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重生之色"鬼",你看哪里+番外 作者:夏家之宝(晋江vip2013-03-04完结) >

第21节

重生之色"鬼",你看哪里+番外 作者:夏家之宝(晋江vip2013-03-04完结)-第2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的手这么温暖,这么让她安心……
  再握一会儿,就一会儿……
  四五辆顶级轿车从停车场顺序驶出,除了叶卓林被他父亲强行留下外,其他人带着金星一路驶回家中。
  到了蓝宅,刚下车,金星突然就觉得有些窘迫,跟着大伙小媳妇一样走进门,然后瞄瞄左侧的楼梯,小碎步往那边移过去。
  童瑶仪态万千地坐在沙发上,媚眼飘向貌似要偷溜的小女人身上,凉飕飕道:“干嘛去?”
  金星立马傻笑回答:“呵……呵呵……上厕所……”
  童瑶一个眼神杀过来。
  说了谎的小童同志连滚带爬地来到沙发先,一屁股坐在这个貌似要发火的太后娘娘身边,开始狗腿地给童瑶按按肩膀揉揉腿。
  童瑶本来今天就烦,又被她这么鲁莽的行为着实气得不轻,当下看着她的目光既阴冷又恐怖。
  金星的小脑袋越垂越低。
  这时,一直没发话的蓝琳不忍心了。虽说今天金星欺骗大家然后独自跑去那种地方真的很让人生气,但是毕竟她还什么都不懂,而且在叶夫人带着侮辱性的言语说出来之后,她很有骨气地站到台上与之对峙,而不是她曾猜想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狼狈逃走”。
  这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
  蓝琳站在沙发后面捅捅童瑶的肩膀示意她差不多就行了,金星耸拉着耳朵低眉顺眼等待批评的小模样,真的太招人心疼了。
  童瑶一抬头,果然,齐伯还是一如既往的慈爱目光,其他男人都是无所谓的模样,而身为男主角的蓝湛,更是用警告加威胁的目光看着自己。
  童瑶叹了口气,好吧,谁叫她其实也心疼了呢?这家伙……真是知道怎么对付他们!
  童瑶推推金星的头,一脸不耐烦,“再有下一次,就把你扔出去!上楼!面壁思过去!”
  得了太后娘娘恩准,小童同学连忙乖孩子地点点头,片刻不敢耽搁连滚带爬上了楼梯。
  金星走后,黎墨饶有兴致地问蓝湛:“你准备怎么收场?”那个呆丫头的命都还没保住,蓝湛今天竟然当众跟她定了契约。而且恐怕她自己根本不知道那个“好”字意味着什么吧?
  按照血族惯例,每个族系的领导者,如果选定了终生伴侣,必须要昭告天下,并且带着他/她到地方接受平民的献礼和祝福。
  客厅的人都静静等待着男人的决定,蓝湛揉揉太阳穴,薄唇轻启,“替我召开发布会!”
  ***
  金星趴在浴室里的澡池里,心不在焉地拨着水面上的泡沫。这里是整个蓝宅最舒适的一间浴室,也是最豪华最奢侈的一间。
  大的离谱的浴缸是个能放进100只小鸭子游泳的小池子,原木制成,池里的水是从蓝宅外引入的天然温泉,能祛除寒去疲,对身体很有好处。
  可是此时池子的边缘趴着那个小姑娘,胸部以下全部浸在水里,烟雾缭绕里,小姑娘表情有些落寞。
  纵然蓝湛给了她力量,但要说一点不难过也是假的。那个时候,她几乎不知道该怎么退场,拼着最后的勇气站到了台上,可是对方那么多人,个个都是可以轻易捏死她的强大血族。
    可这不只会让她害怕,却不会让她心冷,真正让她心冷的是,那里面,还有一个她曾想要放在心底的人。

    那是她曾经梦想的良人、白马王子,她想去靠近他,期待能跟他有结果,她不是童话里的公主,却想要童话一样的爱情。

    可是,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只是站在她的对面,冷眼旁观。

    原来真的有“人不可貌相”这一说,只是这个词明明是褒义词,在现在,却好像变成了贬义。

    金星郁闷地抓起毛巾,在水面上噼里啪啦甩起来,发泄着心里的郁闷。

    头顶上有笑声传来,金星抬头,就看见蓝湛欠扁的邪恶笑容。金星连忙抓起浴巾围住自己,语气不善问:“混蛋,谁让你进来的?滚出去!”

    这不要脸的男人简直越来越放肆了!

