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订人间词话 广人间词话-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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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由此而构成的境界,足以“使人忘一己之利害而入高尚纯洁之域”
(《论教育之宗旨》),是之谓”情育”(美育)。
四、诗境的分类方式与诗的发展规律
(一)境界的五种分类方式
在《孔子之美育主义》中,王氏援引席勒之说,“谓审美之境界乃
不关利害之境界,故气质之欲灭、而道德之欲得由之以生。故审美之境
界乃物质之境界与道德之境界之津梁也。于物质之境界中,人受制于天
然之势力;于审美之境界则远离之:于道德之境界则统御之”。此处谈
“审美境界”同“物质境界”“道德境界”的区别所在,“境界”一词
是广义的。本节探讨境界的分类,则专就“审美境界”而言。
王氏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境界的五种分类方式。
甲、就创作方法分:1。“写境”、2。“造境”
“写境”与“造境”的分合问题,已见本体论中,此处从略。
乙、就主客关系分:1。“有我之境”,2。“无我之境”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
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
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淡淡起,白鸟悠悠
下”: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
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按,此说跟叔本华审美静观说与抒情诗特性说关系密切。叔本华云:
“在审美静观方式中,我们已经发现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客体的
认识,不是作为个别事物,而是作为柏拉图式的理念,即作为该事物全
体族类的永恒的形式;和观照者的自我意识,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
纯粹的无意志的认识主休。”(叔书,一,253)王氏把这种纯粹主体称
为“知之我”;而现实的有意志的个人,则称为“欲之我”。(《红楼
梦评论》)他常称“观物”“观我”,显然这个被“观”。的“物”“我”
之上,有个共同的主体,此即忘掉自己“意志”的那个“认识的纯粹主
体”。没有这样的主体,任何审美静观均无由构成。但这一纯粹主体的
形成,可以有不同的过程与特征,这里就出现了“有我”或“无我”之
境。
先看“有我之境”:“存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
这跟叔本华所说:在抒情诗及抒情的心境中,“主观的倾向,意志的喜
爱,把它自己的色彩赋予被观照的环境,反过来,各种环境又传播它们
色彩的反射给意志”。(叔书,一,323),是一致的。王氏又云:”有
我之境,于由动之静对得之”,故“宏壮”。这个“由动之静”,正本
于叔本华所谓抒情诗中“欲望的压迫”(指情绪激动)与“和平的静观”
二者的“对立”与“相互交替”这一论点。依叔本华,抒情诗人的意志、
欲望,常常构成“一种情绪,一种激情,一种激动的心境”,但“因看
到周围自然的景色,诗人又意识到自己已成为纯粹的无意志的认识主
体,他的不可动摇的怡悦的宁静现在呈现了,并且同那个? 。欲望的压
迫恰相对立”。在这当中,欲望往往又把诗人“从和平的静观中撕裂出
去”、而“接续而来的美的环境”又“再度吸诱”他“同欲望分离”,
在抒情诗中,”欲望(以个人利害为目的)和眼前环境的纯粹观照是奇
妙地交织在一起的”。(叔书,一,322—323)此即王氏“由动之静时
得之”的理论依据。
譬如“泪眼问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按照这一理论,不但“物”
