。他对我的爱是那么真挚、无私、奢侈,他陪伴我度过初一初二初三所有的时光。他还给我打电话,说在岩石上刻我的名字,随身带我的照片,努力地收集当时我喜欢的杨采妮的写真集VCD。我们通信的信有一个篮子那么多,每次都写许多张纸。他曾在我14岁生日时送给我一个八音盒,我一直放在我的床头。我总是记不住他的年龄,我只记得,我上初三时,他十七岁。    
       这几个月来我的抒情太多了一些,我以为我已经很熟练地掌握了世界,可是不是这样。换成是你,你会给你原来的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但已经失去联系几年了,并且中间有着层层误会,写信吗?我可不会,我不想自取其辱,不想自作多情。可他会。    
       难道我们的青春真的就要这么度过吗?在北京的城市中消磨吗?在河边散步吗?即使我想战死街头也得有让我能战死的理由啊?战死街头就意味着像以前文化大革命,光想着革命就成,不用想钱、生存、学习、工作这些现实的问题。所以这是一个隐蔽着的乌托邦,不值得提倡。战死街头挺有意思是吧,也比这么呆着强。    
       当然也有人说,战死街头的是傻逼。    
       我有了我在诗江湖写诗以后第一个好朋友,他叫但影。最先他给我的诗回帖,然后我们有时间就在聊天室里聊理想和生活动态,我们还相互通信。他的字像他的人一样直率、冲动、热情。那时他在福州上大学,他劝我好好学习,学外语,考个好大学。但那时他就在信里透露出一种颓废的倾向,他说他想过出家,但我的信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但影说过,诗歌是种默默的语言,力量不够,歌唱更适合他。他说: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会流去,都会随着时间流走,不论是富贵名利,还是美好的青春岁月,都会流去的,永远地流去,不再回来。惟一永恒的或许是死亡,或许是什么都没有,或许是爱。爱或许是某种继续活下去的惟一力量。什么都会流走,一切都会流走,只有爱能让我们永恒,穿过万古的沧桑。在信的结尾,但影写道:“我爱你!”    
       我知道他说的不是“爱情”的“爱”,而是“爱”的“爱”,人类最伟大最纯粹的“爱”!我知道我们身上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也许流的就是同一种血液。是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不想隐瞒,我也爱你,但影!我们是最纯粹的最无邪的爱,是兄弟,是最忠贞的友情和理解。但影每次来信都再三叮嘱我“好好学习,考一所好大学”。他说我永远爱你,兄弟们永远爱你!记住吧,当你孤独无助时,记住,兄弟们永远在远方爱着你!    
       我常常到李小枪家上网,在我的带动下,李小枪也常常到诗江湖看诗,也写过一些诗。他给我做了一个诗歌论坛,叫“春树下”,论坛的底色是粉红色,本来我想要鲜红色,但估计眼睛受不了。上排有一行鲜红色的大字“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是的,这就是我的信仰,我一定要贯彻它。虽然朱家福在《我爱摇滚乐》的前言中,用“无力者无能为力/悲观者靠什么前行”来反讽此《南方周末》的广告词,但我和李小枪更喜欢前者的豪迈和自勉。朱家福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那就是:怎么做?怎么让无力者有力,怎么让悲观者前行?光有口号和决心是不够的,第一步应该做些什么?这是你我共同的疑问。可是没有答案。    
    


第三章长安街少年杀人事件 (2)

    行动也许是一种回答,可是行动在哪里?    