    湛湛同志才不怕她纸老虎的样子呢,目光依旧流连在她光|裸圆润的香肩上,笑道:“我自己的媳妇儿有什么关系?媳妇儿不就是要给老公看的吗?”

    金星一把把手里全湿的毛巾往他脸上丢去,恼羞成怒地吼:“谁是你媳妇,不要脸!”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晚了点,希望没有人蹲着在坑里等,不然俺就罪过了,阿弥陀佛……

☆、27第 27 章
 
头顶上有笑声传来;金星抬头,就看见蓝湛欠扁的邪恶笑容。金星连忙抓起浴巾围住自己;语气不善问:“混蛋;谁让你进来的?滚出去!”
  这不要脸的男人简直越来越放肆了!
  湛湛才不怕她纸老虎的样子呢,目光依旧流连在她光|裸圆润的香肩上;笑道:“我自己的媳妇儿有什么关系?媳妇儿不就是要给老公看的吗?”
  金星一把把手里全湿的毛巾往他脸上丢去;恼羞成怒地吼:“谁是你媳妇;不要脸!”
  蓝湛叹了口气;惋惜状道:“不承认也不行啦,今天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你答应跟我在一起了,在血族;这已经是立下契约了;懂不懂?”
  金星愣了,“什么契约?”
  白嫩嫩的小脸被热水蒸的粉红,娇艳欲滴的嘴唇因为惊讶微微张着,蓝湛眼睛瞬间变红,还没等金星反应过来,他突然就俯身,迅速攫住她的唇,含在嘴里重重地吮。
  24年了,他终于再次品尝到她的香甜滋味,隔了这么久,等的他心都痛了。
  自重逢后,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有抱她的想法了。
  可是她那么单纯,也不记得他,他怕吓到她,所以不能亲她不能抱她,可是又实在没办法离她那么远,于是只能卑鄙地用“扔大街上让她自己去要饭”这种烂手段,才得以睡在她身边。
  有多少次,他等她入睡,悄悄坐起来,认认真真凝视她,忍不住的时候,他就像个毛小子一样,偷偷去轻啄几下她的脸颊、嘴唇,然后紧张地盯着她,怕她起来发毛。
  再然后,他自己都被自己逗笑了。
  今天她答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虽然她可能是因为当时的场合和气氛一时头脑发热才答应了,不过他还是很高兴。
  金星从没体会过这种唇齿交融的感觉,那么湿那么软不属于自己的舌头,霸占了她的整个口腔,缠绵相贴,恣意掠夺。
  然后,他勾住她不知所措的丁香,引诱着它伸出来,进入他的空腔,然后一口含住,用力吮吸。
  直到舌根都被吮的有些疼了,嘴角控制不住流下湿湿的液体,金星才反应过来,用尽全力一把推开蓝湛的头,目光惊恐地看着他。
  蓝湛在心里微微叹口气,爱恋地抚摸着她的脸颊,柔声说:“你出来我们再谈,好不好?”
  金星表情不变地看着他,也不回答。蓝湛拨开她额前*的发丝,忍了再忍,没有再去吻她,低声说了句我等你,就离开了浴室。
  蓝湛离开后的好几分钟内,金星都是姿势不动地坐在那里。如果是以往,蓝湛这样对她,她铁定会一巴掌捂死他,或许再踹他一脚,让他断子绝孙。
  可是今天,他这样做,除了心里面没有准备,有些惊慌外,她竟然不觉得生气。他吻她的时候,她甚至能清楚地听到心跳的声音。
  童金星,你这个见异思迁、毫无立场、水性杨花的女人!一个小时之前才刚刚失恋,这么快就迎来第二春了!
  在心里狠狠把自己鄙视了一番,磨磨蹭蹭了许久,金星才穿了睡衣出来。
  房间里,蓝湛正斜靠在落地的玻璃窗边等她,听到开门声转过头来。
  浴室门口,娇小的少女刚刚洗完澡,花瓣一样的诱人肌肤泛着粉色的光泽,乌黑的发丝还在滴着水;圆圆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些紧张。
  就连之前抱着她入睡,蓝湛都没有这样……欲火难耐的时候。
  金星不敢抬头去看他,所以自然不知道男人的眼睛现在已经变成了妖异的红色,眼神深沉可怕,像发现猎物的野兽,恨不得将锁定的目标马上吞吃入腹。
  轻咳了两下,蓝湛收回目光,向她走过去,“怎么不把头发弄干,这样容易感冒……”
  蓝湛越过她直接进了浴室,不一会儿手里拿着一条洁白的干毛巾出来,大手拉过小童同学的小手,牵着她坐到梳妆台前。