着“我”之色彩,“泪眼”传染给“花”:而“我”亦着“物”之色彩,
“乱红飞过秋千去”:一方面,仿佛以“不语”之“语”与“泪眼问花”
相应和,把抒情主人公的悲抑、激动的心境推到最高度;另一方面,又
以其本身的“美”吸引抒情主人公,使之强制自己转入静观,把欲望或
意志暂时驱走。由这一“动”一“静”所形成的一刹“情痴”,作为一
个可观照的审美客体而呈现,这时,超乎欲望之上的纯粹主体凝定下来
了,意境于是乎形成。而欲望或意志波“强制地”驱走、正是叔本华美
学中“壮美”的特征(叔书,一,261),因而王氏将“有我之境”归之
“宏壮”一类,也就可以理解了。
这样,“有我之境”似可界定为:诗人在观物(审美和创作对象)
中所形成的,某种激动的情绪与宁静的观照二者的对立与交错,作为一
个完整的可观照的审美客体,被静观中的诗人领悟和表现出来的一种属
于壮美范畴的艺术意境。
再看“无我之境”,第一,“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
我,何者为物。”其中后一个“物”,审美静观的客体,是个超时间超
因果的“单一”的感性的图画”。过去朱光潜先生提出的“孤立绝缘”
的“形相”,也即指此而言。而前一个“物”,审美静观中的主体,“他
在这个客体中丧失了自己,就是说,甚至忘掉了他的个人存在,他的意
志,而仅仅作为纯粹的主体,作为客体的清晰的镜子而继续存在,因此
就象那个客体单独存在那儿,而没有任何人去觉察它,于是他不再能从
观照中分出观照者来,而两者已经合而为一,因为全部意识是被一种单
一的感性的图画所充满所占据了”。(叔书,一,231)诗人在审美静观
中“丧失了自己”而成为“物”的一面“清晰的镜子”,诗人本身完全
客观化了,或者“物”(自然)化了。这才叫“以物观物”。这时“不
再能从观照中分出观照者来,而两者已经合而为一”,这才叫“故不知
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其次,“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故“优美”。依叔本华,
“在优美的场合,纯粹的认识未经斗争就已经占了优势,因为客体的美,
就是说,容易形成它(按,客体)的理念之认识的那种特性,已经从意
识那里毫无阻力地,因而也是不知不觉地移走了意志,? 。于是剩下来
的是认识的纯粹主体,甚至不带有关意志的一丝记忆”。(叔书,一,
261)所谓“未经斗争”、“不知不觉地移走了意志”,即“于静中”移
走了意志。所谓“甚至不带有关意志的一丝记忆”,即“无我”的“无”
几乎达到了真正的“无”的程度。
譬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按照这一理论,大抵“采菊东
篱”的诗人就在那个“悠然”之中(“于静中”),他的为意志所羁勒
的“我”,即“车马喧”中的“我”消失了。此际诗人仿佛完全客观化
了,仿佛成了一只“自然之眼”,或者世界的一面“清晰的镜子”,它
照“见”了“南山”,一幅超时间超因果的“单一的感性的图画”。俨
然整个宇宙人生的“真意”,一种绝对的“美”,此刻都萃聚都显现在
这个“南山”之中。这个“见”仿佛不是主观地观察,而是纯客观地映
照。这样,一个纯粹的主体与一个同样纯粹的客体“相看两不厌”地静
静地互相映照,取得了一种深深的默契。这才叫“于静中得之”这才叫
“优美”。
这样,“无我之境”似可界定为:诗人以一种纯客观的高度和谐的
审美心境,观照出外物(审美和创作对象)的一种最纯粹的美的形式;
在这一过程中,仿佛是两个“自然体”(“物”)自始至终静静地互相
映照,冥相契合:这样凝结而成的一种属于优美范畴的艺术意境。
如前所述,“认识的纯粹主体”是“无意志”的,也即“无我”的。
它不仅是审美静观所必备的主观条件,而且是达成审美静观的标志及其
最后归宿。照这个体系,艺术的价值就在使得人们“无我”,也即“无
痛苦”,即使是暂时的。故就纯粹主体而言,这两种意境的最后形成,
都是“无我”的;而就审美静观过程中客体所曾包含的现实的“我”的
成分多少而言,这才有所谓“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有我”者,
有意志,客体中染上我的意志。“无我”者,无意志,客体中仿佛不见
我的意志。“观我”者以无意志的纯粹主体“观”有意志的现实的“我”
