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辣文电子书 > 灰衣奴[下] >

第15节

灰衣奴[下]-第15节

小说: 灰衣奴[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陆展亭搭着我的脉门,脸色却越来越差。
  我见他最后坐在窗前苦思许久,开口问道:「没有良法么?」
  陆展亭叹气。
  「你疾患的根源是一股寒流,它像脱缰野马在你的血脉中游动,迟早会渗透过你的血脉,渗入你的脏腑、骨髓。
  「这股寒流不似外部侵袭,却似你体内自生,因此我可以用银针限制它的流动范围,却无法根除它,若有一日它冲破我的限制,那时就医石无效了。」
  我想了想,轻笑一声,叹了一口气安慰道:「生死有命,原本谁都终归要死,你能让我多活一点时间,已经是感恩不已了。」
  陆展亭回头望我,眼中充满了怜悯,哀伤地道:「可是谁也无法预料它会在什么时候冲破我的限制,只要你一激动,又或者体内的阴气过盛,随时都有可能。」
  我愣然半晌,原来我依然离死不远。
  窗外是戈壁滩的春天,王府里的枣树开了花,青白色的小花风一吹,能飘很远。
  人的命有时便犹如这些花,即便将它们从屋外挪至屋内,凋谢的时辰依然不会晚到多少。
  当晚,主宴开至结尾,宾主皆欢的时候,本奴才拍案而起,端着酒杯笑问亦仁,道:「陛下,奴才有救驾之功,您还没赏我!」
  亦仁微微一愣,但随即温声道:「不知道小秋想要什么赏!」
  我笑嘻嘻地道:「不敢,奴才只是不想再叫自己奴才了。」
  亦仁想了一下,便笑着点头道:「好,朕赦免你,脱去你官奴之籍,并恩准你以后可以在任何贵族面前,包括朕在内,都可以自称本人。」
  我挠了挠眉毛,摇了摇头,笑道:「亦仁,这个赏赐太空了,你知道的。」
  原本还窃窃私语的众位番王见我如此无礼,一时之间都静了下来。
  亦仁仍是面带微笑的道:「那你想要什么呢?」
  我指着亦仁道:「我想要你将戈壁滩上一亩地赐于我,并且凡是亦家的子孙都不可以踏入此地。」
  底下一阵哗然,亦非猛然站了起来,道:「小秋,你要做什么!」
  我没去理会他们,只是与亦仁静静地对视着,隔了许久,亦仁淡淡地道:「准了!」
  这一下子,宴席给炸了锅一般的热闹,连陆展亭也微有一些吃惊地看着亦仁。
  亦非红着眼,咬着牙道:「陛下,您没有这个权力。」
  亦仁端起面前的玉碗,他指间金色的护碗与剔透的青白色玉碗相衬,依旧是一股淡淡的帝王优雅。
  亦非仍旧是一身鲜红的宽松袍子,长长的乌发高束着散落在脖间,但是属于他的那一分慵懒却不见了,有的只是慌张、焦虑以及浓浓的担忧。
  「哦?为什么?」
  亦仁喝了一口碗中的酒笑问。
  「因为他是臣弟的奴才,即便皇上脱了他的官奴籍,他也早已卖身给臣作家奴了!所以臣弟以为,皇上你无权随意处置臣的人!」
  「有道理!」
  亦仁点头笑道,他转头问我:「小秋,你看这怎么办呢?」
  我微笑道:「那就请恭亲王把那张卖身契拿出来瞧瞧。」
  亦非转头对站立一边的严管家喝道:「还不去!」
  严管家连声称是,一路小跑将卖身契拿来,献宝似的呈给亦非。
  亦非将连忙将卖身契打开,整个脸都白了。我知道为什么,因为卖身契上的落款是我画的两个很圆很圆的圈圈。
  我笑道:「亦非,你瞧,卖给你的不是陈清秋,也不是顾九,只是两个圈圈而已。」
  第二十章
  卖身皇家为奴,古往今来会赖帐的大约也只有我陈清秋一人,因此难怪他们从来没在意过这么大的漏洞。
  亦仁从微有一些呆愣的亦非手中抽过我的卖身契,微微垂目半晌才抬眼笑问,道:「小秋,那一亩地你想用来做什么呢?」
  我微笑道:「我想拿来开一家客栈,戈壁滩上无雨也有风,就叫风雨客栈吧。」
  亦仁叹了口气,道:「真好名字,只可惜我无福去住两晚。」
  我道:「亦仁,说真的,我实在不敢跟你住一个屋檐底下!」说完我哈哈大笑着转身离开了王府的花厅。
