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侍郎-第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辆华丽的马车,在阴湿的道路上疾驰。
多雨的英格兰,总是终年烟雾难消,细雨绵绵。
下雨前的乌云密布、闷热难耐,更是教人抑不住心头开始发酵的愁。
这愁,想必会纠缠自己一生,永远不会远离吧!
马车内一身黑衣的男子自嘲地想。
在前面驾驭马车的肯思?连恩转身掀开布帘,对休·葛林·雷尼哈特侯爵道:
“爵爷,前面有辆牛车翻覆,车里的东西全洒落在路上,无法通行,您看该怎么办?”
“绕道而行吧。”
回答他的是一道阴郁的声音。对现在心中已满布阴霾的他来说,再多飘来一片乌云,也该是没有差别的。
“可是,那就必须经过布尔街呢!”
不好吧!那条街可是出了名的肮脏杂乱,大白天经过都很危险,更何况是这种阴阴暗暗的日子。
只要是住在附近的人都知道,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着想,还是别走进那条黑街的好,那条街有名到连偶尔才会路过的外地人也有所耳闻,爵爷不可能会不知道啊!
“再不走,天黑前就到不了下一个城镇。”
休·葛林·雷尼哈特侯爵的领地之一——杰里斯堡,离这个小镇还有三天车程才能到。
此次要不是女王陛下每年例行的召见,雷尼哈特侯爵可一点都不想回伦敦——那个他年少时期成长的故乡。因为,只要一回伦敦,就必定会见到“爵爷”肯思还想做垂死的挣扎。
“嗯?”冷冷的嗓音听来不怒而威。
唉!谁教自己是爵爷的家仆,想不从命也难,肯思只能小心翼翼地驾车,盼能好运地避开灾难。
马车就这么快步地向前行驶,沿途只见巷弄愈来愈小,天色愈来愈暗,原本乌云下透露出的微弱日光,似乎将被巷道两旁的建筑物完全吞噬。
咦?路好象又变宽了,那那就表示他们已经来到那条黑街啰!肯思紧张得不住地打哆嗦。
突然,数名佩带短刀的黑衣壮汉,来意不善地拦下他们。
肯思逼不得已,只能猛地拉住缰绳停下马车,令马儿禁不住嘶声鸣叫。
似乎是黑衣壮汉中为首的人开口:
“你们是来参加买卖的吗?”
肃杀之气表露无遗,若来人说不是,想必这些人定会拔刀相向。
“爵爵”肯思被吓得口齿不清,有点上了年纪的他,齿牙似乎从此刻开始动摇。
“是的。”雷尼哈特侯爵步下马车,一派镇定,令众黑衣壮汉不疑有他。
从伦敦之行后,胸口就一直被沉重的大石压着的他,想藉由参观未曾见识过的黑市交易来转移自己的心情。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雷尼哈特侯爵用眼神示意肯思不必多言,若被这些人知道他的真实身分,恐将令事情更加复杂。
黑衣壮汉拿走雷尼哈特侯爵的佩剑,并让他戴上眼罩式面具。
在此,每个买主都隐藏自己的身分进行交易。
在黑衣壮汉的引领之下,雷尼哈特侯爵走下长长狭窄的阶梯,来到一间地下室;这地下室虽然简陋,但灯火通明,而且十分宽敞。
拍卖台上拍卖的东西,应有尽有,诸如皇室的收藏、走私的黑枪、奇珍异宝……
不过,雷尼哈特侯爵却一点都不感兴趣,看众人不停地喊价,他都快睡着了。
好无聊,早知如此,他就不来凑这种热闹了。
这阴湿、闷热还弥漫着数种怪异味道的地下室,令他心情更不好。
拍卖台上的戏码更换,开始贩卖奴隶。被绑着的奴隶们站在台上一字排开,各色人种皆摆上桌面,任人宰割,由排在最前头者开始拍卖。
感觉甚是无趣的他,漫不经心地抬眼瞄向拍卖台。
东方人种还满多的,最近在贵妇人间流行偷偷饲养具有神秘色彩的东方男人,以此慰藉她们孤寂及虚荣的心。
台上的那些人必定无法想象,为何自己得远渡重洋来受这等屈辱。
突然,雷尼哈特侯爵与一双如黑夜中深邃星辰般的眸子对上,一股震荡的火花在他心里迸开。
而那双眸子的主人,随后竟虚弱得在拍卖台上昏倒,随即引来众人止不住的嘘声。
“呿!连这种货色也敢拿出来拍卖!”
