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二十八总督-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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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骗为佣,继则逼勒为妓,或转贩外洋,或分售各地,童男则卖作螟蛉,童女则鬻作娼婢。”因为东莞县拐案特多,在港华商愿集众捐资,遍悬赏格,购线缉拿。当年年底,由东华医院绅商协助筹组了保良局。保良局一方面开始“保赤安良”的工作,一方面等候香港政府批准注册。
1879年5月,获香港政府批准注册,成为合法团体,名为“香港保良公局”,同时,港府命令署巡理府法兰西士草拟了保良局章程。章程第三条中规定:“此公局之设,特为保早期保良局总理护妇女及幼童起见。一、为查禁拐匪及被拐之人。二、凡有男女被拐到港,或为娼婢,或贩卖出洋,公局必须设法挽救,使之各回原籍。三、凡遇此等被拐妇孺,系要待官讯断,方能发落。如未送原籍之前,公局必要收留抚养。四、若被拐之人无家可归,公局须要代择配偶,或设法以安其身,故要建造房宇一所,使无家可归之妇女幼童,得以驻止安身,所捐款项,专为筹此事件而用。”
从1878年保良局建立,到1891年的13年中,经保良局救助,脱离拐匪魔掌的妇孺有数千人之多。
自保良局成立后,由会董梁安、曹而亭、许蔚臣和华籍议员伍廷芳等联名,请求轩尼诗拨出上环大笪地一幅地段,兴建华商会所和保良会会馆。
轩尼诗总督对这项申请,初时表现得颇为热心,除允拨地之外,更表示将奏请英国政府,拨款四万港元,资助兴建会馆费用,但终迫于种种压力,后来竟全无下文。不久,幸而得到当年东华医院的董事协助,借出了普仁街“平安”、“福寿”两幢楼作办公地点,让寻获的妇孺暂时有栖身之所。
到了1891年,当时保良局首席总理与东华医院的董事们,向政府申请,将东华三院管辖之广福义祠在普仁街的地段,转作保良局之兴建局址。
当时第十一任港督罗便臣很快便批准此项申请,政府又拨出2万元,加上罗便臣私人捐出3万元,共获得5万元的建筑经费,解决了局址和兴建经费问题。
早期保良局由于负有协助缉拿拐匪的特殊任务,所以该局的总理拥有相当的权力。他们可以凭借挂在襟前显示身份的具名银牌,遣使街上任何警察,拘捕嫌疑拐匪。
保良局总理还有另外一项特别任务,就是审讯被拐骗而救回的妇孺,这种审讯工作多在晚上举行。在拐带盛行时期,每星期要开堂二至三个晚上。
审讯的过程是,先由华民署属下之警察将案中妇孺带到局内的大堂齐集,然后由值班的总理开堂逐个问讯。
审讯的内容包括被拐妇孺的身世、籍贯、家庭背景、被拐原因及经历等。审明情况之后,如属有家可归的妇女,便呈交华民司批准遣回原籍与家人团聚;孤苦伶仃,无家可归的孤儿寡妇,则拨入局内收容。
局内收养的妇孺,成年之后,便由保良局代为择配嫁人,使其获得良好归宿。
据记载,昔日保良局嫁女是一大盛事,有意男士先向局方登记,由局方安排日期相见,如双方都认为合适,男方自觅殷实担保人报知局方,经保良局再三调查领娶人的职业、人格及担保人的资格,认为诚实可靠者,则通知领娶人及担保人到局,由饬差带赴华民政务司署求恩准领娶。
领娶人还须自备花轿、妆奁及三书六礼,亲往保良局迎娶,由该局主席亲自主持婚礼。
迎娶之日,新娘照习惯分派“利是”予局中姐妹,每封“利是”只限一仙;为新娘梳髻者,“利是”规定二毫;服务女工,“利是”亦不超过两毫为限,局方人员则分文不取。如此廉政清明,不知记载是否完全确凿。但不管怎样,成立保良局,是为穷苦华人办了一件好事。
由轿子到缆车
修建上山缆车道,是轩尼诗当政时期的另一项建树。