  金星难得听话,不反抗也不跟他呛声,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双手放在膝盖上乖得像小孩子一样,任由身旁的男人轻轻擦拭她的长发。
  毛巾大而厚,质地柔软,被男人抓在手里,力道温柔地拂过她的发丝,抚上她的心头。
  “其实……”安静美好的气氛里,金星忍不住开口:“其实……我可能也不是真的喜欢他……”
  蓝湛柔声应她:“嗯……”
  “我就是……我就是……从高中,就想找个谦逊低调、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白马王子,”说着说着,金星低下头,声音也低下来,“我第一眼见到叶卓然,就觉得他符合所有的条件……”
  是她对爱情太盲目,以为最好的才是最理想的,可是冷明月几句话就点醒了她,这世上,完美的男人太少,即使让她遇到一个,而万幸那个人对她也有感觉,但是她却忽略了最关键的“适合”这两个字。
  蓝湛放下毛巾,从背后俯身抱住他,侧脸贴着她的耳朵,轻轻蹭:“这么说,你第一眼见到我,就觉得我不够谦逊低调、风度翩翩、温文尔雅?”
  “哦,其实我到现在都是这样觉得的……我当时的感觉是,你只是一只比较英俊的色狼!”
  蓝湛轻声笑起来。
  轻轻在她额上弹了一下,笑道:“刚刚出来还一副紧张兮兮的,像是我要吃了你的模样,现在竟然还能开我玩笑……”
  金星:“其实这叫做玩笑解压法,事实上我心里还是很紧张的。”
  蓝湛站直了身体,眼神看向镜子里的金星,看着她躲躲闪闪的目光,说:“哦?趁你刚解了一下压力,那我们来讨论一下刚才的那个吻吧!”
  金星:“你还是给我说说那个契约吧……”
  按照蓝湛的说法,血族虽然不怕阳光不怕十字架也不怕木桩,但是却不像吸血鬼,有长生不死的寿命。
  不过几万年甚至十几万年的寿命,也是相当漫长的。
  所以,寻找伴侣,是血族每一个人一生里,最重要也是最慎重的事情之一。
  单身的血族之间,如果两个人互有好感,但是没有到深爱的地步,那么他们会像普通人类那样,约会、亲吻、做|爱,甚至可以同时拥有多个暧昧对象。
  这个时候的他们,处于寻觅时期,他们不会轻易说爱,不会彼此承诺。
  但如果在相处的过程中,其中的两个人成为了彼此最重要的命中注定一样的存在,那么他们就会互定终生,然后携一人白首。
  契约其实是一种仪式,在家族长老的主持下,一对恋人交换血液和誓词,彼此约定今生只忠于这一个人。
  所以,这个仪式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归属”。
  十万年太长,长到每个血族都不敢轻易去爱上一个人,他们凭着出众的美貌和财富,或游戏人间或许孤僻冷漠,爱情的滋味很美好,可是再美好也敌不过时间。
  时间是这个世上最强大的东西,任你再坚强,任你再难以忘怀,你都斗不过它,最后它还是会毫不留情地磨灭你心中最激烈的情绪。
     一辈子只对着一个人,是很难的一件事。即使真的爱上一个人,他们也不敢轻易与之许下终身,以后的事情,谁能保证呢,如果有一天不相爱了呢,难道往后的几万年里,还要每天去面对他吗?

    所以,他们宁愿选择一个各方面都“适合”自己的人,而那个人不一定是自己深爱的人。爱情总有平淡的一天,可是性格合适,两个人即使没有爱情,也可以相陪到老。

    “为什么血族一生只能选择一个人?”金星奇怪地问。

    蓝湛“血族有一个传说……不知道多少万年以前,血族跟正常人一样并不长寿,那时候他们跟神巫族是居住在世界两端从未见过面的种族,互不侵犯。后来有一个神巫族的少女偷偷跑出神巫族的领地,来到血族,之后她跟一个血族男人相爱并且结婚了。“

    “可是在他们结婚后的第三年,这个妻子发现丈夫有别的女人,两个人大吵了一架。丈夫觉得他的妻子简直不可理喻,在那个时代,血族男人有其他伴侣就像吃饭一样平常。可是神巫族不一样,他们奉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甚至女子的地位更高一些。”

    蓝湛看了看听故事听得入迷的某人,拍拍她呆愣愣的小脑袋,继续说:“男人的这种回应让这个女人非常伤心和绝望,于是,她独自一人回到神巫族,偷走神巫族最古老的一本咒语书,然后以她的生命为代价,对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