  当圣旨到手的时候,亦非又来找我,不过短短数日,他像一下子憔悴了许多。他从来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而我今生说得太多,所以两人一时相对无语。
  最后亦非轻叹息了一声,道:「皇姐被十哥拿住了,你想去见她么?」
  我心中一动,过去对亦容的那种既畏且怒的心早已经淡了,现在倒是对她有一丝怜惜,于是我点了点头。
  亦容性情刚烈,情绪激烈波动远超过任何一个练冰心诀的人,因此她很快就走火入魔了,亦仁的人抓到她的时候,她的脚已经不能动弹。
  亦仁在盘口镇不远的繁华城镇,修建了一个藏书库,那里就被当作关押亦容的地方。
  藏书库其实是原有的省分书库加以扩建而成,即便算不得建得如何气势磅礴,但也修缮一新,颇有几分皇室的典雅。我简直能从这个书库看到后面亦仁淡淡微笑的面孔。
  我以为亦容不会见我们,但是我猜错了。亦容高高坐在书库的大堂里,神情端庄地接见了我们。
  她依然是华服荣装,一头银丝盘于脑后,纹丝不乱,与她那袭淡金色的袍子相互辉映,更显雍容。
  她几乎是用俯视的目光来看我们,我静静地看着她,亦非有一些激动,他的呼吸声很重,但我俩都没有说话。
  亦容微笑道:「陈清秋,我还为你会与我的见解有所不同!」
  我轻笑了一声,走近了她两步,道:「现在知道咱们见解一致,也不算晚,是不是?」
  亦容那双酷似亦非的棕色眸子淡淡的扫了我一眼,红唇微露皓齿笑道:「可惜我已经对你不感兴趣了。」
  我碰了一鼻子的灰,只好自嘲道:「是,是,公主对在下感兴趣的时候,是在下不识抬举。」
  亦容淡淡地道:「我原本以为你跟他很像,藐视尘规,不拘凡俗,八分放浪形骸,九分满腹诗华……很可惜,你却形似神不似,只不过是一个固步自封,眼高过顶的庸俗之人。」
  我张了张嘴,我自认嘴巴刻毒无人能及,如今面对亦容神态轻淡的刻薄之词却无以为对。
  若非我一开始就存了轻视亦容的心,又何以会一早就下断词于她,连她的画看一眼都拒绝了。亦容之言虽尖锐,却是一针见血。
  亦容转头对亦非道:
  「你呢,你当年将濛濛赶出门去,我能理解你,可是濛濛之后,你还有一郎,一郎之后还有陈清秋……我就不同了,我一生都只念过濛濛一个,黄泉之下,我比你更能坦然地面对他,而且这一次我要比你早到。」
  我大吃一惊,万万没想到亦容抬爱的那个人,还是我自己。
  亦非脸抽搐了好久,嘴唇一直在颤抖,良久他才沙哑地道:「皇姐,若是你在黄泉之下再见濛濛,请代我转告他,这一生,最爱他的人……是我皇姐亦容。」
  亦容僵硬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这是我长久以来,第一次看见亦容发自内心的微笑。
  那像流光一般激起了我久远的记忆,那坐在绣楼上的少女,拖着两条乌黑的长辫子,她是否也像今天这样的在微笑。
  我与亦非都是浑浑噩噩地出了门,见由一位过去亦容的掌旗黑甲骑兵笔直地站在门外。
  我叹了一口气,对他说:「真没想到,亦容到了今天,你还能不离不弃。」
  黑甲骑兵淡淡的扫了我们一眼,冷冷地道:「只有我在这里,是因为只有我一人还活着。」
  我长吸了一口气,回头看了一眼已经紧闭的书库大门,春天暖融融的阳光慷慨地洒在庭院里,又从每个屋子的罅隙挤进去,不知道里面的亦容会不会见到。
  她有满库的诗书,满腹的经纶,她还有梦想,还有知己,她依然还是天朝第一公主。
  那个晚上,我辗转反侧,我似乎无法将亦容的那个知己拼凑起来,我的记忆里从不曾留下有关于亦容的片段。
  亦非告诉我,最早亦容曾经来问过我的下落,可不知为什么锦贵妃示意亦非回答她,确定我已经死了。亦容听了,也没什么表情转身就走了。
  多年之后的今天,亦非才明白当年的母亲为何要让他如此那般回答,只是世事沧桑,他已经不能把真相告诉她了。
  我觉得亦非这一次做了一个很正确的选择,那个濛濛其实不是我,他只属于亦容,也将永远只属于她。
  风雨客栈很快就在戈壁滩上建立了起来,黄土墙灰色的木门,李短腿说活像土匪窝。
  我得意洋洋地道:「我要的就是这个调调,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个有前途的土匪。」