19世纪,香港使用的交通工具是古老的轿子、马、马车和独轮手推车。英国人占领香港初期,港岛的马路极少,多是窄街陡巷。当时外国人住在环境幽美的山顶区,华人富商多住在半山区,出入十分不方便。于是有人从广州运来一批轿子(俗称山兜),成为当时主要的交通工具。那时的轿子除了官员乘坐的绿呢大轿和迎亲用的花轿,还有营业轿和长班轿两种。营业轿设备简陋,只有两名轿夫,平时摆在街头巷尾或山脚下,等候雇客乘用。长班轿是有钱人家的专用轿,轿身装饰华丽,一般配有四名身强力壮、嗓音宏亮的轿夫,轿夫身着号衣,胸背两面都标有轿主的姓氏。出门时前呼后拥,神气十足。
在地势平坦的地方,除了轿子作交通工具外,还有独轮手推车,从新界的大埔、沙田等地到九龙,主要靠这两种运输工具。
为了解决山上有钱人家上下山困难,港府酝酿修建缆车道。直到1882年,香港政府称,有私人机构要求承办修建缆车道,就颁布了修建缆车道与电车道的有关条例。条例的基本要点,大致包括设计的体制、牵引的动力与行驶的路线等项。对于缆车行驶路线条例规定得具体而确切。缆车道全程共分六段:第一段从第471号地段大佐治街起,经轩尼诗道(海旁东)、湾仔道、大道东、止于湾仔街市。
第二段跟第一段衔接,经大道东、大道中与大道西,止于第219号地段。
第三段跟第二段衔接,经大道西,止于第187号地段水兵俱乐部。
第四段、第五段跟第一段衔接,从第471号地段大佐治街起,至筲箕湾第7号地段止。
第六段起于陆军兵房所在之西南花园道,向南直上坚尼地道、梅道、宝云道与白兰特顺道,止于域多利山峡以北。
第一段至第五段,为后来电车的行驶线,第六段为缆车的行驶线。为了急于解决山顶英国人的上下山问题,决定首先开辟第六条线路。
在香港政府颁布有关条例后,批准由毕其利赞臣、大卫沙宣、云仙史蔑与嘉活晓士4家私人公司联合组成“香港山顶缆车公司”,1885年开始修建缆车铁轨,同时参考了旧金山、蒙特利尔和圣保罗等地的缆车设计。
由花园道的起点站到达山上终点,全长1305零五英尺,铺平斜坡路面,敷设枕木铁轨。开展这类工程,在当时的条件下,不是轻而易举的。当时,以蒸汽机为动力牵引上下两部缆车。一部在山顶,一部在山脚,用两条五千英尺的钢索既系住两部缆车,又分别卷在山上站与山脚站的鼓形齿轮上,另外还安装活动齿轮调节钢索的伸缩。
当蒸汽机发动后,便由齿轮带着钢索滑动,两部缆车相向行驶,山上的缆车向下滑行,山下的缆车往上拉起。在司机座里,装有指示针,指明两车行驶时的相对距离与位置。当两车行驶到中途时,设有双轨的岔道将二者左右分开。互相避过之后,又行驶在单轨上。在当时,技术已算相当先进。
这条山顶缆车线,经过3年的修建,于1888年5月30日竣工通车,时间跨越两任总督,起于第八任轩尼诗,成于第九任宝云。缆车穿过丛林,爬越山坳,把乘客一直送到海拔397米的港岛最高峰太平山上。
从山脚乘缆车到达山顶,约十几分钟就够了。上山的坡度,一般是四十五度左右,最陡的地方为八十度。车厢分两个等级收费,高价部分不招待衣履不整的华人,是为了不让佣仔和雇主平起平坐,有损雇主的“高贵”身份。
当时缆车的修建,既不是把人们送上山去度假,住在酒店或别墅里松松筋骨,也不是让游客上山饱览四周的风光,而完全是为了山上的英国人。因为英国人高踞其上,下山上山不堪其苦。山顶所住的英国人,不过二三十户,华人只有绅商何东一人,准在那里建筑别墅。这个禁例,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才不再实施。
正因为乘客稀少,山顶缆车初期的营业状态不佳,也就影响了计划中前五条电车路线的设计、建造与使用计划。迟至1902年,香港政府才批准私人机构承办全港的电车事业。所以,电车比缆车晚了17年之久。
如今到已经高度现代化了的香港观光游览,仍可以坐上百多年前修建的缆车,攀上太平山顶,饱览“东方之珠”的美丽景色。
首次装设电话
1873年~1876年,英国人贝尔利用电流传送声音的原理,进行实验,发明制造了电话。1881年,英国东方电话电力公司在伦敦成立,立即开发利用这一科学发明。翌年,该公司申请在香港营业,香港东方电话电力公司在雪厂街二号正式成立。于是,香港在远东地区首先使用上了电话。