那名东方男孩确实瘦骨嶙峋、头发蓬乱,方才还咳个不停,似有疾病缠身,拍卖者想必也只是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卖掉,省得那男孩在自己手中病死,他们非但连个子儿都没捞到,还得帮他收尸。
“嘘!嘘!”
“滚下去!滚下去!”
“呿!呿!”
在台下的情绪开始鼓噪时,拍卖台上出现一名壮汉,欲将昏倒的男孩当成尸体丢掉。
“二十英镑。”雷尼哈特侯爵冷冷的声音清晰地压过众人的鼓噪。
啊?这句话的意思是?
“先生,您要买的是七号吗?”拍卖者谨慎地问。
他们将台上的奴隶编上号码,当成牲畜贩卖。
“是的。”
拍卖者喜出望外,当一声,连数三下都不用,“成交。”
台下大伙儿都觉得这名身形健硕的黑衣人真是想不开,买个快死的小男孩回去做啥?既不能做工,亦不能赏玩,而且还花二十英镑这种高价,有钱也不是这种花法。
台下的那群人中或许也会有人觉得,人家有钱,高兴乱花,你们又何必替人觉得心疼?
一直在马车旁提心吊胆地等着主子的肯思?连恩,终于盼到主子完好无缺地归来,不禁松口气,却发现……
“爵爷,他是谁?”
主子手里竟抱着一个瘦不啦叽又了无生气的小鬼。
“今晚在这附近找间旅馆住下。”
什么!?不赶路了?那又何必为了赶时间绕来这条黑街,害他吓得老命只剩半条。
旅馆里,休·葛林·雷尼哈特侯爵一反常态,在请医生看诊过后,镇夜不眠不休地亲自照顾那个小男孩。
他一面看顾小男孩,为他拭去额上直冒的热汗,一面陷入自我的思绪中。
为什么自己会将这毫不起眼的小鬼买下?
为什么自己竟会如此费力地照顾他?
自己原就不是个拥有慈悲心肠的烂好人啊!
难道这一切只为了那一双星子般的眼眸吗?
只为了他眼底流露的感觉,让自己似曾相识吗?
小男孩不停地呓语着自己听不懂的语言,留他在身边,所求为何?
不管休·葛林·雷尼哈特侯爵心中有多少疑问,他仍不辞辛劳地看顾小男孩,直到他悠然转醒。
“爵爷、爵爷,他醒了!”肯思?连恩兴奋地大声嚷嚷。
教他怎能不兴奋呢?三天!三天了耶!爵爷和他寸步不离地窝在这间小旅馆里已经整整三天,无聊得发慌,就为了这磨人的小鬼;现在他总算醒了,辛苦也才有了代价。
雷尼哈特侯爵嫌他吵似地睨了他一眼。
对喔!病人是禁不起吵闹的,肯思赶紧闭上嘴巴。
小男孩终于张开紧闭的双眼。
啊!是如星子般的眼眸没错,但眸子里没有他要的感觉,那满是温柔又带点顽皮的感觉;小男孩眼底写满的,净是恐惧与害怕。
是啊!他们本就完全不相像,自己怎会蠢到认为可以找到另一个他呢?
怎会蠢到认为他可以代他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呢?
雷尼哈特侯爵失望地转身离去,没再多看男孩一眼。
“爵爷?”爵爷怎么了?那么辛劳地照顾他三天三夜,在他醒来后反倒不理他,真是奇怪。
“你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吗?”肯思脸上挂着大大的微笑,低头问小男孩。听人家说笑是沟通最佳的利器,不管了,先笑再说。
数个月船上的行程,再加上好几个月在人蛇集团间转来转去的时光,小男孩被迫学习英文以讨好买主,也就是未来的主人,那种他原以为一辈子与自己无缘的蛮夷之族的语言。
“一点点。”
虽然有点怪腔怪调,倒也还听得懂。不过可能因为他好几天未曾使用过声带,声音显得相当粗哑难听。
哎哟!爵爷买回来的这个小男孩,浑身上下还真教人找不出一丝丝优点,不过既然是爵爷带回来的,那他这前辈就有义务要提携后辈。
“我叫肯思?连恩,方才那位是我们的主子休·葛林·雷尼哈特侯爵,你叫什么名字?”肯思怕他听不懂,还体贴地放慢说话的速度。
“晴晨。”姓他忘了,故意忘了,记得也没用。
“晴晨……唔,好难念,晴……”
小男孩被肯思那副痛苦饶舌的模样逗得好不容易忽略一年多来的惊恐,放松了表情。
“爵爷喔,就是方才那位酷酷的帅哥,他的领地离这儿还有三天车程,以后我们就住那儿,听得懂吗?”肯思见他一脸苦恼地想理解自己话语中的意思,不禁问道。
“慢……慢……”晴晨嗫嚅地出声。
“好,我再说慢点,以后我们就住在杰里斯堡,杰里斯堡。”肯思细心地不但再次复诵,还配上动作,手舞足蹈地,就怕晴晨听不懂。
“在堡里有管家蒙希?科瑞,他是个严肃、闷骚又不肯服输的老狐狸……”
晴晨听到不懂的字眼,忍不住打断他的话,“闷骚?”