或以“知之我”观“欲之我”。(参看王氏词:“试上高峰窥皓月,偶
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过去朱光潜先生根据“移情作用”
说,把王氏的“有我之境”认做“无我之境”,把“无我之境”又认做
“有我之境”(《诗的隐与显》,《人间世》第1 期),也正由于把这
个体系中两种不同的“我”弄混了。前者,他看到了现实的“我”已被
“移”入客体,故云”无我”(实即“无现实主体的我”);后者,则
看到了纯粹主体仿佛独立于客体之外,故又云“有我”(实即“有纯粹
主体的我”)。其实,王氏所谓“有我”“无我”乃是就客体中所曾包
含的主观性(现实的我,成分而言,而非就两种意境共同必需的“认识
的纯粹主体”言。如果这个纯粹主体也算是“我”,那么它是个形而上
学的“我”,跟“有我”“无我”的现实界中的“我”,是不同的,至
于“以物观物”,这里面几乎净化了一般的“情”(喜怒哀乐)的因素,
故不是“移情作用”所能解释的。朱先生把王氏“无我之境”放在“移
情作用”之外,是很对的。
就传统诗学言,“无我之境”,除前举刘熙载的“无为之境”外,
还可上溯到庆子。《庄子?达生》的“以天合天”其实就是“以物观物”
的同义语。宋邵雍也有“以我观物”与“以物观物”的区分。(《伊川
击壤集自序》。《观物外篇》)此点王氏在《孔子之美育主义》中已引用
过了。又,王氏对严羽、王渔洋“诗禅”,以至清人“词禅”之说,也
是颇有默契的。王氏诗:“人生一大梦”,“人间地狱真无间”。在他
看,艺术(包含诗词)乃是挣脱人生苦海,获得暂时休憩与慰藉的一个
“息肩之所”。至于“无我之境”,则差不多相当于一个小小的“涅槃”
了。王氏处于封建末世,严酷的封建现实处处戕贼“人”的本性。他曾
援引康德的伦理学名言:“当视人人为一目的,不可视为手段。”(《论
近年之学术界》)“无我之境”使人从封建现实的“必然”王国挣脱出
来,而一刹进入“自由”的领域,回到“自我”(“真我”)本身,这
就王氏所处的那个社会环境言,也终究有其自己时代的某些回响。
丙、就题材内容分:1。诗人之境界,2。常人之境界
王氏云:“境界有二:有诗人之境界,有常人之境界。诗人之境界
惟诗人能感之而能写之,故读其诗者亦高举远慕,有遗世之意。而亦有
得有不得,且得之者亦各有深浅焉。若夫悲欢离合、羁旅行役之感,常
人皆能感之,而惟诗人能写之,故其入于人者至深,而行于世也尤广。
“按,“诗人之境界”乃是天才诗人“忧生”“忧世”的高远襟怀与其
过人智慧的艺术结晶,属于王氏所谓人生“第一义”的境界。诗家的性
灵与哲人的反思,并融于此种境界中,往往显得幽渺惝况。诗人以其”’
通古今(宇宙)而观之”的“无限”,观出并且再现出下界众生种种罪
孽痛苦,从而兴起无限深沉的悲悯情怀,故此种境界往往能揭开世界人
生的幻迷的帷幕,而直指其内在本性——人生理念的奥秘所在。王氏所
谓“高蹈乎八荒之表。而抗心乎千秋之间”,正是对此种境界的一种形
容。《词话》所举“无我之境”诸例,以及“‘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骋’,
诗人之忧生也,“昨夜西风调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大涯路’似之,‘终
日驰车走,不见所间津”,诗人之忧世也,”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
在谁家树’似之”之类,大抵属于。“诗人之境界”。王氏自己的那些
“力争第一义”的词作,如《浣溪沙》“天未同云”之詠“孤雁”,《鹧
鸪天》“阁道风飘”之詠“红葩”等(参看拙作《评王国维的〈人间词〉》),
也均属之。
至于“常人之境界”,王氏以清真词为大宗,此处不拟叙列,只补
述如下两点:1。王氏重视诗人之境界,而对常人之境界也并不持贬抑态
度。2。此二境亦非截然不可相通。譬如词家悼亡之作,若东坡《江城子》
“十年生死”、纳兰容若《金缕曲》。(亡妇忌日有感)、王氏《蝶恋
花》“落日千山”之类,虽属“常人之境界”,然悼亡;作为整个悲剧
人生之一种现实的佐证,其可通于“第一义”,亦自无可怀疑。
丁、就审美属性分:1。优美之境,2。宏壮之境,
3。古雅之境,4。眩惑之境
王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