  我进风雨客栈的那天,有人来送我,亦非自然在,他的目光从不曾离开过我片刻,我却装作没瞧见。
  让我意外的是,我见到了陆展亭,亦仁居然跟他一起来了。
  我对他笑道:「我已经找到了我的风雨客栈,你有没有找到你的桃源?」
  陆展亭陪着我走了一段路,才笑道:「我当然已经找到了,风雨客栈既然可以长年无雨,自然我的桃源也能风雨飘摇。」
  我大乐,悄声问他,道:「那你打不打算告诉他?」
  陆展亭回过头,亦仁似有一些不安地在张望,他转过头来,淡色的嘴唇微微一抿,对我一笑,道:「不会。」
  我纵声大笑,陆展亭也跟着笑了起来,他看着我的土匪窝道:「亦家的人,永远知道自己的选择是什么,不管当中错了多少次,他们也不会后悔。」
  我微笑道:「所以我们跟亦家的人有缘。」
  说完,我就牵着亦仁御赐的宝马踏沙无痕进了我的领地,原本这匹宝马叫踏雪无痕,但此地无雪可踏,所以我就把名字改成了踏沙无痕。
  我一推开木门,向我涌来的一大群人让我吓了一跳,最前面的是李公公更是让我吓得魂飞魄散。
  而且我这才想起,这两年波折不断,所谓每年清明大大的包袱、多多的金元宝根本成了一句空话。
  还没等我想这是否是李公公在下面想钱想急了,忍不住爬上来找我,他已经一把抱住了我。
  两个血肉之躯一碰,我立即大喜,抱住他大叫道:「原来你还没死哇!」
  李公公谄媚地道:「小李子知道死了会叫侯爷伤心,所以万万不敢不敬先死了。」
  我又吓了一跳,不知侯爷一说从何而来。
  李公公夹杂不清地说了半天,我才弄明白,自古哪有有领地的平民,要有领地自然要有封号。
  亦仁很痛快赏了我一亩戈壁滩,自然也不差一个封号,所以我又被赐了侯爷的爵号,就叫风雨侯。
  本侯爷每天骑着宝马,优哉游哉地巡视领地,只是领地太小,虽然踏沙已经被训练的可以踏蚁而行,领地还是一盏茶的工夫就巡视完了,让我唏嘘不已。
  本侯爷府上不但有李公公,还有宋麻子与李短腿等一干能人。其实原本洪英与立哥也在,但是他俩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一起失踪了,我长叹了一声,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们去吧!」
  一群厨子在一起,当然很快就干回了老本行,风雨客栈就成了戈壁滩上一个小有盛名的饭店。
  突厥被灭之后,东西的商道又重新开放了起来,一时间盘口镇变得热闹非凡,自然我的风雨客栈也渐渐变得生意兴隆。
  由于风雨客栈特殊的地位,经常会有一些走投无路的大盗豪客马贼前来投奔,但是本侯爷除了马贼以外,其他的一律都拒之门外。
  李公公问其中高深的理由,本侯爷认真地道:「本侯爷幼年的梦想就是要当一个土匪,会抢就有得吃。所以本侯爷要救马贼,因为马贼是土匪。」
  围坐在我周围听到的众人,沉思片刻,齐声切了一声,一哄而散。于是我接着坐在风雨客栈楼头的窗上等着下一个马贼。
  只是春夏秋冬有时节,马贼什么时候来却没有人知道。
  我坐得久了,不由有一些犯困了。
  其实我最近犯困的时候越来越多,有的时候马贼来了我都错过了。可有一日我听到宋麻子像杀猪似的大嚷道:「快跑啊,马贼来啦!」
  我猛然睁开眼睛,天已经黑了,门前的灯火下有一个全身笼罩黑纱的男人,他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脸罩银色的鬼面面具,手持一柄雪亮的弯刀。
  难怪宋麻子那么害怕,原来是那个百骑大破三千兵的马贼啊。
  那马贼驱赶着马慢慢踱进了门,他抬头看见了我,就用修长的手指慢慢掀开了脸上面具。
  我微笑看着那张逐渐露出来的脸,我知道那张脸上有一双眸子,它们是琥珀色的,有不多不少的留白,刚好能盛住我想要的阳光。
  风雨客栈多了一个不大爱说话的非,他长得很英俊,一头长长的乌发随意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