       行动就是选择生活。绝对自由的选择是不存在的,这相对的自由和选择还需我们去斗争去争取才能得到。能够有选择是自由的前提。我选择,我选择喜欢诗歌;我选择,我选择建个论坛贯彻思想;我选择,我选择就这么着呆着。由于我和李小枪共同对萨特的热爱,我们把这个论坛定名为“存在主义的家”。论坛建好的第一天,我就写了篇文章庆贺,里面提到了和“存在主义的家”相符合的词语:独立思想、文学、诗歌、摇滚、衣服、电影、香烟、香槟、咖啡、葡萄酒、香水、慢跑、爬山、玩滑板、恩、世贸大厦、女性、年轻、牛奶、新奇首饰、滑冰场、混乱、叶子、啤酒、黑色、鲜花、爱、自由、战争、恨、大海、汉堡包、暴力、巧克力、开心乐园、幻想。    
       是啊是啊,咱们诗人有力量,咱们的青春就是能量。    
       几乎每个晚上我都去李小枪家或到网吧去上网。说是上网,就是去诗歌论坛看诗,然后把自己的诗再贴上去,等待别人的回帖。我上网的那条街,离我家并不是很远,大概要走15分钟吧。我喜欢那条路上的风景,我家前边有一条河,叫“金沟河”,金沟河马路的右边,就是八一湖。我和崔晨水曾躺在八一湖的岸边的草坪上,边听歌边抽烟,享受着片刻宁静。这种闪光的片刻像珍珠一样,串起我贫瘠、乏味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我和这些挥手告别时,我更肯定这一切。沿着335路车线一直走到八里庄,穿过马路,是一条斜街。就是这条街了。    
       我对这条街存在着热烈的感情。我以前上学时放学回家,就经常绕到这条街的小书店看书。书店里乱糟糟地堆着许多书,什么都有,武侠、星座、言情、金融和最新出版的各种书。偶尔我会从那里借一本古龙的小说。这条街有无数饭馆、两家书店、三家网吧、三家音像店、两家公厕、一所中专、一所大学的附属中学和一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我也很喜欢首师大,惟一的原因就是离我家近和它拥有一个红色塑胶跑道的操场。除此之外,首师大的校园里连一个公共座椅都没有。我和紫予就曾经在里面找过,最后只能坐到首师大一个建筑物(实在搞不清楚是不是大礼堂)的台阶上。我也经常在首师大的教学楼的自习教室里写作。在冬天的时候,紫予一边听着小野丽沙,一边用笔和我在纸上聊天。    
       我太了解这条街。这条街像是一条贫民街。但没有人睡在大街上。网吧的设置一般,倒是挺快的。几家网吧都随时放着流行歌。我在的时候他们经常放陈小春和任贤齐。不知道现在又在放着什么呢?一到网吧,我就很爱抽烟。在网吧,不抽烟又能干什么呢?我的身边,还常常摆放着一瓶水。这是去网吧的习惯。所以说,我对网吧也存在着深深的感情。网吧就像是我的另一个家,或者是到家的中转站。到了陌生的地方,只要看到网吧的身影,我立刻精神抖擞,拔腿就想向它跑去。    
       我认识了更多的诗人,经常和他(她)们在聊天室或QQ上碰头。在我的QQ号还没被盗时,我还是很喜欢用它的。我和几个夜猫子型的诗人大都没办法在家上网,我们几乎每天都去网吧,有时候还大面积通宵上网。通宵网最难熬的一段时间是什么时候?临晨4点至7点这3个小时。在通常情况下,在线聊天的差不多已经走光了,该看的帖子差不多也已经看完了,干什么?在通常情况下大家都会选择睡觉——趴在网吧的电脑前睡觉。我就经常睡到早上网吧关门,醒了一看半边脸已经肿了,然后再迎着刚升起不久的朝阳回家。在网吧上网这一段时间,我看到了自从我退学以来最多的太阳。每回都会觉得生活健康得不得了。这样的后果就是回家睡到下午。更多的时候我选择凌晨三四点就从网吧赶回家睡觉。有钱时打车,没钱没公车时骑自行车或走回家。    
       小丁跟我说:“你信不信?我在网上一边看日本片,一边打手枪。完事后开始听木马的《纯洁》——真他妈的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呀!”我说:“差不多,今天醒来后听痛苦的信仰,真真是越听越迷茫啊。”    
       小丁是最早我在“花瓶”认识的朋友,他和另外两个人并称“花瓶三流氓”。那两个人分别是富贵(我叫他富老师)和春哥。说起来我还是先认识富贵的呢。有一天晚上,我百无聊赖来到高地聊天室,那天真的很晚了,聊天室里已经没有几个人。我用“无聊看客”的名字进来看了看,然后说:“有女孩吗?我想找个女孩聊。”一个叫“富贵”的人前来打招呼,说:“哎,真没辙,又来了一个想和女的聊的,还是我和你聊吧。”后来我就和富贵聊了,临下了,我问他叫什么,以后我好找你。我没说我的名字。他说:“富贵。”后来我把这个写成了一首诗,让也经常登陆诗歌和摇滚网站的小丁同学看见了,他嚷嚷道:“原来富老师认识春无力同学呀!”我就也认识了小丁。知道他是个四川孩子,现在在北京周边地区一个破大学上大一。    
       小丁穿着很孩子气的衣服,表情夸张,说话带着四川口音,他从很远处走来时我就认定那个人是他了。我觉得他应该叫丁丁当。他真的太可爱了。他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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