安装电话之前,港府各机关之间,洋行商贾交往,全依靠电报。在香港雪厂街旁边的一座小山上,住满港府机关,1874年起,港府军政部门,已经开始使用电报机联络。山上建有电报机房,满山树立电线杆,分别通向东西区,供港府与赤柱、西环、上环及东区的军营与机关联络。
19世纪70年代,上海商业比香港更繁荣,许多香港商人纷纷到上海投资开设银行,香港和上海的通讯联系亟需开通,1871年,大东电报局开始铺设海底电缆,从香港拖到上海。与此同时,香港开始有股票买卖,股票的买方同卖方需要股票经纪人沟通,洋行与洋行,洋行与经纪人的联络,都急需电话安装。
据陈谦先生记载,香港东方电话电力公司营业部由英国人担任总经理,并聘有中国人买办,其下有雇员,专管营业方面的一切事务。工程部由英国人担任总工程师,负责工程设备方面的工作。广东省三水县人梁生,20世纪初年曾在公司主管线路工作。他对电话线路设施认真钻研,颇有技术,熟悉线路情况,手下带有学徒。线路出现故障,他能迅速排除,使通话保持畅通,传声清晰。为香港早期的电话事业付出了不少心血。
初期电话用户只有十几家,主要是洋行和股票大经纪商,服务范围仅限于中区。富商保罗·遮打是第一个安装电话的人,随后还有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怡和洋行与著名的保险公司。
初期的电话是接线电话,全名叫“德律风”,由英文直译过来的。用户拿起电话,需先把电话机旁的摇手摇动,机房的话务员听到铃声,就向用户询问要接通的电话号码,然后才接过去让用户讲话。虽然电话简陋,但收费却很昂贵,每年电话费需要100元,而当时一般人的月薪只有3元,华人商店雇用信差月薪只有2元,全年才24元。所以,一般商店和普通人家是没有能力使用电话的。
当时,接线员是电话公司里很重要的人员,条件规定较严格。公司规定接线员只用西洋人的未婚妇女,并且要有香港英文女书院第四班以上的文化程度,校长还要出具证明品学兼优,才能入选。如果是中国女子想当接线员,必须由庇理罗士女书院特别推荐才行。香港政府为了保守秘密,政府机构间的线路不使用东方公司的接线员,自己另外建造机房,自配接线员。
香港初期的电话业务发展缓慢,到1890年,安装电话的华人用户才开始出现,当时的总用户也只发展到65家,虽然如此,东方公司仍旧继续架设电线,发展业务。
第九任 宝云 GEorgE FErguson BowEn
宝云1883年3月30日至1885年12月任第九任香港总督,任期2年又8个月。有史书把宝云的任期算至1887年,也是有理由的,因为按英国皇室规定每届总督任期5年,宝云1883年3月上任,应到1888年任满。但是,宝云以身体欠佳为由,于1885年申请提前退休。当时英国政府没有找到合适人选,便指定由辅政司威廉·马殊署理总督。在第八任总督轩尼诗离任时,宝云到任之前,马殊曾经代理过一年总督,所以马殊曾先后两度代理香港总督。第十任总督到任后,马殊才调离香港。
宝云(1821~1899),又译作鲍恩、包文。爱尔兰人。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攻读法律。先做教育工作,曾任过大学校长。后来到英国殖民地部任职,曾任澳大利亚、新西兰、毛里求斯等地总督。出任香港总督时已经61岁。曾受封爵士。1899年去世。著作有《三十年的殖民统治》。后来的宝云道、宝云径即以宝云爵士的名字命名。
任内建树
宝云很看重香港的地位,“东方直布罗陀”的称号,就是他在任时起的。他认为,香港是一个重要的商埠,在大英帝国里地位仅次于伦敦,就像当时西班牙的直布罗陀一样举足轻重,应当很好地经营。所以,他虽然任期较短,但对香港颇有建树。他致力于改善公共卫生环境,热心发展教育事业,开办了皇仁书院及政府书院。成功地推行了大潭供水计划。新医院、新避风塘、天文台、电话公司,都是在宝云的倡导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