“你说话不需要迟疑,我们那儿的人都很好,就算你讲错、发音怪怪的,也不会有人笑你的。你来自遥远的东方,不会讲我们国家的语言是正常的,不要怕好不好?”
肯思温柔的言语,抚慰了晴晨饱受惊吓的小小心灵,使他缓缓地敞开心房,让许久未见的光明暖暖透进。
“好。”仿佛下定决心要自己勇敢面对全新的、不可预知的生活,晴晨用力地点头。
“信就对了,我们刚刚讲到哪儿了?”
老是讥讽肯思是中年痴呆的管家蒙希,其实也不是无的放矢。
“闷骚。”
“对了,闷骚。明明想要又假仙地说不要,明明喜欢却又说不喜欢,将真心话都藏在心里不说,这就是闷骚;等你看到蒙希那只老狐狸,你就会知道了。”
啊!怎么觉得那个人听起来不太好相处,晴晨心想。
“还有负责维修的”肯思心想他一时间也记不了那么多,连名带姓的实在太长了,“你就叫他韩森先生,负责煮菜的是韩森太太;还有花匠,也就是负责照顾花花草草的人是提姆;另外还有可爱的小爱莉,她是韩森夫妇的小孙女,年仅十岁,你们年龄相近,一定处得来的,小爱莉一定会很高兴,她终于有玩伴了。”
“啊?”晴晨以为自己听错了。
“年龄相近啊,我猜你最多也只大小爱莉二、三岁而已,没错吧?”一定是的,肯思笑得很肯定。
“不,我今年十六岁。”虽然发音不标准,但晴晨尽量将一句话一口气说完,努力不要支支吾吾地。
“什么?十六岁!”肯思不敢相信地看着晴晨,左看看,右看看,怎么也不相信这小男孩已快成年。
“是真的,我有在算日子。”
也就是说,晴晨在暗无天日的船舱里,及被囚禁的无数个日子里,仍不放弃希望地努力数着日子,期盼有朝一日能脱离困境,重见光明。
肯思心疼地抱住晴晨,“难为你了。”
虽然是一种陌生的语言在安慰着自己,但他真的好久没感受到别人所给予的关怀,大大的黑眸不禁蒙上一层雾气;晴晨极力忍住,不让泪水滑落,却不断发出抽泣的声音。
肯思温柔地摸摸他的头,“傻孩子。”
久违的温暖让晴晨不可遏抑地哭了出来,哭得涕泪俱下,好象要将他一年多来所受的委屈宣泄殆尽。
肯思无言地搂着他,让他尽情地宣泄。
晴晨这孩子一定受了许许多多的苦,瞧他瘦得只剩皮包骨,脸颊也明显地凹陷,两颗大大的眼睛镶嵌其上,更显突兀。
如果晴晨身上的肉都长回来,定会十分可爱。嗯十六岁了,应该算是英俊,可是不论肯思怎么看都还是无法相信晴晨已经十六岁;真是不可思议,东方人看起来都比实际年纪小很多吗?鲜少注意过东方人的肯思纳闷地想着。
咦!他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啊!我喜欢这个主意,回去可以跟蒙希那老家伙好好地炫耀、炫耀。
“晴晨。”还是很难念,“晴晨,我一个老人家孤苦无依的,也同你一样,干脆就送作堆,我收你为养子,你说好不好?”
“养子?”晴晨眼中仍盈满泪水,一脸疑惑。
“就是我当你的爸爸,你当我的儿子,好不好?”
晴晨听懂了,泪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